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漢中市大法弟子陳寶漢,申訴要恢復被非法開除的職務,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遭漢台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陳寶漢家人已向相關部門申請覆議,並聘請律師,依法辯護,維護法輪功修煉者的合法權利。 陳寶漢,四十二歲,漢中市漢台區北關辦事處青龍觀村村民,一九八八年五月因漢中客車廠擴建,陳寶漢家的土地被征,陳寶漢進廠工作。 陳寶漢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但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他因堅持信仰,兩次被非法勞教迫害。在二零零二年七月,陳寶漢帶著累累傷痕從看守所出來後,被廠部停止工作並要求寫所謂的「悔過書」,遭到正義拒絕後,於同年九月九日,當時的廠長兼邪黨書記岳少飛將陳寶漢非法開除,沒有履行任何手續,沒有給任何賠償。後來岳少飛被判貪污罪入獄。 陳寶漢失去工作和生活來源後,長期靠賣苦力搬運裝卸養家糊口,艱難度日。 二零一二年陳寶漢就漢龍客車廠的違法行為提出申訴,申訴客車廠法人付均,要求及時糾正非法開除本人的行為,賠償歷年生活補助和精神損失,及時按國務院和省政府通知精神恢復工作,使其享受公民和職工勞動權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漢台區國保大隊警察以此為由,抄家、抓人,在未穿制服、未出示「搜查證」、且陳寶漢不在家的情況下闖入陳的家中,非法搜查,翻箱倒櫃,連電風扇都拆開檢查,而後又到陳寶漢打工的地方將他綁架、超期羈押,並勞教。 寫個恢復工作的申訴,竟成為被勞教的理由,這是漢中市六一零辦公室、漢台區國保大隊警察、漢中市勞教管理委員會、漢台區看守所製造的又一個冤案。陳寶漢遞交的《申訴漢中客車廠依法恢復工作、生存權利》的申訴材料是屬於憲法規定的行使公民監督權和維護人格尊嚴的行為,應當受中國法律保護。結果,申訴書不僅沒有人負責處理,調查核實,沒有得到實施,本人反而遭到抓捕、關押,利用國家機關予以打擊報復,知法犯法,誣告陷害。 陳寶漢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漢台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