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蘭州法律工作者、法輪功學員金怡均女士,去年十二月七日因到蘭州監獄幫助接回遭八年冤獄的法輪功學員邵彥波,遭蘭州市國保大隊警察跟蹤、綁架。中共警察竟在正義律師介入的當天,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偷偷摸摸將金怡均劫持到甘肅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金怡均,女,三十八歲,在蘭州某法律事務所工作,家住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因法輪功學員邵彥波八年的冤獄到期,金怡均到蘭州監獄幫助家屬接邵彥波回家。十二月七日晚,金怡均在回家的路上被惡警綁架。三天後被劫入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金怡均的家中老人和親友得知金怡均因幫助他人卻被綁架後,認為中共警察實在無理,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一早從外地趕到蘭州市公安局要人,遭市公安局「506室」人員威逼呵斥、被無理驅趕。 家人出於對金怡均的安危擔憂,從北京請到正義律師,為金怡均做正常的法律援助。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一早,律師和家人就趕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當律師出示相關證件,並依法要求會見金怡均時,看守所故意推諉,並推辭說要辦案單位的見人證明,方可會見。 律師馬上趕到蘭州市公安局,又遭門衛阻擋,律師打電話與市公安局「506室」人員交涉,在電話中清晰的聽到有人對接電話的人說:「你就說辦案的人不在」。不予接待,無奈,律師打電話找到一位局長,被告知:我會與相關人員協調,接待你,你回去等消息。 一直等到一月九日,律師也沒等到辦案單位的電話,而金怡均家人卻在九日早上接到市公安局「506室」人員的電話,被告知:「金怡均被判勞教一年,現人在省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你們可以隨時去見」。邪惡之徒見正義律師介入,倉猝之間將金怡均非法勞教。 金怡均年邁的父母聞訊馬上趕到勞教所,卻被門衛告知:一個月後,即二月五日,家人才准會見。 金怡均年邁的父母,四處奔波,非常擔憂女兒的安危。 甘肅省司法廳 地址:蘭州市廣場南路1號 電話:0931-8885978 傳真:0931─8884970 廳長:王祿維 宅0931─8479338、13609331596 副廳長:白文暉 省司法廳法律援助處處長:周正斌0931-4900402、4900401 蘭州市司法局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南濱河東路861號 郵編730030 電話:0931-8462352 8472260 郵箱: lzsfj@lanzhou.gov.cn 局長:曾效勇 副局長: 李瑛、曹純科 紀檢組組長:高東雄 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省律協邪黨書記:張克年 司法廳公證律師管理處處長:何雯 省律協秘書長:崔皋平 市法制宣傳教育處 0931-8461283 市律師管理處 0931-8467379 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強制隔離戒毒所) 所長: 黃嘉芃 市勞教和戒毒處 0931-8472500 基層工作處 0931-8468443 蘭州市檢察院大砂坪地區檢察院 檢察長:劉朝純 甘肅省勞教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酒泉路勞動大廈 郵編730030 局長:韓全利 副局長兼紀委書記:陳遠平 副局長:劉永紅 副政治委員:劉振華 甘肅省女子勞教所 地址:甘肅榆中柳溝河東3號 郵 編:730030 電話:0931-8797866 8797088 政委:柳軍昌 所長:李曉 副所長:楊德蘭 管理科科長:黨宗赟 獄警:劉聲 麻警察 馬建龍 張新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