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接前文) 七、選擇 「歷史不會簡單的重複,但有時會驚人的相似。」彼拉多的故事正在重演著。 彼拉多何許人也?就是那個判耶穌死刑而又自稱耶穌的死與自己無關的人。根據《聖經》記載,大致經過如下。 隨著耶穌傳道足跡的廣布,信者日眾,引起猶太教祭司和長老們的妒嫉與怨恨,他們收買了叛徒猶大,抓捕了耶穌,捏造了偽證,並對耶穌進行了非法審判和毆打。然後把耶穌捆綁到巡撫彼拉多那裏,要求彼拉多判處耶穌死刑。彼拉多此前知道耶穌:他的獨子彼羅一條腿癱瘓且枯乾,又染怪病臥床不起,四處求醫無果,卻被耶穌用神力治好。 彼拉多審問耶穌後,不願判其有罪,但又不想得罪猶太長老們,就想了一個圓滑的辦法:把耶穌交給羅馬帝國分封的猶太王希律處置。希律讓耶穌行一件神跡給他開開眼,耶穌不答。希律戲弄耶穌後,下令把耶穌送回彼拉多那裏去,暗示彼拉多一定要處死耶穌,這樣做對彼拉多前途有利。彼拉多再次審問耶穌,當然還是查不出甚麼罪來,就打算釋放耶穌:當時正要過猶太教逾越節,猶太人有一個慣例,每逢過節,隨眾人的意願,可以釋放一個囚犯。可是猶太民眾寧可釋放一 個出名的強盜、殺人犯,也不願釋放耶穌。迫於猶太教長老們脅迫,以及民眾被煽動起來的「義憤」,彼拉多膽怯了,拿水在民眾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隨後,彼拉多就命令鞭打耶穌,並釘十字架。 並不因為彼拉多洗手宣示「罪不在我」,上天就真的將他歸為無辜。以後的事實表明,包括彼拉多在內的所有參與殺害耶穌的人都遭到可怕的報應, 那麼到底把耶穌釘十字架的彼拉多的下場是如何?根據基督教的野史「尼哥底母福音」指稱在耶穌去世後不久,羅馬的皇帝提比留(Tiberius)生了重病,四處求醫皆無效。他突然想到在猶太地區的一個神醫-就是耶穌,皇帝派弗倫沙尼斯(Volusanius)特使去猶太地找耶穌,但彼拉多封鎖了耶穌被釘死的消息,直到特使遇到凡羅尼卡(Veronica)才知真相。 據傳說,當耶穌背十字架走「悲哀之路」時,臉部一直流汗和血。凡羅尼卡用一條手帕去擦拭耶穌的額頭,結果耶穌的面容(臉部輪廓)印在手帕上。凡羅尼卡帶了印有耶穌面容的手帕和特使一起去羅馬而醫治了皇帝的病。隨即彼拉多被召回羅馬述職,他怕提比留皇帝的責備,所以故意穿了耶穌被釘十字架前的「無縫聖袍」,因此皇帝為此心軟,等到他脫去「聖袍」後,仍被賜死,所以彼拉多就用自己的佩刀自殺。他的屍體連同巨石一同捆綁丟至台伯河(Tibert),雖然綁著石頭 ,卻仍沉不下去,依舊在河面上漂浮,讓魚群吞噬。 當今世界上有些人和團體甚至有的國家都是「彼拉多」的典型代表。 (一)對正信的了解與判斷:明確而清晰 彼拉多目睹了耶穌用神力治好兒子的不治之症,並從與耶穌的對話中了解耶穌來世間的目的,知道耶穌是個「義人」,也知道他遭人陷害是因為猶太長老們的妒嫉,因此,直到最後也不願承認耶穌是個「罪人」。 法輪功學員是有信仰的好人,按真善忍修煉自己,被中共迫害已經被全世界所了解。截止到2004年2月中旬,世界各國政府機構、議員、團體組織等紛紛對法輪大法和創始人頒發褒獎及感謝,已達1223項。(其中美國1051項,加拿大135項,澳大利亞12項,台灣9項,中國1999年以前6項,歐洲6項,新西蘭、日本、印度尼西亞、秘魯各一項。) 自2000年起,李洪志先生連續四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江氏及幫兇們在海外多個國家和地區,被以「群體滅絕」、「酷刑」、「反人類」等罪名告上國際法庭,即將面臨全世界的正義審判,越來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 (二)對迫害發生(和延續)所持的主觀態度:放任 彼拉多知道耶穌是個義人,不願意殺害他,並為阻止判耶穌死刑多次做了努力和嘗試,但是最終屈從於壓力,宣判了耶穌的死。那麼,彼拉多對於耶穌的死顯然是持放任態度的。 如果沒有某些國家的某些利益商人為了經濟獲益而向中共提供活體摘取器官的先進技術、藥物和人員的培訓,如果沒有某些利益集團在豐厚的經濟利益面前對活摘器官視而不見,我們也許不會看到今天的活摘器官這樣大規模的出現。 (三)選擇懦弱的原因:對權力的慾望和對惡勢力的屈服 猶太王希律命人把耶穌送回來的時候,暗示彼拉多處死耶穌,這樣他就會在羅馬皇帝面前說彼拉多的好話,幫彼拉多升官,否則就在皇帝面前告他。猶太長老們甚至給彼拉多扣帽子說:如果不處死耶穌,你就不是皇帝的忠臣。再加上被煽動起來的猶太民眾的「義憤」,彼拉多最終選擇了懦弱,向希律、祭司長和長老們代表的勢力屈服。 從維基解密電文中可以看出,中共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在它對外的交往中也暴露無遺,如對多國動用外交進行抹黑法輪功;利用金錢脅迫;以邦交國關係要挾。 (四)正邪不分:縱容強盜和殺人犯,迫害良善 耶穌臨被釘十字架時,「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正和邪的分辨,並不是多麼複雜的難題,因此一個死刑犯也能夠看清耶穌的無辜。但是,在這之前,猶太民眾出於仇恨,寧可釋放一個出名的強盜、殺人犯,也不願釋放耶穌。對於這種明顯的正與邪的顛倒,彼拉多置於不顧,卻順從了猶太民眾,釋放了壞人,殺害了義人。 