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甘肅金昌市的天氣出奇的冷,上午八點左右,位於市區延安路的金川區法院門前一改往日的冷清,變得人聲鼎沸,警車一輛接一輛。國保大隊的警察在金昌市國保處頭目尚克武的指揮下,在金川區法院前拉起了警戒線,守在法院的入口,金川區法院前延安路的兩側布滿了便衣,他們有的在路上假裝打電話,有的不停的來回走,有的躲在路邊的超市、麵館,金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李新華、金川分局國保大隊的李敘和、龍首分局國安科的代寶吉拎著攝像機躲到法院對面的樓上進行偷拍,在法院的二樓也有警察在偷拍。
警車拉著簾子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的特務梁柏等領著國安特務躲在各個角落,還有的躲在普通的私家車內,按照頭目的命令停靠在金川區法院四周指定的位置上,特務躺在後座通過電話接受指令,傳達給假裝成司機的特務,其中車號為甘C-04783的普通桑塔納,甘C-18950的桑塔納2000(黑色),甘C-03786(藍色東風日產),甘O-00045(李新華、代寶吉坐在裏面)不停的移動偷拍,還有幾輛無牌照的商務車不停的在金川區法院門前的路上反覆繞行。
路過的世人好奇的不停打問:到底是誰開庭?警察這麼大的動靜! 「今天是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法輪功學員的親人請了北京的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他們害怕世人了解真相,已經兩次非法更改開庭時間了」。 「怎麼不請金昌的律師?」 「金昌六一零給律師下發內部文件,不許給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那怎麼不許人進去旁聽?」 「害怕旁聽的人明白了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害怕公檢法違法構陷法輪功學員的事實曝光。」 「原來是這樣啊!他們太缺德了!」 有些接到邀請函的金昌百姓也趕到金川區法院想聽一聽正義律師如何辯護的,大家聚到入口,結果法院要求必須出示身份證,後來又說:「有身份證也不行,還要有法院發的旁聽證,結果進入法院樓內的有七、八十人,除了三名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陳旭中、余成紅和劉志萍的親屬共三人外,其餘全都是六一零安排好的人,有各個派出所的警察(全穿便衣),幾個法輪功學員工作地方的書記、保衛科長、社區人員,還有安插的安全局特務。最終進入法庭現場旁聽的大約有三十多人。 開庭前一天,法輪功學員陳旭中工作的金昌市供電公司書記和保衛科長送旁聽證給陳旭中的母親,恐嚇她參加庭審有風險,試圖阻止陳旭中的母親參加旁聽,一看陳旭中的母親態度很堅決:「一定要參加旁聽」,又改問:「你如何去?」陳旭中的母親說:「我自己會去,不用你們管」。 當天所有到法院辦事的人也不許入內,只能在警戒線外等,或者由門外的警察帶話給法院內的人。 非法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聲稱陳旭中是金昌的法輪功負責人。律師辯護:「請出示我的當事人是負責人的證據」,公訴人立即無語(註﹕法輪功學員都是在按照「真善忍」修煉,做好人,不僅沒有違法,而且對社會有益。是不是負責人,也不能成為所謂的「證據」)。公訴人又說:「有人供稱陳旭中從蘭州購買了光盤和手機」。律師辯護:「購買空白光盤和手機不構成犯罪」。公訴人又謊稱:有人舉報陳旭中某日某時給他打了語音電話。陳旭中說:「我那天正好在上白班,你們可以到我的工作地調查。 整個過程公訴人一直在構陷,均被律師與陳旭中一一否定。最後,律師從法律的角度闡明,陳旭中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國家法律,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陳旭中已經被超期關押幾個月,這完全是違法行為,並且要求法院立即無罪釋放陳旭中。 陳旭中也在最後陳述階段再次重申:「我無罪,你們的一切構陷我都不承認,我要求立即釋放我!」 法官在庭上宣布休庭,聲稱合議庭要商議,並且表示他們要向上級彙報後再說。 事件回放 陳旭中,現年四十一歲,金昌供電局職工,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準則做人,道德回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十三年來,陳旭中多次被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勞教所遭高強度奴役勞動、肉體折磨,多次被剝奪睡眠4至5天,白天強迫參加重體力勞動,晚上不讓睡覺,眼皮一合就被「互監」捅醒。 一、綁架、構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約六點時,金昌市國保大隊與濱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華、李敘和、賈得蘭、蔡建軍、胡東鵬(或江鵬)),在金昌市供電局值班室綁架了陳旭中,隨後到陳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一台,電子閱讀器一部,手機兩部,《轉法輪》書一本,十八張光盤,家中被翻得亂七八糟。 