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省報導)遼寧省阜新市法輪功學員耿素鳳、張忠仁、馬清元,二零一一年底被新海州區法院捏造罪名和所謂「罪證」並分別非法判刑三年、三年半及四年半。目前,張忠仁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監獄;馬清元被非法關押在盤錦監獄;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耿素鳳又被送到瀋陽大北監獄(遼寧女子監獄)。 耿素鳳,女,七十歲左右,原「品品嘗嘗」飯店老闆娘,曾被評為市勞模、政協委員,還曾任私營協會副會長;在過去曾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邪黨迫害過六次。 張忠仁,男,五十多歲。曾被評為國家建設部勞動模範,在房管所工作時,從事下水管路疏通工作,技術過硬,且常為客戶用手掏下水道。他的事蹟曾在全省巡迴演講。這樣的一位好人只因修煉法輪大法卻被非法判刑關押,私人財物被非法掠奪。在過去曾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邪黨迫害過一次。 馬清元,男,五十多歲,一位善良百姓,曾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邪黨非法判刑四年。其妻子也遭非法勞教迫害。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這三名法輪功學員遭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伍忠啟等惡警綁架。之後,海州公安分局拼湊所謂的「罪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地非法起訴了三位無辜善良百姓。 在八月十八日和九月二十八日,阜新市海州區法院曾兩次開庭。但均因證據不足,駁回了起訴。而第二次庭審是在不通知被迫害人家屬和律師的情況下,秘密進行的。 雖然證據不足、起訴被駁回,但阜新市市長齊繼慧、市政法委書記劉寶興、市「六一零」主任欒利民等人心有不甘,公然無視法律、唆使海州公安分局繼續組織構陷材料、羅織罪狀,經暗箱操作,強迫海州區法院非法履行判決程序。 十月十三日,海州區法院有關人員被迫到阜新市新地看守所對三名法輪功學員宣讀了所謂的「刑事判決書」 。耿素鳳被非法判刑三年;馬清遠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張忠仁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之後,三人分別提請上訴,均被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