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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輪功學員被關入精神病院遭迫害案例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中共當局多次自曝利用精神病院迫害老百姓,中國警察網2010年5月28日報導一則消息:「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經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此消息立刻在百姓中引發思考:只要公安同意,精神病院就可以收治正常人?正常人被收治後還能正常的走出精神病院嗎?這樣的精神病院是正常的醫院還是濫用精神藥物的恐怖監獄?

在2009年3月18日,中國新聞社主辦的具有權威性的《中國新聞週刊》發表了北京大學教授、司法鑑定室主任孫東東題為《把精神病人送到醫院是最大的保障》的文章,孫在文中說:「對那些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問題──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強行送這些訪民進精神病院就是保護他們的人權」。這種信口開河,反映出中共學者的極度不負責任,於是立即遭到訪民的強烈反彈,紛紛要去找孫評理。

其實,孫東東不是說漏了嘴,而是說出了一個公開的秘密:實際上這些年來,中共就是這麼做的,許多人因為上訪被強行關入精神病院,許多法輪功學員因為上訪或講法輪功真相而被強行關入精神病院遭受殘酷迫害。從明慧網上報導的調查結果顯示,中共利用精神病院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遍布中國23個省市自治區,至少有上百所省、市、縣、區的精神病院參與了迫害。從案例的數量及分布範圍看,對法輪功學員的濫用精神藥物的迫害,是一個有計劃的、自上而下系統實施的政策。

中國中醫研究院所謂的研究員張洪林,鼓吹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學員。2001年9月10日至29日,他第五次赴福建省九區市協助當地「610」辦公室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他是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最早和最積極的鼓吹者,積極要求參加第一線迫害,自稱:「我本人長期從事這方面工作,因此,願意參加主管部門組織的這方面工作。」張洪林發表了的建議有:一、中央主管部門組織各地有經驗的精神病專家強行將法輪功學員診斷為精神病。二、先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抗精神病治療(迫害),再進行洗腦工作。

濫用「精神病治療」是以「肉體上消滅」為目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眾多酷刑之一。正常、理智、健康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進精神病院,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系統的不明藥物,有的全身癱瘓或局部癱瘓;有的雙目失明,兩耳失聰;有的身體肌肉、器官腐爛;有的部份或全部喪失記憶,成為呆癡;有的導致內臟功能嚴重損害;有的被迫害致瘋;有的藥物發作很快死亡。

下列是福建法輪功學員曾被關進精神病院迫害的部份案例。

案例一、省高院法官官雨靜被關精神病院迫害

2000年3月全國人大開會期間,只因想向全國人大申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省高院)法官官雨靜第二次被非法強行送入精神病院,她家人均不同意將她送入精神病院,但省高院竟荒唐地脅迫她家人簽訂一份協議:在沒有省高院和公安的許可下不准出院。在這期間官雨靜被強行吃藥打針,因為她堅決不同意,醫生竟叫來四個男病人將她綁在鐵床上強行注射,這些針劑和藥品都是破壞大腦中樞神經的。在痛苦中省高院的黨委書記來「看」官雨靜,官雨靜要求出去,告訴他們不能把精神病院當作監獄來關押她,他們要官雨靜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才放她回家。官雨靜在精神病院被非法關押長達四個多月。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案例二、檢察官鄭新強三次被劫持進精神病院

2004年5月31日,明慧網刊登了寧德市青年檢察官鄭新強自述三次被劫持進精神病院摧殘的經歷。鄭新強說:

我原在屏南縣檢察院任科長、助理檢察員。98年開始煉法輪功,煉功後「喬本甲亢」好了,不良癮好得到糾正,身心得到極大改善。99年7.20以後,江氏集團採用流氓手段瘋狂鎮壓法輪功,檢察長田志強為了所謂「單位名譽」,將我檢察官證書扣留,撤銷職務職稱,停止工作,強迫退黨;2000年底又以檢察院要「五好、二滿意」達標,若未將我清調,省院檢查組不來檢查、半年工作白幹為由,伙同二個副檢察長向縣委強烈要求將我清調,同年12中旬,我被投入縣人才市場,斷了生活來源。

從99年7月20日至今,我三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投入縣精神病院。99年第一次被非法關進精神病院時,醫生當著我親戚們的面,先用鎮靜劑把我催眠,然後給我打點滴,使我昏死過去幾天。醒來後又將我綁在床上,用電針電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還要煉,他們就不停的電我,最後他們見動不了我的心,就不再電了。

2001年十一期間我到天安門證實大法好,回來後被非法勞教15個月。2002年10月14日被非法勞教期滿,在勞教所多次催促下,10月26日檢察院、政保科、610辦將我接回,直接將車開到縣精神病院門口,他們以「十六大要召開」為由,要將我投入精神病院。我強烈抵制,幾個人將我抓住抬入精神病院,把我綁在病床上。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反而給我注射催眠鎮靜的藥物。幾天後,我找機會跑出大門外,精神病院的醫生又將我抓回去。我絕食抗議,他們就強制給我打點滴,打了點滴後,我感到十分難受,頭像要炸開一樣,整個人迷迷糊糊的,站起來就摔倒在地。三次被投入精神病院都被強行注射這種藥液,多次昏死過去。

