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請律師應該注意的問題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現在如果同修被迫害,有條件的可能會考慮請律師。這裏要提醒的是,和律師打交道也是一個磨煉心性的過程,過程中會有方方面面的問題出現,對這一點要有充份的心理準備。特別是請正義律師的同修,可能會覺得正義律師會全力幫助營救同修,自己就省心了,這是非常錯誤的。不能否認正義律師的出現對邪惡會有很大的震懾,但其實與大法弟子心性是有直接關係的,如果自己心性有問題則可能會限制正義律師的作用,所以在請律師之前對有些問題一定要有正確的認識。

首先,我們要明確請律師的目地,是為了利用律師的參與,更方便的從整體上消除邪惡,向公檢法及相關各部門講清真相,震懾邪惡和方便救人為目地,只有把住這個中心點,才能在整個過程中不在紛紛擾擾的事情中迷失。對於同修能否營救成功,我們可以朝這個方向努力,但不能執著,因為事情最後的結果與許多具體情況都有關係,也與大環境有關係(特殊情況除外)。對於正在打算請律師的同修,一定要在交流中明確這一點。如果請律師的目地只是想救出同修,而不能從整體上考慮請律師的意義,那建議還是把昂貴的律師費省下來,不要請了。另外也不能有依賴律師的心,大法弟子有自己要走的路,誰也不可代替。

對於律師來講,不管是敢於做無罪辯護的正義律師也好,一般的律師也好,他們的品格、為人都不一樣,所以在具體對待的尺度上一定要把握好,既要讓律師感覺到你對他的信任,但又要讓他覺得你是主體,你將主導整個過程。當然這要求負責接待律師的同修在個人修煉上要有一定的修為,如果有一定的社會經驗更好。當然也不一定,修煉人有不同的狀態,心態純淨的時候就會使情況好轉,但是在打算請律師的時候,一定要預先考慮如何做好律師的接待工作。作為律師來說,像高智晟那樣了不起的律師當然會有,而人品不好的律師也可能會有,一般的律師他也許了解部份真相,也許有一定正義感,但不可否認對某些律師來說利益是他們主要考慮的方面(包括一些「正義律師」)。

那麼涉及到利益,就會出現很多問題,各種情況都可能出現。出於利益,律師本能的會把事情導向有利於他們的方向,而不是有利於我們講真相,這就需要同修及時把住方向,所以前面說的請律師後自己會省心的想法是錯誤的。另外律師在從業過程中,在如此邪惡的環境中,不能排除少數偽善的律師會與邪惡保持一定的關係,那麼如果在接觸律師的過程中不注意修口,就可能會涉及到各參與同修的安全問題。這就要求負責接待律師的同修能夠守住心性,不被人情所帶動,慈悲而又有分寸的對待律師,不因個人對律師的喜好而動人心。特別注意不要試圖去判斷律師如何如何,律師是和人打交道的職業,如果少數壞律師動了邪念,對於不同情況根據不同目地會如意展現不同的表現,對於普通人來說很難分辨。不管甚麼情況,接待律師的同修一定要考慮周全,嚴格修口,嚴守心性,慈悲寬容,讓律師感受到大法弟子的善良和大度,從而不折不扣的完成自己的本份工作,又不會有任何機會讓律師對大法犯罪。過程中發生任何情況,自己心態都要穩,「修內而安外」,牢牢把握住救人的大方向,你的心像泰山一樣,就能穩住大局,那麼律師就會發揮最好的狀態,那對他們生命的將來是有好處的。

最壞的情況,如果一開始同修在請律師目地上不清晰,由於救親人同修心切,對律師的真實情況缺乏正確認識,或對律師過分依賴,就會對律師多提一些要求;而律師出於安全和自身利益,在真正觸及邪惡的問題上可能會有所保留,當然也有同修要求過分的情況,各種情況都會有,那麼就可能會出現糾紛。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後,具體的當事同修肯定要向內找;但其他同修在與律師的交涉過程中,就要理智的從整體上考慮問題,不能一味指責當事同修。某些律師出於維護自身的利益,可能會藉口說「你們法輪功不是真善忍嗎」如何如何,這時一定要向律師解釋清楚,同修雖然有做的不夠好的地方,但與常人比起來要好的多,要換是常人遇到這樣的事情可能會更過激。他們律師接觸過不少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怎樣他們應該最清楚。當事同修為了救親人,其心情可以理解,也請律師能多多包涵。不要給當事同修太大壓力,要幫助當事同修妥善解決問題。

隨著天象變化,越來越多的人會站出來為大法說話,這當然是好事,但也需要我們更加嚴格要求自己,才能讓律師及其他世人更好的證實大法。和律師接觸過程中也有各種複雜的情況,請同修慎重對待,不可簡單行事,這樣才能達到更好的救人目地和避免損失。

當日前一篇文章: 「正常」「不正常」
當日後一篇文章: 對黑窩出來的同修多關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