2010年9月24號,瑞士國際大赦官員高思泰利女士指出,在過去的兩年來,瑞士兩家大型國際製藥廠,羅氏公司(Roche)和諾華公司(Novartis)由於在中國生產器官移植的藥物而受到強烈的指責。 加拿大前國會議員、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和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在《殘忍的活摘器官--加拿大關於中共活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報告》中指出,許多的國家仍然在販賣與器官移植有關的抗排斥反應的藥物給中國。 他們的報告中增加了對各國政府的建議。其中包括:「頒布疆界外法律,防止人們到中國盜取器官;醫療機構拒絕給此類移植患者報銷國外移植費用和回國康復醫療費;拒絕來自中國的移植試驗的研究成果申請國外科研刊物基金;醫學工作者不應該鼓勵病人去中國做移植手術;製藥公司應停止向中國出口僅用於外科移植(如抗排斥反應)的藥物,政府應禁止上述類型藥品的出口;為去中國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建立數據庫;各國政府應該向去中國旅遊、移植器官的國民發出警告「中國的器官供體幾乎全部來自非自願捐贈器官的犯人,包括死刑犯和法輪功學員」。 中共應付活摘指控的做法就是以整頓器官市場的名義,矇騙世界,同時嚴厲限制外界去大陸做任何獨立的調查。中共今天的拒絕外界調查真相的態度,本身就證明著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中共幻想的就是要整個世界儘快忘掉1999年以來,特別是2003年到2006年那一段大陸器官移植市場高速增長而又極其混亂的,發生著「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的時期。 在經濟利益的誘惑下,對中共迫害自己人民的惡行,很多人採取了姑息的態度。但是,也有越來越多的人在不斷的站出來。美國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監督調查小組委員會主席、國會議員德納•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曾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致信總統,他說,「在歷史的將來,人們不會在意我們是否又簽署了一筆貿易合同,或是又賣了一架波音747,但是如果在面對人類大規模遭受這種難以言表的極度痛苦時,我們卻視而不見,我們必將會受到歷史的審判。」 **********************對中共活摘器官事件的態度,是每一個人的選擇。只有接受中共活摘器官和反對中共活摘器官兩個選擇,沒有中間路線。每個人要麼選擇反對活摘,要麼不選擇反對活摘,放棄選擇就是接受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放棄選擇,不作為就是不僅自己不承擔責任,還想把責任推給別人。 中共活摘器官事件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對待活摘器官的態度就是對待邪惡的態度,或者跟從邪惡,或者反對邪惡。 中共活摘器官是其黨文化的最高體現,是中外歷史上最邪惡的創舉,這種極度邪惡中體現的魔性,已經超越了人性的範疇,不屬於人的行為界限。一個可以成為人,稱為人的人,是需要具有基本人性的。 對中共活摘器官的態度,就是對中共的態度,在中共即將進入其罪惡造就的歸宿時,全世界每個人在要不要中共的問題上表態的時刻已經到了,這就是一個關係到每個人、每個團體、每個國家未來的至關重要的選擇。 參考資料
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 作者:大衛•喬高、大衛•麥塔斯 來源:http://www.falunasia.info/infocenter/gb/article/2007/3/25/63069.html
專題: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來源: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2/227349.html 追查國際關於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報告集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5994 「State Organs」《國家器官》 作者: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Torsten Trey醫生 專題: 活摘器官案曝光 來源:http://library.minghui.org/topic/280,,,1.htm 《血腥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 作者:大衛•喬高、大衛•麥塔斯 美國國會眾議院第605號決議案 來源:http://www.govtrack.us/congress/bill.xpd?bill=hr111-605 