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我於一九九七年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煉功的當天,折磨我死去活來的三十多年的膽結石病,就神奇消失了。在這以後十幾年助師正法的修煉中,在證實法、救度眾生中,每次遇到危險時,都在師父的呵護下有驚無險。下面我就把我在一次講真相中被惡人構陷,遭綁架,在師父慈悲呵護下,未花一分錢,九天闖出看守所的經歷寫出來,與同修交流。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的一天,同修來電話叫我去他們那裏,下午我乘公交車過去了,晚上在一起切磋交流時,同修說他好幾年都沒開全工資了,本來是每月二千多元的工資,現在就給開六十多元錢,就因為七﹒二零去北京上訪,被勞教二年回來沒寫保證書。我說:「師父說哪裏出現問題就去哪裏講真相,找你們領導講真相啊」。他說我不敢去,你能陪我去嗎?我說行! 第二天,我隨他上班通勤車來到他單位,我們倆來到書記辦公室,我對書記說:「我是這孩子的老姨,我想打聽一下,我外甥在這工作幹的如何」,書記說:「幹的挺好!」我接著問:「聽我外甥說他每月只開六十多元錢,這是為甚麼呢?」書記說:「因為他煉法輪功,給我們單位帶來很多麻煩和損失。使我們單位評不上先進,獎金也得不到」。我說:「原來是這麼回事啊,我還以為是他不好好幹工作,給你們生產帶來麻煩而造成損失。我說書記呀,煉法輪功的他們都按真善忍做好人,更好的人。做任何事都為別人著想,工作兢兢業業,不貪不佔,不遲到不早退,這樣的好人受到這樣的待遇,書記你說他屈不屈」。書記問我是不是也煉法輪功,我說是,我就給他講我以前滿身的病,得法當天病不治自癒的過程,我接著說自己八、九年了沒吃過一片藥,連感冒都沒有。這時書記說他得開會去了,失陪!於是,我和同修就走出了辦公室。 我們來到樓下等有順道的車好回家(因那是採油場,沒有公汽)。不一會他們單位保安來叫我們倆說:「書記叫你們倆回去,還想聽你們講法輪功」。當時我就感到情況不對,我說我不去了,我還有事,我就順道往前走。剛走出200米,一輛警車開到我跟前停住了,下來兩名警察把我拽到車上,我問他們為甚麼光天化日你們就敢隨便抓好人,他們說:有人舉報你宣傳法輪功。一路上我就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大約走了二十分鐘,到了派出所,他們往樓上拽我,走到二樓樓梯口處,牆上掛著一個大鏡框,裏面有該派出所所有警察的人頭象和姓名,我就站那看了起來,他們說你看它幹啥?我說:「我看你們都叫啥名,你們無故的把我綁架到這來,我回去好告你們」。一警察問我,你是不是經常出入派出所,我看你怎麼一點都不害怕呢。我說:「沒事我上派出所幹啥呀,我堂堂正正做好人,一不偷,二不搶,我怕啥呀」。 他們把我帶到辦公室,開始非法審問我:你們找書記幹甚麼?我說:單位給我外甥滯崗多年,每月就給開六十多元錢。我打聽一下為甚麼?我們連五分鐘都沒呆上,書記說要開會,我出來了,然後就被你們綁架到這來了。以後再問甚麼我就是不回答。就是發正念,講真相。他們一看也問不出來啥,就把我的包搶去。過了一個多小時,他們把我單手銬在暖氣片上,但過一會我就喊:你們把我手腕銬疼了,趕快給我拿下去,他們說:「你回答我的問題我們就不銬你了」。我說:「你們這麼銬著我,我咋回答你?」。他們把手銬給我打開說,這回你說吧。我說:「你把我的包拿來,而且裏面東西一樣也不能少」。他們說:「包可以給你,東西不能給,書更不能給」。我說:「書必須得給,他就是我的命,絕對不能離開我」。不然我甚麼也不會說,沒辦法他們把包裏師父講法、U盤、手機、身份證、鑰匙、電話本、還一千多元錢都記在本子上。然後把包還給我。 