當日晚上約九點,惡警把陳旭中劫持到濱河路派出所,夜裏十二點左右警察開始非法訊問直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凌晨三點。 此前十一月十三日下午,法輪功學員余成紅、李英華在金昌市區金戈市場向百姓面對面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到濱河路派出所一一零,兩人隨後被警察劫持,抄家。余成紅的丈夫陸軍也受牽連被金川集團公司三冶煉廠辦洗腦班,每月開三百多元,還必須堅持天天上班。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午,陳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非法關押期間,警察於十七日、二十三日,兩次非法刑訊逼問,都沒有達到目的,陳旭中仍是零口供。十二月七日金川區檢察院來做批捕前的告知,十二月九日金昌市檢察院做筆錄。十二月十四日金昌市金川區國保大隊李敘和、濱河路派出所,將陳旭中、余成紅、劉志萍非法批捕,李英華被取保候審,他們沒有在非法批捕書上簽字。 二、害怕民眾旁聽 非法庭審二次改期 甘肅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原定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點對法輪功學員陳旭中、余成紅、劉志萍非法開庭,結果卻在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審。 法院沒有解釋原因,僅稱「上面臨時通知不開庭」。據悉,此宗中共迫害好人的案件引起當地民眾的關注,當天下午二點左右,就有許多人到金川區法院外等候旁聽。 陳旭中的母親與辯護律師在下午近三點時到達金川區法院,不料書記員告訴說:「陳旭中的案子,今天不開庭了。」並說:「上面臨時通知不開庭,我們也是剛剛接到通知。」律師說:「我千里迢迢從外地到金昌,等了幾天,你們現在才告訴我,耽誤我很多時間。」 書記員稱下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並且強調:「下次旁聽要帶身份證才允許進入。」 在法庭外面等候的人們沒有離開。直到快五點時,一群警察從法院走出來,經辨認是金川公安分局廣州路派出所的警察,出來的人坐滿兩車,原來他們早早就躲在法院辦公樓內。 當金川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李敘和最後出來時,被人認出,有人大聲警告他:「你再別做壞事了。」 李敘和嘟嘟囔囔說:「我也不想幹,沒辦法,上面逼得不行。」李敘和又反過頭問:「是誰通知你們來的?」 「是你們通知我們來的,法院大廳裏公示牌上寫的清清楚楚」。 二零一二年七月下旬,金昌市金川區法院通知準備於八月一日上午九點再次對金昌法輪功學員陳旭中、余成紅、劉志萍非法開庭。金昌市的法輪功學員幫助法院廣發邀請民眾參加旁聽的請柬,市委書記、市長、公安局長、人大主任、檢察長、律師、看守所警察,許多民眾還收到了手機短信、手機彩信邀請參加旁聽。 八月一日上午九點,希望參與旁聽的民眾陸續抵達金川區法院,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員卻告訴:「我們沒有接到開庭的通知」,有人私下裏又告訴,要求參加旁聽的人太多,法院再次更改開庭的時間。事實果真如此嗎? 原來金昌市中共610惡人暗地裏將投訴律師的告狀信寄到北京,在開庭前兩三天,又臨時通知律師:開庭還沒有準備好,通知延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點~十一點,金川區法院周圍便衣躲在旁邊的牛肉麵館裏,還特意安排兩輛沒有掛牌照的小車,不停的在法院門前的路上繞,每輛車裏坐著一男一女兩個便衣,男的開車,女的偷偷攝像,便衣的頭目還不停的打電話向他的上級彙報。 迫害責任人: 周文魁:現任金昌市政法委書記,金昌市六一零小組組長
高永宏:原甘肅臨夏州公安局副局長,現任金昌市公安局局長
張永生:現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國保、出入境管理)手機號碼:13909459598
尚克武:現任金昌市公安局調研員、國保處處長
張余勝:現任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政委
李敘和:現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國保大隊隊長 電話:8396178。
賈得蘭:金川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電話:8396179 李庭琴:金川分局國保大隊隊員:電話:8396180 代寶吉:現任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國保科科長 13830566862, 8811323(單位)。 安來寅: 13830576942 王 群: 13519466070 賈 軍:金昌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梁 柏:金昌市國家安全局特務 金昌市公安局信訪辦公室:0935-8396023 金昌市信訪局局長:張菊英(女) 金昌市信訪局專員:馬某某 手機:13909459989 陳永鋒 金昌市610辦主任 8221309 1383058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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