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張麗華和兒子崔長勝於2010年9月26日被非法抓捕,2011年3月24日阿城區法院非法判張麗華六年,崔長勝五年。 張麗華的丈夫崔蘭明把房子租出去,用房租為他們母子申冤,自己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接到法院非法判決書以後,崔蘭明為他們母子上訴,上訴被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編註﹕所謂的「人民法院」實為中共法院,打著「人民」的幌子迫害善良民眾)駁回,維持原判。崔蘭明和親屬繼續為他們申訴。 他們拿著申訴狀來到阿城區公安局、阿城區法院、阿城區檢察院、阿城區政府,受到的卻是這些部門的冷遇,接待人員聲稱不歸他們管,要上哈爾濱高級人民法院或者勞改隊申訴。他們又按照這些部門的提示來到哈爾濱高級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又說:「你們得先上中級人民法院申訴,不能越級。」張麗華的親屬又來到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又說:「你們得有張麗華丈夫的委託書,送狀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一審、二審判決書。」 在這個過程中,崔蘭明著急上火,不幸身患腦血栓,出現偏癱症狀,一隻胳膊麻木,不聽使喚,因妻兒都被非法關押在監獄,房子又為他們母子申冤出租,崔蘭明只好住進了老年公寓。 2011年7月29日,崔蘭明和張麗華的親屬拿著所有他們要求的證件又來到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又說申訴狀要張麗華和兒子崔長勝的簽名,或者張麗華和崔長勝自己寫才生效。張麗華現在正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崔長勝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家屬來到這些地方,監獄聲稱他們現在正在接受三個月的集訓,其間家屬只能見一次面,張麗華8月26日可以接見,崔長勝8月7日可以接見。家屬只好又回家等待接見的日子。 這些所謂的執法部門來回踢皮球,張麗華家屬為張麗華母子申冤艱難,張麗華的家屬表示無論為他們母子申冤多麼艱難,他們也要一直申訴下去,因為他們是無辜的,是被冤枉的,他們是好人,於國於家於社會不但沒有任何危害,還是使社會安定的源泉,這樣的好人遭到冤判,天理何在啊! 在此呼籲正義人士伸出你們的援助之手,關注此事的進展,為他們母子伸張正義,讓他們一家早日團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