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新津縣師範學校(現改為新津縣實驗中學)優秀教師詹敏今年三月十六日在成都某小區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芳草街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今年48歲的詹敏女士,畢業於四川省教育學院化學教育專業。原來多病,肝炎、膽囊炎,胃炎,十二指腸潰瘍,腸炎, 鼻炎,支氣管炎,心臟病及各種婦科病,常年靠藥物維持身體,勉強應付工作,花費了國家和家庭許多醫藥費,家裏人為了她的病想盡了一切辦法。當看到靠醫院醫治多年仍不見好轉時,父母甚至請來陰陽道士為她驅邪治病,但仍無濟於事。那時的詹敏有著生不如死的感受,過著苦不堪言的日子。於1996年12月開 始煉法輪功後,在很短的時間裏,所有病痛不藥而癒。 修煉法輪功後,詹敏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一改過去應付工作、利用職務之便貪便宜的做法,主動把曾經佔學校便宜的公費買成實驗儀器和藥品歸還給學校實驗室,在工作中做到兢兢業業,主動服從領導分配的工作,盡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同時,修煉法輪功使她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更好的服務於社會。在連續幾年的班主任工作中,她所任班幾乎年年被評為市級,縣級、校級先進班集體。 然而,這樣一位因為信仰「真善忍」身心受益的優秀教師,在1999年7月20日之後,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因為堅持說一句真話,曾六次被非法拘留、刑拘;遭非法勞教2年又3個月零26天;又在法西斯式的洗腦班遭受8個月強行洗腦,經歷了難以想像的野蠻迫害,甚至幾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並因這種種迫害導致家庭一度破裂。 1999年11月,在到北京上訪的路上,被無理問出是煉法輪功的,就被綁架並被劫持回新津非法拘留,並被罰款數千元。詹敏的學生很想念她,想到拘留所看望她,被校長彭幼林哄騙並以「開除」相威脅,逼迫學生不許去看望詹敏老師。被非法拘留出來後,詹敏被剝奪了上課的權利; 2000年五一放假期間,詹敏老師再次來到北京上訪,在成都駐京辦被關黑屋六天七夜,被劫持回成都後非法拘留共計45天,並被無理開除。同年6月29日,因為和法輪功學員在戶外晨煉被綁架至五津鎮派出所後被銬在一棵大樹上暴曬一整天,不准喝水、不准吃飯、不准上廁所。後又被非法拘留30多天。 2000年12月,詹敏女士第3次踏上進京上訪之路,被劫持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遭十個警察手持警棍毒打,打得全身80%的部位皮下出血呈紫色。為了反迫害,她被迫絕食9天未進一粒食物,被劫持回成都後被非法勞教兩年。 在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的兩年多期間,詹敏女士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沒有了說話、睡覺、上廁所、行動、人身安全等最基本的人權,還要被強制洗腦。她曾被長期關小間,在生死未卜中長期受著各種各樣的酷刑: 「站軍姿」:連續四個月被每天罰站軍姿,從早上6點站至深夜,兩腳、兩腿全站腫了,鞋子也穿不進去了,仍被逼天天站,站不好還要挨打。同時還受到勞教所指派的吸毒賣淫人員的嚴密監管,一切言行都受到限制,一個眼神都可能招來辱罵和毒打。 吊銬:曾被惡警張隊長用手銬將她雙手銬上後,吊在高高的窗子上幾個小時,被惡警李奇指使罪犯用繩子綁著她的雙手或用手銬銬著雙手吊在床柱子上,不分白天黑夜就這樣吊著,長達一個多月。 電擊毀容:被九中隊惡警隊長曹隊長用電警棍專電她的臉,電棍電在她的臉上不放,只見她的臉直冒火花,像放煙花一樣,當時她的臉被電壞:臉上的皮膚被燙爛、紅腫,許多血泡布滿在她的臉上。 不讓睡覺:被惡警隊長李奇指使關小間,並被強迫白天黑夜,連續不睡覺的站,只要稍一閉眼就是拳打腳踢,有一次她被連續站了6天7夜未合過眼。 禁止上廁所:憋不住就尿在褲子裏,褲子濕了也不准換,只好打濕了又穿乾,乾了又打濕。勞教所還每隔一個小時灌一次水,一次灌幾大杯,卻不許上廁所。 野蠻灌食:因絕食抵制這種種非人的虐待,遭到野蠻的迫害性灌食。在一次長達近1個月的絕食中,在九中隊惡警隊長曹隊長的指使下,她每天都由幾個吸毒犯把她按倒在地,有的按手,有的按腳,有的按頭,有的按鼻子,有的拿開口器撬牙,甚至有的乾脆坐到她因絕食後本來就瘦弱的身子上,那種架式真的是慘不忍睹,好些人根本就不敢看。 從勞教所回家後,因要求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要求恢復工作,被誘騙綁架至新津洗腦班迫害。詹敏絕食抵制洗腦班的非法拘禁和強制洗腦,被中共惡人們五花大綁的綁在一塊木板上,用繩子將她的雙腳、雙腿、雙手都分別固定在木板床上,由於身子被固定不能動,便給詹敏插上導尿管排尿,強行灌食的膠管從鼻子插到胃裏後,也給固定在那裏,不給拔出,想甚麼時間灌就甚麼時間灌。這樣身上被插著管子、五花大綁捆在床上連續數日,在極度痛苦中被迫害出現乙肝。洗腦班不僅不放人,緊接著又開始了第二輪、第三輪這樣的最野蠻最殘忍的強行灌食,將詹敏迫害致生命垂危。 目前,詹敏因為講述法輪功的真相,被芳草街派出所再次綁架。但是,芳草街派出所對詹敏的審訊、搜家、拘留,沒有法律依據,是違法的。詹敏講述法輪功真相的行為,只是在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的權利,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更沒有對任何人造成任何傷害。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律師和法律界人士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他們指出,即使在中國現有的法律框架內,「信仰法輪功、講述法輪功真相」都是完全合法的;而用所謂的《刑法》第300條針對法輪功學員是極其荒唐的欲加之罪,無論從哪一個角度都根本不能成立;並且呼籲當局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的迫害。 相關責任人: 芳草街派出所部份人員名單: 芳草街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芳草街10號 電話;028-85178288 芳草街派出所值班室:(86)28-85178285 芳草街派出所所長:鄧國平 芳草街派出所治安巡邏大隊:李茂宣、曾立厚 警察:馮利民、黃晉軍、陳飛、何衝、周永清、李惠雙、鄧剛 刑警中隊探長:王文友 社區警察:張厚坤、饒明鑫 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長曾軍
王 平:街道黨工委書記 彭 湧: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鄭 宇: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張劍飛: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陳 濤: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武裝部部長 白 波: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朱 敏:街道黨工委委員、黨政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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