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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

  • 致教育系統校長及老師的公開信

  • 站出來維護正義

  • 給吉林省樺甸市國保大隊於曉強妻子唐玲的一封信

  • 致武漢市武昌區法院所有員工的一封信

  • 給重慶江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梁世濱的勸善信

  • 給大連父老鄉親們的一封信

  • 寫給河北任縣辛店鎮父老鄉親的一封信

  • 致教育系統校長及老師的公開信

    ──堅守職業操守 無愧子孫後輩

    各位學校校長及全體老師們好:

    茫茫人海,相識就是緣,何況是教育界的同行。有些事我們不必知道,但有些事關人生命運,不可不知。

    「老師」,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傳道,傳甚麼道?當然是做人之道、處世之道,特別是通過中國五千年文明歷史,讓孩子們知道如何辨善惡、明事理,把孩子們教育成德才兼備的好孩子,是這樣吧?

    我之所以寫這封信給老師們,是驚聞我市近期有些學校強迫每個學生與學生家長在所謂的「拒絕邪教」卡上簽名。這無疑是把還不懂事的孩子以欺騙和強制手段拉入中共的政治圈套:一旦誰在卡片上簽了字,即是表明了誰與中共立場相同。這不但對孩子是極大的危害,對老師們也極其危險。為何這麼說呢?

    先聽我講一個歷史事實。如果有人對你說基督教是「邪教」你同意嗎?您肯定說,不,我自己就信耶穌,或者說我的同事誰誰還就信耶穌呢!但還真有人不但這樣認為,甚至還對耶穌信徒大開殺戒。二千多年前,古羅馬帝國暴君尼祿故意在羅馬城火燒皇宮,然後嫁禍於基督徒,並稱基督教為「邪教」,鼓動理論家造謠說他們亂倫、狂飲和詛咒羅馬人民,在拜神要殺嬰兒並喝嬰兒血等等,把當時羅馬社會上的惡行都強加到基督徒身上,並在全國掀起了殘酷迫害,信徒被酷刑虐待致死,被與乾草捆綁在一起點燃活活燒死,被投入競技場餵獅子……,堅貞的信徒寧死不屈,而被謊言欺騙的羅馬人,看著基督徒被野獸撕裂痛苦的死去,卻以此為樂。

    沒想到同一場歷史悲劇竟再一次在我們神州大地上演!謊言和殺戮的手段如出一轍。法輪功也被扣上甚麼「×教」的帽子;天安門也點燃 了「自焚」的偽火栽贓陷害法輪功,煽動全國甚至世界人民仇恨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中共文字打手也秉承中共的旨意製造出各種謊言,甚麼法輪功學員自殺、殺人等等,不一而足。在這場迫害中,法輪功修煉者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被抄家、搶劫、勒索錢財、勞教,酷刑折磨致死、致殘,更歹毒的是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牟取暴利然後焚屍滅跡等等等等。謊言也同樣欺騙了中華兒女。善良的人們忘記了中共歷史上製造各種政治運動迫害國人的教訓,竟以中共謊言為真,而漠視身邊發生的這場非人性的對上億好人的迫害!

    其實你們心裏很清楚:在您的周圍的法輪功學員是一群以真、善、忍要求自己,遇事為別人著想,先他後我做好人的修煉者。1999年前人們有口皆碑,都稱讚法輪功是「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且有越來越多的人走進了法輪功。那時公園、廣場、路邊、樓前,悠揚的音樂,整齊的煉功隊列,營造了一派和諧的社會風貌。

    但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以小人之心妒忌修煉法輪功的人太多(超過全國中共黨員數),太受廣大群眾歡迎,認定法輪功在與中共搶奪群眾,而不顧廣大人民的呼聲,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利用了中共從上到下龐大的組織和它控制的輿論和專政機構,對煉法輪功這個修煉群體進行了這場已歷時十多年的殘酷迫害。

    事實證明了,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把上億以「真、善、忍」為最高修煉原則的好人推到它的對立面,等於公開宣稱自己是以真、善、忍為敵,徹底暴露了中共假、惡、鬥的本質。

    邪不壓正,經過了十幾年最邪惡的殘酷鎮壓與迫害,法輪功不但沒有被鏟除,反而推向全世界。現已弘傳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各國民眾的喜愛和尊敬。法輪大法和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由於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而獲得各國各級政府及組織的褒獎、支持議案、信函已多達3000多項,大法書籍被譯成30多種文字在世界廣泛發行。印度等國家的幾十所學校把法輪功的經文《論語》編入英文教科書作文教材,學生的課間操煉的是法輪功的五套功法。

    孩子們年齡尚小不諳世事,尤其是小學生,不具備獨立思考、分析辨別能力,需要大人特別是老師的正確引導。在這個道德急速下滑、黑白顛倒的亂世,校長和老師們應該秉持正義與良知,堅守師道,保護好我們的孩子,盡一位老師應盡的責任。這樣,便是救了我們的孩子,說遠一點是救了民族的未來。請不要小看了「簽名」這個舉動,也許您一個小小的善舉,便能讓孩子們有個美好的未來。

    教師朋友們,當你們中的一些人還在麻木地執行迫害的指令時,你們可曾想過,連制定這個邪惡政策的發動者們都在給自己尋找退路了嗎?香港《前哨》雜誌2011年2月刊封面的精選文章《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刊登了江澤民的自供告白說,江澤民2010年起至少兩次對身邊的人談到這一輩子做過的兩件蠢事:其一是美國轟炸南斯拉夫時,他下令中國大使館不能撤退;其二則是鎮壓法輪功。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為自己平添了幾千萬「敵人」,這是他自己認為一輩子中所做的大蠢事。不管江澤民或中共出於甚麼目的放出這種信息,這種自認「鎮壓法輪功是蠢事」的說法,對那些還在繼續參與迫害的人和那些因受中共宣傳欺騙而仇恨法輪功的人,都值得深思和反省,不要一條路走到黑而害了自己呀。

