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河北省保定市農婦李四女遭受的迫害 修大法身心淨化 反遭中共迫害 黑龍江雙城市秋林公司洗腦班惡行 醫療事故後走入修煉 冀俊英遭中共迫害 妻女含冤離世 張建龍屢遭迫害 河北省保定市農婦李四女遭受的迫害
河北省保定市農婦李四女因為修煉法輪功,得以獲得健康的身體。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李四女因為堅持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多次被當地中共人員綁架折磨。 李四女家住保定市西山北鄉遠台村,修煉法輪功以前每次來例假,提前好幾天就腰疼,疼起來跟生孩子似的,不能幹活,腿也疼。十八歲時出過一場車禍,差點失去生命。三十六歲時,也就是一九九五年,她乘坐的載有四個人的三輪車被一輛貨車撞上,其中一人死亡,她住了一個月的院。出院以後仍有後遺症,可因車禍不能吃藥、打針,走路吃力,呼吸困難。家中經濟條件並不好,還有二個孩子,丈夫脾氣也不好,導致她對生活徹底失去了信心。正當她生活在絕望中的時候,一九九六年三月份的春分,她的姐姐來到她家,讓她學法輪功,並告訴她法輪功有佛保祐。她就想學,她姐姐就給了她一本寶書《轉法輪》,她不經意間翻了一下,發現書中寫的「真、善、忍」很好,因為她本來就是一個與世無爭,很能忍讓的人,於是她就非常喜歡這本書。當她看完一遍後,身上的病在不知不覺中全好了,就這樣,她就非常的相信法輪大法,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人,處處考慮別人,善待每一個人,做好人。她通過自己的親身體驗,知道了大法的神奇,於是就想讓身體有病的人都來學大法。高陽縣的一個雙目失明的人來到她的家,通過學大法,一分錢沒花就好了,通過這些實例,村裏就好多人來她家學法輪功,後來她家來煉功的人太多了,就讓他們到別人家去煉。她丈夫也非常支持她煉功,親戚朋友也都認同大法,都知道大法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無端迫害法輪功,七月二十二日,她為給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向政府說明大法師父被誣陷的真相。她和幾個同修走到高碑店火車站,被幾個中年男子擋住了,把她們關進了一個不知名的大院子裏,院子裏有很多人。然後就非法審問他們是哪來的,上哪去,去幹甚麼。她們就說是易縣的,去北京說句公道話。後來就把她們分到一個小院子裏,當天晚上十點多鐘,就被易縣公安局的人接到了公安局,被關在一個大廳裏面,她被單獨關在一個小屋子裏。一個一米八左右的男惡警,惡狠狠地問:「你到北京去幹甚麼?」她說:「去反映情況。」惡警威逼著非讓她說是去擾亂社會治安,她不配合,他就用皮鞋使勁的踹她肚子,連踹了幾腳,還用濕毛巾抽臉,她仍不配合,那人就說:「把手伸出來,給你釘竹籤。」於是她就把手伸了出去,惡警實在沒辦法,就硬逼著她在寫著「擾亂社會治安」的條子上按手印,然後用車直接把她們十幾個人拉到易縣拘留所。 到了拘留所,那裏的工作人員就讓她們排成兩隊,把她們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的監室裏。剛進到屋子,就進來幾個惡警,其中一個問:「誰叫李四女?」她說:「我。」那人問:「還煉嗎?」她說:「煉。」那人二話不說就把她一腳踩在地上,戴上手銬。這一戴就是二十四天,在這二十四天裏,吃飯、上廁所都很不方便,都需要別人幫助,任何事都不能自理,晚上睡覺也不給鬆開。到第二十四天的時候,又讓她們排成兩隊,一個惡警問她們:「還煉不煉?」她說:「煉。」他就說:「給你戴上雙腳銬。」然後就又威逼著她們寫所謂的「保證書」,還逼著簽字、按手印,然後叫家人來把她接回了家,除了讓家人出飯費以外,還非法勒索了二百元錢。 到了家以後,她被一天三次叫到大隊部去報到,鄉里一來人,大喇叭就廣播讓她去報到,不讓她趕集、串親戚,也不讓她跟同修說話。還對她說:「病是治好的,不是煉功煉好的,如果說是煉好的,就抓走勞教。」他們還把法輪功學員分為A、B、C類,A類罰款五千元,B類罰款三千元,C類罰款一千元。她當時被勒索一千元(先拿一千元作為所謂的保證金,如果上訪,再繼續罰款),她不拿,鄉里就派人用大喇叭廣播叫不拿錢的到大隊部去,她到了大隊部後,因為她不拿錢,鄉里的幾個人就把她拉到了鄉政府,到了鄉政府後,他們說:「如果不拿錢,就叫你挖樹坑去。」她沒辦法,就讓家人借了一千元錢給了鄉政府的工作人員,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她和一個學員覺得還是應該給中國政府反映情況,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當她們走到徐水縣付山村村南的時候,因為累了休息了一會兒,向一個路人問路,這時旁邊一個小轎車停在了她們身邊,下來幾個男的,問她們:「你們上哪去?」她們說:「上徐水。」他們不信,就強行翻她們帶的行李,翻出了三條橫幅和一本手抄的《洪吟》,就問她們:「你們叫甚麼?」她們不說,他們就強行把他們拽到了車上,直接拉到徐水縣大王店派出所,把她們非法關押在一間屋子裏,叫她坐在一張椅子上,開始對她非法審訊。四、五個小伙子問她叫甚麼,她不說,他們就開始用皮鞋、濕毛巾、椅子對她瘋狂的亂打。打了三個小時,她還不說,他們就用一條白膠帶把她的嘴粘上。這時天已經亮了她還是不說。他們說:「把她綁上。」於是就用她們拿的三條橫幅把她綁在了鐵門的柵欄上(胸口一條,腰上一條,腿上一條),一會兒她就暈了過去。等她醒過來以後,已經被他們放下來了,又開始非法審訊,還有一個人做筆錄,他們問她:「你是幹甚麼的?去幹甚麼?」問完之後還讓她簽字、按手印,然後直接把她們倆拉到徐水縣拘留所。 到了拘留所,沒辦任何手續就把她們非法關押在監室裏,在這兒一呆就是十幾天,在這十幾天裏,惡警對她們非法審訊了多次,她不配合,還強行給她照相。然後易縣西山北鄉的人把她們拉到易縣西山北鄉政府院內,叫她們下車。下車後,一個男的說:「讓她們吃飯。」她們不吃,她們覺得自己沒有犯任何錯,不應該被這麼對待,於是就絕食反迫害。拘留所的人不顧她們沒有吃飯,讓她們用鐵鎬刨硬院子,刨了二天院子,他們看沒有辦法,只好讓家人來接她們,她丈夫把她接回了家。她到家才知道,在徐水縣拘留所被非法關押的十幾天裏,家裏在沒有任何收據的情況下被勒索了三百元錢。 二零零一年黃曆四月十六日晚上八點左右,本村村幹部李文德帶領西山北鄉政府的工作人員非法闖入家中。鄉政府的人說:「在家呢?」她問:「你們幹甚麼?」他們說:「沒有甚麼事,就是到西山北去學習學習。」她說:「學習甚麼去?