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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四川德陽監獄的罪行看中共監獄的黑幕(二)
窺一斑而見全豹
文/四川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接上文

通過曝光四川德陽監獄長期、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我們可以看到中共惡黨慘無人道的暴戾和兇惡本性,這種對身體的殘害,這種建立在超出生理極限、利用人性弱點(怕心)基礎上的迫害,只會直接帶來和造成受害群體和有良知世人更大的反迫害行為(它有不同層次的外在表現)。從根本上講,它是改變不了一個人的,尤其是正念正行的法輪功學員。但中共惡黨對法輪功學員和世人的迫害,則更險惡的體現在其黨文化及其分支──監獄文化中。

甚麼是惡黨監獄文化?它是中共惡黨在中國大陸孳殖出來的最大毒株──黨文化的一枝毒葉,它才是對服刑世人根本性的迫害即毒害。對肉身的殘害改變不了人心,但通過「毒文化」的毒害,就可能毀掉許多心靈和生命。

有感於目前尚有許多世人,尤其是受過牢獄之災的人、在監獄工作和與監獄有關的人、以監獄為「事業」的人,也包括那些被惡黨假相矇蔽、不了解、曲解、誤解中共惡黨黑牆實情的廣大世人,他們都不同程度的受著黨文化及其監獄文化的毒害,不同程度的受著中共惡黨謊言欺騙而難以醒悟。所以,筆者結合自己被非法「坐牢」、迫害多年的親身體會,梳理總結並深入剖析一下甚麼是惡黨的監獄文化及其邪惡性和毒害性,以警醒上述世人。

惡黨監獄文化的表現形式和載體

1、「監規」體系。所謂「監規」,泛指中共國頒布的「監獄法」中相關部份、司法部頒布的「監獄服刑人員行為規範」、各省司法廳頒布的「服刑人員嚴禁行為規定」,以及各監獄自己制定的各類相關「制度」和「紀律」,這些「紀律規範」,對服刑人員的各方面言行,都做出了極為詳盡的強制性規定。其定式的表達均為:「不准…」「嚴禁…」。細心的服刑人員曾下工夫認真梳理清點了一下,德陽監獄有成文和無成文的「監規紀律」,計有林林總總120多條。在不同的「特殊時期」,還會隨時拋出新的規定。這些「監規紀律」的共同特點是:

(1)全部是構建在惡黨惡政暴力強權基礎之上,無人性可言、無人權可言。

(2)全面覆蓋,細緻入微。對一個正常人生活中所可能涉及的一切方面,均細緻入微的做出了「限制和禁絕性」規定,其全面細緻程度不是外面的「社會人」所能想像的。他們像一條條細麻繩一樣,將人緊緊纏縛著,令人窒息。

(3)以懲治人為根本。他們口口聲聲講要「以人為本」,但實際上卻無處不是以 「刑罰」、「體罰」、「時罰」(加刑或不減刑、少減刑)、「心罰」(精神折磨)和「財罰」(金錢財物)為根本。正是由於有了此種「制度性的根本保障」,所以,惡黨監獄中的各種野蠻、殘暴、陰狠的「監管」行為才能長期大行其道。

(4)以服刑人員為敵,以「專政工具」自居,以「國家衛士」自詡,以暴力執政為榮。

(5)以大量「實施辦法」、「考核制度」為輔助,構建起全面實現其「監規紀律」的運行和保障機制,使其日趨「精細化」、「規範化」和「機制化」,使其儼然已化成了一條條纏身嚙人的毒蛇。

2、特殊監規。即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制定的、沒有明律明文依據的、甚至完全不見諸文字的特殊監規、秘密監規。德陽監獄在對法輪功學員的「監管改造」與「幫教轉化」中,推行了一整套邪惡、殘暴、陰狠的「管理制度」,妄圖以此來動搖法輪功學員的信念。主要有:

(1)「幫教」人員。所謂「幫教」人員,實際上就是惡獄惡警從刑事犯罪人員中「選拔」出來的「惡暴精英」(往往是暴力犯罪或涉黑涉毒的死刑犯、重刑犯),這些人由於長期混跡於社會最陰暗領域,是一些沒有道德底線的邪惡之徒,他們往往甘心做惡警走卒、效力於惡警。一般一個監區「選拔」3~4個。他們的唯一職責是完全聽命於監區主管惡警,具體執行和實施一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為。所以,主管惡警、主管監區頭目,主管科室部門、監獄頭頭這一610在獄內的具體組織系統和層級的所有迫害指令,都會通過這些「幫教人員」得以具體實施。610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從表面上看,這幾年,這些獄內「610」系統的惡警,甚至包括監區內的主管惡警,幾乎很少與法輪功學員直接接觸或直接指使惡犯迫害,但實際上,這些年對法輪功學員的幾乎所有肉體殘害和精神摧殘,都是這些惡警暗中指令、默許、慫恿這些「幫教」人員進行的。

(2)「信息員」。惡獄規定:必須給每一位法輪功學員配置不少於2名的「信息員」(也叫「包夾」、「夾控」人員)。顧名思義,「信息員」的功能職責就是每天24小時不間斷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貼身監控和隨時監控,並在「第一時間」向「幫教人員」彙報,再由「幫教人員」向主管惡警彙報後獲取指令。可謂「及時」、「準確」、「精細」、「高效」。有時,他們認為有必要或處於「非常時期」,「信息員」可增配至4~5人(我在監獄這些年,最多時「配置」了5名);至於在「特殊環境」下配置和指定的「臨時信息員」就更多了。這些「信息員」也大多是從長刑犯(因為他們不敢輕易犯規,怕影響減刑)中選擇,平時由「幫教」人員直接管理,並據考核情況報主管惡警隨時撤換。即便在這種險惡條件下,獄中許多法輪功學員通過講真相,仍然「轉化」了不少「信息員」,甚至讓他們成為了法輪功學員的「掩護」和幫手。

(3)「彙報」、「驗收」。 惡獄惡警強迫每一位法輪功學員必須每週寫一份所謂「思想彙報」,同時要求每一組 「信息員」必須每週寫一份「情況彙報」,要求脫產的專職「幫教人員」必須每天記錄本監區內每一位法輪功學員每日言行「表現」、尤其是「異常表現」。主管惡警就主要依靠「信息員」和「幫教人員」的文字和口頭彙報來掌握每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動態情況。所謂「驗收」,是德陽監獄的又一項惡制,即每年由監獄分管頭頭帶領教育、獄政、獄偵等科室人員,並會同監區頭頭、主管專幹輪流到每一個監區、輪流找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驗收性提問」,從法輪功學員的回答中得出「鑑定意見」。

(4)高度限制最起碼的自由。如:禁絕與法輪功學員、有 「反黨、反政府、反改造」傾向者、「藏獨份子」以及有宗教信仰人員接觸或有任何形式的聯繫;禁絕與任何其他服刑人員建立「較密切」的關係,一旦感覺有,他們會立即暗地裏找到對方當事人「訓話」,恐嚇或勒令該人員自動疏遠法輪功學員,否則他們會不斷施壓,直至對方順從。極特殊的情況下,也必須有「信息員」在場,談話也必須讓他們也能聽得見。

限止閱讀和學習,尤其是對有一定文化、表達能力較好的法輪功學員更是如此。為防止這些法輪功學員利用讀書學習的交流之機,傳播大法講真相,惡獄惡警甚至不惜普遍規定:不准服刑人員「私藏」書籍,所有書籍一律繳存各監區「圖書室」,法輪功學員要閱覽甚麼書,必須經「幫教」人員許可並辦理手續。法輪功學員不准私自傳閱任何書寫的文字材料。

在任何時間、場合禁止法輪功學員單獨行動,而必須有「信息員」陪同下「版塊移動」。

不准法輪功學員睡上鋪和靠兩頭的下鋪,只准睡下層中鋪,目的是為了防止他們悄悄煉功或其他隱蔽活動,便於監視。

不准法輪功學員與任何人有任何物品的相互借用、贈與行為,以防止法輪功學員「拉攏」其他人員。

法輪功學員所有書、信、筆記本等文字性東西,都必須經惡警的嚴格審查。因此,「丟失」信件、突然搜身、突然查監(室),就成了家常便飯。

如此種種的特殊監規,難以贅述。以此而觀,法輪功學員在惡黨監獄所有被關押人員中,時刻都處在監獄最底層,時刻都處在「監獄文化」的迫害之中。毫無疑問,它確也構成了對每一位法輪功學員艱鉅而持久的考驗。