    我們不能忘了歷史呀!縱觀中共歷次運動都是一把雙刃劍,用來整人的工具。整人的人過後都無好下場,不是殺人滅口,就是替罪羔羊。尤其「文化大革命」後,就有軍管幹部17人、警察793人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斃。過後開了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書來矇騙家屬了事;紅極一時的「造反有理,革命無罪」的造反派,後來成了「打、砸、搶」三種人被法辦;那些暫時僥倖逃脫的文革急先鋒們,最終也遭到天譴。很多人得了心臟病、半身不遂的腦血栓或癌症,痛心疾首,不得善終。

    2008年12月23日中央電視台社會專題部副主任,原新聞評論部副主任陳虻因胃癌死亡,死時僅47歲。陳虻製作「天安門自焚」案,構陷法輪功,欺騙世人,煽動仇恨,為中共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大開殺戒製造輿論、鋪平道路。多行不義必自斃。陳虻被癌症折磨得死去活來,痛不欲生,自己哀求醫生不要搶救了,多活一秒鐘都是煎熬。

    也許您會說,「簽名」是上級領導的決定,與您無關,但是請看這個故事:在柏林牆倒塌的前兩年,東德一個名叫亨里奇的守牆衛兵,開槍射殺了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西德尋求自由的青年克利斯。1992年2月,在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衛兵亨里奇受到審判,他的律師說,他僅僅是個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他。然而法官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準則。」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的衛兵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亨里奇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

    發生在德國昨天的事,難道不會發生在中國的明天?可以肯定的說,不遠的將來,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們都要面臨正義的大審判,也將無法逃脫被清算的命運。知者智也,當一個人明白了人性至上的道理,就能成為一個智慧的人,聰明的你或許已經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讓我們一起重溫那段發人深省的墓誌銘吧:起初,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接著,他們又追殺工會活動家,我還是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個工會活動家;然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後,當他們開始追殺我時,已經沒有人為我說話了。」

    希望我們年邁時,回首以前,能夠坦然地說:「在那段風雨飄搖的日子裏,我做了一個老師應該做的,我無愧於子孫後輩!」

    願我們的真誠能夠感動您,在這裏,我們向那些為了孩子的未來而敢於秉承正義的老師道一聲「謝謝!」

    祝願老師們有個光明的未來!

          
    真正關心你們的同仁


    站出來維護正義

    ──給金昌市公檢法司人員的信

    我們共同生活在同一城市,頭頂著同一片藍天,咱們不能說不是緣份。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江氏集團「六一零」組織利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走過了十三個年頭了。你們在與法輪功修煉者多年的接觸過程中,對法輪功修煉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吧。今天我們在此坦誠、公開的與你們談談有關法輪功的一些真實情況,以便你們對法輪功有進一步的了解。

    最早把法輪功和邪教聯繫在一起的,是江澤民的講話和一九九九年十月開始大力批判法輪功時的一篇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我們都知道,根據中國現行法制,江澤民的講話和人民日報的文章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司法人員不能根據媒體的報導來定案。儘管你可能認為那是代表了「黨的政策」,所以你這樣判案沒有錯;但將來真正要追究冤判的責任人時,你能否據此而為自己辯護呢?一個檢察官和法官如果根據媒體文章來定案,到該你負責任的時候,誰又能同情你並為你免責呢?

    公安部在認定邪教組織時,明確闡明是根據《刑法》和一系列處理邪教組織的文件精神,參考了兩高司法解釋的定義,然後下發了這個通知,但卻沒有把法輪功作為邪教組織認定在其中。法院根據刑法三百條和兩高文件已經判決過許多法輪功案件。難道是公安部的人馬虎了,把法輪功落下了?不是,其實是公安部裏原來煉法輪功的人太多了,法輪功研究會的會長李昌就是公安部十一局的副局長,副會長葉浩是公安部八局的副局長,公安部的人都知道法輪功是一種佛家氣功,是首先叫人向善做好人的。他們既不願意顛倒黑白,也要給自己留後路。這個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在公安部的網站上發布後,很快就被接到法輪功辯護案件的山東華冠律師所李建強律師查到,並在2007年2月27日杭州市上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時當庭提交,當時法庭就傻眼了。後來,公安部從網站上撤下了39號文件,從此秘而不宣。

    儘管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持續十多年,但越來越多的大陸律師公開站出來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從高智晟、楊在新、郭國汀到李和平、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滕彪、鄔宏威、郭飛雄、李蘇濱、溫海波、韓志廣、王永航、李仁兵、程海、謝燕益、李春富、王雅軍、林小建、莫宏洛、唐吉田、江天勇、莫少平、韋良月,這個名單在不斷延續中。隨著退出中共的三退大潮興起,目前大陸法律界支持法輪功的聲音越來越強。正義律師辯護:信仰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也明確對信仰自由予以保護,宣教者無罪,信教者自願。

    律師黎雄兵:思想不構成犯罪。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治罪要治有形之罪,治行為之罪,到了信仰這一精神層面,政府和法律已經管不到了。

    律師唐吉田:憲法第5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例如《刑法》第300條,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取締×教組織、防範和懲治 ×教活動的決定》,因違憲設立了對所謂的×教進行定罪處罰的「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與憲法第36條相違背而無效,不能適用。」

    律師江天勇指出,當局指控法輪功學員的罪名是違憲的,也是與世界通行的普世原則相衝突的。他說,法輪功學員有信仰自由,包括傳播信仰的自由。他們散發傳單資料並不構成任何犯罪。他特別強調指出,人大有關「懲治×教組織的決定」、兩高的司法解釋,都違反憲法和立法,因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更何況中國至今沒有任何部門(包括公安部在內)稱,法輪功是×教。把法輪功歪曲為×教去打擊,都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律師李蘇濱這樣說:「我們所見到的法輪功修煉者,他們都是最守法的公民,他們的言談舉止都是全國人民的楷模,中華民族最優秀的兒女。」

    律師在辯護詞中稱:「制定法律的惟一目的是為了社會的發展,一個符合社會正義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建立法庭的惟一目的是主持社會正義,而不是維護法律,所以法庭判案最終必須以正義為依歸。法官需要的就是對正義、是非的判斷,所以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借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來區分好法與惡法,也以人的良知來判斷判案是否正義。從這個意義來說,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

