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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市任惠芳遭受的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咸寧市五十四歲的任惠芳女士,原咸寧市捲煙廠職工,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十三年來,任惠芳被中共多次迫害:六次被非法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非法關進洗腦班,一次長達八個月的流離失所,多次被非法罰款,肉體、精神、經濟和家庭都受到極大的迫害。

以下是任惠芳女士被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咸寧市溫泉岔路口派出所惡警在下午六點左右將任惠芳從家中非法帶到岔路口派出所,由惡警陳真會非法訊問當地法輪功的情況,並告誡說不要所謂「串聯」等鬼話。七月十九日晚上七點左右,她在去湖北省政府為法輪功上訪的途中,被武漢市江夏區紙坊派出所惡警非法劫持並強行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和搜身,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一夜。第二天由當地派出所伙同單位人員強行帶到岔路口派出所非法關押在鐵籠子裏三天三夜後,非法轉到咸寧溫泉雙鶴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三百元才放回家。回單位上班,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任惠芳不寫,被非法停工,不准上班。

九九年八月十八日,任惠芳到北京依法上訪,八月二十六日晚八點在北京葦溝租住的民房裏被惡警綁架,參與者是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惡警金國新、陳真會等,還有北京朝陽區葦溝聯防隊人員,並非法劫持到北京昌平收容站非法關押一天二夜,二十七日下午被非法轉到咸寧雙鶴橋拘留所非法關押。在北京去依法上訪期間,咸寧市捲煙廠保衛科長王永光(已經遭惡報死亡)從家人手裏勒索了現金一千五百元。

在非法關押期間,任惠芳絕食抗議這種非法關押行為。當時的獄警是劉金龍、畢明雲。在這期間,家中親人和單位領導輪番威逼、脅迫寫不練功、不上訪的「保證」,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由於拒絕配合,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三百元所謂的生活費後,又被直接轉到溫泉韻泉賓館洗腦班繼續洗腦迫害,逼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雜誌和報刊等書籍。當時洗腦班的負責人是咸寧市經委主任王金榮,咸寧市司法局劉志、溫泉公安分局羅某某等人看守,咸寧市捲煙廠門衛陳登洲,還有胡燕等包夾伙同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一人一間房,二人包夾,當時非法關押了六名法輪功學員。二十多天後,由於溫泉公安分局惡警羅某某被人砍傷遭了惡報後,洗腦班就解散了。隨後,任惠芳又被非法關押到咸寧市捲煙廠賓館所辦的洗腦班繼續被迫害。當時洗腦班負責人是曹志華、陳登洲、胡燕等。

因長期被非法關押,任惠芳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而出現病態。非法關押十多天後,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被當地「六一零」和溫泉公安分局非法轉移到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任惠芳被不斷非法提審和恐嚇,被看守所獄警曹迎久(女,四十多歲)強行逼迫長時間面牆下跪。非法關押二個多月後,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溫泉公安分局度志祥從家人手中勒索一千二百元現金後,然後伙同溫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岔路口派出所兩名女惡警一起,將任惠芳非法劫持到湖北省沙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由於絕食抗議這種非法行為,於二零零零年二三月份,惡警又把任惠芳劫持到武漢市何灣勞教所六大隊迫害。

何灣勞教所的迫害手段是:
1、限制人身自由:被二犯人包夾,不准與法輪功學員說話,吃飯、上廁所、睡覺、幹活等都被包夾管制著,沒有自由。
2、高強度軍事訓練:每天長時間搞軍訓,變換花招折磨人。
3、強行學習:背誦勞教所規章制度,寫心得體會,如不配合,就不准睡覺,罰站軍姿、關禁閉、反覆抱物爬樓梯、睡覺不准掛蚊帳讓蚊子咬(因為旁邊是菜園,蚊子多)等等。不只是任惠芳這樣,還把全體勞教所人員都拉去反覆抱物爬樓梯、睡覺不准掛蚊帳讓蚊子咬,以挑起勞教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讓勞教所人員加重打罵法輪功學員,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4、侮辱人格:經常緊急集合,脫光衣服,侮辱人格,搞甚麼安檢,把被子衣服日用品全部扔在地上,弄的亂七八糟。
5、欺騙上級:如有上級領導來檢查,就把勞教所人員都關起來,不准上廁所,床上鋪上新看單新看被(看單看被是每人交三百六十元現金買的,不准用,只准檢查時擺出來給領導看的,勞教期滿也不准帶走,也不退現金),欺騙領導。
6、高強度體力勞動:每天勞動十四小時,還動不動就加班,強制做奴工產品,如:用內衣廢布製作用來擦飛機的棉紗,用手工編織出口菠芘娃娃穿的毛衣,等等,勞動強度大,時間長,任惠芳的雙手腫痛,活動不便,連穿衣扣扣子都困難。即使這樣,獄警還逼迫任惠芳繼續長時間勞動,完不成任務還要受各種體罰。值得一提的是,勞教所獄警要勞教人員抓蚊子,講任務,完不成任務就受到體罰。這是找茬來折磨人。
7、唱邪黨歌曲:吃飯前全體勞教人員唱歌,如果發現有法輪功學員不唱歌,就全體不准吃飯。勞教所六大隊隊長姓饒,副隊長是劉暉。

