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我再婚的時候,我丈夫已經離婚十四年,他的前妻帶著女兒去了國外,已經和他失去了聯繫,並且他已經沒有了和女兒的撫養關係,按照法律他該支付女兒的撫養費也已經付清了。 但是二零零九年的夏天,他的前妻從國外回來,要求他支付女兒在國外的一部份費用,丈夫覺得不合理,就對他前妻說自己再婚了,不能隨便答應她的請求,需要回家和我商量怎麼辦?我對他說:「只要為了女兒能身心健康地成長,我支持你的所有決定!」於是丈夫把他工資收入的一半匯給國外的女兒。 二零一零年的夏天,丈夫的女兒從國外打來電話,讓我丈夫負擔她在國外讀高中的所有費用。理由是她的母親沒有資格在國外陪讀了,所以要求父親負擔所有的費用──每月一千美金。丈夫接到電話以後左右為難,如果不答應女兒的請求,不知道青春期的女孩會做出甚麼舉動來,更何況孩子確實需要他的支持。答應女兒的話,可我丈夫的工資收入僅能負擔一半,就需要我支持他才行,而我的兒子馬上也要面臨結婚了,也需要用錢。 得知這個情況,我對丈夫說:「我是大法弟子,我師父讓我們凡事都要替別人著想,要修成先他後我,無私無我,比好人更好的人。我們是一家人,我兒子已經長大能自立了,我不用管他了,女兒讀書需要錢,我賺的錢都給你,咱倆一起負擔吧。」 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丈夫的二十歲的女兒從國外回來辦理國外永久居民手續。從未謀面的女孩對我的態度是「敵視」,我給她買的睡衣和洗漱用品她都不用,不和我說話,我做的飯也幾乎不吃,還讓她父親防備我,說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完全為別人的孩子好的「後媽」,擔心我對她好的目地是為了要她爸爸的房子(我們目前居住的唯一的房子,還是貸款買的)將來給我兒子住。當我丈夫讓我看到她女兒給他寫的信中的這些話,我笑了,心想:「如果她看過《轉法輪》,就知道我為甚麼對她那麼好了啊。」 於是我針對女兒的擔心和丈夫做了深談,希望讓他和女兒溝通,給我創造和孩子好好交流的機會,讓她了解法輪大法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洪傳的原因,也希望她能在國外得法。丈夫特別同意我的說法,他說:「你給我女兒一個真相護身符唄,我想讓大法保祐我女兒平安。如果女兒能在國外得法,那她就能做個好人,我就不擔心她了啊!」可是她女兒拒絕和我溝通,說還需要時間才能接納我。 四月十日早晨,我發完正念後,用大法弟子慈悲的心情給丈夫的女兒寫信,當我把打印出來的精美的彩色蓮花背景信紙上寫滿十一頁的情真意切的信讀給我丈夫時,我丈夫邊聽邊不停地流眼淚。尤其我讀到「我不是你的媽媽,我也沒有辦法做到只有你的媽媽才可以為你做的事(給予你生命)。但是,我會盡我的能力去為你做一些事,讓你感受到這個家庭的愛、溫暖、保護及和諧。我希望與你有好的、愉快的溝通。我會尊重你在這個家的位置和權利。就如同我尊重你媽媽在你心中的地位一樣,我希望你也同樣的尊重我。為了能讓你有更好的發展,讓你這麼多年在異國他鄉的付出更有價值,我願意配合你的父親繼續支持你享受比國內更好的教育。我和你父親商議決定把咱家目前住的這所唯一的房子賣掉,供養你讀你喜歡的/有前途的大學(具體的你可以和你父母商議),我已經把賣房子的信息登記出去了,我們賣掉房子還完房貸後,會給你存夠你上大學期間所有的費用(建立一個專用賬戶),也許等你放寒假再回來的時候,我們會住在一個租用的房子裏,但是,沒有關係,請你記住:「任何時候,咱家都有你的位置,有爸爸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送走了女兒,丈夫坐在沙發上,緊緊握著我的手,丈夫流著眼淚對我說謝謝。他說:「媳婦,你真好!你不但對我好,所有的家務都一人承擔,賺錢幫我供養女兒,還特別孝敬我的父母,幫我彌補了第一次婚姻失敗給遠方父母帶來的牽掛,如今又讓我賣掉房子供女兒下一步在國外繼續讀大學。我何德何能才擁有你這麼好的妻子啊?我真不知該怎麼感謝你啊?媳婦,謝謝你啊!謝謝你啊!」 我對他說:「如果你真想謝我的話,就謝我師父吧,如果我不學大法,我不一定會這麼做,法輪大法是佛法,這是我師父讓我這麼做的,我做得還不夠好,離大法的要求還差得很遠呢,如果我有甚麼地方做的不夠好的,你就告訴我,我一定好好改,我要按照我師父的要求,修成無私無我的比好人更好的人!」 丈夫一邊擦眼淚一邊說:「你已經很好了,你真好啊!謝謝你!謝謝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