【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我叫孫豔,是黑龍江省一個近五十歲的農村婦女。二零零八年我因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遭到非法判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才從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回到家中。 我從小就體弱多病,讀中學時不幸染上了肺結核,婚後不久查出先天畸胎瘤做了切除手術,一九九二年由於感冒引發眼結膜充血,紅腫流淚,經醫院確診為病毒性結膜炎,當時正趕上過年出院沒幾天眼病又犯了,就這樣反反復復最後眼科主任採用靜脈注射,往眼睛裏紮,終不見好轉,還去了北京同仁醫院掛專家門診也沒得出結果,後來幾年常年不離眼藥水,那時年紀輕輕的我啥都信,只要聽哪有巫醫算的靈多少錢都不心疼,然而病魔像影子一樣如影隨形,舊病沒去,新病又來,低血糖,胃腸炎,皮膚病,尤其低血糖經常眩暈嘔吐,而且脾氣變得暴躁,視力很差,對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腦子裏總有一個念頭在想還是死了好,可怎麼死才不痛苦呢。 後來聽說煉法輪功能祛病,也就跟著煉起來,沒多久就感覺眼睛離開藥水也不覺的疼了,幾個月後還摘掉了常年帶著的墨鏡,視力也奇蹟般的恢復正常了,各種疾病也不翼而飛,那時得法後的我真正感到無病一輕的美妙感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傍晚,片警王士傑一進門便問,你煉不煉了,我說在家煉,他讓我把書交出來,我不交,他就恐嚇我說,若是翻出來就如何如何,當時我有點緊張就交出一本,他動手就到櫃子裏翻起來,隨即把我綁架到派出所,由於家裏老人在前屋住,我被綁架無一人知道,就因為我說一個煉字,第二天又把我綁架到拘留所,那一次被綁架的有三十多人,板鋪睡不下,就在地上又不讓家人送行李,只能和衣而臥在寒冷的深夜裏盼著天明,農場副書記崔偉親口說,讓你們尿血,六一零主任黃淑祥親自到洗腦班督陣,每天寫思想認識,主管人員還有王建軍,若發現誰晚上坐著不躺下,就罰站到半夜,或把手舉到頭頂站著不許動,有幾回男學員就被他們推到門外,三九天在雪地裏站著,還讓法輪功學員罵師父,罵大法。後來六一零主任黃淑祥因兒子問題涉及到他被罷免在家,李建軍也在車禍中險些喪命。 由於我被非法拘留四個月,家人也由當初支持到反對,尤其是公公,認為我給家人丟了臉,過去他們都支持我煉功,婆婆當初也煉了幾個月,婆婆背著公公去拘留所看我,後被公公知道,整日裏的罵,婆婆跑到雪地裏去哭,還把一枚金戒指吞到了肚子裏,後又被排出來。 在拘留所我曾經絕食六天,滴水未進,派出所怕出事,讓家人從拘留所領回,進門就喝了一大碗水,吃了二兩肉包子,洗衣服,收拾屋子到半夜,沒想到第二天晚上,我過去所在分場的副書記孫勝濱伙同派出所人員誘騙我去開會,又把我綁架到拘留所,出來又被罰了二千元錢。回家後片警,居民委人員經常上門騷擾。二零零二年過年前夕,白景亮又闖到我家,進門就問煉不煉了,讓我簽字,我拒簽。他就要挾我,讓我穿上衣服和他去一趟,因害怕再次遭綁架,便違心的簽了字。二零零三年本地又有大批學員遭綁架,我因此流離失所。 由於新聞媒體的造謠宣傳。特別是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導演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栽贓陷害法輪功,挑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親戚朋友也遠離了我。不管他們對我如何,我都一如既往的善待他們,家中的二老一直由我侍奉,從不要大姑姐和兄嫂一分錢,而兄嫂家的姪子也寄宿在我這供他上學,從無怨言,有一年兄嫂家種植的水稻要拿草,需要我幫忙,我二話沒說,每天泡在冰冷的泥水裏,回去別人休息,我還要幫忙做飯,洗碗。後來兄嫂家種地賠了十多萬,來到三江居無定所,我就把我家的出租房讓他們住,生活上處處為他們著想。二零零七年八十二歲婆婆又患上了腦梗,老年痴呆症,不能行走,我就買了輪椅經常帶她出去散心,她頭腦不清時還經常罵我,我從不動氣。 