任惠芳從勞教所回家後,被單位保衛科長期監視居住,監聽家裏的電話,還強迫到單位保衛科學習,寫認識,寫保證,如不配合,就不准上班。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任惠芳又被非法劫持到溫泉雙鶴橋拘留所,當天下午由度志祥等人將任惠芳羈押到通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進看守所,任惠芳就被一女獄警強行脫光衣服,檢查,侮辱。在非法關押期間,任惠芳遭到溫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副局長)、度志祥(政保科長)、錢建新(副政委),還有市「六一零」等七八個人的非法審訊。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勒索五百五十元現金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晚上八點多鐘,溫泉公安分局的宋瑞生、捲煙廠保衛科的王永光等一夥十幾人企圖綁架在自己家中的任惠芳。任惠芳把房門反鎖不配合,惡警就哄騙任惠芳的丈夫說不關她,只是問一些情況。到了晚上十二點,任惠芳的丈夫由於害怕,被迫答應了這伙人,將任惠芳騙到岔路口派出所。結果,任惠芳去了就不准回家了,被非法關押在鐵籠子裏,由陳騰飛看守著。第二天早上,任惠芳趁機會走出了派出所,在外流離失所八個多月。在外期間,宋瑞生伙同單位保衛科王永光等人到處找任惠芳,並且伙同隨州派出所到任惠芳的娘家大姐家進行威脅騷擾三次。

二零零二年過完年,任惠芳回到咸寧後,又遭到咸寧溫泉岔路口派出所程樂斌、咸寧市公安局錢建新等人的非法審問。不久,又遭到溫泉公安分局馬長根、咸寧市公安局惡警到家中威脅和騷擾。二零零二年十月,任惠芳又被岔路口派出所劉金龍、畢明雲、單位保衛科劉應良和黃宇等人的綁架,任惠芳被非法關押在咸寧浮泉山莊洗腦班進行精神肉體迫害。在這期間,惡警劉金龍、畢明雲強行給任惠芳剪頭髮、照像,進行人格侮辱。市「六一零」的徐孟良找任惠芳談話,捲煙廠王會,溫泉電影公司李桃花作為包夾把任惠芳非法關押在一間房裏,看管著任惠芳,不准出房門,不准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講話,吃飯只能在房間裏,不准與其他人交往。洗腦班主要負責人是陳根新、金彪。

二零零三年十月咸寧竹文化節期間,任惠芳又遭到岔路口派出所畢明雲、劉金龍和分局的程樂斌等人強行非法抄家,將法輪功書籍和師父的法像搶走。

任惠芳還遭到單位的中共人員迫害。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四年,單位買斷。在這期間,任惠芳遭到單位長期剝奪其勞動權,連生活費都不給,並且派人長期監視跟蹤和監聽電話,監視居住。捲煙廠自辦洗腦班,任惠芳多次遭到來自單位的迫害。任惠芳五次找單位亮點講真相,要求上班,但是單位領導不但不准其上班,還五次都打電話叫岔路口派出所來抓人,威脅恐嚇,並遭到副廠長王新球的辱罵。

捲煙廠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是:楊書記(遭惡報已死亡),副廠長王新球,保衛科長王永光(遭惡報已死亡),廠辦主任張小平,保衛科陳登洲,劉應良,黃宇,姚功成,曹志華。

主要責任人和單位信息
徐孟良 咸寧市「六一零」副主任 0715-8126179(辦) 13807249980
宋瑞生 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副局長 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度志祥 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政保科長13307249839
程樂斌 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惡警13907249839
錢建新 咸寧市公安局副政委0715-8232056(辦)0715-8232356(宅)13807240633(手)警務通:18995826127
劉金龍 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惡警
畢明雲 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惡警
陳真會 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惡警 0715-8328273(辦)
陳騰飛 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惡警
金國新 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0715-8253197(辦),13807249208
曹迎久 咸寧市公安局貓耳山看守所獄警
羅某某 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公安分局惡警
馬長根 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公安分局惡警
陳根新 咸寧市司法局副局長
金彪 咸寧市司法局副局長
饒隊長 武漢何灣勞教所六大隊隊長
劉暉 武漢何灣勞教所六大隊副隊長
李桃花 咸寧市溫泉電影公司職員
楊書記(遭惡報已死亡) 咸寧市捲煙廠書記
王新球 咸寧市捲煙廠副廠長
張小平 咸寧市捲煙廠廠辦主任
曹志華 咸寧市捲煙廠廠辦職員
王永光(遭惡報已死亡) 咸寧市捲煙廠保衛科長
陳登洲 咸寧市捲煙廠保衛科職員
劉應良 咸寧市捲煙廠保衛科職員
黃宇 咸寧市捲煙廠保衛科職員
姚功成 咸寧市捲煙廠保衛科職員
胡燕 咸寧市捲煙廠職員
王會 咸寧市捲煙廠職員
北京朝陽區葦溝聯防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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