    法輪功學員都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他們修煉法輪功的行為非但沒有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以及社會公共利益與他人利益,相反,他們因為修煉法輪功而獲得了身心健康,提升了自己的道德層次;法輪功學員向他人積極推薦介紹法輪功的行為也是間接地為社會作貢獻。同時他們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變得更有愛心和樂於助人。而且法輪功鼓勵和教育人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做一個好人,說真話、辦好事,凡事多為他人著想等等。有助於全社會道德和精神文明的改善和提升。法輪功修煉者恰恰是社會最穩定的因素,政府應該鼓勵而不是打壓人們的信仰,而因為公民的信仰就對公民定罪處罰的任何行為,都是踐踏人權的行為表現。

    聯合國於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通過並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表明,涉及「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等嚴重踐踏人權的指控,行為人以執行上級命令、當時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職業身份作為自我免責的辯護理由,將不被現代法庭所認可!檢察官、法官是最懂法律的,判決書的證據無論時日長短都是可查的證據。不管你是主動還是被動執行上級命令,真到了那一天,作為具體執行者是無法推脫你的責任的。千萬不要以為聽黨的話,就不會犯錯誤,文革中那些造反派哪個不是聽黨的話去造反、去打走資派的,沒想到人家會有平反的那一天,更想不到自己會被當成三種人,付出慘重的代價。記住,中共這個「上級」是不會站出來替你承擔任何責任的。他們其實知道把法輪功當作「ⅹ教」來判罪根本就沒有法律依據,所以一直口頭給你們下達冤判法輪功學員的命令。你們知道法院是共產黨專政的工具,共產黨不講法律,可是中國人和世界是要講的。那麼,作為法官,你要不要講法律最終是由你們自己來決定的。

    一直以來,檢察官和法官是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最後的一道防線,是民眾的希望所在。可是這些年來,我們的檢察官和法官對法輪功學員卻拋棄法律原則,違背正義和良知,依據某些人的指令進行違法判決,把無數的法輪功學員送上被告席,送進監獄。你們可知道,在你們的公訴書和判決書下,多少人失去人身自由,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多少法輪功學員飽受酷刑折磨,有的甚至失去寶貴的生命。你們於心何忍!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有史以來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你們可以不相信因果報應,難道你們就不為你們的前途著想嗎?

    再從另一角度來看,法輪功學員是在被無端污衊迫害、沒有任何言論自由渠道的情況下,利用自己的收入製作資料,向世人講清真相,揭露媒體的謊言,是對憲法賦予權利的正當行使,他們壓根兒沒有半點危害社會之心,也從來沒給任何人造成任何傷害,也就是說,犯罪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都不存在。你除了看到中央電視台裏的自焚、殺人,看到哪個法輪功學員採取暴力行動或以暴力相威脅、危害社會危害他人了?你覺得中央電視台播的東西有多少是真的?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信仰自由,法輪功學員在互聯網上下載、打印、散發法輪功資料,是在實踐信仰自由的權利,先後有多位律師辯護詞題目就是「憲法至上,信仰法輪功無罪」。 實際上除中國大陸外,修煉法輪功在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等)都是合法的,到香港去旅遊的人都看到過。

    如今,有越來越多的明白了真相的國內正義人士,相繼站出來維護正義。前瀋陽司法局局長韓廣生、前天津「六一零」一級警司郝鳳軍、前中國駐澳洲領事館官員陳用林紛紛棄暗投明,直接站出來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內幕;全國十佳青年律師高智晟更是連續上書三次給胡、溫領導人為法輪功喊冤。他們都公開發表了三退聲明。

    古人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幾年來,全國各地公、檢、法、「六一零」等系統人員所謂「因公殉職」和意外死亡率遠遠高於過去,而這些死亡者幾乎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作為一個法官,你也許說我需要這份工作養家糊口。但是這並不能成為迫害良民百姓的藉口。請記住這個名言:「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在不久的將來,當中共解體、中國的「柏林牆」倒塌後,所有犯過罪的人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神目如電,善待法輪功學員,人們會記住你,眾神會賜福於你!萬萬不要抱著僥倖、變異心理,把良心、道義拋在一邊。善惡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是不變的天理!

    希望你能靜心看完這封信,只有真正明白真相的人才是真正的「識時務」。 你以前可能做了甚麼有違良心的事情,但你現在還有退路,你可以選擇迴避、敷衍、抵制這樣的工作,也可以選擇利用手中的權力施以援手,做點好事。你最好找個認識的法輪功學員請教一下如何才能自保和自救,這可是與你未來命運攸關的大事。你怎麼對待取決於你自己。其實法輪功學員不乞求你們為他們做甚麼,只是想讓你們理智清醒的為正義與良知勇敢的做出正確的選擇,從而為自己留下美好的未來!

    金昌法輪功學員


    給吉林省樺甸市國保大隊於曉強妻子唐玲的一封信

    唐玲,你好!

    給你寫這封信,是想告訴你一個真理:在善、惡面前,每個人都必須作出選擇,而這個選擇決定著你生命將來的去或留的問題。

    當前擺在人們面前的最大的善惡問題是甚麼?是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問題!所以了解法輪功真相就是很主要、很關鍵的了,同時,盡你所能阻止你丈夫於曉強迫害法輪功也是很重要的了。

    你的丈夫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夥同八道河子派出所綁架了樺甸市法輪功學員公方利,將他非法關押在樺甸市看守所長達一年零兩個月之久,竟然一直不允許家人與他見面。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半夜二點三十分左右,公方利家屬接到看守所通知,說公方利住進樺甸市醫院。家屬在三點左右趕到醫院兩小時後,年僅三十七歲的公方利便含冤離世。

    你的丈夫於曉強對法輪功學員公方利的死負首要責任!