二零零八年三月我去青龍山農場發真相資料遭綁架,當時青龍山公安局長王繼松,伙同十幾名警察圍攻我們五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二名男法輪功的學員就在我的隔壁,那連續不斷的木棒與電棍,以及重物撞擊身體上的聲音聽的清清楚楚,其間一名警察在施暴時腰被扭傷,在關押一天一宿後,第二天傍晚,把酷刑折磨昏迷不醒三名男法輪功學員塞到轎車的後背箱裏,又把我們綁架到前進農場看守所。當時的建三江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彭勇帶隊,每晚的八-九點,對我們進行審訊逼供,那種超過肉體無數倍的精神折磨更令人難以承受,幾天下來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其中石孟偉被酷刑折磨的牙齒幾乎全部脫落,兩耳失聰,肋骨被打斷數根,以及尿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在非法拘禁過程中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見他們執法犯法,已觸犯法律。半月後又聲稱補拍所謂的證據,在青龍山農場大街上示眾,後面跟著攝像機,當時我們只穿著拖鞋,身著囚服,雙手被銬著,被當眾侮辱。 在三江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法輪功學員被剝奪與家人會見的權利,每天吃不飽,只能忍飢挨餓,還要求我們每人交八百元錢,看守所所長曲聲稱給你們吃就不錯了,應當餓死你們。 在非法關押期間,我們其中一位家人請了一名北京律師,期間他們對律師百般刁難,律師查用文件的電腦被停電,不許律師與我們見面,法庭上法官每人面前擺放一瓶礦泉水,而把一瓶喝剩下的半瓶礦泉水放在律師眼前,以示人格侮辱,律師在辯護期間,幾次都被無理打斷,甚至要挾律師,最後我們被非法枉判。被判為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法律的初衷是為了懲惡揚善驅邪扶正,維護好社會秩序,保護善良的好人,而法輪功真善忍的理念教人依照真善忍做好人,誠實,善良,寬容為他人著想,這本身就是在維護懲惡揚善的國家法律及實施,與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毫無關係。 同年十二月我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的頭三個月被稱做嚴管,每天由二個包夾看著,白天晚上不停放誣陷法輪功電視,不轉化就不許睡覺,天天坐小板凳,不許出屋半步,不許家人會見,上廁所必須有包夾跟著,監獄為了牟取暴利和小商販互相利用,根本不顧百姓的利益,車間生產的棉籤,牙籤,冰棒板,方便筷子地上到處都是根本不符合衛生標準。車間樓層高,上水困難,經常停水,上廁所經常沒水洗手,就在這骯髒的環境裏,給從未消毒的牙籤裝上精美的包裝盒,聽說還出口到韓國,許多市面也有,二零一零年六月監區車間還進了一批變質的棉籤,氣味熏人,好多搓棉籤的人都嚴重過敏,因為反應強烈沒幾天給退了回去,八月十五還給小巧的月餅盒貼標,都極不衛生,而且監區不斷給我們任務一加再加,車間幹不完,帶回監舍幹,甚至到半夜,我的手在那裏感染,手背嚴重潰瘍,也不讓休一天。監獄對外聲稱法輪功學員半天學習,半天勞動,一旦有外來人員參觀,讓我們在電視前坐好,參觀人員前腳走,這邊馬上喊下樓出工,經常是在出工路上邊走邊吃,監獄還搞突然大搜查,搜身,翻監舍,衣服被子翻的底朝天,在炎熱的夏季每天收工衣服都被汗水浸濕,然而除了吃飯,只給十五分鐘洗漱時間,衣服只能搶著搓二把,而且只能容下十人的水池,卻擠進十七-十八人。那麼擠不上的年歲大的法輪功學員只好蹲到牆角或門口,經常沒等洗完就被攆出去。 參與迫害的有 王士傑 黃淑祥 孫勝濱 白景亮 王繼松 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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