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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輝南縣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事實綜述(1)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目錄

一、前言
二、被殘酷迫害而離世的輝南縣法輪功學員
三、被迫害致殘及致精神病的輝南縣法輪功學員
四、被非法判刑的輝南縣法輪功學員
五、被非法勞教的輝南縣法輪功學員
六、輝南縣國保大隊綁架行惡黑社會化
七、洗腦班、看守所對輝南縣法輪功學員的殘害
八、輝南縣法輪功學員遭受的經濟迫害案例
九、結語

一、前言

吉林省輝南縣地處省南部,屬於半山區縣,當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在神州大地洪傳後,通過人傳人,心傳心,迅速在輝南縣傳開,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那時,輝南縣的煉功點傳遍全縣,許多有緣人紛紛入道得法,找到了人生真諦,明白了返本歸真的生命真正意義,給當時的社會帶來一股純正、善良、祥和的清風……

然而,中共江氏流氓集團心生妒嫉,容不了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法輪功及法輪功修煉者,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致使無數的法輪功學員被投進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已證實至少三千多人被迫害致死,更發生了慘絕人寰的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的罪惡。

十三年來,輝南縣政法委、「六一零」與省政法委、「六一零」沆瀣一氣,直接操控公安國保、派出所、協警、街道、單位等,監視、綁架法輪功學員。所謂的「六一零辦公室」是中共江澤民一夥於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一直操縱公檢法司等機構,迫害法輪功學員。

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底,據不完全統計,輝南縣至少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二人癱瘓致殘;一人精神失常;六人被枉法判刑;被非法勞教六十餘人次;被綁架人數達八十餘人次;被強制洗腦二十餘人次;被劫持關押拘留所看守所八十餘人次;三人被開除工作;直接經濟損失達二百餘萬元;被騷擾者無數……

本篇想從綜述輝南法輪功學員十三年來所遭受的迫害,能讓輝南的人們了解身邊的真相,看清中共的邪惡本質,喚醒人們的正義與良知,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二、被殘酷迫害而離世的輝南縣法輪功學員

十三年來,僅輝南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因殘酷迫害而離世。有的是在勞教所、監獄、看守所的長期酷刑折磨後死去;有的是在遭綁架、騷擾和恐嚇及巨大壓力中鬱鬱而終。

1、曹永繁,女,五十一歲,輝南縣金川鎮永豐村村民。

二零零零年十月,曹永繁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當時有四五個便衣攔住曹永繁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然後讓她罵大法師父,被曹拒絕,這幾個便衣拽著她的頭髮,連打帶踢的把她拖上了警車,送到了昌平看守所。在那裏,他們非法審訊,打罵曹永繁。有一個便衣連打了二十多個嘴巴,曹昏倒在地,他們連喊帶叫把她弄醒,他們才離開。至此被打後,導致曹永繁開始經常性頭痛。

曹永繁被遣返回本縣看守所後,又遭到了五十六天的關押迫害,接著被送往長春女子勞教所二大隊非法勞教三年。在那裏因不放棄證實大法曾多次遭到了那裏的管教人員的打罵迫害。管教指派那裏的邪悟人員看管,不許她和任何人接觸說話,管教還讓多次被勞教的盜竊犯看管。盜竊犯為了能多減刑期經常對曹拳打腳踢,任意打罵,管教看見也不制止。

曹永繁回家後,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在講真相時,被惡意構陷遭到綁架,並非法勞教二年。她在被迫害期間,身體超負荷的勞動,吃不好睡不好,精神上又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身體一天天消瘦。後來經醫院診斷是宮頸癌。在保外就醫期間,曾多次遭到六一零和當地派出所的騷擾,使其居無定所。曹永繁在極度的痛苦和煎熬中與二零一零年十月離開了人世。

曹永繁生前為人熱情、善良、愛幫助別人。村裏誰家有事,她都去幫忙。平時總有人找她理髮,她總是無條件的幫忙。這樣的好人就因為煉法輪功卻被中共抓捕、關押、勞教、迫害致死。

2、吉林省輝南縣六十二歲法輪功學員馬世豔,在長春黑嘴子監獄迫害致皮包骨,前胸和後背都鼓包了,經醫院檢查是骨癌,監獄把人送回家,給了她家裏一千元錢。馬世豔女士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含冤離世。