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錯?」他們說:「做好人,在家裏做吧,到北京幹甚麼去?」然後就強行把她拽到車上,直接拉到鄉政府,關在一間屋裏,然後又把她們十幾個人關在北屋子裏頭,幾個男工作人員強行叫她們把胳膊伸直,一胳膊上一塊磚,磚根本就呆不住,一掉下來,就用手打胳膊,嘴裏還說:「叫你上徐水去!」折磨了她們一會兒,她和一個工作人員交談,他說:「你們何必受這苦呢?」她就給他講法輪大法的美好,師父的偉大,還給他背師父的經文,那人也很喜歡聽。正在這時,張印奎突然闖進門來,惡狠狠地就打了她兩個耳光,還對她說:「到甚麼時候了,你還幹這個。」就這樣一直折磨她們到天亮。第二天(四月十七日)早上,連飯也不讓吃,十幾個人強行給她們脖子上掛上一個牌子,掛在胸前,把她們強行押上了西山北中學的操場。操場上支了一個台子,台子底下有好多人,都是學校的學生和各村的村民,還公布了她們所謂的「罪行」,然後就又押上警車,直接拉到易縣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就把她們關押在監室裏,讓她們背監規,穿囚服。到看守所的當天,易縣「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的人對她們進行轉化,讓她們排成一隊,還威脅她們說:「如果你們不轉化就勞教。」她們說:「不轉化。」然後就開始叫她們跪著,跪了幾個小時就又叫回監室。因為她們不轉化,不吃飯,就對她們進一步迫害。第二天下午一個三十多歲的女惡警進到監室裏,對她們說:「你們吃飯嗎?如果不吃,就灌你們。我們有的是法子。」她們還是不吃,他們就叫她出去,到一個大屋子裏頭,在一張老虎凳上,兩個人使勁按著她的兩隻胳膊,一個人按著她的頭,還有一個人用一根塑料的透明的白管子,從鼻孔裏插入胃中,往裏灌鹽水,灌了一會兒,就把她放下來,又回到監室裏,可想而知,那是怎樣的一種感受。 第三天傍晚,她正在屋子外面坐著,一個中年的男惡警進來,對她說:「跟我走。」她就跟著他上了一輛車,車裏面有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這個女人陪著她,直接把她拉到易縣商業局招待所裏,在那裏一直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在這十五天裏,白天晚上都有人陪著吃住。第二天她開始吃飯,上廁所也有人跟著,還對她強行洗腦,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還叫她去歌舞廳、娛樂場,所有玩的地方都讓她去,目的是消磨她的意志,叫她轉化。政法委書記對她說:「叫你當老師,給你恢復政治地位。」(每天陪她的商業局的人是:局長姓馬;科長:張麗紅;劉亞靜;還有一個姓張的書記;還有三個女的,其中一個是會計) 到了第十五天,她實在放不下家裏的孩子,實在想回家照顧老人、孩子、丈夫,迫於無奈就違心的給他們寫了所謂的「保證書」,這樣他們才讓家人來接她。 二零零五年黃曆十月初六,西山北鄉機場派出所的惡警們到她家去了五、六次,想綁架迫害,她聽說後,不敢回家,在外面住。她有家不能回,孩子不能照顧,她傷心到了極點,仰望蒼天:這是為甚麼?為甚麼做好人這樣難?偌大的中國沒有自己的容身之地。她只好離家出走,每天都是以淚洗面,流離失所了二個多月才敢回家。回家以後才知道,自己養的六頭豬因為無人管理都死了,經濟損失七千元左右。她丈夫也不理解的要和她離婚。 二零零六年黃曆正月十七,本村村幹部楊大勇帶領機場派出所的惡警突然闖進家中,她正在做家務。一個姓吳的惡警就對她說:「跟我們到派出所去一趟。」她問:「去幹甚麼?」他說:「就是叫你到那兒。」她就跟著他們上了車,直接被拉到機場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一個姓吳的就對她非法審訊,對她說:「別人給你的資料,你給了誰?」她說:「燒了。」正在這時,所長梁彥東走了進來,惡狠狠地說:「你是李四女嗎?不說?有的是法子。」然後她就出去了。過了一會兒,她的哥哥去找她,為了讓妹妹趕緊回家不再受迫害,她的哥哥只好無奈的在他們寫的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才讓她回來。後來她的哥哥還花了一千多元錢請了派出所一頓飯,才算沒事了。 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五年期間,鄉政府的人員和派出所的警察經常到家騷擾,有的時候機場派出所的還翻東西,導致家中的大人、小孩精神上都受到了很大的傷害,一看到警車就嚇得雙腿沒勁,精神上的承受力也快達到了極點,她的婆婆也嚇得精神整天都是高度緊張。 以上就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為祛病健身做好人而遭受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在受到中共不公與殘酷的迫害下,採用各種和平、理性方式依法上訪、散發傳單等方法向社會各界申訴冤情、澄清事實真相、揭露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殘酷和野蠻行為,這完全是合理和合法的行為。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因此,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宣傳品也是合法的,是在履行《憲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法輪功學員講清真相、傳播法輪功無罪。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權利。因此,法輪功學員採取上訪形式向中央有關部門申訴,說明法輪功的事實真相,完全是行使公民憲法權利。法輪功學員因上訪而被處以拘留、勞教、判刑、罰款都是違法的。迫害法輪功是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在真正的踐踏法律,破壞法律實施。 修大法身心淨化 反遭中共迫害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我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份接觸大法,十月正式走入修煉。在修煉前,我身患頸椎增生、腰肌勞損、腰椎間盤突出、坐骨神經痛、腿疼,還患有胃病。當時為了生活忍著劇痛還得幹活。那時用中醫針灸、吃藥三個月也不見好轉。後來北京的大夫在鎮上開了診所,給我按摩推拿、烤電、中成藥治療,三個月後收效甚微。