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我叫唐瓊,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初得佛法,喜不自勝,身心都在溶於法中的樂趣中昇華,而自小虛弱的身體卻日漸強壯,身體健康,沒看過一次病、沒吃過一粒藥;心靈也在法中獲得了有生以來前所未有的寧靜、豁達與泰然,家庭和睦,工作也順利,在一片平靜、和諧的環境中生活、工作、修煉。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當局惡毒的謊言打破了寧靜,我的生活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最初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得知同修無端被抓,我便去了省政府,想澄清修煉事實,反映實際情況。在省政府門口我遇到了全省各地自發上訪的同修,並和他們一起被幾輛大客車帶到蘭園體育場。 在那裏我被一個滿臉橫肉的便衣單獨叫下車,並被帶到蘭州市公安局單獨訊問。當時有一個公安局副局長過來口口聲聲宣稱我們是有組織的鬧事,要我交代組織者和幕後指使者。我告訴他,因為知道同修被抓,我是來省政府上訪,澄清事實的。我是自願來的,沒有人組織,是個人行為。事後他們在我隨身攜帶的背包裏翻出了我的身份證,就和其他一些天水上訪的同修一起被遣送回天水。 回天水後,我就被通知到西關派出所去所謂「學習」,說是學習國家的政策法規。當時和我一起被劫持「學習」的還有片區的其他幾名同修。當我們到派出所時才發現我們每天被迫「學習」的就是當時《人民日報》上報導的歪曲事實,污衊大法的文章。 不斷升級的迫害 七月二十日後的幾個月,輿論謊言不斷推波助瀾,迫害連續升級。在輿論不斷推出各種謊言、歪曲事實真相的各種報導後,我徹夜難眠,思前想後,自從一九九六年修煉大法以來,我的身體越來越健康,因為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不斷修心向善,家庭也越來越和睦。我是個在大法中切實受益的修煉者,是大法改變了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讓我的人生道路越走越寬敞。如今看到如此有益社會、有益家庭、有益個人的好功法卻被肆意歪曲、污衊,我的心難以平靜。於是一九九九年底,我再次踏上了上訪的旅途。 這一次我直接去了北京。在「中辦國辦信訪辦」裏,是身著警服的警察接待了我,並讓我填寫了上訪表格,叫我在一旁等候。誰知等候的結果是警察又打電話叫來了天水駐京辦事處的工作人員,把我和其他幾名天水地區的同修一起帶回了辦事處,讓我們在辦事處等候天水派人來接我們。 這一次天水派來的是天水市公安局政保股的警察,在他們的監視下我們被帶回天水。回天水後沒有任何理由,我們被強制送到了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其中,我和另外三名同修一起還被關進了看守所,和看守所的犯人一樣待遇,不允許家人探視和送任何東西。而當時我還懷有四個月的身孕。非法拘留期滿以後,我就被單位下崗待業了。 二零零一年自焚偽案出台後,迫害再次升溫。年底我被綁架到公安局,關在刑警隊,和我一起被綁架的還有一男一女兩位同修,我們被分別關在三個地方,在刑警隊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數天以後,我被轉到戒毒所,對我刑訊逼供。當時毒打我的人是天水公安局政保股的惡警董全子和張保勇。董全子用手銬把我雙手銬住往起提,由張保勇拿馬棒毒打我,致使我左腿神經性損傷。在其後的幾年內左腿麻木,無知覺,嚴重時左腿瘸了半年才恢復知覺。 二零零二年,秦城區法院非法開庭。在法庭上,我與同修三人堅持自己無罪,並陳述了無罪的理由,請法庭公平審理。然而,在江氏流氓集團的獨裁專政下,國家機器成為政治流氓迫害善良的趁手工具。在經過兩次非法開庭後,我與同修依然被以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十二年、十一年的重刑。當庭,我與同修不服判決,我們被強行帶回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們又上訴至中級法院。數月後,中院裁決,維持原判。 在這一冤案的整個辦案過程中,天水市公安局原政保股股長聞大虎和一個叫雷建國的政保警察在這一案中有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行為,骯髒的將法律玩弄於他們的掌股之中,褻瀆法律,執法犯法。在本案中聞大虎曾將一些不歸本案的案卷材料也放在這一案中,為冤案雪上加霜。 女子監獄黑窩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和另外兩名女同修被一起送入甘肅省女子監獄。