追查國際報告一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目擊者證詞 來源:http://www.zhuichaguoji.org/index2.php?option=content&task=view&id=2677&pop=1&page=0 聯合國特派專員關於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 來源:http://www2.ohchr.org/english /bodies/hrcouncil/7session/reports.htm 文件號為:A/HRC/7/3/Add.1 http://www2.ohchr.org /english/bodies/cat/cats41.htm 文件號為:CAT/C/CHN/CO/4 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 /hrcouncil/10session/reports.htm 文件號為:A/HRC/10/44/Add.5 政府政策和器官移植, 黃潔夫,毛一雷,J. Michael Millis,Government Policy and Organ Transplantation in China,國際醫學雜誌《柳葉刀》(The Lancet),來源: http://download.thelancet.com/flatcontentassets/series/china/comment11.pdf 「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 來源:http://pkg2.minghui.org/mh/center/organ/death-roll-organs.html#_1_40872830241992264_817862499_7071540887953626 美國移植雜誌報告:影響器官組織移植的因素和新聞 The AJT Report News and issues that affect organ and tissue transplantation SUE PONDROM 來源:http://www3.interscience.wiley.com/cgi-bin/fulltext/119424217/HTMLSTART 解放軍總後勤部是活摘器官的核心機構 來源: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1/212318.html 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 來源: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民政部等 總結中國的器官摘取 CIPFG:Summary of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 來源:http://cipfg.org/en/index.php?news=352 電話錄音:中國大陸醫院和器官移植中心涉嫌提供活體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據 來源:http://www.zhuichaguoji.org/index2.php?option=content&task=view&id=789&pop=1&page=0 國務院《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來源: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zyienizhonghe/2009-08/3862.htm 衛生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諾華人與環境基金會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合作項目 來源:www.novartis.com.cn/nov/article.shtml?article_id=412 專題:起訴江澤民 來源: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224726.html 猶太法庭就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判決書 來源:http://www.thesanhedrin.org/en/index.php/Psak_5768_Tamuz_12 《財經》雜誌器官「黑市」 來源: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2-09-09/112113712.html 美國國務院《2011年度各國人權報告》 www.HumanRights.gov/reports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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