九七年六月看了朋友給的法輪功的書,覺得很有道理。後來我請了一套法輪功書籍,在看書期間感覺身體很輕鬆。學法煉功半年後,所有症狀全部消失,恢復了正常的勞動能力。通過學習大法書我知道了如何在社會上做個好人,做個道德高尚的人,符合宇宙真善忍的修煉人。因篇幅有限,下面僅舉真實的一例。 我做生意,外地朋友給發貨,雙方記賬年底結算。在年底結算時,朋友漏記了一車貨,我發現後和他說明,並如數還清。當時一車貨就一萬元,在十幾年前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朋友感激的打趣道:河北就你這麼個好人叫我趕上了。後來我們成了莫逆之交。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中共開始在全國全面迫害法輪功。利用電視、電台、報紙全天二十四小時污衊法輪功。二零零零初,我把欠朋友的貨款全部還清準備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因為我在大法中親身受益了,我是見證者,做人不能沒有良心。可是我還沒來得及去,對我的迫害就開始了。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八日(黃曆),派出所原四(警察)等人把我騙入公安局,說兩會期間讓我在縣裏呆幾天(當地鄉鎮),再把我送回家,結果拘留了幾天,惡警以我看李老師的經文為藉口,將我轉到看守所,吃的是玉米麵窩頭,有的還有老鼠屎和又酸又腐爛的鹹菜,菜湯裏的麥稈和玉米稈足有一寸長。吃完飯後,盒底就有很多的泥沙,由於對我的關押造成了十五歲的女兒被停止了初中學業,十四歲的兒子也要不上學了。直接給未成年的孩子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精神創傷和很大的精神折磨。五月十八日(黃曆)家人交三千五百元的所謂保證金(沒給票據)和每天八元錢的伙食費後,才放回家。 在家期間鎮政府派出所多次對我個人生活進行騷擾、威脅,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黃曆),深夜以鄉政法委書記徐××為首的鎮政府、派出所一行人強行把我帶走,在派出所留置室內,將男女非法混押了三天三夜,不足六平米的留置室內,關押了三男四女七個人。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敗壞人倫道德的非法關押和虐待,夜裏出去方便時,我昏死在廁所裏的小便池內。而看管的警務人員說:「早×××該死,死了我們才放心呢。」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二日深夜十一點四十分,鎮政府的高鎮長,徐××、周X和派出所副所長等十幾個人強行叫開我的家門,以辦洗腦班為由,將我強行往警車上推,我說我不去,因為你們不是對煉法輪功的長期關押就是男女混押,太不道德了。就在這時,母親從東院出來說,你爸心臟病犯了,要我趕快帶父親看病。於是我向高鎮長、周×等人說,用車把我父親送到醫院去,看完病後,再去辦班。我十六歲的女兒也哭著在乞求,七十七歲的母親也跪著,爬著央求著他們。面對此情此景就是鐵石心腸也得動了心。哪個不是人生父母養的!哪個人沒有父母妻兒老小,而這些中共官員卻視而不見,拿著人命當兒戲。五、六個人硬推逼著我上車,我說得給我爸爸看病去,周×說:「你罵李洪志,你罵法輪功,就不要去辦班了。」我說:「你身為國家幹部,就這樣叫老百姓罵人,侵犯人權嗎?今天教我罵人,明天教我做壞事,如果不罵、不做,就得去洗腦班,綁架,長期關押嗎?這是哪家的法律規定的?你們這不是執法犯法嗎?如果都跟你學不都成了壞人了嗎?」他們硬是把我拉上了另一輛麵包車(共三輛),左鄰右舍的老百姓都聽到、看到了,敢怒不敢言。妻子也被強行綁架到了鎮政府,晴朗的夜空被邪惡籠罩。 到了鎮政府,惡人說:「教他走走道。」話音未落,一幫打手拳打腳踢,打得我頭發昏,臉發青,鼻子流血,兩眼視力不清,上衣、鞋子也被打掉了,一直將我打上了汽車,在車裏,司機惡狠狠地對著我的臉就是一拳,血順著鼻子流到了衣服上。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早三點鐘,我們六個學員被非法送到了雄縣葛各莊轉化基地。說是教育轉化基地,其實就是打人班,我親眼看到基地的工作人員王××狠命打女學員的嘴巴子,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學員,在站隊時嘔吐不止,他們不但不在意,卻又要打照顧老太太的女學員,真是欺壓正直善良,打擊老弱婦女,此情此景我實在忍無可忍,於是我高聲喊道,警察不許打人民!連喊了三聲。就因為這三句話,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晚,又把我非法送到了拘留所拘留了十九天。在拘留期間,妻子也在洗腦班被關押,家裏只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和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父親還有半身不遂和心臟病。十五歲的兒子被逼得撞頭,擊打樹木,也要不上學了,直接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一號,我又被轉到了雄縣洗腦基地。在基地看到了洗腦副主任王浩宇強行讓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在院裏暴曬(中午十一點左右)。他用盡了招數,居然叫學員罵他自己,說罵了就不用再曬著了,就連懷孕八個月的婦女也不放過,一起曬著。晚上誰不寫心得體會和保證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就不讓睡覺。由於抗議不公正的虐待,十一位學員絕食反迫害被關在了一間房裏,釘上窗戶,鎖上門,大小便不讓出門。第四天強行灌食,當時只留一個被灌食的女學員在屋內,其中洗腦班打手趙七學等四五個人把其按倒在床上,讓葛各莊的兩名醫生幫助灌食。我們聽到女學員的叫喊聲,扒窗一看,幾個大漢有壓胳膊的,有按腿的、有按頭的,還有正插管灌食的醫生,當時趙七學正用腿壓著女學員的胳膊。強制灌食造成學員嘔吐不止。 六月十三日,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親屬交了七百八十元的伙食費,(每天六十元,十三天)強迫我按了手印,簽了字,才放我回家。轉化班變成了斂財基地。在出洗腦班時,我將事先寫好的兩張聲明,粘在洗腦班的大院裏,聲明一切假保證全部作廢。