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佳木斯今年六十一週歲的段宜法先生,在修煉法輪大法中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毒污衊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後,為了讓人們明白真相,不被謊言矇蔽,散發真相資料,於二零零二年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非法判刑五年。而且五年冤獄輾轉關押了五個地方。 以下是段宜法老人本人自述: 我生於一九五一年七月七日,是一九九八年六月份喜得大法,此前因身體有病,腰椎間盤突出,腰椎變形伸不直腰,因腰疼痛連帶著腿都疼,疼痛難忍。藥沒少吃,錢沒少花,可是多方醫治不見好轉。一九九八年六月份看到外邊有些老年人在煉功,說能祛病健身,當時就跟著一塊煉功。煉不長時間腰感覺不怎麼疼,一個月後不知不覺腰也直起來了,不疼了,大法太神奇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惡毒的攻擊一個於民於國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大法及在大法中修煉的人,操控一些壞人進行干擾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份我被委員會主任構陷,被友誼路派出所惡警綁架到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勒索伙食費三百五十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被長虹派出所惡警綁架,被綁架六名法輪功學員一起送到看守所,到看守所不久就有一名女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一個生命垂危才放回,四人被非法判刑。 我在看守所向警察講,我們學法輪功是為了祛病健身,憲法不是規定信仰自由嗎?警察說:甚麼人權?在這裏,這就是人權。我看到這個警察完全沒有正常人的思維,已被中共洗腦了。 在這非法關押半年左右時間後,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關押半年時間,又聽說黑龍江省六一零來人聲稱「案情重大」,又被返回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大約有四、五個月。二零零三年四月被郊區法院以所謂「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轉到佳木斯監獄。當時郊區法院在開庭時沒有通知家屬,不讓上訴,強制執行。當時踐踏法律、製造冤獄的審判長,女,三十多歲;起訴人,男,五十歲左右,記不清他們的姓名了。 二零零三年四─五月份,我被送往香蘭監獄集訓四十天後,又被送到佳木斯糖廠預制板廠監獄。在這期間惡警裴剛、齊月經常開會誹謗大法,謾罵大法學員並強行搜身。大約半年時間監獄解體。然後我又被轉到佳木斯東監獄。在這裏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讓煉功。有一次我在早晨煉功時被值班犯人彙報,惡警用手銬把我銬在走廊上兩天。同監室的全體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惡警只好不了了之。在這裏關押大約有半年時間該監獄又解體。我又被轉送到佳木斯蓮江口監獄,直到期滿。 在佳木斯蓮江口監獄惡警對大法弟子殘酷迫害,強迫做奴工,讓兩名犯人包夾一個大法弟子,不讓看經文、不讓煉功,集體看誹謗大法的電視。經常清監舍並強行搜身,主要以大法弟子為主。有一次我兜裏有一段手抄大法經文,被惡警搜出把我叫到惡警辦公室,問哪來的?我說:「我背寫的,我師父叫我們做好人,對誰都好的好人。」惡警指導員彭林惱羞成怒,用膠皮棒打了我兩起,整個臀部大腿全部青紫,他還兇狠的說你哪裏疼我就越打哪。三個多月後我身體才恢復正常。 惡警宋雲龍為了向上爬,利用犯人包夾迫害,讓我們背監規,不背就體罰,罰站十幾天,從早六點一直到晚九點,不寫「四書」就讓犯人大打出手。惡警利用犯人以加分減刑的方式來迫害大法弟子。張金成、顏文龍就是其中的犯人,給他們講真相,非但不聽,還積極配合惡警,為了「表現」不擇手段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這五年冤獄給我的身體和精神都造成巨大傷害,也給我的家人造成極大的痛苦。冤獄刑滿回家後也不得安寧,二零一零年向陽區政法委和委員會主任又到我家騷擾,還經常的打騷擾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