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2003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吉林省琿春市市委、琿春市政法委、「六一零」及琿春市公安局在邊城琿春展開了一場有預謀的蓄意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動。此次行動由延邊州政法委以重金誘惑、授意並直接參與,集中了琿春市公安局全部警力每天24小時不間斷執行迫害任務。 僅僅十天左右時間,在琿春這個小小的邊城,就有至少50多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警察綁架、刑訊逼供、非法抄家、拘留、勞教、判刑,造成多個家庭離散、老人無人照顧、幼子無人撫養,公民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給法輪功學員的親友造成很大的精神傷害,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 據中共邪黨人員事後的報紙報導供述:這次大規模迫害,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50餘人,非法抄家入室搶奪公民合法財物有:真相資料21萬餘張(本),手抄經文及書籍387本,條幅20多條,印章2枚,錄音、錄像帶213盤,電腦、打印機各2台;複印機1台。(詳見《琿春日報》2003年3月13日總第1375期上的充滿文革謾罵語言的報導)。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不完全統計: 確切知道情況的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49人,被迫害的人們大多是老人和婦女,50歲以上的老人19位(其中60歲以上的7位,70歲以上的2位),婦女37位,這些人生性淳樸善良,時時處處與人為善,本應是社會尊重和保護的對像,他們無一例外的受到中共的非法拘捕、抄家及不同形式的刑訊逼供(包括長時間罰站、剝奪睡眠、背銬、抻銬、吊銬、暴力毆打、用塑料袋套頭並在法輪功學員的脖子上掛數塊磚頭使人窒息、謊言欺騙、挾制法輪功學員家人等流氓手段),並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詳情列述如下: 1、孫兆遠,男,漢族,51歲(2003年),原琿春礦務局二中教師,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關押在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2、張麗新,女,漢族,35歲(2003年),原琿春礦務局三小教師,被非法勞教一年; 3、李新,男,漢族,30多歲,張麗新的丈夫,被非法勞教一年; 4、高金英,女,漢族,50歲(2003年),黑龍江勃利縣人,暫住琿春新安街,被非法勞教二年; 5、寧文芝,女,漢族,40歲(2003年),新安街城郊委居民,被非法勞教; 6、郎春蘭,女,滿族,47歲(2003年),新安街長安委居民,被非法勞教; 7、李秋日,女,朝鮮族,37歲,水泥廠失業人員,新安街人。被非法勞教一年; 8、崔強,男,漢族,46歲(2003年),新安街光榮委居民。被非法勞教; 9、周美娟,女,漢族,49歲(2003年),靖和街康平委人,被非法勞教二年; 10、趙錦仁,男,漢族,65歲,黑龍江通河縣人,暫住英安鎮中華村,被非法拘禁刑訊; 11、王忠華,男,44歲(2003年),漢族,靖和街龍盛委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12、王墨江,男,41歲(2003年),漢族,靖和街春陽委人,被非法勞教一年,所外執行; 13、陳貴芬,女,漢族,41歲(2003年),河南街礦泉委人,被非法勞教一年;2001年曾被非法拘留15天; 14、張國林,男,漢族,45歲(2003年),河南街紅光委人,2001年曾被非法勞教一年;(遭受三天三夜的審訊) 15、陳安芹,女,漢族,48歲(2003年),河南街朝陽委。2003年2月24日早上被惡警綁架,遭非法刑訊至精神失常,被非法拘留十五日後採訪回家; 16、崔善愛,女,朝鮮族,35歲(2003年),河南街陽光委人,大學文化,被非法勞教三年; 17、呂方豔,女,60歲左右(2003年),新安街樂園委人,被非法刑訊非法勞教一年半,因身體原因被勞教所拒收,所外執行。 18、馬桂蘭,女,61歲(2003年),電廠退休職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因身體原因被勞教所拒收,所外執行。 19、馬德順,男,60歲左右(2003年),靖和街居民。被非法拘留十五日; 20、付秀菊,女,59歲(2003年),馬德順的妻子。被非法勞教一年; 21、潘桂芳,女,50多歲(2003年),琿春市市政公司職工,被非法勞教二年,因身體嚴重病狀被非法勞教七個月後保外; 22、曲正一,男,72歲(2003年),被非法拘留十五日; 23、曲秀英,女,70歲左右(2003年),被非法拘留十五日; 24、石秀英,女,59歲(2003年),電廠家屬。