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九日(黃曆),縣公安局政保組一行人撞擊我家的大門,態度粗暴,我女兒聽著聲音不對,沒有開門,於是兩個公安從房西跳牆而入,逼得我上房逃走。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當地鎮政府、派出所、縣六一零、政法委,六、七十人翻牆而入,非法搜查我的住所,因當時我沒有在家,砸壞了房瓦。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縣政法委、六一零、當地鎮政府、派出所大約七、八十人同時非法搜查我的住所和親戚家,當時一個親屬被驚嚇過度,臥病在床輸液治療,其行為嚴重的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權。 我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後,於二零零三年九月我被綁架到雄縣看守所,受到非人的折磨和虐待,被惡警歪嘴張指使刑犯用拳頭由胃部向上撞擊內臟,當時真是生不如死,五臟六腑被撞擊翻天覆地的劇痛,使我幾乎昏死過去,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多月,被非法勞教三年。 黑龍江雙城市秋林公司洗腦班惡行
文/王英傑 我叫王英傑,是黑龍江雙城市大法弟子。現在我要揭露的是我被非法關押在秋林公司洗腦班時受到的殘酷迫害。 江××無理迫害大法後,為了要求還大法和師父的清白,在二零零零年七月間我去北京以公民權利上訪,可是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抓住,關在天安門派出所的鐵柵欄裏,一天後被送到北京大興監獄非法關押十多天,之後又被送到雙城駐北京辦事處關了四天,押回雙城拘留所,在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被放回家。 就在當年過小年(臘月二十三)那天,上午八點左右,雙城市城鎮街道書記於濤領著四、五個人到我家,快過年了,說上邊來人了,要和你們說幾句話,一會兒就回來。我信以為真,和他去了街道辦事處,沒想到到了那裏就被送到秋林公司洗腦班(秋林公司是一個大商場,四層樓,被雙城鎮惡人租下來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現在公司已經改名了。) 一進屋就看到有二百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鐵柵欄裏。我被關進來,一押就是兩個半月,受盡了人間地獄的折磨。平時不准說話,不准隨便上廁所,按規定時間統一去,人多還限定時間,因為被押的人都乾燥,便秘,可是不准蹲時間長,否則就挨打挨罵。 有一次,我偷看《洪吟》,被看管人發現,他竄進來舉手就打我,惡人閆善利一個勁打我嘴巴子,嘴裏還罵不絕口。我一個五十多歲的人,身體瘦小,怎能經得起他們如此的暴打。 快過年了,我們要求回家,城鎮的頭頭們不放我們,我們就只好絕食反迫害。絕食四、五天時,他們把我們拉出去灌食,惡人使壞,拼命往口腔插管子,把食物灌到我的氣管裏去,痛得我昏了過去。醒來後,痛的不敢喘氣,不敢直腰,前胸後背扯著疼。後來我就趁夜間偷偷煉功,逐漸才好了。 可這些沒有人性的惡人見我好了就又折磨我。一天,惡人冉令才(他是惡人中最壞的一個,不罵人不會說話(後來遭惡報得喉癌死了,明慧網上有報導)。他故意把我叫到辦公室,讓我罵師父。他可能猜出我是煉功煉好了,就歹毒的逼我罵師父和大法。被我拒絕,告訴他他不配提我師父的名字。他惱羞成怒,掄起拳頭狠狠的打我的頭、臉、胸,還感到不解氣,又把我綁到椅子上打個不停,打的我頭昏眼花,鼻血直流。 還有一個農村大法弟子(雙城市公正鄉小白家村的)被野蠻灌食出現生命危險,後送到醫院搶救,當時沒有搶救過來,緊接著家又送到另一家醫院,終於搶救過來了。 在秋林公司洗腦班,天天過著昏暗的日子,城鎮以於佔奇、葉福來為首的八個鎮長,天天輪流訓話洗腦,恐嚇,以惡人冉令才、閆善利充當頭號打手,無論對誰都一樣施暴。 洗腦班的頭頭完全沒有人性,竟然還非法關押了著三個才十多歲的孩子,最小的只有十一歲。一天我看到不知甚麼原因在那零下三十度左右的寒冬季節,竟然讓三個孩子光著腳站在冰一樣的水泥地上。還有一個當年十二歲的孩子,不知甚麼原因就不讓他吃飯了。那時正當過年,孩子父母因煉法輪功被勞教,不在身邊,他一個小孩子孤苦伶仃,受到如此虐待,這些惡徒真是蛇蠍心腸!有一個農村的小姑娘,要開學了,他們卻不放孩子回家上學,逼著她罵師父,不罵就不讓走,還罰她站。 這些中共的惡徒已經完全沒有了人性,更不用提甚麼做人的道德、倫理。 我在這裏被折磨了兩個多月,後來他們勒索了女婿多少錢才放我回家。 醫療事故後走入修煉 冀俊英遭中共迫害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冀俊英迫害經歷 (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冀俊英,女,今年四十六歲,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習稱西風口村)村民。 她走入修煉很獨特,是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由於強迫她作絕育手術,出現重大責任事故後,計生辦和醫院推責,飽受手術事故的痛苦與邪黨官員的折磨,冀俊英於二零零零年毅然走向修煉。 一九九九年秋天,正是農忙季節,霍林河計生局強迫冀俊英做節育手術,到婦幼保健醫院,醫生看冀俊英體型肥胖,就不想給她做手術,轉到地方醫院,一個婦科結扎手術就做了三個半小時,局部麻醉,冀俊英整個過程全都知道,疼痛難忍,手術醫生把手伸進小腹裏找,僅刀口縫合就縫了十二針,到七天拆線時,發現刀口完全感染化膿,刀口裂開,淌出血水。冀俊英去找計生局,又在地方醫院重新縫合刀口,住院達十五天,表面的刀口癒合了,可是又過了二個多個月,冀俊英發覺自己腰痛、腹痛、伴隨高燒,冀俊英又去自費複查,結果拍片顯示:術後多處粘連,並有大面積的炎性浸出,卵巢、大網膜出現炎性包塊。冀俊英生活已不能自理,繼續去找計生局。計生局局長賈梅,不再說好聽的,說這是醫院的事,冀俊英又去找醫院,醫院說你得去找計生局,就這樣冀俊英拖著病體,往返顛簸奔走討個說法,真是苦不堪言。雙方不是以各種理由推脫責任,就是故意躲避、用刻薄的語言貶損冀俊英。連續找了多達五次。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八,冀俊英第六次去找計生局局長賈梅。