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零一年初,正是中共開動一切宣傳機器造謠污衊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最瘋狂之時,南昌地區法輪功學員為了使本地區民眾了解法輪功真相、明白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的好功法,不被中共造謠誣陷的謊言所欺騙,他們採用放真相小喇叭、懸掛「法輪大法好」橫幅、散發真相資料、張貼真相不乾膠、噴塗大法標語等形式向民眾傳播真相。 這些做法都是法輪功學員面對嚴酷迫害、在中共「一言堂」統治,不給公民任何申辯機會的特殊情況下,自己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也是在維護其他民眾的知情權,是完全正當的合法行為。 江西省「六一零」操控指揮成立了所謂「二零一」專案小組,由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西湖區法院充當犯罪工具,先後綁架三十餘名南昌法輪功學員,大搞嚴刑逼供、非法判案,二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冤判。 所謂的「六一零辦公室」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因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而得其惡名。「六一零」非法組織遍布各地各級政府,凌駕於法律之上,操縱公檢法等部門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過去十餘年來罪惡累累。 一、操控公安部門綁架、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南昌市西湖區政保大隊(即現在的「國保大隊」)、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專門偵破重要刑事案件的部門)在此項所謂「專案」中充當犯罪工具,採取的刑訊方式嚴重違法,慘無人道。以下僅以刑警對法輪功學員陳寶芝、張殿真、張莉(女)的殘酷刑訊實例對此嚴峻迫害予以揭露: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晚上十點多鐘,西湖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嚴翊佳及西湖刑偵大隊大隊長丁之華帶領一夥便衣警察在郊外出租房破門而入、將法輪功學員陳寶芝(當年五十二歲)、張殿真(當年四十八歲)等四人綁架並抄家。抄去手機數隻、BP機數個、現金數千元等物品,他們將陳寶芝、張殿真等人帶到西湖公安分局地下室(專門行刑之處)進行審訊。 陳寶芝、張殿真抵制刑警的審訊,刑警們對陳寶芝進行了自二月七日晚上至二月一十三日凌晨為止的五天六夜不間斷的酷刑逼供: 酷刑一:反臂懸空吊掛:將陳寶芝的雙手臂反到身後,手小臂重疊用繩索捆緊。繩索的另一頭穿過房樑的滑輪,由一名刑警抓住繩頭;同時又將陳寶芝雙腳用繩索捆緊,繩索的另一頭亦穿過房樑上的滑輪,由另一名刑警抓住繩頭,兩根繩頭同時往下拉,使受刑人的身體兩頭離地一米左右懸空。此時,再有一名刑警將一隻大腿壓在受刑人被拉高抬起的大腿根上,手持木棍對其敲打,吊掛持續時間大約有十五分鐘至二十分鐘。 酷刑演示:吊銬 |
酷刑二:將陳寶芝背靠牆,雙手高抬過肩,分別用活口銬子(越動越緊的刑具銬子)將其雙手銬在牆上固定,雙腳用鐵鏈子鏈著(該鐵鏈短,不足四十公分),一個光頭刑警就用牛皮帶抽打陳寶芝頭面部,被他先後打斷了兩根牛皮帶(刑警原先已準備了一根,另一根是陳寶芝自身用的),然後,惡警胡翊文(當年任中隊長,現在任西湖刑警大隊長)就解下自己身上的用牛筋編製的牛皮帶狠命的抽打陳寶芝頭面部;當陳寶芝提出要去衛生間,胡翊文不但不准去,反而用雙手抓住其雙肩,用膝蓋使勁頂撞受刑人的小腹膀胱處。並且逼迫他蹲騎馬樁,用煙頭燒他的面部; 酷刑三:將陳寶芝背靠牆,雙手高抬過肩分別銬在牆上固定的銬子上,雙腳用鐵鏈子鏈著。一刑警反覆不停地左右開弓打耳光,用巴掌打痛了就改用拳頭打。另一名刑警將陳寶芝頭部按下使其背部朝上,用肘關節由上往下重力擊打其腰背部。 酷刑四:將陳寶芝背靠牆,雙手高抬過肩分別銬在牆上固定的銬子上,雙腳用鐵鏈子鏈著。派出所警察李群(當年任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副所長,後提升為所長,現調紅谷灘派出所任所長),用穿著皮鞋的腳,由幾米外衝過去狠命地踢陳寶芝的右肋,踢得他肋骨骨裂、肝臟嚴重損傷。 酷刑五:用幾萬伏的高壓電棍電擊陳寶芝背部大椎穴及其它要害部位,用方木棍(桌子腳)敲打頭部、四肢。用拳頭擊打前胸、後背。陳寶芝當時被打的昏死過去,屎尿拉身上都不知道。當他倒在地上時,胡翊文還用腳踩他的頭面部。