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六日】 1. 中共邪黨的直屬議事協調機構 2. 「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對比「中央文革小組」 3. 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4. 合署辦公 5. 凌駕在法律之上的政法委 6. 中共邪黨的綜治辦、維穩辦、610辦 7. 所謂的「法制培訓中心」 8. 開歷史倒車,再次「發動群眾戰爭」來「維穩」 9. 打擊異己的「國保」是甚麼東西? 10. 公安內部的「610國保」 11. 發展秘密力量 12. 「610辦 + 國保」:遠遠大於蓋世太保 參考資料 很多由中共黨務系統操縱的機構數十年來一直沿用其秘密組織的形式,以黑箱運作來整人害人。明慧網曾登載過《中共「六一零」辦公室的組織機構淺析》﹝1﹞、《中共政法系統踐踏法律迫害法輪功簡述》﹝2﹞等文章,「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也有一份「關於‘610辦公室’的調查報告」﹝3﹞。本文將對610辦、維穩辦、國保等這些迫害機構作進一步的調查。 「610辦公室」,都認為它凌駕於法律之上,是迫害法輪功的犯罪機構。為甚麼如此,這得從中共的機構組織形式說起。 1、中共邪黨的直屬議事協調機構 中共邪黨中央直屬機構根據職能分為:直屬工作部門(比如政法委、組織部、宣傳部)、直屬辦事機構(比如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直屬事業單位(比如中央黨校、《人民日報》社)、直屬派出機構(比如中央直屬機關工委)、直屬議事協調機構(比如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中共中央的這些直屬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併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提出方案,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 所謂「議事協調機構」,是指在「法定工作機構」以外設立的,負責協調涉及多個部門或多個地區較長時期內重大事項的機構。成員單位常常包括多個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部門。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都可以設立自己的議事協調機構(同樣,地方黨委和地方政府也可以設立地方級別的議事協調機構)。 議事協調機構一般稱為「××領導小組」、「××指揮部」、「××委員會」等。 「議事協調機構」其配置規格都是比較高的。邪黨中央的「直屬議事協調機構」,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者政治局委員)擔任議事協調機構負責人,有關部辦委局的負責人擔任領導成員,一般還有相關的辦公室作為具體辦事機構。 1999年6月10日,中共成立了「直屬議事協調機構」──所謂「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的具體辦事機構就是「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因為成立於6月10日,該辦公室簡稱「中央610辦公室」。 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所謂「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歷屆頭目(組長): 李嵐清 (1999年6月至2002年11月)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 羅幹 (2002年11月至2007年10月)政治局常委、時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 周永康 (2007年10月至今)政治局常委、現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 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所謂「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610辦公室)歷屆頭目(主任): 王茂林 (1999年06月至2001年09月) 時任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劉 京 (2001年09月至2009年10月) 時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 李東生 (2009年10月至今,原中宣部副部長,負責反法輪功宣傳,為擔任中央610辦公室主任而被任命為公安部副部長) 劉京長期擔任610辦的主任,江(澤民)、羅(幹)、劉(京)和周(永康)是被法輪功要求法辦的四個元凶。劉京罹患癌症之後,於2011年3月被免去了公安部副部長職務,610辦的主任由李東生接手。關於領導小組和610辦歷任頭目的詳細情況請參閱追查國際「關於610辦公室的調查報告」﹝3﹞。 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所謂「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成員單位眾多,可謂「空前絕後」,除了中央政法委作主導,根據網絡上廣泛流傳的一份「中共中央各直屬機構簡介」的文章稱,該「小組」的成員單位包括: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中央外事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郵政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武警部隊。 從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所謂「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議事機構負責人的級別和參與的成員單位之多之廣,就可以看出江澤民團伙當初迫害法輪功的力度之大,完全是傾舉國之力,把整個社會都動員起來迫害法輪功。 也正是這種議事機構的性質,說明了「610辦公室」為甚麼能成為一種超級邪惡的機構,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2、「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對比「中央文革小組」 大家常常把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所謂「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比喻為「中央文革小組」的翻版。事實上,正是如此,都是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所謂「議事協調機構」。 「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是中共在1966年5月設立的一個機構,隸屬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簡稱「中央文革小組」。在文革推進過程中,它很快就成為權力極大的機構,取代了中共中央書記處,並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中央各重要媒體,乃至全國的輿論工具。