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信宜市法輪功學員李俏女士,二零一二年八月被曾是自己同學、現是國保隊長的歐乙才等人綁架,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茂名市洗腦班迫害。 以下是李俏自述遭非法關押一百零二天的經歷。下文中提到的蘇同修,很可能就是十月七日被茂名市洗腦班迫害致死的信宜市區法輪功學員蘇肖萍。 我叫李俏,女,廣東省茂名市信宜市丁堡鎮人,四十三歲。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早上,我與田同修(女)到安莪鎮發真相資料,八點四十五分左右回到安莪鎮客運站候車回家。有兩男子徑直走到田同修前,說有人告她發傳單,強行將她帶走。其中一男子也查問我,我說來辦事的,他就不了了之的走了。九點五分,班車往信宜市區開出,不到十分鐘一輛警車趕來截住班車,上來一警一便衣。穿警服的以查身份證為由強行將我推下車,說回派出所協助調查。 回到安莪鎮派出所,我看到田同修被派出所的人員監視著,我坐在一張椅子上。抓我回來的警察名叫黃喜秀,他隨即打電話通知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約一個多小時後,來了三個國保人員,兩男一女,女的姓高,一個是三中隊隊長歐乙才(警號223607,此人是我同屆同學),另一個不認識。姓高的女警進門來就兇神惡煞的叫我站起來,要搜我身,我說這是侵犯人身自由,她出示工作證在我面前一晃,說她有權這樣做。在安莪鎮派出所裏,我和田同修一直零口供,拒絕簽字,歐乙才惡狠狠地說:「你不簽一樣治你罪。」 晚上七點半左右,他們強行用手銬反銬我的雙手,讓我上車回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按完手指模後強行把我送到水口鎮拘留所黑窩非法拘留十五天,理由是:歐乙才說我不配合,不給他面子。我的挎包被歐乙才搶去,家裏的鎖匙也在挎包中。這期間歐乙才等先後兩次進入我家非法搜查,八月二十二日他們用手銬銬住我的雙手帶我回到我家,打開房門裏面已是一片狼藉。歐乙才竟厚顏無恥地說他們已來兩次了。我斥責說:你們是知法犯法。這次他們非法搶走我的電腦主機一台,惠普激光打印機一台,MP4、U盤及電子書等財物、資料一批。 八月二十八日,他們將我二哥帶來,要我二哥說服我放棄修煉法輪功,要我承認自己做了違法的事,我說我沒有錯,那是救度眾生的資料,我又一次拒絕簽字。 八月二十九日九點三十分左右,我與陸、蘇兩個同修被通知出監獄黑窩,分別簽完名後,陸同修被親人接走,我與蘇同修被帶上車直開往茂名方向,我們才知又上了惡人的當。我們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洗腦班黑窩,我被安排在五樓,蘇同修被安排在四樓一號宿舍,與談話室相鄰。 在茂名市河西洗腦班,幫教張聰雲、吳忠鈺一直對我們詆毀大法,我一直不開口,兩次叫我看錄像,我都拒絕。 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左右,我被通知接見家屬,之後他們要求家屬代簽了所謂的保證書,才將我放出來。 中共邪黨非法關押我一百零二天,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 信宜市政法委: 地址:廣東省信宜市紅旗路 郵編525300 書記黃某13809781726 信宜市610:雷林海,13580035891、0668-8882610 信宜市公安局: 地址:信宜市人民北路183號公安局 郵編525300 電話:0668-8899141 國保大隊:大隊長楊建全、中隊長歐乙才13929761422 茂名市「六一零」辦: 0668-2910610 茂名市洗腦班: 0668-2292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