她們正在批判法輪功,冀俊英進屋後,賈梅等人根本不理會她,旁若無人的大批特批,當時對法輪功一無所知的冀俊英,聽了一會兒之後,覺得她們批的全都是強詞奪理、胡說八道,就隨口反問:「你們才是歪理邪說!明明是你們幹的壞事,你們都不承認,你們說的都是假話。你們說法輪功不好,我看法輪功肯定好,我回去就煉法輪功。」 回去以後,冀俊英果然找到本村的法輪功弟子,當天五套功法就學會了四套。認真的煉了幾天,身體很快就有了良好的反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病就徹底好了。在煉功期間,她沒有吃過一片藥,到她身體完全康復時,她把醫院開的藥扔到灶膛裏全部燒了。打那以後,冀俊英沒有在找過賈梅等人。 一、進京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身心受益的冀俊英,看到中共邪黨變本加厲的污衊法輪功,毅然進京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結果被抓,關進了霍林河看守所,從此家裏再無寧日。 冀俊英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婆婆過世,都沒有讓她見到老人家最後一面。為了達到轉化她的目的,讓她的丈夫到看守所違心的說假話,冀俊英沒有妥協,他們又從一千多里地的林西縣將她的老父親折騰來,並領著年僅六歲的女兒郭子瑞,到看守所哭求,讓冀俊英放棄修煉。沒有達到他們罪惡的目的,女惡警趙鳳雲就破口大罵。二十二天後,又被瞿拓、秦寶庫等惡警勒索了一千二百元,才放回家。 回家後,霍林河達萊胡碩派出所楊萬、村委會村主任何柄田、六一零國保大隊秦寶庫、瞿拓、趙秀發、趙鳳雲等、鄉長孫永遠、霍林郭勒市副書記肖立忠等多次入室騷擾、恐嚇、威脅、抄家等,逼迫冀俊英放棄修煉。每次入村,如虎狼一樣開著警車、鳴著警笛,呼啦啦的一大幫人,弄得村莊雞犬不寧。冀俊英的小女兒郭子瑞,當年才六歲,每次看到警車、聽到警笛都嚇的臉色慘白 他們逼迫冀俊英寫保證書時,冀俊英就把自己強迫計劃生育的遭遇說一遍。計生局把自己好好的身體做壞了,法輪功把他們弄壞的身體修好了,讓你們自己說一說,我該煉不該煉?他們沒有理可說,就騙冀俊英只要你不煉功,我們就負責給你找計生辦,結果哪次都沒有找。 二、非法洗腦又被拘留 二零零三年五月的一天,達萊胡碩派出所何慶民等三人,上午藉口說「來核實!」來核實甚麼也不說清楚,讓冀俊英跟他們走一趟,冀俊英說家裏忙,有甚麼事,你就說吧。他們不說,中午何慶民等三人又來了,說:「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上來兩個警察掏出手銬,就緊緊的銬住冀俊英的雙手,不大一會兒,雙手手腕子就被銬出血印了。他們把冀俊英拖上車,正好兩個女兒放學回家吃午飯,看到母親又被警察抓走了,嚇得哇哇直哭,驚慌失措的去找鄰居,哭著說:「他們把我媽抓起來了,找我爸爸,讓我爸爸從山上回來吧。」年幼的小女兒哪裏知道,就算爸爸回來,又能怎麼樣?惡警不顧一雙女兒的悲號,綁架了冀俊英,開著警車一溜煙跑了。 惡人把冀俊英綁架到中共在電力賓館設立的洗腦班,在黑窩裏,惡人逼迫冀俊英觀看邪黨中央製造的對法輪功的各種污衊宣傳,逼寫不修煉的所謂的「三書」,即「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書」,惡警萬國清強調說:「你必須說明煉法輪功是上當受騙了才行。」女惡警趙鳳雲說:「你不寫,我們就拘留你。」冀俊英堅持不寫那些違心的黑材料,被關進了看守所,關押了十五天,才放回去。 三、公安利用十六大迫害冀俊英 零三年十月份,老父親思念女兒,冀俊英回林西縣去看老父親。中共正開十六大,派出所長長楊萬、國保大隊秦寶庫、中共蘇木政府的唐賢英,伙同林西縣派出所、林西五十家鎮派出所、冀俊英父親所在村委會主任李鳳林,共開三輛警車,闖進冀俊英的哥哥家裏,當時冀俊英正在哥哥家裏給老父親生爐子做飯,他們強行剝奪冀俊英孝敬父親的天理人倫,抓上車,再次將她綁架到在電力賓館設立的洗腦班。又被關押了二天,才放回家去。 四、八位無辜的親人全部被抓 二零零八年二月份,冀俊英和丈夫開著農用車回林西縣娘家探親,在巴根吐村、東敖包村發放真相傳單,被人構陷,林西縣公安局袁段、趙某某,還有五十家子鎮派出所李洪江、江雲洋,當地水源溝村主任李鳳林一起,在冀俊英哥哥冀俊桐家裏抓走了冀俊英。跟她一起抓走的還有: 冀俊英的丈夫郭振軍,今年五十三歲; 冀俊英的哥哥冀俊桐,今年四十九歲; 冀俊英的二姪子冀建明,今年三十一歲; 冀俊英的三姪子冀建男,今年二十四歲; 冀俊英的表兄弟於振東,今年四十二歲; 冀俊英的表兄弟媳婦姚雪,今年四十一歲; 冀俊英的二嫂子吳翠萍,今年四十八歲; 冀俊英的三嫂子唐桂萍,今年五十一歲。 同時他們還搶走了二姪子新購買的出租車一輛,價值三萬多元;冀俊英家裏的農用車一輛,價值一萬多元。 惡警把冀俊英和她的丈夫一起綁架到五十家子派出所,一起銬在椅子的靠背上,銬了一天半時間,後又把冀俊英綁架到林西公安局,惡警袁段對她說:「我們是本鄉本土的,你只要交錢,我們就不把你送進去,就放了你。」他還說至少交一萬元,冀俊英說沒有錢給你。惡警袁段說:「你不交錢,車是拿不走的。你要是判刑,車肯定沒收。」邪黨公安的淫威,使家裏人非常懼怕。冀俊英的丈夫被警察用惡語謾罵,嚇得臉都變色了,二個姪子嚇的身子直打哆嗦,臉上一點血色也沒有,二個嫂子更是嚇的六神無主。 家人為了快一點擺脫邪黨公安的威逼恐嚇,配合了袁段等惡警的要求,交了一萬元,說是連車帶人一起放。可是到了鎮上,五十家子鎮派出所李洪江、江雲洋,就是扣著車不放,繼續落井下石,索要錢財,說是罰款六千元,兩個惡警又每個人索賄各一千元,共計八千元。仍然不肯罷休,繼續恐嚇冀俊英的表兄弟與表兄弟媳婦,二人懼怕,又被敲詐了三千元。 這一次冀俊英直接損失二萬一千元。 冀俊英出來後,同情表兄弟一家的境遇,就把惡警敲詐他們的三千元,自己掏腰包給了他們。誰知一年以後,也就是二零零九年,她的女兒無意中跟別人說了這件事,本村村主任金成子聞風後,又敲詐了她三千元。 迫害相關責任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達萊胡碩派出所:楊萬。 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村主任:何柄田。 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秦寶庫、瞿拓、趙秀發、趙鳳雲等。 霍林郭勒市查嘎達鄉長:孫永遠。 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副書記:肖立忠等。 霍林郭勒市嘎達村村主任:金成子。 霍林郭勒市達萊胡碩派出所:何慶民。 霍林郭勒市電力賓館。 霍林郭勒市蘇木政府:唐賢英。 林西公安局、林西縣派出所、林西五十家鎮派出所。 冀俊英父親所在村委會主任:李鳳林。 林西縣公安局:袁段、趙某某。 林西五十家子鎮派出所李洪江、江雲洋,袁段。 林西當地水源溝村主任李鳳林。 林西五十家子鎮派出所李洪江、江雲洋。 妻女含冤離世 張建龍屢遭迫害
