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我是一九九五年得法的法輪大法弟子,在十七年修煉路上,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努力做好三件事,在師父的呵護下,比較平穩的走到今天。 修煉法輪大法前,我在一家部隊的大酒店裏擔任餐飲部經理。酒店吃、住、娛樂一條龍,實質上是為世人吃喝嫖賭提供的一個公共場所。我每天目睹的都是腐敗、墮落、色情、低級趣味的事。雖然對這一切心中充滿厭惡、鄙視,但隨著社會道德下滑自己也隨波逐流,對金錢逐漸追求起來。在酒店工作結交的人比較廣,那時認為發財的渠道多,自己應充份的利用條件多賺些錢,還認為自己比別人好,不貪心,只在一個酒店做,要是多做幾個酒店,一個月掙個十萬八萬的都不在話下。 有一次,一個客戶找到我,問我做不做酒的生意,利潤很高,我當時謝絕說:「是賣假酒吧,我不做。」他說:「和那些害人的假酒不一樣,是低檔酒中摻進香料,跟真酒一樣,現在哪個大酒店賣的不是假酒?」當時我被說的動了心,心想反正對人體也沒傷害,於是就答應做了。沒想到假酒很好賣,一個月能賺一萬多元錢,我做了八個月淨賺了十幾萬。 其實,我經濟上並不缺乏,我丈夫是一家公司老總,收入很高。但這一切也無法彌補我內心的痛苦與憂傷。我丈夫每天在外邊花天酒地、玩女人,給我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我恨這個使我傷心的丈夫,恨這個使我丈夫變壞的社會,那時我抱定了想法,自己要多掙些錢,掙夠了帶著女兒到深山老林裏去出家。那時我才三十六歲,但已經是心如死灰。 就在此時,有位熟人給我介紹了法輪功。當我看完《轉法輪》這本書後,懂得了失與得的關係,懂得了業力輪報,懂得了人生痛苦的原因,懂得了人生的意義在於返本歸真。大法卸去了我心中的仇恨,我的心中豁然開朗,升起了無限的喜悅。 以往我總認為自己比別人好,那是用滑下來的道德標準來衡量。修煉後,我以「真、善、忍」為準則,歸正我的一切言行。再也不賣假酒了,那個客戶又找到我,說:「這個生意你不做給我做,我給你提成費。」我對他說:「這種損人利己的事我不能做,你也不要做,對自己不好會損德。」後來,我把賣假酒賺來的錢,拿出來做正事用。為了讓更多人得法、煉功,我買了一批批大法書和錄音機,免費送給鄉下和邊遠山區的人們。當別人有困難,我盡力去幫助別人。 一九九八年,武漢遭受特大水災,武漢電視台在漢口設了幾個募捐點,我到武漢商場募捐點捐了五千元人民幣,當時工作人員要給我一本簽名冊留作紀念,我沒有要,也沒簽名就走了,因為我們李洪志師父要求我們不求名不求利,在社會中做個好人。 我修煉前對婆婆意見很大。婆婆因為我生了個女孩,不喜歡,不摸我的女兒,我心裏很不平衡。修煉後把這些看淡了,對她如同自己的母親,生病了都是我到醫院去照顧她。一次婆婆開刀住院,我給她洗傷口,日夜陪伴她,醫院有人問我婆婆:「這是您女兒吧?」婆婆說:「是我媳婦。」那人說:「我還以為是您女兒呢。」婆婆緊接著說:「媳婦比女兒還好。」 我是大媳婦,還有倆個弟媳婦,還有大姑子,倆個弟媳經常跟婆婆和大姑子吵嘴,我都用善心去開導她們,要她們尊重婆婆,既然進了這個家門那都是緣份,大家有甚麼過不去的事呢,都互相諒解吧。 特別有一件事。我丈夫越軌的事,我從沒在婆家提起過。一次大弟在外面也有了外遇,夫妻倆打的不可開交,弟媳一氣之下吃藥自殺,我趕到醫院,當時醫生正在搶救,弟媳藥性大發,從床上搬到地上,這時只我一人,我死死抱住她,她已神志不清,對我又抓又咬,我費了好大勁才使她平靜下來。醫生說:「發生這麼大的事,你家怎麼沒人來?就你一個人怎麼搞的好?」我在醫院照顧了弟媳兩天兩夜,並不斷的用真善忍去解開她的心結,使她斷了輕生的念頭。 過後我對丈夫說,我自己滿身是傷(指丈夫外遇的事),還去撫平別人,不是修煉法輪功,我是忍不下的,也不會有那麼大的胸懷。丈夫聽了我這番話,慚愧的低下了頭。 現在婆家人都能和睦相處了。婆婆見人就說我好,弟弟、弟媳們見人就說我心地善良,是個難得的大好人,他們有甚麼事都愛跟我說,對我很尊重,他們不叫我嫂子,叫姐姐,說我比姐姐還親。 修大法後,我用善心待人,處處為別人著想。孝敬老人,兩邊老人都把我當成兄弟姐妹中的楷模。由於我對丈夫的寬容、忍讓,也使他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對我修大法也非常支持。我們家經常有一批批學員來學法,他就把辦公樓的大會議室騰出來,無償提供給學員每週星期六、星期天兩整天學法,武漢三鎮都有學員來這裏學法和看師父講法錄像,有時學員達數百人,這種學法環境從一九九六年開始一直延續到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對當地洪法起到了作用。 法輪大法改變了我,也造福了我的家庭,我對法輪大法的感激是無以言表的。從我個人修煉法輪功的切身體會和我所了解到的情況來看,法輪大法福益眾生,這個結論真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