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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火車看書,長春劉芳遭綁架、刑訊、勞教
文/劉芳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吉林省長春市德大支行的員工劉芳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在列車上因為閱讀《轉法輪》被警察綁架,遭非法逼供,二零零五年七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備受折磨。劉芳在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五月劉芳再次被綁架,在長春女子勞教所遭受過電擊和毒打。

一、無端被綁架

我叫劉芳,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乘坐1471次列車回家,為不浪費閒暇時間,我在座位上靜靜的看《轉法輪》一書。突然有一乘警來到我身邊,不容分說把書搶走(我不知他怎麼發現的),強行將我帶入乘務室。我向乘警說:「我只是在做好人,煉功強健身體。」可是乘警像殭屍一樣不理睬我。過一陣子我被送到公安局。在公安局警察將我隨身帶的手挎包扣下,內裝剛開的工資二千多元,外加平時零用錢,還有鑰匙等。隨後三名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十多本大法書,兩台惠普打印機、半袋碳粉、三個墨盒、法輪功師父法像等。無任何手續,這就是江氏集團目無國法,無理傷害合法公民的犯罪行為。修煉法輪功無罪,因為無論是國際,還是國內的法律沒有任何一條寫著修煉法輪功有罪。

二、刑訊逼供

這天警察綁架了我,非法抄了我的家,隨後,警察用衣服蒙住我的頭,將我帶入一處密室,後來知道是德惠市賓館後樓,這個房間是德惠市公安局專門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處黑窩。

當場有五、六個警察一起迫害我。他們把我的雙手銬在背後,多次猛力的往起提手銬,手銬高高拽起,雙臂後抻,使頭與膝蓋平行,腳尖沾地,並狠踢著我雙腳並攏,這樣就使手銬勒的手腕刺骨的疼,雙臂後抻,腳抬起,讓你筋骨斷裂,使全身心的骨肉鑽心的疼。這種刑罰連續幾天後(他們也感到累了),他們又把我拉坐到寬寬的椅子上,把我瘦小的身子拉開兩臂硬銬在大椅子上,然後用力往下拉手銬,還幸災樂禍的問我疼不疼?我反問道:「你說呢?」他衝過來就打我的嘴巴子,他們邊動著刑,邊滿嘴污言穢語,並揚言將我從樓上扔下去,並說摔死算自殺。對於他們的非法審訊,我咬緊牙在,一直沒吭聲,他們惱羞成怒,一警察用右手背狠狠打我的左臉,打的火辣辣的疼。(用刑過後我發現左臉處有一月牙形傷痕,是那個警察用戴戒指的手打我的臉留下的)。迫害長達十多個小時,他們沒有問出甚麼,要將我送往拘留所,在下樓時我大喊,警察把我的胳膊掐成了紫黑色。十四天後我被劫持,送往吉林省女子勞教養所(亦稱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進一步迫害。

三、在黑窩裏的苦難日子

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我被非法送往吉林省女子教養所單獨關押,非人的刑罰我是挺過去了,可是在這裏竟遇到了出乎意料的事,使我茫然不知所措,萬萬沒想到的來轉化我的竟然是昔日的同修,林立明、一名姓郭的和一名姓王的昔日同修,在她們的歪理邪說下,我沒被酷刑所折服,而被她們的邪悟而迷惑,我相信了她們說的:這裏不是人呆的地方,早點出去,該幹啥幹啥;也被她們的情所帶動,為了我七十歲的老父無人照顧而動了人心,為早日離開這個人間地獄我動搖了意志,在她們緊鑼密鼓的攻勢下我寫了五書,給自己留下了無盡的遺憾與悔恨。這完全證明了共產邪黨的精神迫害絕不亞於肉體迫害。