    當代的民謠說:過去土匪在深山,現在土匪在公安。於曉強淪落成了現在的土匪,也許你還不肯承認。事實是,這些年來,他積極帶頭迫害善良,迫害修煉的人,搶劫法輪功學員的私人財物,如: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光盤等。幹的都是一些見不得人的事,他淪落到這樣,你不管行嗎?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危害社會,危害別人的人身安全吧,那最終對他和你的家庭都會是不幸的。

    常言道:生死簿中無戲言。古人認為,人的命運和禍福都是有因果關係的,一切取決於自己的行為,一切都逃不出上天的安排。到目前為止,因破壞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的事例已有一萬多件。不信,你可以突破中共封鎖,到明慧網上看看這方面的報導。現在僅舉幾例:

    中央電視台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的製片人陳虻2008年聖誕前47歲死於胃癌;第二年,播放污衊誹謗法輪功新聞解說最多的羅京,也死於癌症,死時48歲;原國家副主席、江澤民的幫兇、掌握全國財經大權的黃菊,曾撥出國庫收入的四分之一用來迫害法輪功,結果他怎樣?最典型的是被中共大肆報導的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任長霞,她本身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晚她乘坐的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追尾撞了前面的車,車上其他幾人包括司機都沒有事,但坐在後排最安全位置的任長霞卻被撞死,而且死後一直閉不上眼,就連她自己的妹妹都說她是因為迫害法輪功遭報了。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河北涿州警察何雪健強姦兩名與他母親年齡相仿的法輪功女學員。在事實面前,他的主子也不敢再包庇他。他被判了八年徒刑。

    你丈夫於曉強這些年緊跟中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壞事做多了,往後的命運是悲慘的。所以現在為了挽救你的丈夫,不要讓他成為江澤民的陪葬品,懸崖勒馬,請立即勸阻他繼續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否則真會惡報連連,還會殃及到你和你們的家人。請你和於曉強作出明智的選擇吧!

    2012年1月6日


    致武漢市武昌區法院所有員工的一封信

    你們好!

    轉眼已到2012年。在新舊交替之機,我們懷著善意寫下此信,希望您能從中了解更多真相,希望有助於您思考當前的處境與未來,做出正確選擇。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時間看一看這封信。

    去年4月,武漢法輪功學員張甦、張偉傑、馮震、馮雲、李國華、熊煒明、夏陽、朱春蓮、韓淑華九人先後被綁架。在武漢市「610」策劃下,武漢市公檢法機構經過幾個月的密謀,用了幾個月時間炮製了一個所謂「大案」。我們稱其「炮製」是因為這是湖北省「610」為迫害法輪功在限期內而拋出的案子。在之前的幾個月間,湖北省「610」將這九人中多人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施以非人虐待,以從中取得所謂「證據」。12月19日,檢察院便據此對九名法輪功學員提出非法訴訟。據信起訴書目前已到武昌區法院。

    法律應維護公民合法權利,體現獨立、公正、平等和老百姓的意願。法庭和法官應維護法律尊嚴,這是人類包括中國民眾對法律的期望。為執法公正,維護法律的神聖與威嚴,處理法輪功的案件,就應該全面了解法輪功和十多年來法輪功弟子在中國的種種遭遇。

    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從長春傳出,7年內就傳遍了大江南北,長城內外,目前已洪傳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而法輪功的主要著作已被譯成30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國流傳,吸引了各國各個階層民眾,為人們帶來了健康、祥和的生活,「真、善、忍」已成為許多人每天的生活行為準則。法輪功為此受到了許多國家各級政府的褒獎。有人說「世界需要真、善、忍」。然而,在法輪功的發源地,法輪功卻受到瘋狂迫害。法輪功利國利民、能超越不同的文化、種族,其內涵博大精深;法輪功學員修己利人、大善大忍,在任何環境下都對人、對社會有益。那迫害理由何在?!

    一、鎮壓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

    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吸引上億人修煉的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12年半的迫害,將近3千5百人被直接迫害致死、至少上10萬人被投入勞教所、牢獄,被非法關押和遭到各種形式迫害(開除公職、學籍、罰款、酷刑折磨等等)的法輪功學員人數難以統計。但這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中共及其所屬有關部門和司法部門行為是非法的,實際是中共指使有關部門的集體犯罪,凡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其實都是協同者,應受到法律追究。

    已存在了12年半的「610辦公室」貫穿中共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組織,其權力超越各個部門,沒人授權,且無監督,其直接導致的迫害法輪功致死致傷致殘的案例從無追究。610它本身就是非法組織。另一方面,打壓法輪功的所謂法律依據都不成立:民政部無理由不受理法輪功註冊,其「取締」根本不成立;公安部的「六禁止」條條違憲;12年來,無任何立法部門給法輪功做過定性,兩高的司法、《刑法》第300條根本不適用法輪功。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決實際都是枉法,對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的打擊都是濫權。法輪功學員被剝奪憲法所賦予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乃至人身自由等基本權利。

    二、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中共江澤民集團破壞法律實施,動用一切國家機構及媒體打壓法輪功;編造《天安門自焚》欺世謊言,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的,挑動群眾鬥群眾,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中共各種手段都用上,利用媒體、網絡、外交構陷,特工封鎖信息、造謠、離間、收買、恐嚇、暗殺;通過公安、司法大肆綁架、抄家、關押、判刑、勞教、酷刑折磨、強制暴力洗腦;通過行政手段扣押證件、迫使下崗、停止學業、離間家庭成員關係、株連法輪功學員所在的街道和單位;中共還威脅同情、援助法輪功的別國企業、他國政府,干涉別國內政,甚至全無人性,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並焚屍滅跡牟取血腥暴利。法輪功學員面對不公迫害而製作、散發真相資料,消除人們對法輪功的誤解與仇恨,揭露中共的罪行,當然是合法的、根本無罪的。而中共一邊行迫害,一邊隱瞞真相,一邊要人歌功頌德,這是中共幾十年來一貫的無恥行事邏輯。

    在滅絕性的迫害中,人有權站出來發聲,以正義之名說話,這是天經地義的。法輪功學員是修煉的人,揭露中共惡行、暴行,制止行惡、施暴,是在救度每一個被迫參與其中的人,也是在救度被矇蔽的迫害者。