入監第一天,因為從我的行李中搜出了師父的經文,當時入監隊的惡警華鑫就對我大打出手。當另一名女同修制止華鑫,問她為甚麼打人時,華鑫遷怒於她,給她加戴械具,強制坐小老虎凳。小老虎凳高約五寸,寬約四寸,長兩米。人被迫騎坐在上面,雙手從小凳下面交叉銬住,整個人呈蜷縮狀。除了中午、晚上兩次吃飯、上廁所外,二十四小時不解開銬子,吃飯、上廁所的時間也有限制,一般在十分鐘左右。每次加戴械具的時間是連續一星期。一星期後,可繼續延續。坐這種小老虎凳,對人體器官、腎臟損傷很大。 二十幾天後,我們被分散到各個監區,強制進行超強奴役,我被分到當時的二監區。到二監區後,我因為不承認有罪,所以不接受奴役,不配合邪惡。在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五年初的近兩年時間裏,先後被加戴械具一次,禁閉嚴管三次。每次冬天戴械具、禁閉、嚴管時,不給穿棉衣,每天只給喝涼水,吃皴皮饅頭。而且禁閉、嚴管期間不准洗漱,連例假來了也不准洗。 酷刑演示:死人床 |
禁閉室的結構是一個裏外兩個房間的套間,中間有門,外間是一個由一張死人床和一個便池組成。裏間是一個三面是牆,一面是鐵絲網的風場,地中間被固定死一個小老虎凳。關在禁閉室裏面,白天銬在小老虎凳上挨凍,晚上銬在死人床上折磨,有時一天二十四小時銬在老虎凳上不鬆銬。嚴管室的結構和禁閉室一樣,只是嚴管室的裏間是一個大鐵椅,叫大老虎凳。鐵絲網的一面是用黑布蒙住,從外面看不到裏面,中間的門一關後,裏面伸手不見五指,因長年陰暗,裏面陰冷異常。關到嚴管室是二十四小時坐大老虎凳,雙手、雙腳都被銬住,人被卡死在上面,還有看守時時來查看。 酷刑演示:綁在鐵椅子上電擊 |
二零零五年,因為抵制邪惡,監區決定要第二次給我加戴械具。我不承認,也不配合邪惡的迫害,當時的值班隊長先用電警棍打我,然後幾個人強行將我按在小老虎凳上銬起來。這一次,我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兩天後,我被送到勞改醫院。在那裏,監獄授意醫院對我強行灌食。灌食時,護士有乳膠管不用,特意挑了一根又粗又硬的橡膠管。幾天後,我嚴重脫水,醫院改為輸液。在醫院大概一個月,等我身體稍微恢復後,監區把我從醫院接回,又關入禁閉室繼續迫害。我再次絕食抗議。兩天後,我被放出禁閉室。 每次嚴管、禁閉迫害以後,邪黨惡徒們還要封鎖經濟,在生活等各個方面再持續的深入迫害,半年之內不允許家屬接見,也不允許家人往帳上打錢。在監獄裏,我們每月的生活必需品都是靠家屬每月探視,現金上帳來解決。那時監獄每月只給每個服刑人員五塊錢零花錢,而監獄小賣部的商品價格又高出外面許多,五塊錢根本解決不了每月的生活用品。更何況嚴管、禁閉之後,半年之內五塊錢的零花錢也取消不給。而且封鎖經濟以後,不僅不允許家屬接見,就是帳上有錢也不允許用,相當於帳號凍結。所以每次經濟封鎖以後就意味著連衛生紙都沒有用的,窘狀可想而知。 不僅這些,監區還要給其他犯人施加壓力,不讓其他人和我們多說話,也不允許其他人幫助我們。同時,惡警還用減刑、獎勵等手段誘惑犯人監視、舉報我們的一舉一動,鼓勵犯人參與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監獄所有大法弟子被集體同時迫害,強制洗腦轉化。我和本監區的其他幾名大法弟子被分別關押在一間小黑屋子裏,屋子的門窗、暖氣全部用黑布包裹。房間地上放有一張光床板,其它甚麼都沒有。每個大法弟子由四個監區特別挑選出來的犯人包夾看管。犯人每兩人一組,晝夜各一組人,交替換班。房門被從外面反鎖,犯人輪流看管我們,不讓我們睡覺,同時念歪曲事實,污衊大法的邪書。如果我們稍有打盹,就會被一把推醒或踢醒,眼都不讓合,也不讓出門上廁所。持續四十多天後,才解除了小號。 二零零六年夏,我再一次被留在監舍強制洗腦迫害。這一次由兩個包夾犯人看著,白天被迫看污衊造假的碟片,看碟片時,把電視音量放到最大。晚上被叫到辦公室,由當天的值班隊長和包夾看著再學習,直到晚上十二點,有時甚至到半夜兩、三點。第二天,早晨六點起床,繼續洗腦,而且要麼是長時間站立,要麼就是坐小低板凳,還長時間不允許隨便動。在這期間,主管隊長還一再要求包夾要給我加強「學習」,並給包夾施加壓力,要包夾不擇手段達到目的。這次隔離持續一年多。 陽光下的魅影,最後的陰霾 二零一零年底,我走出黑窩。然而迫害並沒有就此結束,我出獄當天,有天水市「六一零」,片區派出所和社區三方派人,當時我家人也來接我,他們不讓家人接我,非要由他們把我帶回天水。回天水後,他們直接把我帶到片區派出所先備案後,才讓家人接我回家。 之後,「六一零」、國保仍陰魂不散的暗中對我實施監控,出門也派人盯梢、跟蹤。影響我的正常生活,國保大隊長還對我說:「你們是牽扯政治,就是要終身受約束,終身呆在‘參與政治’的陰影下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