被非法勞教三年; 25、曹秀英,女,50歲左右(2003年),河南街昌盛委,市建築公司職工。被非法勞教三年; 26、張書清,女,漢族,66歲(2003年),河南街永樂委人,琿春礦務局退休職工,被非法勞教三年; 27、王素雲,女,36歲左右(2003年),黑龍江人,個體經營者。被非法勞教一年; 28、郭秀傑,女,30多歲(2003年),被非法勞教一年; 29、郭秀麗,女,50多歲(2003年),被非法勞教一年; 30、王素娥,女,35歲左右(2003年),被非法勞教一年; 31、祖延河,男,40歲左右,琿春供熱處職工,王素娥的丈夫。被非法勞教二年; 32、周菊清,女,40多歲(2003年),漢族,被非法勞教二年; 33、周延華,女,35歲左右(2003年),漢族,被非法勞教一年。 34、鄭京愛,女,朝鮮族,40多歲(2003年),琿春五中職工,被非法刑拘數月, 35、金濟國,男,朝鮮族,40多歲(2003年),鄭京愛的丈夫,被非法判刑三年。 36、蘇永江,男,40多歲(2003年),琿春礦務局職工,被非法勞教一年,因身體原因所外執行; 37、劉淑雲,女,50多歲(2003年),退休工人。被非法勞教三年; 38、郝克靜,女,40歲左右(2003年),琿春礦務局中學教師,被非法勞教一年; 39、朱德君,男,靖和街居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40、魏某,女,朱德君的妻子,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41、宋春霞,女,40多歲(2003年),琿春市工商局職工。2003年2月被非法勞教年; 42、郎雨萍,女,40多歲(2003年),2003年2月被非法勞教年; 43、孫桂英,女,50多歲(2003年),2003年2月被非法勞教二年; 44、劉慧穎,女,20多歲(2003年),琿春市勞動局職工,被非法拘留一個多月; 45、莊昌瓊,女,30多歲(2003年),被非法勞教一年; 46、潘鳳蘭,女,40多歲(2003年),被非法拘留十五日; 47、樊榮,女,漢族,60多歲,被非法勞教一年; 48、徐軍,男,60多歲(2003年),琿春發電廠退休職工,馬桂蘭的丈夫。為迴避邪惡綁架被迫流離失所一個多月,家屬被勒索5000元錢; 49、李淑梅,女,60多歲(2003年),河南街居民,為迴避邪惡綁架被迫流離失所; (二)被迫害典型案例: 此次迫害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其中有五名法輪功學員經此次迫害後陸續離世,他們是: 1、金濟國,男,朝族,琿春人,50來歲,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後,他和妻子鄭京愛堅持正信,多次被非法拘留、洗腦迫害,後被迫離家,居無定所,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抓捕並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鐵北監獄,二零零六年出獄時,人已經被迫害成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去世,去世時人只剩下了一把骨頭。在2003年的那場迫害中,惡警為了找到金濟國夫婦,不惜到他女兒的學校騷擾跟蹤,致使父母被雙雙迫害後,讀初中的女兒失去生活來源,在壓力下被迫輟學。 2、李新,男,漢族,琿春市人,40來歲,於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勞教,在吉林省九台勞教所遭電刑迫害,非法勞教期滿回家時已被迫害成嚴重心臟病,全身浮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於二零零六年在琿春市英安礦醫院去世(去世時全身嚴重浮腫)。 3、張立新,女,漢族,40來歲,琿春礦務局小學美術教師,李新的妻子。於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三年分別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三年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被迫害成高血壓,隨時都有死亡危險,被提前釋放,回來後又被單位無理開除,因夫妻都被迫害成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生活非常困難,於二零一零年離世。 4、馬桂蘭,女,61歲(2003年),電廠退休職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因身體出現嚴重高血壓症狀被勞教所拒收,所外執行。在琿春市拘留所被非法關押30多天後釋放。此後,邪黨人員仍不斷騷擾老人,老人身體自此出現病狀,於2009年9月左右離世。 