3、符號表徵系統。所謂「符號表徵系統」,是指惡黨監獄中逐漸構建起來的一整套、具有強烈暗示作用的形像物,包括:高牆、鐵絲電網、崗樓、衛兵、警服、警具、警犬、囚服、光頭、重重鐵門、標語、專欄、音聲、色彩等。它們的「文化符號性」在於:對於關押在這裏的每一個人員,它們無時無刻不在發揮著「你是罪犯」、「你在服刑」這樣的強烈心理暗示作用,天長日久,就會形成某種特定的心理模式和行為模式,前者會使人不知不覺的進入一個服刑人員的「角色意識」並依此去進行思維;後者會使人不知不覺的去按一個服刑人員的行為規範去提醒甚至約束自己。這種日銷月浸的潛化作用無形而很大。但是,惡黨再完善的監獄「符號表徵系統」,也絲毫改變不了法輪功學員的正信和正念。

4、話語系統。惡黨監獄中的語言文化特質,主要包括在「監管者」和「被監管者」之間的特定話語系統中。

(1)服刑人員對獄警人員的話語系統中,深深浸染著中共惡黨黨文化的邪惡色彩:
①稱謂話語。如口頭稱謂,後者必須稱前者為「警官」或職務,否則算「違規」;書面稱謂,必須使用「尊敬的……」的標準定式。自稱則必須使用「服刑人員××」。
②報告性話語。服刑人員必須按規定範式「打報告詞」且報告時的站立位置和姿勢都有明律規定。

(2)獄警人員對服刑人員的話語系統中,也同樣如此,其較典型的有:口必稱「罪犯」;「教」必稱「黨和政府」、「國家專政機關」、「黨和人民的利益」、「社會道德」;「管」必稱服從、「改造」、「打擊」、「從嚴」、「決不手軟」。

────惡黨監獄的這些系統話語,完全可以編輯出一部專用詞典來,它的每一個詞語,都包含了中共惡黨黨文化的邪惡內涵,故專此揭露。

5、組織體系。中共惡黨監獄,作為中共政法系統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系統的最基層組織,直接擔負著非法關押、摧殘迫害、日常監管、「幫教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罪惡職責,是惡黨監獄文化的直接承載和傳播者、施用者,其迫害組織體系如下圖示:

監獄頭目→分管獄頭→主管部門(教育科)→監區頭目→分管區頭→主管警察(「專幹」)→「幫教」人員→「信息員」。

這裏重點揭露一下鮮為人詳知的最低幾個層級的邪惡組織:
(1)「幫教」人員組織體系。(參見前文「‘幫教’人員」)
(2)「信息員」組織體系。(參見前文「‘信息員’」)
(3)隱蔽特務組織體系。這也是最能體現中共惡黨及其黨文化秉性特質的一項罪惡制度。為了防止信息員和「幫教」人員的疏忽和懈怠,尤其是防止這「兩員」被法輪功學員正善感化,惡黨惡獄從其黨的「歷史經驗」中,繼承了一套他們認為行之有效的特務方法:以「加分獎勵」(考核積分累至標準則可申報減刑)或「提高處遇」(日常的各種基本待遇)為誘餌,暗地誘惑、拉攏、選拔服刑人員,暗地裏作他們在服刑人員中的臥底和眼線,職責是:秘密監視「兩員」的履職情況,監視法輪功學員有無 「脫管」情況,尤其是要秘密監視「兩員」有無陽奉陰違、欺騙惡警、暗中同情、寬待甚至幫助法輪功學員的情形。這種惡制,不僅深為所有服刑人員不齒,更為這些被監視的「兩員」所痛恨,但卻深為德陽監獄的惡警們所倚重。在惡獄惡警的堅挺和刻意保護下,這些特務隱藏很深,很難察覺。許多法輪功學員都被這些陰狠的「蛇人」咬傷過,被這惡制迫害過。也正由於有此惡制的存在,致使許多同情法輪功學員的服刑世人只敢心想目傳,不敢言語行為,否則,他們也將受到惡警的高壓迫害。