案例三、黃澤金、何水茜被關精神病院半年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初期,三明市寧化縣淮土鄉法輪功學員黃澤金、何水茜鄉法輪功學員邱寶森,兩人不寫所謂的「保證書」,寧化縣公安局一科科長何禎淮就說他們有精神病,送進精神病院摧殘。何禎淮叫精神病院的醫生給他們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有醫生本著良知說:「經檢查,他們兩個人沒有精神病,不能打那」,結果精神病院的醫生受到縣裏領導的批評。

兩個法輪功學員在被關精神病院半年後,2002年,黃澤金從精神病院逃脫。精神病院立即向縣公安局彙報。得到彙報後,何禎淮親自指揮追捕法輪功學員黃澤金。蒼天有眼,正在追捕時,何禎淮「鼻咽癌」發作,得到惡報。

案例四、銀行幹部被劫持到精神病院

陳玉羨原是福建漳州建設銀行幹部,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當地中共人員「監視居住」、被劫持入洗腦班、拘留所、勞教所。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五日陳玉羨再次被綁架,七月初被秘密劫持到福建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這是她第四次被非法勞教。陳玉羨曾在過去的五年內被非法勞教三次,並被劫持到精神病院進行更加嚴酷的迫害,惡人逼她吃藥、強制打激素類的藥,企圖使她失去記憶。

案例五、寧德市金涵鄉婦女遭精神醫院摧殘

阮愛銀是寧德市金涵鄉人,被非法判刑遭冤獄。福建省女子監獄施酷刑折磨她,整整延續了10個月。2008年2月25日,阮愛銀的身體出現嚴重的生命危險跡象。監獄方面才通知其家人保外就醫。寧德市國保大隊卻以阮愛銀被關押期間堅持喊「法輪大法好」是「精神失常」為藉口,強行把她送到了寧德市精神病院(寧德市康復醫院)迫害。寧德市精神醫院對阮愛銀強行灌食「治療高血壓的藥物」,並對不願服藥的阮愛銀進行電擊太陽穴等肉體折磨,以暴力手段強行灌食。阮愛銀始終抵制這些非人的摧殘。在她的身體再次出現了休克等生命危險時,醫院方面才慌了,連忙通知當地公安局國保大隊,叫阮愛銀的家人以6000元保外回家休息15天;之後仍要再被送回醫院。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從阮愛銀家屬那了解到,她本人思維清晰,精神狀態很好,沒有像邪黨人員聲稱的「精神失常」。

案例六、銀行職工陳碧玉四次被關精神病醫院

據明慧網報導,中國工商銀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支行職工陳碧玉,曾三次被關進看守所,四次被關進精神病醫院,受到非人的摧殘,最後被單位強行開除。陳碧玉於2001年10月底被迫害致死。

99年11月上訪,在北京府右派出所,陳碧玉被一名三十多歲微胖派出所人員強行罰款1400元,沒給收據。 後來陳碧玉被送到福州,並被關押在「水頭看守所」(福州第一看守所),每天被強迫幹手工活。

99年12月陳碧玉被關入「福州精神病醫院防治院」(門診醫生說在他那裏死了好多大法弟子),後親戚花5萬5千元賄賂公安局,公安才同意把關係轉入精神病院,後工商銀行強行收回工資卡(使用牡丹卡發工資的),99年12月,陳碧玉逃出,繼續進京上訪,被抓回。

在2000年11月陳在洪法發真相資料時被告發送入「福建省建陽看守所」,後無罪釋放,但是拿著「釋放證」,當地拒絕辦理戶口等手續,公民的基本權利都被剝奪了。

2001年1月7日,陳碧玉被直接送入精神病院,單位暗示醫院往死整。第二區的主治醫生林耀平,明明知道陳碧玉是正常人,還強行摧殘,用電針、破壞精神藥物等摧殘。導致她失禁、失憶。家人實在看不過去,質問林耀平為何如此摧殘陳碧玉,他說「是單位要他這樣做的」。

後轉入他院,由於經濟承受不了,才出院繼續上班,但是打雜。後被迫辭職,陳碧玉不願寫「辭職報告」,被騙(被同事鄭瑞霖,朱彩虹)送入福州精神病院。單位不法官員為了達到「在經濟政治徹底搞垮」,先騙著收回勞動合同(這樣無故辭職不要付違約金),後強迫寫「因為不適合銀行工作,自願辭職」,然後單位批准了(多麼虛偽、冠冕堂皇!)。

2001年9月26日,陳碧玉再次被公安非法從家中無故抓走。在非法關押期間,公安對她採取了各種殘酷手段進行迫害,甚至送往精神病醫院殘酷折磨。同年10月底陳碧玉被迫害致死。

結語

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精神病院所受到的殘酷迫害已經驗證了:只須公安同意,精神病院就可以「收治」正常人;精神病院可以不計後果、不擇手段對正常人施用藥物。中共嗜血凶殘的邪惡本性從未改變。現在只要公民被中共看作「維穩」對像,中共當局會動用一切手段針對他,包括精神病院、毒針和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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