    三、參與迫害法輪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國家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執法犯法、迫害良善、追隨邪惡,將難逃法網,更難逃天理。你也會明白為甚麼各級「610」、政法委對鎮壓法輪功案件只有口頭指示而不發文件;為甚麼中共不敢把「610」迫害法輪功寫入地方縣誌;公安部為甚麼在2005年發的文件中定了14個邪教組織卻沒有法輪功。這是中共及江澤民一夥不敢承擔鎮壓法輪功的歷史罪責,把責任推卸給具體實施者的一種安排:鎮壓法輪功誰幹誰負責,誰承擔法律責任,和他們無關。

    但是,在知道來日無多的時候,江澤民在2011年2月通過香港媒體《前哨》雜誌,說他一生幹了兩件大蠢事,其中一件是迫害法輪功。江說他鎮壓法輪功把幾千萬修煉民眾推到對立面,為自己平添了上億「敵人」。不管江澤民處於何種用心散播這種信息,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必有結束之日,這個時刻並不會遠。一個真的為自己生命及家庭負責的人,就應該立即停止迫害,同時收集一些證據,好為自己將來有一個辯護的機會。絕對不要再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賣命,到頭來,當了中共的替罪羊、陪葬品。

    四、明善惡、做好人、得好報,勸君好自為之

    善惡有報是天理,這是一定的,古今中外沒有誰能逃脫得了。近些年來,全國各級「610」人員、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及公檢法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僅在明慧網上曝光的已有一萬多例,這還是在中共極力掩蓋下得到的消息,實際得惡報的會更多。如全國第一個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長──海口市法院的陳援朝,於2003年9月2日在萬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得肺癌死去;河南登封市一個被中共謊言包裝的女公安局長任長霞,在發狠迫害4個法輪功學員不久,即遭車禍慘死,同車五人中就她一個死亡,任的親妹妹都說她是遭報應了。不久她的丈夫也遭報死亡。中央電視台社會專題部副主任、原新聞評論部副主任、《天安門自焚》攝製組製片人陳虻,因造假構陷法輪功,於2008年12月23日得癌症死亡,年僅47歲;2009年6月5日,中共造假喉舌的主要鼓譟者羅京因癌症死了,那是因他播報誹謗法輪功的節目太賣力,上天就讓他患淋巴結癌,同時出現口腔潰瘍等併發症,舌頭潰爛,疼痛難忍,不能說話,死時48歲。

    再說說近處的。2009年4月,洪山區法院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胡慧芳、陳曼、周肖軍,兩個月後的6月17日,該案審判員李要兵遭報,他在食堂進餐後心臟停跳,死在辦公室門口;曾參與迫害武昌彭燕的武昌區中山路紫金村惡人黃俊強,2011年5月協助綁架彭燕送楊園洗腦班。2011年8月28日下午,黃俊強突發腦溢血死亡。

    中共的歷次政治運動都是禍害百姓、禍害國家,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如文革一結束,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就第一個畏罪自殺,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事後給了家屬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了事。現在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已被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正式起訴;首惡江澤民以及全國數十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30多個國家受到控告。追查國際等組織已經收集掌握到幾萬條迫害法輪功的惡人罪證,等待這些迫害者的將是天理與法律的嚴懲。今天,面對放在你面前的迫害法輪功案宗,請三思而後行。迫害一心向善的法輪功修煉人,天理將難容!

    自古以來,迫害正信沒有一個成功的。希望作為武昌區法院的工作人員,你能夠明辨是非,選擇善良與正義,這就是選擇了光明之路;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在善待你自己。福禍無門,唯人自招;善惡報應,如影隨形。你的未來在你手中,願各位珍重,好自為之。最後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誠心敬念得福報,危難來時命能保!

    武漢法輪功學員


    給重慶江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梁世濱的勸善信

    梁世濱啊,梁世濱,說來這也是你們這些人的悲哀,身為公檢法人員,不去履行你們真正的職責:呵護善良,懲治罪犯。如今卻實實在在的成了中共迫害善良、欺壓百姓的專政工具和打手。這麼多年來你不是不知道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事實,接觸了那麼多大法弟子,你內心更知道他們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但是時至今日你仍然積極、主動參與了對江北區被非法關押的每一位大法弟子的迫害。你可知道,你這樣一意孤行幹下去,很快、很快你就將不僅要面對人世間正義的懲處,而且還要面對天理無盡的嚴懲。現以你昔日的同事歐宜春遭惡報的例子為例,希望你放下屠刀,停止迫害法輪功,將功補過,為自己及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歐宜春,男,五十來歲,原重慶市渝中區公安分局一科一級督察。他一不抽煙,二不酗酒,沒有甚麼惡習,外表看起來又和善。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歐宜春緊跟江氏流氓政治集團上竄下跳,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僅二零零七年以來,惡警歐宜春先後非法抓捕了一百四十多名大法弟子,連晨練老太太也未能倖免。他親手搞了個「人頭卡片」對大法弟子實施拉網式迫害。人頭卡片裏有法輪功學員單人照、姓名、住址、工作單位及其它情況。他還特製了「人頭卡片表格」,將特務們長期跟蹤、蹲坑、監視大法弟子具體活動的情況記載於表格上。

    面對歐宜春的倒行逆施、走向毀滅之路,善良的大法弟子們不記他的罪過,以慈悲寬容的心態,給他及其同伙寄去許多真相資料和勸善書信。在警察中,收到勸善信最多的是歐宜春;還有不少大法弟子不顧個人安危,冒著生命危險,面對面的給他講真相,講善惡有報是天理。可歐宜春卻說:「你們光說報應報應的,我把法輪功學員抓進監獄,經過我的手都有一百四十多個了,我怎麼沒有遭報應呢?」

    大法是慈悲的,大法也是威嚴的。二零零九年歐宜春遭惡報,腳被摔斷。這是神對它的警告。但是歐宜春並沒有從中醒悟,仍然執迷不悟。

    二零一零年歐宜春被調到重慶某中學當校警。二零一一年四月份,在學校張貼污衊大法的標語,有人勸告他說這樣會遭報,命不長。歐宜春置若罔聞。

    由於歐宜春一意孤行,一再拒絕神的救度,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在家中暴病身亡。

    歐立春和你都是經常有機會看明慧網的,都知道大法是美好的,中共是邪惡的。

    法輪功學員之所以冒著被抓、被打、失去一切甚至生命仍堅持站出來向你講真相,為的是讓你明白善惡,分清正邪,從而有一個正確的選擇。世人對大法的態度,就是在擺放自己的位置,選擇自己的未來。「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時至今日,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者已逾萬例。以下僅舉幾例:

    1、田太榮,男,江北大石壩派出所惡警,未退休之前和惡警王楠兇狠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跟蹤、抄家、打罵、送勞教。現在田太榮遭惡報,因頸椎病而成為植物人,不會說話,不會動,天天躺在床上,苦不堪言。

    2、王楠,四十多歲,在江北苗兒石派出所和大石壩派出所工作時,積極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現身患多種疾病:糖尿病、前列腺炎、脂肪肝、高血壓全身無力浮腫。

    3、大石壩派出所前任副所長彭紅賓、付春華兩人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很兇狠,對法輪功學員經常綁架、抄家、送勞教,現在遭惡報倆人都坐牢,被調出派出所。

    4、陳文,男,三十四歲,銅梁縣,原公安局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跟隨中共邪黨迫害銅梁縣法輪功學員,銷毀一千五百五十七件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二零零零年,陳文和老婆到重慶去辦上拔的關係,回來的路上,一家三口人遭報,屍骨不全。

    5、鄧昌龍,重慶長安公司一廠公安分局「六一零」科長,充當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二零零零年死於肺癌。現任「六一零」科長吳衛,男,五十五歲,曾經數次把多名法輪功學員送入勞改農場、勞教所、看守所和洗腦班進行迫害。在其妻遭惡報得癌症後,吳仍不悔悟,繼續行惡,後來患上肝癌。

    6、重慶市江津區賈嗣鎮派出所所長周立波,出生於李市鎮黃桷鄉,年40餘歲,因患皮膚癌於2010年12月16日痛苦不堪地死在醫院病床上。據當事醫生講,周臨死時哀叫:「我不再整法輪功了,饒了我……饒了我吧!……

    給您講這些惡報的故事,決非危言聳聽,更不是幸災樂禍,只是想幫助你明白真相,不能再污衊、迫害法輪功學員了。言辭可能並不中聽,但忠言雖逆耳,卻是肺腑直言,勸善之言。古語有云: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當然,你可能會無奈地說,當前是中共執政,我不得不執行上級命令,端了這碗飯沒辦法。正是考慮到這些因素,所以我們才反覆勸善,給你講明其中的利害關係,希望你為自己,為自己的家人,為自己的未來考慮,三思而行,因為做惡,哪怕是被動做惡也終要害己,也會遺禍家人。那麼你可曾知道,執行這些所謂上級「命令」的後果是甚麼嗎?《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歷史教訓告訴今天:中共一貫卸磨殺驢,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其追隨者都沒有一個好下場。而且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原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

    2009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和中共高官。首惡江澤民,至少在十三個國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個國家受到控告。

    中共一些官員聽到江澤民等被起訴和其他訴訟案的消息,已經開始留後路並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證明自己「無辜」並是「被迫」執行「610辦公室」(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命令。大陸有些地區上級「610」已經開始責令縣級以下「610」,緊急內部收回自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發放過的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相關文件及資料。很明顯,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已經走向眾叛親離,窮途末路。

    法輪大法珍惜每一個生命,大法弟子願意幫助每一個真心悔過、回歸善良的生命。不管你以前對法輪功做過甚麼,真心悔改,神看人心!對於迫害法輪功的行惡者,《法輪大法學會公告》已明確為你們指出一條出路:「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統治搖搖欲墜,迫害難以為繼。對邪惡的最終審判越來越近。然而,大法的傳出,就是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會各階層的人士。即使曾經做過錯事的人,也還有機會棄惡從善。以前犯過罪的,如想改過,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將保證書和悔過書轉交到明慧網或各地法輪大法學會存檔。決心改過的,可暫不追查,以觀後效。」

    自古善惡有報。如果你不能夠從上面的惡報事例中吸取教訓、停止迫害好人,等待你的也將是同樣的結果。在你還有機會的時候,棄惡從善,為自己留一條生路吧,梁世濱。

    真誠的大法弟子
    大陸大法弟子
    2012年1月8日星期日


    給大連父老鄉親們的一封信

    親愛的父老鄉親兄弟姐妹們:

    大家好!在我們喜慶元旦,笑迎新年,闔家團聚,共享天倫之樂的時候,你可知道原大連水產學校副教授劉榮華,只因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而一遭再遭中共中山公安分局、中山法院非法勞教,非法關押的事?

    劉榮華信仰「真善忍」,一心為他人著想,在傳道、授業、解惑的教育工作中恪盡職守,撰寫的論文發表在《中國百科全書上》。就是這樣一個有益於他人,有利於社會的好人被迫害的失去公職,夫離子散。但這一切都沒能改變她對法輪功的信仰,為了使世人不和共產黨一同遭殃,她講真相,傳福音,一心救度迷失的眾生,竟然於2009年9月被大連中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指使的清泥窪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勞教二年,關進了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在此期間,她因不放棄信仰多次受到「抻刑」等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差點因心臟病發作而失去生命。

    2011年9月她被非法關押期滿,本應回到家中,卻又被大連中山公安分局再次非法批捕,關在大連姚家看守所。家人到相關部門詢問緣由,無人能給以答覆。

    2011年12月26日晚6點左右,劉榮華近80高齡的父母突然接到中山法院的電話通知,說12月27日9:30開庭審理劉榮華再次批捕關押案。老人想請律師,要求推遲開庭時間,遭拒絕。之後發出最後通牒,竟說12月27日不論家人是否到場都準時開庭。聞聽此言,老父又氣又急,血壓驟然升高,一下子就病倒在床上起不來了。老母忙著給遠在外地的兒子打電話,但遠水解不了近渴,她只好打電話向本地區的親戚求援。