下午他們採用挑撥離間方式對我說:你看你真傻,你陪他去找領導,他卻出賣你。他甚麼都說了,他說你常來他們這,他就願聽你說話,你說啥他聽啥,說你還跟誰誰有聯繫,還舉了幾件實例。當時給人的感覺他們甚麼都知道了,都了解了。但我就不被他帶動,我對他們說:人是吃閒鹽的嘴,想說甚麼,誰也管不了,隨便說去唄。他們沒咒可念了,僵持在那裏。 三點多鐘一金姓警察進來問我,你哪天哪日陪你們單位李某去你們當地公安局要錢,有這事嗎?我沒否認他,我知道他是偷偷的複印了我的身份證,到我們當地公安局核實去了。然後他對那些警察說,她真沒進去過(指沒進過監獄),就小學文化。那些警察不相信說;她那麼老練,回答問題滴水不漏。你看她多能說呀,才小學文化?我看她不是大學,也得是中專畢業。這時我對他們說:天眼看要黑了,我得回家了,晚上我還得值班呢。他們說得領導同意才行。我就要他們趕快去找領導,他們說領導開會沒回來。四點多鐘,他們拿出記在本子上我包裏的東西和我去書記辦公室所說的話,要我簽字,我不簽,他們說這不都是你的東西和你說的嗎,那你有啥不簽的。我說既然是我的東西,我說的,那還要我簽字幹啥!他們說:「走!帶你找所長去,讓你回家」。把我帶到樓下警車旁讓我上車,我馬上意識到是要把我送走,我決不能上車。那四個警察強行把我抬到車上,把我送到看守所,打算拘留十五天。 到看守所開始搜身,發現我胸前佩帶法輪章,就要摘走。我說這個你們不能摘,他比我的生命都值錢,絕不能落到你們手中。他們就走了。這一宿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唱大法歌曲,或告訴那些犯人真相,一會又喊值班警察給我拿鞋,我要回家。天快亮時,我也喊累了,就睡覺了。六點起床我也不起來,值班警察氣壞了說,你折騰一宿不讓別人睡覺,這回你睡,就叫來「四防」( 值班的普犯頭)把我被子強拽下去疊起來,我就是不配合他們,全盤否定舊勢力對我的這種安排,這不是我呆的地方,還有多少眾生需要去救度,我怎麼能被困在這裏。 這時我就靜下心來開始找自己,我做的是最正的事,怎麼能受這麼大的干擾呢?怎麼又能干擾的著我呢?回想自己,這半年多來自覺做了幾件成功的大事。如帶同修上公安局找局長講真相,要回同修被迫害時索要的罰款近兩萬元;同修去農村發真相資料,兩名同修被送拘留所非法關押,揚言每人拿一萬元錢才能放人,我和另兩名同修帶家屬找派出所所長、鄉書記、拘留所所長以大法弟子身份公開給他們講真相,講我們是如何受益,做好人的,他們明白真相後,同修在師父加持下,出現病業狀態,四天無條件放人。大法的事情雖然做了很多,但自我膨脹的心也起來了,同修指出也不服氣,心想你這是妒嫉,出現了很多人心,歡喜心、怨心、爭鬥心、證實自己的心、不讓人說的心、還有色慾之心。找到這些不符合法要求的東西,我說你舊勢力也不配拿這作藉口來迫害我,有師有法歸正我。我加大了發正念力度,解體舊勢力一切邪惡安排。 我開始絕食反迫害,不承認所謂十五天,哪怕我提前一天回家,也是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我每天就是把我會背的法從頭開始背,然後發正念, 如此反覆,五套功法一步到位。其它甚麼也不想:只要警察在我監室門前路過,我就必喊他們,給他們講真相,叫他們找辦案單位,我是無辜被迫害,我得回家。 絕食第三天,辦案單位來兩名警察欺騙我說:「和你有聯繫的那幾個人都抓進來了,你想不想看看他們」。我說:「誰我也不認識, 誰我也不想看」。氣的他倆說以後你別再找我們了。 第五天,張所長、李大夫、侯主任又來勸我吃飯,我不吃,他們說:「你來這些天了,你看我們哪一點對你不好了,我們這就像倉庫一樣,起個保管作用,你不吃飯,出個一差二錯的,這責任我們咋負呀,再不吃我們就得給你灌食了」。