我在那段日子裏雖生猶死,無形的精神壓力像大山一樣壓的我透不過氣來,有半個月的時間,有一天我終於掙斷了精神枷鎖,我找到了張管教,要回五書,我告訴她,那是別人的認識,不是我的認識。回到監室將其撕毀,用水沖走了,那一刻我輕鬆了許多,就在我撕毀五書幾天後,有一天,五六個警察把我拉到管教室,強行將我按趴在桌子上,手被擰到背後,他們按著我強行在別人替寫的「五書」上簽字,按手印,按指紋。她們邊迫害我邊說:「讓你敬酒不吃吃罰酒,我們這是為你好,幫你做好人。」從此他們把我單獨關押,在小小的監室裏限定:不許我到門口之內一米處,在窗戶的一米處也不准我靠近。

那段日子裏我心裏痛苦極了,我自責不該走這一段不該走的彎路,譴責自己是個忘恩負義的人,恨自己不爭氣,對不起師父。思想越是低沉,越有陰影籠罩,三十幾歲的人,頭髮幾乎全白了。那段日子裏出現很多不正確狀態,有一次,我有機會來到窗口,望著窗外那片自由的空間,想自己因修煉做好人而在黑窩被迫害,不知以後如何,又怎樣度過,想著這裏沒有自由,沒有人權……想著想著,突然有種悲憤感襲來,我煩悶,我心慌,我要大喊大叫,我想要無目的的衝向哪裏,感到有一種暴發的要瘋了的感覺,我的精神要崩潰了無法抵制,並感到愈來愈強烈。我突然警覺了,我求著師父努力克制著自己,告誡自己不能瘋,不能給大法抹黑,如果瘋了那是中了邪惡的圈套,達到邪黨要從精神上搞垮的目的,她們還會以此來破壞大法,以此做文章,進一步攻擊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毒害更多無辜眾生,決不能讓邪惡得逞。我不斷的告誡自己,不斷的求著師父救我,不知過了多少時間,只是感覺好漫長,漸漸的那種要瘋的感覺慢慢消失了,我思想清醒了許多,開始背我能記住的法,現在想來,如果沒有師父救我,結果是可怕至極,我無法表達我對師父的感恩。

四、以搜查為手段,褻瀆人的尊嚴

為在精神上牢牢控制法輪功學員,防止邪洗腦失敗,惡警們不僅在行動上嚴加看管,還要從思想上造勢,從精神層面上強壓法輪功學員,在監獄經常進行不定期大搜查,搞突然襲擊,惡警來到監室或車間,如強盜一般把滿層的東西翻個底朝上,甚麼鋪上的板縫,被褥,鞋襪,各細微處都不放過,尤其在搜身時,從頭到腳,內衣,內褲都不放過,甚至讓你在眾人面前脫光衣服,惡警不顧及別人的人格與尊嚴,一旦發現認為敏感的東西,定會作為給你加期的理由或迫害的重點,人權,法律在惡警那裏是一紙空文,一錢不值。

五、強制超期超時奴役

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押人員的勞動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睡眠時間不低於八小時間,按工作數量、質量每月應發相應工資。而在德惠女子勞教所這個條例確成了一紙空文,不但不按條例執行,管教們還變本加厲,強迫我們超時間奴役,經常加班長達十五、六個小時,就連上廁所都要限制次數,限制時間,一次只給兩、三分鐘時間,便不出都按時間辦,否則就要懲罰,幹活時不管體力強弱,年歲大小,就是強迫你多幹,完不成任務,不准回寢,吃飯,睡覺,還要受到打罵。長時間的奴役體力消耗,精神摧殘,總是這樣日復一日的惡性循環著,我在這個人間地獄整整熬了一年半時間,又被非法超期關押二天後,在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終於回到家中。

六、設陷阱再次非法關押

我是長春市德大支行的員工,在職期間因我修煉不計個人名利,休息日上班我從來不報加班費,只是兢兢業業,一味做好人,所以曾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可是在我勞教期間,因單位合併,又因我被非法關押,單位領導不按《勞動法》辦事,只憑單位一方解除我的勞動合同,我回來後依法多次找領導解決工作問題,他們只是口頭搪塞,不解決實際問題,這樣我又多次寫信申訴,他們無奈答應說與省行聯繫,有了一定通知我,還說如不滿意可以起訴,我信以為真。