張建龍,男,家住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南廣場,一九六三年生,原霍林河礦務局泰豐公司司機。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時,他還沒有步入修煉,可是當他目睹妻子符桂英自修煉後的身心巨變,以及邪黨各種機構對他家的騷擾迫害,毅然走進大法開始修煉。這些年裏,邪黨各部門入室騷擾數十次,記都記不清了;罰款三千元;非法關押四次;勞教二年;強迫精神洗腦三次,被迫下崗失業後,又歷經砸煤塊、掃大街、幹各種粗活……等等,並痛失二位親人。 女兒張毅超被霍林河第二中學強迫停學,在張建龍、符桂英夫妻二人勞教期間,又被惡人破窗強暴,從此背井離鄉,以撿拾破爛為生,由於年齡小,不會照顧自己,營養又差,身染肺結核,於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早七點,在霍林河礦區醫院含冤離世,年僅十八歲。正是花季年齡。 妻子符桂英在圖牧吉勞教所絕食期間,被勞教所注射不明黃藥水,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符桂英含冤離世。 一、沒修煉之前即遭騷擾迫害 張建龍在未修煉前,跟妻子的關係非常緊張,每天都是在爭吵嘴中度過,有時幾天都不回家。他以前在單位是給領導開小車的,就與領導一起幹壞事,由此而來,家庭的關係更是雪上加霜。九八四月份,張建龍妻子符桂英,突然腰疼的起不來床,到醫院去檢查,結果是腰椎間盤突出,經過治療不但沒有效果,反而一天天加重,最後乾脆癱瘓在床上,由於是單職工,家裏也沒有存款,再往下治就沒有錢了,張建龍和妻子說:「你借來錢,你就治,借不到錢,你就別治。」就在她絕望的時候,聽說修煉法輪功能治病,妻子就抱著試一試的想法開始修煉,煉了僅僅一週,她能走動了,也能幹點活了,她高興極了,張建龍也感到很神奇,對法輪功肅然起敬,一下子就在心裏埋下了修煉的種子。隨著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妻子的病一點都沒有了,心情也好了,也不吵不鬧了,就像換了一個人一樣,經常給張建龍洗衣服,皮鞋也擦的亮亮的,張建龍被她感動了,領導再和張建龍去幹壞事的時候,張建龍說甚麼也不去了。一個領導說:「你要是能學好的話,太陽從西邊出來。」張建龍不服氣,妻子都變了,他覺得自己一定能行。 到了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時,天好像塌了一樣,仿佛回到了文化大革命的時代,報紙、電台過去都說大法好,現在鋪天蓋地的誹謗大法。妻子傷心的哭了整整三天,執意要去北京說一句公道話。終於在同年九月三日凌晨四點多,悄悄的去了北京。 二、妻子走後,派出所、街道、公安處接二連三的入室騷擾 妻子走後,張建龍獨自一個人忙裏忙外的帶孩子、做飯、上班。到了第三天,派出所、街道、公安處,全都到張建龍家來了,一天來了十幾波人,逼問:「你媳婦去哪裏了?」張建龍說:「我甚麼都不知道。」 到了第四天,單位停止了張建龍的工作,把張建龍弄到鎮政府書記辦公室裏,鎮政府書記楊海濤讓張建龍說出她的去向,張建龍不說,「你不說,我們就拘留你。」張建龍說:「你們還有王法嗎?現在不是法制社會嗎?誰給你們的權力?搞株連九族!」邪黨的書記跟張建龍來硬的不行,態度馬上就軟了下來,說:「上面有指示,單位保職工,職工保家屬。」張建龍說:「現在有幾個老爺們能管住自己的媳婦?你媳婦你能管得住嗎?」書記氣得摔碎了水杯,就走了。 下午,單位書記孫健倉、工會主席馬某找張建龍談話,說話口氣跟那個書記差不多。張建龍非常明確的告訴他們,妻子煉法輪功後,啥都變好了。 第二天,派出所包杜冷來找張建龍,讓張建龍說出妻子的去處等。張建龍回答說:「我不知道,別找我。」以後每天都來一夥人,記都記不清了。 三、副書記說:誰讓你媳婦煉法輪功啦 單位領導從此不讓他開車,讓張建龍去環衛大隊掃大街。掃了三個月的大街,又強迫張建龍下崗待業,只發給他二百多元生活費。張建龍到市裏找市委副書記王淑芬,她說:「誰讓你媳婦煉法輪功啦?」張建龍說:「這是共產黨搞的株連九族,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張建龍說的句句在理,沒說上幾句,書記就理屈詞窮了,扔下一句:「我管不了啦。」就想走,張建龍說:「從現在開始,我也煉法輪功了。」 張建龍由於承受不住來自中共各個部門給他造成的壓力,每天精神不振,天天喝酒,借酒消愁,直喝得胃底出血,吐血吐的人事不省。當年張建龍的女兒張毅超只有十四歲,她抱著張建龍的腦袋哭著說:「我不能沒有爸爸啊!你不能不管我啊!」張建龍聽到女兒的哭訴,一下子精神起來,抱著孩子一起哭起來。他在心裏想,我一定學一學法輪功,看到底怎麼樣。 為給大法說句公道話,從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妻子共去北京往返三次。最後一次進京回來後,張建龍看到妻子精神煥發,他覺得很奇怪,他又給妻子做飯,又給她放洗澡水,一點怨言都沒有。女兒跟母親也很親熱,摟著母親的脖子說個不停。妻子吃飯前跟張建龍說:「建龍啊,吃完這頓飯,你要我,我就跟你過,咱倆一起煉;你不要我,我就走。」第二天,她讓張建龍跟她一起煉功學法,張建龍從此後,正式走入了修煉的大門,並從書中一下子明白了好多法理。 四、正式走入修煉,兩次進京給大法說句公道話 到了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正是邪黨攻擊法輪功最瘋狂的階段。張建龍想到這個功法這麼好,邪黨說的沒一句真話,我也應該去北京。張建龍和女兒交代一下,就離開了家,先到圖牧吉勞教所去看望妻子,同時也徵求一下妻子的看法。此時妻子已被判一年勞教,她聽說後也挺高興,支持丈夫進京上訪。 在十日的上午張建龍到了北京,到了北京天安門廣場,那一天,廣場上沒有一個法輪功弟子喊口號打橫幅的。張建龍覺得自己應該先回家,與其他同修見一見面。當天,他又坐上了回家的火車。不知道為甚麼,在回家的路上,張建龍的眼淚禁不住嘩嘩的往下流,想止都止不住。 同年六月二十二號,張建龍與當地九名法輪功學員一起進京。他們分別是:張德忠、孟呼侖、張翠、陳玉芹、張姐、王秀英、孟凡玲、包桂芝等。 剛走到通遼市,除了張建龍之外,其他八個人都被警察攔住了。張建龍又接著給當地同修打電話,法輪功學員唐麗波又帶了四名同修,吸取上一次經驗,半夜打車走的。車到通遼又截下兩位同修,剩下張建龍等四人,又打一輛車,於第二天上午來到北京。