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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編輯真相資料的同修更細心些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看了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潼南百姓身邊事》(第十八期),其中有段存在時間差的問題。具體如下:

「重慶潼南縣大法弟子郭孝君失蹤已近六年

法輪功學員郭孝君,男,今年36歲,家住重慶市潼南縣大佛壩。他,因單位發不出工資,到重慶工作,經考試獲得高級程序員資格證書。

郭孝君先後在苦丁香軟件公司、四維軟件公司工作,最後在惠爾科技公司(沙中路65號)工作,後來公司遷移到石橋鋪渝高廣場B座1單元11─5#,公司老闆叫王強,電話68622763。

2000年10月1日前,郭孝君被重慶歇台子抓去關了7天,回來後仍在公司上班,自2000年12月15日下午失蹤至今,已近六年了,家人到處打聽也渺無音訊。」

這段反映出的基本信息有:重慶市潼南縣大佛壩法輪功學員郭孝君,男,今年36歲,93年畢業於成都科大,分到綦江齒輪廠工作……自2000年12月15日下午失蹤至今,已近6年了,家人到處打聽也渺無音訊。

但讀者看了可能會想:這個法輪功學員今年36歲,19年前的93年(17歲)就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了,是真的嗎?2000年距今是12年啊,怎麼說是6年啊?

其實作為同修,我們知道,上面這段報導是編輯真相資料的同修從明慧網上摘錄的,但明慧網發表的時間是二零零六年,而現在是二零一二年,時隔六年,所以會造成時間上的差異。那麼,今天編輯真相資料時,同修就要再仔細核實,當修改的地方則修改,如:

「法輪功學員郭孝君,男,今年36歲」,六年後的今天編輯真相資料時,則應修改為「法輪功學員郭孝君,男,今年42歲」。

「自2000年12月15日下午失蹤至今,已近六年了,家人到處打聽也渺無音訊。」則應修改為「自2000年12月15日下午失蹤至今,已近12年了,家人到處打聽也渺無音訊。」

另外,據我這幾個月知道,重慶其它真相資料也有一些失誤的地方。

1、《重慶心聲》(第136期)中存在排版失誤。其中一段:

「……最終,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李洪福含冤辭世。多少年後,人們依然會記住這些堅持真理的法輪功學員。在這場曠日持久的真理與謊言、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中,他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承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甚至失去了生命……是他們,在黑暗中用生命傳遞著真理之光;是他們,在苦難中用生命捍衛著人類普世的良知和道德;是他們,用真誠和善良帶給了千千萬萬人們走入未來的希望。」

但明慧網發表的原文中間是分了段的。內容如下:

「……最終,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李洪福含冤辭世。

多少年後,人們依然會記住這些堅持真理的法輪功學員。在這場曠日持久的真理與謊言、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中,他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承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甚至失去了生命……是他們,在黑暗中用生命傳遞著真理之光;是他們,在苦難中用生命捍衛著人類普世的良知和道德;是他們,用真誠和善良帶給了千千萬萬人們走入未來的希望。」

分段和不分段表達的意思清晰性和層面性是有很大差異的,而單從寫作的角度和世人讀文的角度也是有講究的。

2、《重慶心聲》(第112期)有段存在修改明慧網原文章,導致語法錯誤。內容如下:

「……那些追隨薄熙來迫害法輪功者,無論是警察、六一零人員、凡是參與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跟蹤、監視、打報告構陷的‘紅袖標’等,若甘願被中共邪黨和薄熙來之流捆綁一塊,都將面臨……」

而明慧網2011年11月7日所發表的原文是:

「……那些追隨薄熙來迫害法輪功者,無論是警察、六一零人員、社區居委會主任,還是參與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跟蹤、監視、打報告構陷的‘紅袖標’等,若甘願被中共邪黨和薄熙來之流捆綁一塊,都將面臨……」

當然同修編輯真相資料時將「社區居委會主任」刪除是沒有問題的。「……無論是警察、六一零人員、凡是參與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跟蹤、監視、打報告構陷……」有語法上的錯誤。

我發現的問題還不止於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我理解同修在編輯真相資料時,考慮到字數、頁面和排版等的需要,會作出適當的調整,包括局部語言的從新組織等。但調整時一定要仔細,因為這是給世人看的,是救度世人的真相資料,如果因為我們的不慎,導致不能更好的講清真相、救度世人,也真是沒有負起這神聖的責任和使命。

當然,編輯真相資料的同修也真的很辛苦,有時間緊等多方面困難。就包括我自己,也經常發現投遞給明慧上的文章有失誤的地方,包括錯別字等。所以我們在投稿也好,編輯真相資料也好,都一定要認真,認真,再認真。寧可放置一兩天,等檢查校對好了再投明慧網也不遲(特殊情況除外)。更不能有讓明慧同修把關、修正的想法,因為面對每天成百上千的文章,明慧同修也不可能面面俱到都能修正過來,同時也給明慧同修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不管怎樣,大法弟子做的任何事情,包括寫的文章和編輯的真相資料都應該是最好的才對,是吧?

在此寫出來與同修互勉。

當日前一篇文章: 對幾種怕表態的人勸三退
當日後一篇文章: 發真相傳單 救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