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十日】師父在《轉法輪》一開始就講得很清楚:「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講,都是有因緣關係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這樣存在的。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難。遭罪就是在還業債,所以,誰也不能夠隨便改動它,改動了就等於欠債可以不還;也不能夠隨便任意去做,否則,就等於在做壞事。」我卻一直沒有領悟到法理的更深內涵。看了明慧網《不要入戲太深 才能徹底去掉人的執著》這篇文章後,我猛然明白了師父的這段講法的又一層法理。 我一直以來對好多人好多事都看不慣,在家中看不慣岳母年紀大了還要拼死拼命去賺錢,看不慣岳母對小內弟非常的溺愛,看不慣小內弟好看電視或上網打遊戲,心裏很生氣,時常所謂的開導他們,認為這是為他人著想,是善,因為不是真正的出於慈悲心,一點效果也沒有,每想起這些事就很難過。在單位看不起同事對領導點頭哈腰,阿諛奉承,痛恨之餘還慶幸自己思想標準高,不和他們一樣,對領導不樂意稱呼他的職位,對同齡領導和比自己年輕的領導甚至直呼其名,認為這是不落俗套,是心正的表現。對搞單位鬼的人很是痛恨,有時竟恨到與其為敵。對他們都看不起,時間長了還不自覺的心生埋怨。細細想來這些東西的根子還在於妒嫉心。 現在想來還是入戲太深了。看完這篇文章後悟到以上種種情況作為常人來講雖然不好,但都是有因緣關係的,就如同生老病死一樣,在世間就是這樣存在的,有的人是通過這些事來還債,有的人是通過這些事來討債,對這些事心裏痛恨、痛苦、有想法,實質就是想改變這些早就定好的因緣關係,這是好管閒事,是為私,就是在做壞事。明白了這層法理後我的心胸開闊了很多。不一會我又認識到,如果沒有這些執著心,其實對別人一些不好的行為去勸阻是可以的,這是真正的勸善,是真正為別人著想,是為公的,我想效果也會很好,因為角度完全不同。我又認識到,對別人不好的行為勸阻不勸阻本身不是目地,從中認識到自己的執著心並去掉才是最重要的,如師父說的「吃肉不吃肉本身不是目地,去掉那個執著心才是關鍵所在」(《轉法輪》)。我又認識到一味的求去執著在更高角度看也不對,也是為私,去掉執著提高上來多救人才是最重要的,一連悟到這麼多理,多謝師父慈悲苦度。 這些年來我救的人不多,想來心裏很慚愧,今後的時間我要加倍努力,多學法,多講真相,多救人,完成史前大願,圓滿隨師還。 個人所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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