(4)輔助犯群組織。犯群中,也按惡黨要求建有「三委」即「積委會」(積極改造犯人委員會)、「互委會」(服刑人員互幫互助委員會)和「伙委會」(服刑人員伙食管理委員會),設有脫產積委會主任和不脫產的其他委員。這些「犯群組織」都是惡黨以犯治犯的產物,完全秉承惡獄惡警的意旨辦事。在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問題上,他們雖居於「610」體系之外,但仍作為其輔助組織,做了許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其組成人員的罪犯也大都直接參與了群毆、體罰、監視告密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惡黨監獄文化的手段與方法

所謂惡黨監獄文化的手段與方法,是指他們傳播、推行、運行這種邪惡文化所使用的手段和採用的方法。主要有:

摧殘肉體,以暴制人。相應的各種刑具、各種刑罰和體罰也就五花八門、大行其道了。

強制洗腦,教唆犯罪。分為兩部份:一是對法輪功學員。誠如明慧網多年來不斷曝光的大陸各地法輪功學員受洗腦迫害的方式一樣,德陽監獄也採取了同樣的方式迫害法輪功學員。二是對服刑人員。惡獄惡警有意營造、展現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恐怖場景和氛圍,利用各種方式向服刑人員強行灌輸仇視法輪大法、仇視法輪功學員的謊言和觀念;同時,反覆強化宣傳惡黨的「紅色文化」、 「無神論文化」和「監獄文化」,致使許多服刑人員幹下了不少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對他們的長期洗腦,也加大了法輪功學員在獄中講真相的難度。

摧殘生命,以減刑誘迫。服刑人員壓力最大的就是刑期,最懼怕的也就是不能減刑或少減刑。在這種壓力下,幾乎沒有服刑人員不懾服這種淫威。德陽監獄對法輪功學員也企圖以加刑相迫或以「減刑」相誘來使他們屈服。按德陽市中級法院及德陽監獄現行「司法制度」,只要服刑人員自己的「考核積分」掙夠了100─120分(一般情況每月人可平均掙得5─7分)且兩次減刑之間的「間隔期」足夠,則可向監獄申請向同級法院申報減刑。所以對服刑人員來講,在一年四次的申報機會中,至少每隔兩年(快則一年多)就可獲得一次減刑。每減一次多則一年10個月,少則一年(視刑期長短不同)。對法輪功學員來說,表面上也「一視同仁」,實際上卻幾乎沒有法輪功學員「減刑」,原因是惡黨惡獄的「司法制度」規定:法輪功人員必須寫了「三書」、且必須在監獄公開場合上台「以身說法」的「揭批」法輪功若干次,才能減刑。所以幾乎所有法輪功學員都義無反顧的放棄了全部「考核積分」和「減刑機會」,這也是讓服刑人員難以理解和由衷佩服的事。

高度封閉,窒息生命。德陽監獄其名亦邪:「德」者,天人所貴,福報之源;「陽」者,光明、正義者也。將二者都「監獄」之了,可見其邪其惡!為了禁絕真相和真理在獄中的傳播、為了「根除」其傳播和進入人心的土壤,德陽監獄採取了一系列封閉信息來源、禁絕真相傳播的措施:收繳全部法輪功學員和服刑人員的私人書籍,名曰「集中管理」,實則搞文化愚民;嚴禁服刑人員訂閱除《法制日報》之外的任何報紙;禁止服刑人員家屬往裏寄、送任何物品,只能在他們經營的小超市買;不准在書信和電話中,講監獄裏的真實情況(包括伙食、物價、生活待遇、勞動狀況、醫療狀況等);不准「遊監串舍」等等。反之,惡獄惡警則可以容忍、默許、甚至放任犯群在獄中賭博,傳播黃、黑、玄文學作品。一禁一縱,可見惡獄倡導的是一種甚麼「文化」。