馬世豔女士,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但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講法輪功真相,分別於二零零二年一月和二零零四年五月被中共當局非法勞教迫害二年和三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馬世豔與葉桂蘭、王樹蘭、李鳳琴、孫佰麗等五位法輪功學員打車去輝南縣樣子哨鎮做真相,被一姓周的惡警綁架,關押在朝陽鎮北山看守所四個多月,是超期非法關押,也沒有給出一個說法,而且不讓家屬看望。

「六一零」、國保大隊偽造證據,操控法庭於零八年六月十四日非法開庭,馬世豔被非法判八年,葉桂蘭(六十八歲,教師)被非法判八年,王樹蘭(六十四歲)被非法判七年,李鳳琴(五十八歲)被非法判三年,孫佰麗(五十五歲)被非法判三年。在此期間,家屬多次要求放人,各單位相互推托,檢察院起訴科靠關係走後門買的科長關秀梅,想要在幾個老太太身上立功,放出話說:「我就不信治不了你們幾個老太太。」五人不服判決,依法上訴,於八月十四日再次開庭,中共法院維持原判。

零八年十一月中旬,馬世豔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黑嘴子監獄繼續遭受迫害。因不放棄信仰,馬世豔被長期罰站,長達五十多天,造成雙腿浮腫,長期讓睡硬板床,不讓墊褥子,致使其皮包骨,而前胸和後背都鼓包了。參與迫害的有惡警楊曦和犯人史傳霞等。奄奄一息的馬世豔女士被送回了家。「六一零」指使社保不讓給退休金,致使馬世豔無錢看病,連生活費都全靠親友和同修的接濟維持生活,最終含冤離世。

三、輝南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及致精神病的案例

輝南縣至少有二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癱瘓;一人精神失常。案例如下:

1、馬世豔,於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八年。於零八年十一月中旬被送黑嘴子監獄進行迫害。她不配合迫害,在教育監區被強迫罰站一個月。因迫害而得了骨結核,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如前文所述,已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含冤離世。

2、董成芳:女,五十九歲(農民),家住金川鎮永豐村,非法勞教三次。在被迫害中導致董成芳雙腿癱瘓,無法站立行走,才回到家中。特別是第三次派出所警察強行在地上拖拉,造成了董成芳的腰部腿部嚴重受損,勞教所拒收,被送回到輝南縣看守所十天後,才被送回家所外執行。

3、楊麗華:女,五十歲(農民),第一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在北京天安門被綁架。送回輝南縣看守所後,被綁在「死人床」上折磨迫害的骨瘦如柴,致精神失常,二十天後才放回家。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家中又被綁架到輝南看守所,迫害中,被打的渾身黑紫色,再次迫害致精神失常,才被送回家中。由於迫害所致,家人的看管,楊麗華這些年中時常出現精神失常症,導致楊麗華無法保證正常的學法煉功。

四、被非法判刑的輝南縣法輪功學員

中共不法人員假借「法律」的名義,幹著踐踏法律尊嚴,侵犯人權,執法犯法的勾當;他們採取編織假罪證、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起訴、非法庭審、枉判法輪功學員,致使大量的法輪功學員遭冤獄迫害。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已確認,至少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枉法判刑,最重的八年。以下為非法判刑案例:

1、葉桂蘭、六十八歲,教師,輝南縣朝陽鎮居民,曾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勞教三年,又於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綁架,惡黨「六一零」、國保大隊偽造證據,被非法判刑八年;關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監獄。因被迫害出糖尿病症狀,現已提前出獄。

2、王樹蘭、六十四歲,輝南縣朝陽鎮居民,曾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勞教三年,又於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綁架,惡黨「六一零」、國保大隊偽造證據,被非法判刑八年;現關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監獄。

3、馬世豔、輝南縣朝陽鎮居民,於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八年;關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監獄。在長春黑嘴子監獄迫害致皮包骨,經醫院檢查是骨癌,監獄把人送回家,給了她家裏一千元錢。馬世豔女士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含冤離世。

4、李鳳琴、五十八歲,輝南縣朝陽鎮居民,於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監獄。

5、孫佰麗、五十五歲、輝南縣朝陽鎮居民,於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監獄。因被迫害出糖尿病症狀,現已提前出獄。

6、慕日春:男,六十一歲,家住金川鎮龍灣村北山屯。於二零零零年九月末為證實大法進京上訪。被抓捕後遣返本縣,關押在看守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迫害六年。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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