在我在家等消息時,突然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由德惠市新惠派出所所長龍太平帶領十多人(未著裝)在無任何理由,無任何藉口,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闖入我家,再次綁架了我。(我估計是我單位或其他的甚麼人與公安局勾結設下的陷阱)這次搶走了師父的法像,大法書,MP4,手機,DVD放像機等,並在我家非法錄了像,我剛剛逃出了虎口,又落入了陷阱,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加期七十六天。

七、再次非法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我再次非法被送往長春女子勞教所進行迫害。

這次因我不戴名牌,不參加奴役勞動,不喊報告,我遭受了無端的限制與非人的酷刑。首先他們剝奪我見家人的權利,不許在裏面訂貨,不許洗澡,洗頭,罰站,坐板凳,在五大隊如果有一個人沒幹完活我就得罰站陪著。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因我不戴名牌,他們摁著我 我衣服的前胸,後背都寫上我的名字,我洗下去,他們就寫,有一次張麗紅、王麗梅兩人分別架著我兩臂,宋麗梅撩起我的衣服往我背上寫,寫不上,還說我發正念,打我;坐板凳,我直著腰,閉著眼,張麗紅一進車間看到,以為我在發正念,就一腳將我踹在地上。大隊長王麗梅經常和一夥人把我叫到管教室,侮辱我一番,搞人身攻擊,多次用電棍電我的嘴,手,肩,頸,胸,心臟,腹部,背部,還把《大圓滿法》侮辱性的貼在我的臉上,說些不中聽的話,又用書使勁打我的頭,歇斯底里發洩夠了,罵一聲滾回去。再不就是讓你在車間的走廊裏罰站。

我每次被電後都像癱了一樣,渾身無力,嚴重時前胸後背抻著疼,心臟像要掉出來一樣,我不能左側臥睡,因為那樣心臟像掉下來一樣墜著疼。躺下,起來都得用手用力扶著,慢慢的起臥。翻身時用胳膊支著床,被電過的皮膚腫脹,充血完全紫黑色。儘管如此,我堅持著,我鼓勵自己,決不像頭一次那樣,決不離開大法。

八、做好事反遭毒打

零九年夏日週一的一天中午,是五大隊接見日,有人家裏給拿來了吃的,其中有黃瓜,她求我給拌點黃瓜鹹菜吃,(黑窩裏鹹菜可稱其為美味佳餚)正當我拌鹹菜的時候,獄中負責生產的大隊長蘇桂英撞見,本來她就是來車間窺視有無人員偷懶的,見我拌菜,便氣呼呼的一把搶走了我手中的菜碗,嘴裏還嘀咕著。不過五分鐘有人傳話叫我去管教室,一聲傳話人們都捏一把汗,我安慰大家說沒事,去了管教室。一進屋,小隊管教張麗紅上來就是一個耳光子,嘴裏謾罵著我,他們問我給誰拌的。王大隊長厲聲的罵到:你還有閒功夫給人拌鹹菜,管好你自己得了,你可真有閒情。越罵越來氣,抓起裝黃瓜鹹菜的小紅桶猛的扣在我頭上,黃瓜汁順著我的頭流到脖子,淌進了我的衣服裏,她又舉起電棍在我的頭上砸碎了裝黃瓜的桶,她就用電棍電我的脖頸,我支撐不住,幾乎倒下去,電流貫穿全身我說不出那是甚麼滋味,真的沒有語言形容,其他的人沒有任何良知,有的漠然處之,有的幸災樂禍,我真的不懂,在這做好事反遭毒打,好人怎麼這麼難當。

這就是共產邪黨製造的環境,在這裏他們無端的踐踏蹂躪一個只想做好人的善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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