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酷刑六:熬鷹:在遭受酷刑迫害的五天六夜中,惡警分三班輪流當班進行迫害,而片刻不讓陳寶芝閤眼,一直遭受惡警的無休止的非法酷刑迫害。 酷刑七:拔指甲(犯罪中止):胡翊文手持專用老虎鉗,正要準備對陳寶芝動手拔指甲時,被一位尚存良知的領導看見,對胡翊文用眼神及手勢制止。 酷刑八:陳寶芝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被非法關進南昌市第二看守所一週後,又接著對他搞了長達四十八天的狂轟濫炸式的提審,在省「六一零」組織的操控指揮下,本省各地、外省各處有許多邪黨「六一零」及公安部門都曾先後到看守所來進行非法提審,提審不分白天黑夜,經常一天都提審幾次,甚至寒冷的深夜也被押去受審,每次提審時都由西湖刑偵大隊安排刑警陪同充當打手,由於陳寶芝不配合邪惡的提審,曾被辦案惡警多次從看守所帶出提外審,押到刑偵大隊審訊室動刑。另有一次,西湖政保大隊的一位頭頭和副大隊長嚴翊佳將陳寶芝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李曉清兩人合銬一隻銬子,乘車押到南昌市公安局提外審,由於陳寶芝與李曉清在車上講了話,一下車,那位頭頭竟在繁華的大馬路邊、市公安局大門口,眾目睽睽之下狠打陳寶芝的耳光。 由於邪惡的「六一零」、惡警的酷刑迫害,導致南昌法輪功學員陳寶芝當年牙齒被打落四個、右耳失聰、右肋肋骨骨裂、雙臂、雙手喪失功能(雙臂不能抬起,雙手指不能捏握,兩手拿不住一隻飯碗,右手不能拿筷子。下肢行走困難,多次摔倒,腿部時常抽筋,過了幾年才逐漸康復)。 酷刑九:將張殿真雙手背靠在牆壁上,又將他兩腳向外側扒開固定用酷刑折磨,將人往死裏打;一個惡警由幾米開外猛衝過來用穿著皮鞋的腳向張殿真胸部狠狠的踢蹬。 酷刑演示:暴打 |
酷刑十:坐飛機。四個惡警把張殿真拖到地下室,站在桌子上雙手反銬掛在窗欄鐵桿上,而後把桌子抽掉,使張殿真雙腳懸空,再把粗麻繩捆綁住雙腳,四個惡警同時抓住繩子向上拉,使其手與腳在空中成一字型。張殿真被拉疼的大聲呼叫,惡警就用擦鞋髒布塞進張的嘴裏,使他叫不出聲音,直到最後昏死過去,才放下吊繩。張殿真在地上昏迷了幾個小時,此次酷刑後張殿真在看守所半年多雙手麻痺,拿東西毫無知覺。 酷刑十一:在看守所,惡警胡翊文提審張殿真時,用硬木棍往張殿真頭上亂打,打的他眼冒金星、頭腦發暈。 酷刑十二:把張莉(女)兩手拉開呈一字形銬在釘在牆上的手銬裏,又用穿皮鞋的腳猛踢她的腿,致使她腿上的骨頭都被踢凹了一塊;後又用電棍電她,由於張莉身體遭電擊會自然抖動,就由一個惡警按住她不讓她動,繼續電,連續折磨了她一個下午和一整夜。 另外遭受酷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黃寶華、黃招萍、賴輝、張淑君、黃東安等人,在此由於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列舉。 二、操控檢察院、法院違法判刑進一步迫害 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向西湖區法院提起所謂「公訴」,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王義樹、何德敏、代理檢察員楊小寧出庭支持「公訴」。繼而南昌市西湖區法院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非法開庭,炮製了所謂「(2011)西刑初字第236號刑事判決書」,對二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大肆進行冤判;判決書上的責任人是:審判長陳敏平、審判員肖書江、代理審判員余珊、書記員江舸。 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向南昌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南昌市中級法院炮製所謂「(2001)洪刑一終字第221號刑事裁決書」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所謂「終審裁定」,裁定書上的責任人為:審判長黃淑彬,審判員李洪保,代理審判員葉京,書記員莊嚴。 二零零一年九、十月份,西湖區檢察院一位科長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提審時,曾告訴陳寶芝:你們這個案子判刑的刑期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由於你是第一被告,應該會判七年。而到了十月中旬,由於中共邪黨「六一零」頭目、政法委書記羅幹親自來南昌關注這個案子,於是在省、市六一零的操控下,把該偽案中的最高刑期非法「定」為十一年。 