一到天安門廣場就開始打坐煉功,警察把張建龍抓到前門派出所,關到一個院子的鐵籠子裏,裏面有各地來的三四百名同修,這些同修都是不說地址與姓名的。 張建龍在鐵籠子裏整整呆了一天零半宿,後被送到通州看守所,同時送去的共十名男同修,四十名女同修。第二天,張建龍發現其餘九名男同修打的後背都是血,提審張建龍的時候,張建龍就跟他們講,自己是怎麼走進修煉的,原先是一個甚麼人,學了大法後,又變成甚麼樣的人。他們聽了有點不相信,最後又喊了幾個領導模樣的人,但他們都沒有記錄,只聽張建龍一個人講,一直講了整整一天。 到了晚上,張建龍又被送到號裏。警察讓犯人開始打張建龍,目的是逼張建龍說出姓名地址。打的張建龍天旋地轉,張建龍實在承受不住了,但是腦子很清醒,他喊:「謝謝!」張建龍喊完謝謝後,犯人們誰也不打了。 到了二十六號下午,警察喊:「法輪九號」,讓內蒙辦事處的人把張建龍帶走了。當地六一零頭子萬國清,連同通遼市六一零頭子和通遼市公安局局長一起審問張建龍,張建龍又把自己得法的過程,原原本本的向他們又講了一遍。半夜二點多,他們把張建龍送到霍林河看守所。 在霍林河看守所裏,吃的都是黑麵饅頭,那還不給吃飽。饅頭掰開後,裏面還有蒼蠅、耗子屎等,必須挑著吃。一碗菜湯裏只有幾根蘿蔔條,其它都是水和泥。四十多天裏,張建龍沒有蓋過行李。最後張建龍被判勞教二年,所外執行。 張建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達四十多天,那已是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了。只有不滿十五歲的女兒叫張毅超在家裏,孩子因為沒有人照顧,比以前消瘦了許多。 五、二次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元旦,礦務局六一零辦公室朱成和鎮政府書記楊海濤,鎮長嘎拉(蒙古族),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所長烏力吉,一起把張建龍和他妻子符桂英綁架到鎮政府二樓強迫洗腦,時間長達七天。 同年四月初,市六一零頭子萬國清,公安局國保大隊秦寶庫、副大隊長翟拓,指導員趙鳳雲,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並由礦務局出二個看管人員,把張建龍綁架到電力賓館。頭一天,有四個武警持槍看守,他們都站在樓裏面,把張建龍和法輪功學員程光星關在一個屋子裏,不許張建龍他們說話,不許出屋,不許走動,連上廁所都有人跟著。 六、先逼離婚,又逼復婚 五月初中旬的一天下午大約二點多,霍林郭勒市副市長趙凌波帶隊,伙同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等,將張建龍、付桂英夫妻兩人劫持到沙爾呼熱派出所。他們刑訊逼供符桂英,讓她說出賈海英母親的事,符桂英說不知道,惡警趙秀發又以張建龍「所外勞教」相要挾,對張建龍妻子說:「如果你不說,我們就把你丈夫收監。」符桂英說:「那我和張建龍離婚。」趙秀發就說:「你真離婚了,我們就不抓他了。」在這種情況下,二人被逼無奈,第二天就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這件事情在當地引起了很大的影響,市長趙凌波也知道了,那些人害怕了,惡警趙秀發,許振喜,胡本榮,朱成等人又來到張建龍家,逼著張建龍倆個人再復婚。張建龍說:「你們昨天逼我們離婚,今天又逼我們復婚,你們太無法無天了!」他們覺得沒有面子,惡警趙秀發說:「都給我帶走。」當時就把張建龍和妻子用手銬銬起來,十四歲的女兒張毅超嚇的大哭,惡警趙秀發又說:「一起抓走。」。又留下幾個人,對他們說:「好好搜一搜,挖地三尺也要找出證據來。」 半夜他們把張建龍的妻子送到霍林河看守所,張建龍和孩子放回了家。 等張建龍回到家一看,心都涼透了。哪裏還有家的樣子?!已經被惡警趙秀發一夥惡徒折騰的亂七八糟,一片狼藉:土炕扒了一個大坑,沙發扯碎了,煤堆翻開了,菜窖挖出了一個大坑。就像剛剛經過一場地震一樣。 七、不想洗腦就勞教 就是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政法委書記萬國清,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政委徐振喜、國保大隊長秦寶庫、趙風雲、翟拓,強行把張建龍綁架到電力賓館洗腦。由於張建龍不配合他們,第二天又把張建龍綁架到看守所,沒有通知張建龍的任何一個親屬,也沒有人給張建龍送行李。 在看守所裏,張建龍要求無罪釋放,喊口號「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公安局政委許振喜把他雙手背過去,再用銬子銬住。到了同年九月十七日,把張建龍和妻子一起送到圖牧吉勞教所。 在圖牧吉勞教所裏,他們受到了超體力的農活折磨。法輪功弟子王志成,為了抵制勞教所的各種迫害,高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按著腦袋扣在鐵桶裏,打成痴呆,勞教所共四個大隊的法輪功學員全部反迫害,有絕食的,有罷工的,有聯名寫信的,還有喊口號的,喊出了「打人有罪,停止迫害!」等口號。 張建龍在一大隊,與六七名同修聯名寫信,給勞教所寫信,要求恢復煉功,給打殘的王志成一個合理的說法,由於法輪功學員整體配合,震動了整個勞教所。最終勞教所妥協,答應了張建龍等法輪功學員的條件,晚上也能煉功了,白天背寫經文,也不出工,這樣的狀況持續到二零零二年的二月份。 張建龍在圖牧吉勞教所共關押六個月。 八、見到妻子符桂英,把張建龍嚇了一跳 回到家裏,看到孩子,張建龍心情非常的難受,父母不在家,在家的法輪功學員們照顧著孩子,但沒有父母在身邊,孩子還是感覺無依無靠,非常可憐。為了彌補孩子心靈上的創傷,張建龍加倍對女兒關心愛護,也讓她體會到法輪功學員的慈悲,不是父母的過錯,這一切都是邪黨的迫害造成的。張建龍在家裏既當爹又當媽,盡所能的做好一切。給她做飯,洗衣服,送她上學,但因為他每月只能領到二百多元的最低生活費,生活也陷入了困境。 到了七月份,圖牧吉勞教所通知張建龍,讓張建龍去接妻子符桂英,說是給辦了保外就醫。並說要拿三千元錢保釋金,張建龍說:「我吃飯都吃不上了,哪來的錢給你們?反正我媳婦原來身體好好的,煉功沒有一點病,她一旦有個三長兩短的,我一定跟你們打官司打到底。」又過了一週,勞教所又打來電話說:「沒有錢也行,只要來接人就行了。」張建龍這才去接人。 到了勞教所,見到妻子符桂英,把張建龍嚇了一跳,妻子兩眼窩深陷,瘦得只剩皮包骨頭,站都站不住,好像一陣風就能把她吹倒。犯人先把她背到大門口,張建龍又把她背到出租車上。