    第二天一大早老母安頓好老父,就在親戚的攙扶下輾轉乘車,大費周章的到達中山法院。可是當親戚攙扶著腳步蹣跚的她來到三樓法庭時,親戚卻被攔擋在法庭外,只允許她一人進入法庭。廳長姜曉紅問她有甚麼要求,老人說就要求把她的女兒放回家。姜廳長說她沒有這個權力。之後她又問老人還有甚麼要求,老人說要給女兒請律師。姜廳長同意了。然後又說老人是否能請到律師12月30日上午10點都準時開庭。第一次開庭就這樣草草結束。

    老人期盼著能見上女兒一面,但萬萬沒有想到當女兒出現在她面前時,竟然是被四個警察連拉帶拖的,老人哭喊著想靠近女兒,卻被擋了回去。中午老人提出要給女兒買點午飯吃也遭拒絕,理由是看守所的飯清湯寡水,外面的飯油水太大吃了會拉肚子,只能按規定回看守所吃飯。一個近80高齡的母親疼愛女兒的小小心願就這樣破滅了!但這冷酷的現實絲毫沒能淡化母親疼愛女兒的深情!下午兩點多鐘,等在寒風中的老人及陪同她來此的親戚終於又見到了戴著手銬的劉榮華。兩年多的非法勞教、非法關押已把劉榮華折磨得不成樣子,人變得蒼老了,臉上皺紋多了許多,身體也十分羸弱。短暫的會面後劉榮華又被押上了警車。老人和陪同她的那個親戚放聲痛哭,聲嘶力竭的喊著劉榮華的名字一直到警車完全從視野中消失。那情景蒼天為之垂淚,大地為之動容!

    知女莫過母,劉榮華高壽的老母回家後,就忙著給女兒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做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無罪辯護,她一心想的都是通過法律途徑還女兒自由之身。終於在好心人的幫助下請到了富有這樣正義感的律師,該律師通過正常的法律渠道使開庭日期向後順延了10天。

    親愛的父老鄉親兄弟姐妹們,這就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無數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迫害案例中的又一個。中共高喊甚麼國民要學法、知法、懂法、守法,事實越是顯示中國司法界的濫權和犯法;越是高喊要和諧、要穩定,事實越是證明所謂「和諧」、「穩定」不過是中共迫害民眾、剝奪人民的合法權利的手段罷了。中共好話說盡,壞事做絕。像這樣無法無天喪心病狂的迫害好人,已經使人神共憤!中共六十二年來殺害好人達到了8000萬,人不治天治。天滅中共在即。所以,勸父老鄉親們要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特別是要認清中共的邪惡本性,退出中共的一切組織,以免到天滅中共的那一天,作為中共的一分子而成了中共的殉葬品。

    鄉親們,不論你是平民百姓,還是達觀顯貴都一樣。你對大法和大法弟子做了甚麼,說了甚麼都要負責的,因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為了你自己的未來,為了你的妻子兒女,子子孫孫,請遠離中共邪黨吧!

    法輪功是修煉團體,信仰自由,任何人無權干涉。法輪功的一切都是受憲法保護的。中共迫害法輪功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中共在違憲,在犯法。這一點,凡是有點法律知識的人都是明白的。

    另外也提醒大家注意一個事實,香港《前哨》雜誌2011年2月刊──大陸報導欄目中的頭條文章,即總第240期被列為封面的精選文章中《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一文中,表明前黨魁江澤民自認這輩子做過兩件蠢事,其中之一就是鎮壓法輪功,為自己平添了幾千萬「敵人」。不管中共和江澤民出於甚麼目的放出這種風,這種自認「鎮壓法輪功是蠢事」的說法,對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和那些因上當誤解或仇恨法輪功的人們是不是應該深思和反省了呢?

    中國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該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在此也順便提醒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公檢法的官員和職員們:你們所有的迫害依據都是行政指令,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是完全違法的。不論你是指揮者還是具體執行者,各級執行者,將來是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是無法逃脫的。勸你別跟著中共一條路走到黑,到頭來後悔晚矣。執迷不悟這麼多年,到了該清醒的時候了!

    一名大連大法弟子
    2012年1月6日


    寫給河北任縣辛店鎮父老鄉親的一封信

    辛店鎮的父老鄉親,您好!

    在這迎接新年的日子裏,首先向您致以新年的祝福,給您拜年!願您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幸福安康!

    每到過年家家戶戶都要供奉神佛、祭奠祖宗,這是祖先給我們留下的傳統,就是「文革」破除「迷信」最瘋狂的時期,人們在家裏也要偷偷的舉行這些儀式,而且不說任何不敬的話語。在人們心裏都清楚,神佛是神聖的,是善良人的護佑者。

    您一定知道法輪功,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既是一種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種崇高的信仰。對「真、善、忍」的信仰,使人變得真誠、寬容與善良。這也是我們的祖先流傳下來的傳統文化。因為法輪功具有淨化身心的奇效,所以受到世界各國民眾的喜愛。法輪大法已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台灣),受到世界人民的愛戴和尊敬。因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法輪大法至今獲得各國、各級政府及組織的褒獎、支持議案、信函多達3000多項,大法書籍被譯成30多種文字,並在世界廣泛發行。

    早在1996年,法輪功就遍及我們辛店。多少人因修煉從病痛中徹底解脫,多少恩怨從此化解,由此身心健康,家庭和睦,鄰里安寧。每一個真修者都有一串神話般的動人故事。

    辛店街喬雲霞曾患有心臟病、低血壓、神經衰弱、骨質增生等多種疾病,張志敏曾患有肺結核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沒多長時間就無病一身輕。她們按大法的要求,處處做一個好人,孝敬老人、關心丈夫、疼愛子女,門市經營公平交易、童叟無欺,她們體態矯健,身姿輕盈,精神飽滿,令多少親朋鄰里對她們投去羨慕的目光。法輪功使人身心健康,生活中處處充滿陽光。