南昌26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操控法院違法冤判刑期如下: 一、陳寶芝被冤判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二、黃寶華被冤判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三、黃招萍被冤判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四、李曉清被冤判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五、孫文章被冤判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六、胡青英被冤判八年。 七、羅文斌被冤判七年。 八、賴輝被冤判七年。 九、黃東安被冤判五年。 十、張殿真被冤判四年。 十一、張淑君被冤判三年(出監獄後,再次遭綁架、關押被迫害致死)。 十二、張莉被冤判三年。 十三、王元鶴被冤判三年。 十四、鄭敏被冤判三年。 十七、劉禮明被冤判三年。 十八、曾衛春被冤判三年。 十九、舒明被冤判一年。 二十、毛毛女被冤判一年。 二十一、陶屹被冤判一年。 二十二、車小玲被冤判一年,緩刑二年。 二十三、劉勇剛被冤判一年。 二十四、萬基兵被冤判二年,緩刑三年。 二十五、萬基勇被冤判一年,緩刑二年。 二十六、朱宇冤被判一年,緩刑二年。 在迄今為止的國務院、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與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的名字,在國家刑法與相關法律解釋中,也沒有認定法輪功是×教的條文,因此,所謂《刑法三百條》與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就沒有任何依據套用到法輪功學員頭上,完全是缺乏法律邏輯的栽贓枉法,而在省、市「六一零」的操控下,西湖區檢察院、西湖區法院卻不堅持公正執法,屈從於邪黨頭目的淫威,違法指控、枉法判案,將按真、善、忍做好人卻遭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予以進一步嚴重迫害,冤判重刑。 在這一樁踐踏法律、窮凶極惡的迫害南昌法輪功學員群體的重大冤案鑄成之後,充當迫害工具的江西省、南昌市六一零及公安機構竟然獲得了中共邪黨中央六一零、公安部的嘉獎(如當年的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丁之華等曾去北京接受「表彰」、領獎,丁之華後來提升為南昌市刑偵總隊隊長),這是慫恿惡警打手們繼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的、慘絕人寰的迫害,是無法無天、倒行逆施的中共邪惡統治的真實寫照! 然而,從一九九九到二零一二年,十二年過去了,法輪功還是法輪功,法輪功學員還在不顧安危、鍥而不捨的對迫害責任人講真相、進行規勸,是在以德報怨,慈悲拯救他們脫離惡報險境、避開災難。《明慧網》上登載了上萬例惡人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事例(包括策劃、操控、鑄成此冤案的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省「六一零」主任許曉剛遭報被判無期徒刑),都是對現今仍在敵視、迫害法輪大法的相關人員的警告,「害人終害己」,那些繼續為天怒人怨的中共賣命,仍在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及中共公、檢、法部門的惡人,如不改惡從善,停止造惡業,必將面臨惡報加身的天理懲罰與正義力量的人間審判。 曝光惡警電話: 西湖公安分局副局長兼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丁之華:(現在已調任為南昌市刑偵總隊隊長):0791─86502990(宅)、13970006188(手機) 西湖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嚴翊佳0791─86264258(宅)13807918596(手機)0791─86233437(辦) 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胡翊文0791─88191199(宅)13907004068(手機) 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所長李群:(現在已調任為紅谷灘派出所所長):0791─86598333(宅)13970057222(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