到家後,她堅持煉功,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她就恢復了正常。等她恢復了身體,張建龍就出去找工作幹。到一個私人煤礦去打工,開攪拌車。張建龍在這個私人煤礦三個月中,惡警經常去找張建龍,都被那個礦主給擋了回去。 九、在撿煤隊幹苦力,一個月八百元 二零零三年二月份,單位成立一個下崗失業職工撿煤隊,張建龍被安排在裏面。甚麼累活、髒活、麻煩活都幹。掏廁所、掃大院、砸大煤塊,月工資只開八百元。星火公司總經理很讚賞張建龍,找他談話時對張建龍說:「你表現的不錯,人人都像法輪功這樣,這個社會就好了。」他又問張建龍煉功到底為了甚麼?是錢?還是官?張建龍說做而不求,後來他說:「你們法輪功真好,在家好好煉吧。」 張建龍在撿煤隊幹了七個月。 十、今天我打打你們這幫土匪 二零零三年五月份的一天,法輪功學員程光星,到張建龍家取磁帶,他妻子到派出所舉報。惡警秦寶庫、趙鳳雲、紀延濱還有街道的二個人(不知道叫甚麼名)聞風而動,又入室騷擾,沒等到他們張嘴,張建龍就像竹筒倒豆子一樣,講了這麼多年的種種遭遇,揭露他們的種種劣行,「逼我們兩口子離婚,把一個孩子逼的離家出走,弄的我們妻離子散……」惡警趙鳳雲說跟她沒有關係,張建龍說:「趙鳳雲!你永遠脫不了干係。哪次你沒參與?哪次沒有你?趙鳳雲你記著,有一天我到監獄去看你,你在裏面,我在外面。」 張建龍在家排行老二,那天正好趕上他的老父親張亮來看兒子,老人家性格正直倔強,義正詞嚴的指著對他們說:「日本鬼子我打過,國民黨我也打過,今天我打打你們這幫土匪。」他們看事不好,就想溜,張建龍老父親把門一關,倚著門說:「這是你們家嗎?這些年你們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把我兒子折騰的妻離子散,今天都別走了,咱們好好說道說道。」紀延濱告饒般的說:「大爺,我以後再也不來了。」 從此,他們真的沒有再到張建龍家騷擾。 十一、兩位親人相繼離世 (一)女兒強迫停學流浪在外,身染疾病含冤離世 女兒張毅超,一九八六年生,聰明可愛,學習成績一直很好,這孩子記憶好,甚麼東西都能過目不忘。離世那年才十八歲,但個頭已經一米七零了。 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晚,社會上的一群孩子,受邪黨電視的影響,仇視法輪功學員,到她家砸門,把窗戶的許多玻璃都打碎,使她極度恐懼。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母親符桂英、父親張建龍分別被勞教三年和二年,惡警不通知家人,也不讓帶任何衣物,凌晨三點偷偷把他夫妻二人挾持到囚車上。當時符桂英提出家裏還有年幼的女兒在家,得看看女兒,交待交待家裏的事。國保大隊長秦寶庫、翟拓說:「誰還管你女兒是死是活」。硬是將夫妻二人拖到車上。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霍林郭勒市第二中學以張毅超父母修煉法輪功為名,不讓她繼續上學。經霍煤集團公司協調,學校同意接收。該校書記孟憲民(已遭報,他的大女兒當時正高考被北京一所大學錄取,就在同時查出患有癌症,休學一年,後手術,花了十幾萬元,保住了命)每星期都找她訓話,還要求她每星期寫一份書面材料,強迫她與父母劃清界線,斷絕關係,被張毅超拒絕,她不會跟父母斷絕關係。就在父母雙雙被勞教期間,無辜的孩子竟被學校開除了。從此在社會上流浪,孤獨的孩子受到惡人歧視及侮辱,有一天夜間,一惡徒從陽台爬上二樓,砸碎玻璃,闖進她家,把張毅超強暴。(惡人至今還在逍遙法外)。 為了躲避惡人,她背井離鄉,離家出走,在瀋陽以撿破爛為生,由於年齡小,生活環境惡劣,營養又差,又不會照顧自己,她染上了肺結核,病情逐漸惡化,從瀋陽接回家不到四個月,便於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早七點,在霍林河礦區醫院含冤離世,年僅十八歲,正是花季年齡。她去世時,好多人都流淚了。 (二)妻子符桂英被勞教所注射不明黃藥水,含冤離世 付桂英在圖牧吉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上午,在刺骨的寒風中,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在操場上用棒子打玉米,外面來人檢查。符桂英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功學員沒有錯,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下午大隊長周國玲就以談話為由,把符桂英叫出來。扒光她的衣服,又把符桂英銬在鐵椅子上,她遭到惡警周國珍、羅進芳、楊傑、劉秀華、娜仁花的毒打,她們用五個高壓電棍電擊符桂英,致使符桂英的心律達每分鐘一百八十多次,最後昏死過去。針對這一重大迫害事件,當時七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惡警以給符桂英治療為由,把她送到圖牧吉勞改醫院,給她注射一支無名藥物(黃色藥水)。符桂英從醫院回來身體極度虛弱,甚至很難自理,半年後,勞改隊突然放人。 符桂英病發後,身體逐漸消瘦,全身無力,浮腫,腦袋抬不起來,只想睡覺,身體虛弱,沒有平衡感,無法站立,到後來肚子逐漸浮腫,像是已有七個月身孕的孕婦,在做B超檢查時發現滿腹腔內都是體液,內臟器官全部中毒衰竭,慢性中毒所致。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七日,符桂英含冤離世。從病發到死亡僅僅二個月。鎮政府書記:楊海濤 迫害相關責任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副市長:趙凌波。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政委:徐振喜。 霍林郭勒市市委副書記:王淑芬。 礦務局六一零辦公室:朱成 、胡本榮。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萬國清。 沙爾呼熱鎮鎮長嘎拉(蒙古族),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所長:烏力吉。 單位書記孫健倉、工會主席馬某。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包杜冷、秦寶庫、翟拓、趙鳳雲、紀延濱。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二中書記:孟憲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