    1999年7月20日,江××出於小人的妒忌,利用手中的權力操縱所有的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開始公開的瘋狂鎮壓迫害,以所謂「自焚」、「自殺」、「殺人」等精心編造的謊言扭曲、醜化、誣陷法輪功。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指示下,中共黨內成立了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它相當於「文化大革命」時「文革小組」,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它要幹的,不管多麼邪,都可以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拘留、勞教、甚至判刑。但是它也知道自己是見不得人的,無論從中共組織、行政單位,還是法律上都查不到「610」是個甚麼組織;更找不到掛著「610」牌子的辦公室,一切行為都不敢公開的。

    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包括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被公民的權利,任何個人或國家權力機關都沒有權力干涉信仰自由。法輪功學員為了講清真相制止迫害,從九九年7.20開始和平上訪,並利用各種形式向世人講真相。他們沒有任何政治上的訴求,信仰者一心想的是如何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他們沒有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也沒有侵犯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喬雲霞、張志敏就是這樣做的。

    因為喬雲霞不放棄修煉,於1999年12月22日,被送到石家莊市女子勞教所對她進行所謂「勞動改造」。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喬雲霞被強迫長時間走正步、跑步、罰站牆根;經受了上繩、打警棍、上電棍、拳腳相加、打耳光、揪頭髮、用冷水澆頭等多種酷刑。但所有這些都沒能改變喬雲霞的信仰。惡警們又「單獨處理」喬雲霞的吃飯和飲水,飯後不長時間就開始嘔吐,又以注射葡萄糖為名給她注入了多支不明藥物。兩天後就渾身疼痛,沒幾天兩眼幾近失明,大腦反應遲鈍四肢不靈,生活不能自理,在醫院檢查為「周圍神經萎縮」,醫生告知相當於癌症。從喬雲霞的身體反應上不難推斷,在她的飯和注射液中都放入了破壞神經的藥物。勞教所為了推卸責任,於2000年臘月二十幾將奄奄一息的喬雲霞扔給了她的家人。那時的喬雲霞五官扭曲、四肢變形,眼睛幾乎失明,大腦記憶幾乎完全喪失,從頭到腳的皮膚沒有一處正常顏色。

    喬雲霞憑著對真、善、忍的堅定信念,堅持修煉,大法的超常法力再一次在她身上展現。一個瀕臨死亡的人返回到健康的狀態,生活自理,還能料理家務,雖然身體還有不適的反應,但大腦完全康復,心智健全。

    然而,今年五月喬雲霞在傳播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喬雲霞又被綁架到邢台市洗腦班迫害七十多天。「洗腦班」自稱「邢台市法制教育學校」,直屬邢台「610」,是打著法制旗號,專職關押、強制洗腦、「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他們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採取關小號、與外界隔絕,甚至不讓家屬探視、連續數日不讓睡覺、謾罵侮辱、恐嚇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

    張志敏也經歷勞教所的迫害,並數次被綁架、抄家、勒索錢財,原本富裕的家業幾乎被洗劫一空,孩子上學都要借錢。零八年奧運前,張志敏被綁架到邢台市洗腦班,遭恐嚇和強行洗腦,被迫放棄修煉。從此張志敏疾病纏身,於零九年冬突發腦溢血,在意識還清醒時幡然悔悟,認識到自己錯了,求李洪志師父救自己。張志敏生命保住了,康復的也很快,醫生都想不到她能恢復的這樣快、這樣好。雖然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但張志敏深知,沒有法輪大法師父的慈悲救度,術後即便能活下來,自己的餘生也將是痛苦不堪的。

    年紀大一點的人都知道,從1949年以來,共產黨通過各種政治運動,至少讓8000萬中國百姓死於非命。它利用「土改」殺地主、富農、殺「土豪劣紳」;「鎮反」殺所謂「反革命」;「三反」、「五反」整民族資產階級,甚至將他們逼上死路,之後又以「公私合營」名義搶奪資本家財產;「反右」整肅廣大知識份子;搞所謂「大躍進」「人民公社」人為製造的三年大飢荒,餓死百姓四千萬;「文化大革命」死亡人數更無法計算;「六四」 天安門血流成河,屠殺愛國學生,等等,等等,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中國人直接或間接的受到中共的迫害。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十二年,在中國大陸,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遭受殘酷迫害。目前已確認至少有3478名法輪功學員被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直接迫害致死,其中老人和婦女佔了大半。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的酷刑達40種以上,迫害出去就有六千多名學員被關進精神病院遭受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被關押勞教、暴力洗腦的學員更是不計其數。更不可容忍的是,中共利用公安、軍隊、勞教所、監獄、醫院等相互串通,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牟取暴利,再焚屍滅跡。對修煉真、善、忍的一群好人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天理不容。

    親愛的父老鄉親,告訴您這些只是想讓您明白,法輪大法是正法、是佛法,是真正能救人的高德大法,同時也讓您認清中共的邪惡。常言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善惡必報是天理。如今各地天災人禍災難連連,瘟疫、大旱、洪災、風災、雪災、泥石流、地震……,為何如此頻繁?就是上天對中共及其官員草菅人命、迫害信仰「真、善、忍」善良群眾的警示。

    中共罪大惡極,中共不亡天理不容。中共現在就像一列開往萬丈深淵的死亡列車,所有入過黨、團、隊的人,因為在您加入它們的時候是對著它的血旗發過毒誓要為它奮鬥終生的,那麼您就是中共這死亡列車上的乘客。您要想不被它帶入萬丈深淵,您得從死亡列車上跳下來才能脫離危險。這就是法輪功學員勸您退黨、退團、退隊的真正原因。您可能會說,甚麼天滅中共,我不信。但是它不會因為有人不信就不發生。我們只是希望在天滅中共的時候,您不要給中共作殉葬品。「三退」(退黨、退團、退隊)能自救,保住您自己和家人的性命。所以法輪功學員勸人退黨、團、隊不是搞政治而是在救人。

    看完這封信相信您一定會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脫離邪惡的中共及其附屬組織。如果您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看完這封信您一定會敬仰他們、保護他們,您會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我們共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無論我們是否相識,都希望您能了解真相,平安的度過劫難。

    也請您謹記「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大難來時命自保!

    珍惜您的法輪功學員

    當日前一篇文章: 明慧簡訊 (01/07/2012)
    當日後一篇文章: 139名覺醒世人的鄭重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