勞役壓榨,經濟盤剝。同其它省的監獄一樣,四川省監獄系統為了其自身的經濟利益,強令所屬各獄與其簽訂經濟目標責任書,規定每年必須完成的各類生產項目的產量、產值、勞務收入及其它經濟考核指標。監獄又層層下達給各監區、各分隊,直至落在每個服刑人員頭上。德陽監獄的奴工產品有:人造寶石(部份出口)、假髮植髮(部份出口)、各式各樣服裝(出口)、箱包、膠鞋面、勞保手套(出口),其對外完全採取公司化、市場化的運作模式,對外稱「翼展公司」。出口產品則多採取(出口)中間商來機、來樣、來料的勞務加工模式,賺取幾無人工成本的「勞務收入」。監獄和各監區「小金庫」的豐歉、獄警個人收入和獎金的多寡,全靠榨取服刑人員血汗的這些「勞務收入」了。而真正的國外進口商,則幾無人知曉他們進口的這些「中國製造」,全都是中國大陸監獄的奴工產品,都沾滿了中國大陸眾多受壓榨者的鮮血、淚水、汗水、病氣、怨氣、戾氣和怒氣。

中共惡黨監獄文化中恐怖、暴力、高壓的特質,體現在經濟事物上,就是貪婪的盤剝,如:切斷了服刑人員所有生活物品的外濟來源(親屬不能郵寄或送到大門口),只能在監獄承包經營的小超市中購買,從而確保了德陽監獄又一筆盤剝收入的進賬。最可憐的還是那些家庭經濟困難的服刑人員,微薄的接濟,如何禁得住獄內高價商品和中國大陸持續嚴重通脹的雙重盤剝。筆者曾根據自己在獄中近兩年購物小票的統計計算,德陽監獄「紅旗超市」2011年比2009年,必須生活品的物價指數上漲了30%,這就是中國大陸監獄內通貨膨脹率的真實水平,哪裏是中共惡政向全世界和全體大陸百姓謊稱的7% !

這種經濟盤剝,還體現在惡獄惡警對服刑人員私人財產權的無視、漠視和對私人物品的恣意毀損和侵佔上,如:為了推行所謂「規範化管理」,2010年下半年和2012年2月底,德陽監獄出爾反爾的禁止服刑人員使用自己(從家裏送來的)幾十類生活物品,一律強行銷毀或丟棄,包括:外衣、外褲、秋衣、毛衣、毛褲、床單、各類鞋子、帽子、開水瓶、塑料水桶、塑料臉盆、杯子、飯盒、碗、勺等,幾次下來,全獄2400多名服刑人員平均每人被強行毀損丟棄的物品價值不低於600元,低的三四百元,高的多達數千元。讓全獄服刑人員痛心、痛罵不已!

6、「保障」制度與「機制化」。德陽監獄將這些「監獄文化」全部進行了「規範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也即「機制化」,如同原料進入一部機器後,一切都會按預先設置好的程序和指令進入「加工」、「改造」的過程。其使惡黨監獄文化達致「機制化」的方法途徑主要有:

組織性保障。前文從監獄文化載體的角度,剖析了惡獄中尤其是針對迫害法輪功的組織體系。從促使監獄文化「機制化」的角度,筆者再做如下補充:一是監獄內各職能科室、職能崗位、職能人員的對應設置與日常的機器化運行。二是所謂「犯人自治」組織的「積委會」。同迫害法輪功中的「兩員制」一樣,「積委會」是惡黨監獄「創新發展」出的一大惡制,本質上他是惡黨惡獄「權利出租」、代警司職、「以犯治犯」、「豢犬飼鷹」等警德高度敗壞的具體體現。「積委會」表面上從事的都是對監舍內犯群日常所有公共性事務的「協助管理」,實質上,他在每一個細小的「管理」行為中,不知不覺的就將惡黨的監獄文化一點一滴的灌注進了人們的生活和思想行為中,本質上是惡黨惡政的社會基層外圍組織。

