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一日】我發現有些同修在外面做證實法的事非常積極和認真,但是,往往不能處理好與家庭成員和親屬之間的關係,甚至關係還相當緊張,她們也很苦惱。我與她們交流在過程中發現,她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認為他(她)們都與大法有緣,都應該走進大法中來,或者要求(她)們多做好事不做壞事,只有這樣才能救了他(她)們。所以,這些同修對她們的家屬和親戚的言行過多的干預和限制(當然從法理上講是對的),有時講得過高,甚至走了極端,從而造成了矛盾。有一名同修的母親生病住院,大家都不告訴她,她反而還質問人家。 我們向他(她)們洪法是對的,但是,他(她)們畢竟是常人,如果我們不分時間、場合、地點、情況,凡事都用遠遠高於世間理的法輪大法去要求他們,我們就走了極端,不僅不能救了他(她)們,還可能害了他(她)們,因為他(她)們對大法產生了反感。我認為,如果我們用法理平衡好了家庭環境,也能救人。 我講講我的體會,供同修們參考。 我妻子性格較烈,屬男人性格。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她極力反對我繼續修煉,對我修煉干擾挺大,我跟她洪法,她也聽不進去,有時跟我發火都達到不可理喻的程度,我心裏也非常的苦悶。師父說:「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何況你的親人。」(《轉法輪》)是啊,家庭也是我的修煉環境,環境越不好越是對我的考驗。所以我就一直保持一個修煉人的狀態,不激不惱,也不跟她講了,就是做。回到家除了學法煉功,就熱情的配合她做一些家庭日常瑣事,特別是我對家務活主動去做。當然,我並不是為了討好她,而是要修出我的善心和慈悲,用善和慈悲來改變她。比如,我起早煉完功之後,就開始做飯,收拾房間;我洗襪子都是先洗她的後洗我的;盛飯先給她盛後給自己盛;她發火,我不發火,還笑哈哈的勸解她,給她消火。通過大量的這些小事,真的使我養成了先人後己的習慣,一直到現在。經過我長時間的修煉,慢慢的她開始轉變,由經常衝我無端發火,到很少發火;由反對我學法煉功,到有時叮囑我煉功;由反對我接觸同修,到熱情接待來我家的同修;一直到在她的同事和其他朋友中誇獎我,宣傳大法好。現在我們的家庭非常和睦,我經常向她洪法,她也沒反感了,我在她面前勸別人「三退」,她也不反對了,有時還幫助勸。一次,我不在家的時候,她還主動給師父法像上了一枝香,這變化有多大啊! 通過我在平衡家庭環境修煉的過程中,深切的體會到:我們沒有做出甚麼驚天動地的大事,而修煉正是在我們身邊大量發生的微小的瑣事中進行,而家庭這個世間最基本的單元,也恰是我們修煉的最基本的環境,如果這個環境我們都沒有平衡好,我們身邊的人都沒有救了,怎麼說我們修煉的好啊。當我們身邊所有的人都說我們是好人,那他(她)們不就都認可法輪功了嗎?那不把他(她)們都救了嗎?所以說:平衡好家庭環境也就是救人。 不當之處請同修們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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