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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濰坊市張傳正遭冤獄迫害經過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濰坊市坊子區鳳凰街辦南溝西村張傳正,四十多歲,為人堂堂正正,是村裏公認的好人。十幾年來因堅守自己的信仰,不放棄對「真善忍」的追求,遭受了中共的殘酷迫害。下面是他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山東省第一監獄受迫害的遭遇。

被綁架、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晚,被迫流離失所在外的張傳正,被奎文區梨園派出所非法抓捕,二十九日下午被派出所一年輕惡警拳打腳踢,刑訊訊逼供。惡徒用兩隻圓珠筆同時穿插他倆耳朵的下部穴位,張傳正正告他不要行惡,作惡必遭惡報。二十九日傍晚,張傳正和同時被綁架的郭秀紅(其妻)、岳霞、郭家勝、岳平等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往濰坊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他被劫持到昌樂勞教所,到達七二二隊就被嚴管,由於他不寫誹謗大法的「四書」,白天黑夜都不讓他睡覺,一直讓他罰蹲。當時迫害大法的毒瘤有青州的盧振堯、壽光的郭有、臨朐的尹廣德(現已遭惡報),坊子的丁利、高密的王德江、臨朐的王新坎(音),還有濰城區北關姓譚的,他們八個小時一般輪番不讓張傳正睡覺,有時長達六、七天不讓睡。這樣迫害他兩三次。姓譚的不讓他上廁所,致使他大冬天不得不尿在褲子中。新年過後初七左右,盧振堯強迫他洗冷水澡。外面北風呼嘯,他順手拿來拖把在他背上搓來搓去。一天尹光德跟其他惡徒合伙用襪子堵住張傳正的嘴,用「數肋骨」等方式多次折磨他,還多次用繩索捆綁。到勞教所一星期後,張傳正就被警察戴上手銬,甚至除夕晚上才解開,接近兩個月時間被銬著。

酷刑演示:上繩
酷刑演示:上繩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張傳正、郭家勝等法輪功學員被送回濰坊看守所加重迫害,四月份奎文區邪黨法院非法判張傳正十年徒刑,張傳正不服判決,要求無罪上訴,被非法駁回。

在監獄遭受殘忍折磨

二零零三年五月張傳正被劫持到山東省第一監獄,來到十一監區。張傳正、郭家勝就被隔離、強制洗腦「轉化」。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張傳正被劫持到六監區。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孫國(法輪功學員)因講大法真相與教他人煉功被禁閉。六月四日六監區的張傳正、葛明玉、郭家勝被牽連嚴管迫害,被告之必須寫批判孫國與法輪功的材料。犯人孫柏軍(黑龍江人,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十五年)、王寶強(濟南人,因故意殺人罪判死緩)問為甚麼不寫,張傳正告訴他們:「我不能寫、不想寫,也不願意寫。」之後張被兩罪犯帶到五樓六監區「雷鋒書屋」,兩黑手惡狠狠的說我在看守所都當過號長,在社會上想要誰哪根腿就要哪根腿,說要誰的胳膊就要誰的胳膊;你不寫,警察哪裏沒法交代,說完對張傳正拳打腳踢兩個小時。張被逼上絕路,六月五日自殺未成,事後張告訴警察徐文寶(教導員)和張麗君(指導員)自己被犯人毆打一事,二人裝作不知。隨後又採取了殘酷的迫害,給他戴上了約束帶(一種捆綁身體的刑具)長時間罰蹲,直到睡覺都戴著約束帶。張傳正被嚴管半月。策劃迫害張傳正的首惡是徐文寶和張利軍,罪犯有陳永、孫柏軍、王寶強、李克、孫韓松、任兆瑞、王雁等。

二零零八年八月惡警張利軍找張傳正談話說,準備給你減一年刑,你要寫一份自我鑑定材料,張不得已寫了一份交上去。鄧指導員說這份材料不行,要重寫一份。隨後張傳正寫了一份堅修大法的聲明交給張利軍。八月十四日他被送回十一監區加重迫害。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張傳正在十組,趙衛東(法輪功學員)與剛來的新犯說了幾句話,引起宿磊的強烈不滿,之後二人發生口角。當時張傳正站在一旁,宿磊(班組長)惡狠狠的讓張蹲下,他沒有配合邪惡的要求,王福成(法輪功學員)說了一句「還要打人不成。」罪犯鄭少鵬(搶劫)、馬金鐘、陳誠、高兆闖、袁吉剛、呂雲龍、高大偉、張兆續等在陳岩(副區長)辦公室,輪番對張傳正毆打,每惡人毆打十至二十分鐘,打破一塑料凳子,致使他臉變形。邪惡之徒陳誠一腳踢中了他的眼睛,使他眼部腫脹,眼睛通紅,二、三十天才好。同時法輪功學員趙衛東(泰安)和王福成(蒙陰)也遭到毒打。

酷刑演示:毆打
酷刑演示:毆打,用凳子砸頭

二零零九年大年過後,惡警設十二個嚴管組,東區三個,西區九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新一輪的殘酷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下午,罪犯謝曉剛(濟南人)、李大鵬(昌樂人有期徒刑十二年)以教導員談話為由把張傳正騙到西區嚴管二十五組,謝曉剛揚言:你若能按警察要求去做,甚麼事沒有。張沒有聽從他們的邪惡要求,表示繼續堅修大法。晚飯後,李大鵬給他用黑布蒙上眼睛,脫掉褲子,捆綁住手腳,老犯蔡可傑(福建人,現在一監區)和李大鵬、謝曉剛、新犯李宏祥(強姦犯判刑四年)、周龍雲(現在在六監區)、李朋在(五監區)、張登雲等惡徒輪番毆打折磨他五、六個小時之久。李宏祥長時間用板子惡打張的臀部,打得皮開肉綻,血肉模糊,褲子被血肉粘在屁股上,上廁所時鑽心疼痛,強迫他罰蹲。惡徒們不分白天黑夜,經常不讓他睡覺。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班組長張少青(濟南市人受賄無期徒刑)、包夾張孝友(濟南歷城仲宮人,故意殺人罪,有期徒刑十三年,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極其邪惡)、包夾李曉軍(濟南人),強制張傳正在廁所看誹謗大法的材料,除了吃飯睡覺都在廁所坐板凳,晚上九點半以後,才能上床睡覺。有人上廁所,惡人張校友也不讓張出廁所。惡警看到了張傳正在廁所內坐板也視而不見,二十天後才解除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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