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賓川縣金牛鎮金殿後壩田村王玉林今年三月遭到了賓川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搶劫、綁架、構陷,十月十二日早上賓川縣法院非法對王玉林開庭審理,家屬聘請了廣東和北京的正義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十月十二日早上八點多鐘,在雲南省賓川縣法院門口,王玉林的親朋好友都已經在法院門口等候,八點半將對王玉林開庭審理。到場的親朋好友共有40人左右,都進入了法庭旁聽。 公訴人誣陷王玉林「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所謂的「罪證」是在王玉林家搜出神韻光盤和預言與人生的光盤,說他在家刻錄光盤。聲稱之前有當地鎮政府的幫教人員到王玉林家對他進行幫教,看到他的光盤及刻錄設備從而舉報的他。但是所謂「幫教人員」並未到場作證,而王玉林家擺放光盤的房間只有王玉林夫婦倆有房門鑰匙,其他人根本就沒法進入那間房間,看不到這些光盤及刻錄設備。因此這些說辭純屬誣陷。 針對公訴人的這些說法,律師義正辭嚴的指出:1、所謂的「證據」根本不構成指控王玉林犯罪,根本不能稱其為證據,而且如果非要以此判罪,當庭必須拿出實物,播放光盤內容,看其內容究竟違反了哪一條法律;2、中國現行法律中無一條認定法輪功是邪教,因此刑法三百條不成立;3、在開庭之前,律師一直沒有見到王玉林本人,從公安、檢察院到法院都在互相推諉,百般阻撓律師見當事人,同時對王玉林威脅、恐嚇,逼其認罪;4、賓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到王玉林家抄家都著便衣,未穿警服,此行為違法;5、在整個對王玉林的抓捕、關押、抄家以及審判的過程都是違法的。 公訴人在法庭上有意誤導王玉林讓他主觀認罪,從而為真正犯罪的非法審判披上合理的外衣。法律是以事實為依據,不管王玉林本人的態度如何,都不能作為判定的依據,如果法院是以當事人本人的態度來判定有罪還是無罪,那麼還何必法院開庭審理呢?何必費盡心機尋找證據呢?中國大陸目前還在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不承認自己有罪,都不認罪,都說自己無罪,為甚麼沒有哪個法院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呢?因此企圖通過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洗腦威逼恐嚇來以此矇蔽世人,妄圖為自己的非法行為合法化,是更加邪惡的舉動。 為王玉林無罪辯護的律師並沒有因此受影響,在最後總結時要求法院無罪釋放王玉林。全場的家屬及親朋掌聲雷動,正義之聲響徹法院內外。 這次非法開庭,一共有3個法官,其中一個法官叫史品利,一個書記員。有二個顛倒黑白、幫助610警察製造冤案的所謂「公訴人」。在開庭後有一個便衣在開庭現場一直拿攝像機攝像,也對所有到場的親朋家屬攝像,遭到了親友的制止,就不敢再攝像。非法開庭一共持續了近三個小時,到11點多鐘時,開庭結束後,親朋從法庭出來後,又有便衣對他們用手機攝像,再次遭到家屬們的制止。 王玉林,賓川縣金牛鎮金殿後壩田村人。其父親得了腦血栓,在修煉法輪功後,病好的很快,大約半個來月病症完全消失,五十公斤的化肥他扛在肩上,上山下地都不累。這消息馬上在周圍傳開,一時間,學煉法輪功的人數猛增。一九九八年的老年節上,村裏還邀請父親親自上台演示功法,叫大家都來學。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二零零一年過年之前,當時任賓川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的向永祥帶警察到王玉林家非法抄家,把王玉林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從看守所出來又把他送到洗腦班一個月。 今年三月二十日上午十點多,王玉林的母親張菊英一個人在家,這時候開來兩輛車,大概六、七個警察來到家裏,有的穿警服、有的著便衣,王玉林的弟弟王雷文和弟媳在地裏幹活,接到母親打來的電話,母親在電話裏的口氣很焦急,讓趕緊回家,旁邊的警察威脅母親不許她說家裏來警察。 王雷文回家後看見六、七個警察非法抄家,當場制止警察的違法行為,指出他們是非法抄家,警察拿出搜查證給他看了一眼,叫他在上面簽字,就把搜查證拿走了。參與此次非法抄家的警察有賓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楊瑜,原賓川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向永祥。這群人在王雷文家搶完東西後又到也住本村的王玉林家砸門搶劫,搶走東西後沒有留下任何字據證明,還把王玉林、何家鳳夫妻倆劫持上車,又來到王雷文家把其母親也叫上車,直接把他們帶到賓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還讓王雷文也開著自己的車跟著他們到公安局國保大隊。 不法警察把一家四個人分開,非法審訊。到王雷文和母親以及嫂子從國保大隊回家時已是晚上十點多鐘了,而哥哥王玉林卻沒能和他們一起回家。走的時候,國保大隊大隊長楊瑜威脅王雷文不要接觸法輪功學員,不要把抄家及綁架他哥哥王玉林的事情曝光,否則對他哥哥不利,向永祥還說王玉林要被判刑。第二天一大早,王雷文去國保大隊問隊長楊瑜,王玉林在甚麼地方,為甚麼不讓他回家。楊瑜說頭天晚上家裏人走後,王玉林被送到賓川縣看守所了。 今年五月,王玉林的家屬通過各種渠道,聘請了律師通過正當的法律渠道營救王玉林。五月三日律師前往賓川縣國保大隊要求見王玉林,國保大隊的警察欺騙律師說,王玉林過幾天就能出來了,不用見了,還欺騙律師為王玉林寫了一份取保候審的申請,沒有讓律師見到王玉林。但之後王玉林一直沒有回家,六月十六日,賓川縣國保大隊三個警察來到王玉林家對他的妻子何家鳳說:「不會放人的!我們就是說話不算話!」 六月二十五日,律師再一次到賓川檢察院詢問王玉林的案子並要求見人,檢察院說王玉林的案子因證據不足又退回賓川公安局了。律師趕到賓川公安局,公安局及國保依然百般阻撓,不給律師見王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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