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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何種財富留給子孫為好?
文/秦自省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用何種財富留給子孫為好?

紹興府有一位布政(官職名),很會貪污,多年來積累下數十萬家財。後來丟官,回到家鄉,買了十萬畝良田,在郡中可算是個首富。

他經常夢到祖父告訴他說:「你就快要受到報應了!」布政不相信祖父托夢所說的話。

他只有一個兒子、一個孫子,他們整天不是嫖,就是賭。結果都是短命而死。兒孫死後不久,布政就中風癱瘓。兒媳婦和孫媳婦,都不守婦道,她們的穢聞,遠近皆知。很多人看她們有錢,都想佔便宜。布政親眼看到了,但也是無能為力,因而心中十分痛苦。

到了布政快要死的時候,家中的財產,已經全部敗光了。布政臨終的時候,張大眼睛,哀傷的說:「我的官做到了布政,不能算小;買了十萬畝田,也不能算少。這都是在我手中置的,也都是在我手中丟的。我不懂這是甚麼道理。難道這真是惡有惡報嗎?」說完之後就死了。

唉!這只是現世的惡報而已。布政真正的惡報,還是在地獄裏。他下到地獄後,不知道還要如何的受苦呢?

有一位賢士名叫楊伯起,他說得好:「我雖然沒有豐厚的物質財產,遺留給子孫;然而我這樣為官清正,能夠使後世的人,稱讚我的子孫是清白官吏的子孫。我用這種方式,留給子孫一筆精神財富,豈不是更好嗎?」

正是:
用何種財富留給後人?
這個問題實在要緊。
希望當官的都想明白,
可不能害了百姓、誤了子孫!

(事據明代《集福消災之道》)

當日前一篇文章: 修好自己走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