文革小組中緊跟毛澤東的成員都進入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他們是:江青、陳伯達、康生、張春橋、姚文元。陳伯達、康生還進入了五人組成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另三人為毛澤東、林彪、周恩來)。 同樣,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所謂「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成員,比如羅幹、周永康等,也通過緊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整人搞事,撈取政治資本,進入了中共的政治局常委。 不論是破壞傳統文化的「文革小組」,還是迫害 「真善忍」 信仰的所謂「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都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無法無天、能調動所有部門為整人害人開道的機構,這種東西對民族和國家的破壞力非常大,而且還有著長遠的破壞作用,最終攪得華夏大地不得安寧,禍水橫流,災難四起。 3、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可能不少人還以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是民間對中共黨政不分的通俗說法,其實不是,這是中共的所謂官方用語。按照中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編辦」)的解釋,「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所謂「一個機構」,就是一個法人代表,一個財務帳號,一套領導班子和一個隊伍;所謂「兩塊牌子」,就是指一個機構有兩個名稱,根據中共的政治需要,以不同的名義對外使用相應的名稱。這是中共邪黨的一種獨特的機構編制方式,是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中共特色」的典型做法。 1978年之後,由於跟外界打交道的需要,一些本來最好由政府出面,但中共又覺得是至關重要必須自己管的部門,比如「台辦」、「外宣辦」等,中共就讓其黨內的組織以政府名義對外交流,用來掩人耳目。於是,同樣一個機構,就掛上兩塊牌子,成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例如,「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對外又稱「國家軍事委員會」;「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對外又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對外又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當然,如果需要,還可以掛多塊牌子,這就是所謂的「一個機構,多塊牌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也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所謂「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後來改稱「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其下屬的「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即「中央610辦公室」)後來掛牌「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簡稱「防範辦」)。這樣的牌子是中共賊喊捉賊的伎倆。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在「中央編辦」網站上羅列的黨中央部門機構設置中,明確說明所謂的「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是一回事,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在該網站上羅列的國務院機構設置中也特別註明「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也就是說,國務院「防範辦」並不歸國務院管轄。所以,從來都是中共黨委在直接推動迫害法輪功,「610辦公室」從來都是黨務部門,掛「兩塊牌子」只是個形式而已。 「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更名「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之後,「防範辦」就成為「610辦」的另一種名稱,但是很多基層還是沿用「610辦」作為正式的名字,也有的是 「防範辦」和「610辦」混用。但是無論甚麼名稱,都是中共邪黨殘害善良民眾的犯罪機構。 4、合署辦公 「合署辦公」是指黨、政機構一種編制組織形式。兩個具有不同編制、職責的黨政機構由於所謂的「工作對象」、「工作性質」相近或其它原因而在同一地點辦公。「合署」不是合併,合署單位可分別配備行政領導班子(也可兼職),分別刻製印章和掛牌子。 「合署辦公」並不完全等同於「一個機構,多塊牌子」。從字面上摳,二者可能正好是相反的。「一個機構,多塊牌子」說的是只有一個實體,一套人馬,人員完全重疊,只是以多個名義出現。而「合署辦公」則是有多個實體,不是一個班子,但是在一起辦公,好像只有一個名義一樣。 在中國大陸,這些名稱用的也比較混亂,「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常常一起出現。比如在「中央編辦」的網站上列出的中共中央機構中,就稱「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監察部與其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組織機構,除了「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外,這個領導小組下設的辦事機構「610辦公室」又與政法委「合署辦公」,從中央到基層基本都是這個模式。 我們能查到很多「610辦公室」與政法委「合署辦公」的例子。 中共汕頭市金平區委政法委員會與區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區委610辦公室合署辦公。 |
三亞市處理法輪功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610」辦公室」)與政法委合署辦公 |
「一個機構,多塊牌子」反映的是黨政不分,黨干涉政,以黨務機構充當政府名義機構;「合署辦公」反映的除了黨政不分之外,還特別顯示中共政府機構缺乏中立性和獨立性。中共特色的「聯合執法」就算「合署辦公」的一種形式。比如政府的行政執法部門在遇到有難度的執法時,往往會以「合署辦公」、「聯合執法」的名義,邀請法院參加,結果司法程序就成了走過場,成為中共打人的棍子和騙人的幌子而已。 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發起的這場政治運動能夠肆虐到今天,與中共的這種整人機制,由控制公檢法司的黨委政法委主導「610辦公室」,有著密切關係。 參考資料
1.中共「六一零」辦公室的組織機構淺析,明慧網,2010年6月3日 2.中共政法系統踐踏法律迫害法輪功簡述,明慧網,2011年03月22日 3.關於「610辦公室」的調查報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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