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婦幼保健院護士賀祥姑,她堅持「真善忍」信仰,十幾年來,被中共人員非法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勞教,強關精神病院,注射精神分裂症的長效針……其工作單位湖南省婦幼保健院也兩次非法囚禁她,並銷掉她的戶口,還無理剝奪她的勞動權利和應得的勞動報酬,十幾年來剝奪她應該得到的勞動報酬共36萬元。 二零一二年五月中旬,賀祥姑向湖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並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簽收了受理通知和開庭時間通知。可是第二天六月六日,湖南省婦幼保健院去仲裁委員會進行蠱惑,導致仲裁委反過來要求賀祥姑退回受理通知。目前,賀祥姑退回了受理書,但她並沒有放棄請求,希望得到正義的援助,按時開庭。 以下是賀祥姑自述的所遭迫害事實。 我是湖南省婦幼保健院的職工,1983年由護校畢業後分配到該院工作,至今29年工齡。1998年我因身體不好,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逐漸改變自己的急躁、狹隘、妒嫉等,慢慢的內心變得和善、寬容,能忍受痛苦,身體也跟著日益健康。 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我內心很清楚,法輪功所信奉的「真、善、忍」,有利於任何一個社會的精神文明提升,再沒有哪一種真正有益的理論能夠使人變得這麼好:真誠,善良,堅忍,先他後我,無私無我。是法輪功改變了我自私的人格,改變了我不好的身體。中共為甚麼要破壞法輪功?後來出現了天安門自焚,我更是不得其解,因我是學醫的,知道嚴重燒傷病人傷口不能直接蓋敷料,要住隔離病房,做了氣管切開手術說話不出。為甚麼央視播出的與這些常識背道而馳呢?一定是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撒謊製造仇恨。 法輪功的實質是修煉。可以讓人得到健康的身體和更加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追求超世的返本歸真。古今中外,修煉各異,有的在廟宇、教堂等公開場所,有的在民間或名山隱居。由於法輪大法最適合現代人,才出現了不分民族、種族的大法修煉盛況。 修煉是人類文明中的瑰寶,而且是嚴肅的實踐性科學,不真正投入就不能了解到其玄妙而真實的存在,有些詞語在日常生活中所無,只是個人修煉功夫過程中的身心神秘體驗,不進行動作修持自然就不懂。像穴位、經絡在解剖遺體時找不到,但在活體上測試時,穴位點溫度、磁場都不同於其它部位在硬氣功、點穴、針灸中,又真實發生效應。 許多人習慣把科學暫時不能解釋的,與已知狹隘經驗相違背的,個人不相信的統統掃歸迷信範疇。所以一直有人以為修煉是虛無飄渺的。無論相信還是不相信都不應強迫,不應詆毀與誹謗。囿於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淪為鏡花水月,有造謠宣傳時,大多數人抵制真理,只不過是在沒有有效辨別手段和辨別機會的情況下被誤導出的盲目仇恨。 法律只約束行為,不干涉精神和思想,這是現代普世的法治原則。也因此,每一個國家的憲法裏才規定了信仰自由的權利。中國的憲法裏也白紙黑字的寫的清楚。 自古正道多滄桑。我抱著良知到北京上訪。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單位去人接回長沙後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一月1日又被單位搞到湖南省腦科醫院精神科四病室關押,期間給我強制注射治療精神分裂症的長效針,有時一月一針,有時半月一針,導致我長時間的全身無力,力不從心,心神不安,目光呆滯,噁心,嘔吐等各種不適,二個半月後出院到半年後才慢慢恢復過來。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因被單位同事發現我看《轉法輪》,時任書記吳世凡指使,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撬開我的更衣櫃,搶走了我的《轉法輪》,第二天我被保衛科強制扭送到省腦科醫院精神科,又一次被注射這種長效針達三個多月。那時誰也不理解我,只有謾罵、指責、侮辱和白眼……我有淚也不能流,有苦也不能說,只是默然的承受這一切,看著這一切的發生……。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二零零一年四月被迫離婚,單位知道後也不讓我上班了,將我囚禁在單位招待所一樓一間房裏,每天六小時一班,每班兩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看住我,期間有人送我書,被人發現後送看守所關押一月後,又繼續囚禁在那間屋裏,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底被我逃脫。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我回家看兒子,因不知電話已被監聽,看完兒子回轉時被長沙市金盆嶺派出所蹲坑抓住,第二天被單位接回後囚禁在單位已廢棄的幼兒園裏,單位請來望麓園派出所的警察,一個星期後送勞教(當時警察告訴我,是你們單位要送你勞教),這一次勞教直到二零零五年七月才正式獲得自由,期間還有二次出逃,在這裏不贅述。 二零零五年七月去單位上班,在門診手術室從事護理工作,可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前,單位一直只發給我一千元的生活費。從二零零七年一月起才發給我正常的工資和單位後勤平均獎(不是臨床平均獎,只給了我最低的)。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因國家辦奧運,伍家嶺派出所又一次將我勞教。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因尿路感染和冠心病所外就醫,我單位當著兩個哥哥的面,直接強制帶回長沙關押到省腦科醫院精神科三個多月,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又注射治療精神病的利培酮注射針(美國進口的,一千多元一支),我絕食絕水十九天才在外界輿論和我家人的干預下放我自由。 自由後,我一直向單位請求上班,可現任書記根本不見我。我發過短信,打過電話,也寫過書面申訴,當面送到很多領導的手上,卻無人回覆。辦公室主任自始至終只有一句話,簽字不煉了可以臨時上班,我曾向婦聯求助,二零一二年四月省婦聯電話告訴我已去函到你的單位,發給你生活費。可我們單位說沒有收到這個信函。二零一二年五月我就我應該的勞動權利和勞動待遇向湖南省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請求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經過討論受理了我的請求,並簽收了受理通知書及組庭成員和開庭通知書(湘勞仲案字〔2012〕第087號)。可第二天我們單位去人後,仲裁委卻收回已給我的受理通知書。 二零零二年八月金盆嶺派出所在我勞教期間註銷了我的戶口。當時他們告知了我前夫,但沒有告訴我本人。二零零九年我想辦二代身份證時才發現,當時我找到金盆嶺派出所,戶警李科強說沒有出所單不能辦。二零一二年我打了書面報告,李科強當著袁所長的面(管身份證的),摔著我的報告,拍著桌子勒令我拿出所通知來才辦(我的出所單早已不知去向)。 今天我仍是一個人獨身的活著,我只是一個守法公民,在這個世界上沒有過多的奢求,只是想得到作為一個生命活著應得的基本權利和基本要求。 要求: 1、恢復我的戶口。 2、償還這麼多年來醫院應該給我的勞動報酬和應該的勞動權利。 3、賠償單位無故三次關我精神病院和二次非法囚禁我的精神損失費。 4、繳齊我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住房基金。 相關人員: 湖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副主任蘭朝暉電話84900060 湖南省婦幼保健院:院長曾春林(13308402708)、書記張輝(13973108800); 湖南省精神病院:院長譚李紅(15907313363))、院長郭田生(13808473279)、書記龔躍平(13574197168); 金盆嶺派出所:戶警李科強(13787196654)所長袁某(13975135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