制度性保障。最典型、最「機制化」的保障制度,就是前文中所揭露的「考核減刑制度」,其要害在於:惡獄惡警已將服刑人員在獄中的全部日常「表現」(尤其是所謂「違規」言行)都分值化了,所以任何有悖於其監獄文化的言行,都面臨被「扣分」的危險,而任何被「扣分」,都意味著刑期的相對加長。惡獄惡警反覆向服刑人員灌輸其「違規成本」的監獄文化理念,以保障其監獄文化的最大「機制化」。所以,絕大多數服刑人員在這種「考核減刑制度」面前變得異常馴順(實際上是被惡黨監獄文化所扭曲、所異化的表現)。另一方面,監獄把各監區獄警們「轉化」法輪功學員人數的比例,作為一項衡量其年度工作業績的重要考核指標,成績突出者給予晉級、提拔、重用等激勵性政策。並且每「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上級有關部門直接撥付獎金數千至一萬元。一部份警察由於受邪黨幾十年的洗腦,再加上現實利益的誘惑,徹底的喪失了做人的最起碼的良知和道德,充當了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暴工具。

「運動式」保障。熟悉中共惡黨文化的人都知道,「搞運動」是中共惡黨篡權竊國、專政統治的一大法寶,其本質一秉「馬教」的「鬥爭哲學」,其毒螯直指世間之普世價值,「運」中蘊險,「動」中取勝,所以說,中共惡黨才是中國大陸這個世間最大的動亂之源。四川省監獄局和四川德陽監獄一秉此性和「文革」遺風,靠組織和推動各種運動來構建、推行和創新其監獄文化。如:僅在2011─2012年短短一年多中,省監獄局和德陽監獄就「開展」了不下近十個「主題」的「運動」、「活動」,而且都使用的是一些莫名其妙、故弄玄虛的名稱,甚麼「固錨」、「威儀」、「精細」、「紅文」……讓眾人啼笑皆非、嗤之以鼻。不論他們搞甚麼「運動」、「活動」,一切都是按早已固化、僵化、腐化的「程式」進行,連他們自己都厭惡不堪。

欲利式保障。凡是對法輪功學員出手兇狠,出力甚多,監控、告密、秘密監視「盡職盡責」者,德陽監獄都予以實惠性的獎勵,如:各監區只要「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逼法輪功學員寫了「三書」,又經監獄「驗收合格」者,獎勵監區很多錢,鼓勵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那些所謂的「信息員」、「夾控員」、「幫教員」只要「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凡逼法輪功學員寫了」三書」,在監獄驗收時承認「三書」的,便得到記功獎勵;每月監獄給「幫教員」、「信息員」、「夾控員」(即所謂「三員」)0.5分的加分獎勵。又如給予:考核加分從高、申報減刑幅度從寬、勞動崗位從優、個人處遇從優等「狗骨頭」式的獎賞。

所以在德陽監獄中,形成了一種「傳統」:凡是刑減的多、考核分得的多、不參加體力勞動、各種細小待遇最優的犯人,大多數都是惡獄惡警豢養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兇手或「有錢的」「經濟犯」。至於其它方面,則通過所謂的「服刑人員處遇」來調節犯群利益。「處遇」是指監獄對每一個服刑人員按其入監時間長短、個人「表現」等情況而確定的一個綜合待遇級別,劃分為「一級嚴管」、「普管」、「一級寬管」、「二級寬管」。所謂「待遇」,無非是一些最基本的人身權利,惡獄將其分解化、級別化的限定了。如:打「親情電話」這項基本人權,依處遇級別由低到高被依次限定為:三月一次、一月一次、一月兩次和一月數次;購物限額(即在獄內小超市購物,每月的限額依次為100元、300元、500元和800元)。

掩蓋欺騙,以謊治監。德陽監獄對社會各界、對服刑人員親屬、對服刑人員本身的謊言欺騙幾乎體現在監獄管理的各個方面,主要有:

掩蓋迫害法輪功真相,尤其是對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的死因真相。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屍身,都是根本不讓家屬趕到的情況下就急急忙忙的火化處理,並都將死因統一編造為:「不配合治療」、「病死」、「自殺」。對長期普遍存在於監內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各種肉體摧殘和精神迫害,他們也故意視而不見,謊稱「不知道」。

掩蓋監獄日常管理的混亂、低下狀況。四川省監獄管理局和司法廳,每年組織的對下屬各監獄的各類「檢查」,名目繁多。德陽監獄卻應對裕如,其「法術」只有一個:欺上壓下:「迎檢」前,勒令全獄人員總動員,布置假現場、突擊假材料、安排假環境、教授假話語,弄得雞飛狗跳、怨聲載道。「檢查」一過,假譽的「檢查」評審意見得到了(就等於「政績」、表揚、獎勵都騙到了),一切又都回覆原狀。難怪有些服刑人員戲聯曰:「認認真真講假話,踏踏實實走過場,──以謊治監」。其實。這種公開的撒謊做假,正是惡黨黨文化的「遺傳基因」。

掩蓋真相,剋扣撥款。據多年的親身觀察體驗,德陽監獄存在嚴重剋扣、截留服刑人員財政撥款的嫌疑。按現行制度:服刑人員的全部人頭經費都由同級財政按審核預算撥付,包括他們的服裝用品費。但多年來,一直沒有服刑人員說得清到底按規定應配發哪些服裝、用品,只能聽監獄說甚麼就是甚麼。服刑人員只有一個感受:德陽監獄太「窮」,與其它省份的監獄相比相差太遠。一個十分偶然的機會,筆者在新建成投用的、德陽監獄暫遷併入的四川阿壩監獄的財務室中,無意看見桌上擺放的一套表格,最面上的一份就是「四川阿壩監獄服刑人員配發物品一覽表」,滿滿一張A4紙,我快速瀏覽了一下,記得共有34各品種。印象最深的有(也是德陽監獄從來未配發的):棉絮2床(有斤數規定)、被套2床、棉鞋2雙、棉帽1頂,其它記不清了。那麼,德陽監獄把這些按預算撥付的財政經費弄到哪裏去了?

掩蓋獄情,粉飾「和諧」。讓人最可笑可鄙的是:2012年新年前,德陽監獄為了掩蓋服刑人員伙食水平每況愈下、怨聲載道的真相,將真實的從年三十到初七的菜譜隱去,而張榜了一張菜品豐盛、菜名誘人的「紅榜菜譜」,專門張貼到了監獄大門外、親屬接見室的門前,意在讓所有服刑人員的親屬目睹他們是如何「關心」服刑人員生活的,監獄的「改造生活」是如何的「和諧」。騙得服刑人員親屬連聲說:「真沒想到你們的伙食那麼好!」甚至有的家屬乾脆減少了每月寄進的生活費。當然,如此拙劣的謊言,很快就被識破了。2009年有兩個月,監獄給被奴役的服刑人員發了很少點錢(平均每人二三十元),以後再沒給過。可喜歡做秀的德陽監獄立即給每個服刑人員家屬寫信,說監獄已在給每個服刑人員「發低工資」了,家屬們信以為真,有的條件不好的家庭就不再給送錢了,為此很多服刑人員都在罵。

無處不謊,無事不謊。德陽監獄早已是說謊成性、無謊不成監。禁閉體罰叫「學習」;群暴毆打叫「幫助」;私設之牢叫「學習室」;奴工壓榨叫「增強就業能力」;劃地圍圈叫「餐桌」;幾年一兩次、總共二三十元的不知甚麼錢叫「低工資」;勞改菜中曾長期放的是「地溝油」,反說監獄為服刑人員補貼了多少「油鹽錢」;服刑病犯長期吃的是過期藥,反說監獄為服刑人員補貼了多少「醫藥費」;每次「迎檢」,一樓監舍全換上新潔床單被套,「迎檢」一完,立馬收回,凡此總總,難以盡數。

以上方面,就是四川德陽監獄推行其惡黨「監獄文化」所使用的卑劣手段與惡毒方法。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中共執法歪理:按「態度」治「罪」
當日後一篇文章: 中共勞教制度的罪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