我說:「把我關在這裏本身就是對我的迫害,你們要給我灌食更是迫害,出去後我會上明慧網曝光你們」,他們也沒敢灌。 絕食第六天, 侯主任對我說:「你家人打聽到你了,托我同學已來兩次要幫你辦理出去,我同學想要進來見見你,我先沒讓他進來。你在外面辦理,裏面我給鉚鉚勁就行了,並再三叮囑我,他同學叫甚麼名字」。我說:「侯主任你告訴你同學,在他權力範圍內,他能幫我辦理出去,他是積了大德,我也表示感謝!如果花錢的話,你告訴你同學和我家親人,花一分錢我也不出去,我寧可自己在這裏承受, 我也不能讓他們造業。誰花大法弟子的錢,業大如山如天,這個罪他是償還不起的」。侯主任說:你們大法弟子真是的,自己都這樣了,還為別人著想。我說:我師父就那樣教我們的。 絕食第八天四點多鐘, 侯主任來對我說:「起來吧,你家人接你來了,收拾收拾東西回家」。他們把我帶到接待室與親人見了面,然後拿出一張白紙讓我在上面簽我的名字,你就可以回家了,我就不簽,我家人氣的說;「你簽了能咋地呀」?我說:「那就是背叛」。家人說: 背叛誰了,我說:「背叛我師父,也背叛我的良心」。辦案警察說:「就這麼頑固,回去就等著勞教吧」。他們又把我帶回監室,一路上我就求師父,明天一定讓我精神起來,(我知道所長他們明天肯定會說我),我好跟他們講真相,最起碼我得讓他們懂得真正做人的道理。晚上我做個夢,在一個屋子裏有很多人,我就給他們講真相,講著講著對面屋裏就有人喊,誰這麼膽大包天,大白天就敢在這講法輪功, 把她送監獄去。我笑著對他們說不用送了,我現在就在監獄呢,說著我來到這屋,把衣服撩起來,讓他們看我胸前的大刀口說:我以前滿身病修大法好了,接著就跟他們講真相,一邊講一邊哭,他們也都哭了, 就這樣哭著醒來了。 轉天,在師父的加持下我特別精神,我發自內心的高興,就教我同室那妹子唱大法歌,背《洪吟》詩, 講大法弟子修煉故事,她特別愛聽,說我回家後要煉大法。那妹子對我說:「我有一事不明白,我在這已呆半年多了,也有煉法輪功的有不煉法輪功在這呆過,這裏警察對我們可兇了, 我們有甚麼事都不敢吱聲。我發現打你進來天天就往地鋪中間一躺,也不疊被子, 還天天給你送好吃的,你不吃,把我都吃胖了。動不動你還鬧要回家, 他們都樂呵呵和你說話,這是為甚麼呢」?我說,因為我做的是宇宙中最正的事、最好的人,我也不怕他們,我師父就保護我,所以他們就不敢對我無理。我們正說在興頭上,正值下午五點鐘了,侯主任對我說別嘮了,你家人又接你來了,收拾東西回家吧, 這回也沒叫我簽甚麼字,就出了看守所。 一路上家人對我說:「昨天你要簽了字你不少受一天罪,這麼老遠我們不也少跑一趟」。我說:「我要簽了字你們在上面得寫多少誹謗大法的話呀,那我不讓你們造大業了嗎?這個業你們將來怎麼還,所以我才不能簽,真心為你們好」。家人說:「怪不得所有單上沒有你簽字,但你知道嗎?人家說你是法輪功大頭子,跑到外省活動來了,就因為你沒進去過,是第一次,表都填好了,勞教三年,不然的話就判刑了」。我說:「他們說不算,我師父說了算,我這不回來了嗎?」。就這樣,在師父慈悲呵護下,我沒花一分錢,九天平安回到家中。 我還要說明一點,我們這兒的同修還有這樣一種認識,認為花錢營救同修是對的,說如果被非法關押期間被轉化了還得掉下去,那不就把同修毀了、這些年不就白修了嗎?我想這是站在個人角度的一種狡猾心理,我們是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來了,我們的基點是為他的,師父要我們洗淨自己的過程不就是去掉私的過程嗎?新宇宙中決不能溶入為了保全自己而毀眾生的生命!所以,同修啊,我們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錯念給自己留下永遠的遺憾。 以上如有不足,請同修慈悲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