5、呂方豔,女,60歲左右(2003年),新安街樂園委人,被新安街派出所非法刑訊數日,雙手被手銬勒進很深的血印,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因身體出現嚴重高血壓症狀被勞教所拒收,所外執行。在琿春市拘留所被非法關押30多天後釋放。此後,邪黨人員仍不斷騷擾老人,老人身體自此出現病狀,於2008或2009年離世。 三、中共喉舌媒體罪證: 為了向惡黨邀功請賞,琿春市委授意將此次邪惡迫害的詳細文字材料及照片以頭版頭條的位置,刊載於地方邪黨黨報《琿春日報》(2003年3月13日總第1375期上)。文字記者邰明,照片拍攝李光敏。通篇材料充斥當日報紙的頭版及第四版的大部份版面。 參與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一)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是: 延邊州政法委、延邊州六一零、琿春市委、市政府、琿春市政法委、六一零;琿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刑警大隊、經文保大隊、琿春市公安局法制科、琿春市河南、靖和、新安、光明派出所; (二)參與迫害的部份主要責任人及現狀: 1、張富奎,男,時任延邊州委副書記;(現已退休) 2、高傑,男,50多歲,時任琿春市委書記,直接參與指揮此次犯罪行動。現任延邊州政法委書記。電話:0433-2513292、0433-2510715、辦:0433-2510716 3、金虎彬,男,朝鮮族,50歲左右,琿春市副市長,主管政法工作,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勞教、量刑;現任延邊州工業信息化管理局副局長。 4、蔡勇一:琿春市政法委書記,朝鮮族。2010年卸任。手機:13904472203 5、封玉華,男,時任琿春市公安局長,2002年之前曾任敦化市公安局長。2003年-2008年間任琿春市公安局局長、市長助理;現任琿春市政府副市長。 6、李柱哲,男,1960年11月出生,大學文化,朝鮮族。曾任琿春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琿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延邊州公安局網絡監察處副處長、處長;現任安圖縣縣長助理、安圖縣常委、公安局長。 99年7月份以來,就任琿春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主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多次直接參與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綁架迫害;就任延邊州公安局網絡監察處副處長、處長及安圖縣縣長助理、安圖縣常委、公安局長期間,為撈取政治資本曾多次參與並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事件,致使延邊州及安圖縣多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勞教及判刑,對此此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7、彭書敏,男,漢族,時任琿春市六一零主任,原任琿春市委黨校校長,1999年7.20之後為撈政績積極參與轉化法輪功學員,爬上六一零主任的位子,多次辦「洗腦班」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勒索家屬錢財,並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2005年卸任。 8、金永權,男,朝鮮族,時任琿春市六一零副主任。自1999年7月迫害開始至今一直參與迫害。現任琿春市法制辦副主任。電話:0433-7507576,手機:13844790529 9、張吉祥,男,2003年時任琿春市靖和街派出所所長,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轄區內法輪功學員,經常赤膊上陣迫害善良百姓以撈取政治資本;現任琿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分管國保、交通,經常參與刑訊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辦公室:0433-7513212,手機:13843311111,宅電:0433-7551312 10、黃敏,男,42歲,2003年時任琿春市河南街派出所所長,在獵狐行動中是最賣力的迫害者之一,沒過多久,就出車禍摔斷了腿,然而他不知悔悟。2004年-2009年任靖和街派出所所長。 11、金東洙,男,朝鮮族,琿春市公安局法制科成員,參與非法提審法輪功學員;後調任琿春市政法委工作。 12、劉洪,男,漢族,54歲左右,此人不學無術、原本是一個老高中畢業生,借由其岳父邰鳳歧曾任中共琿春縣副縣長的裙帶關係進入公安系統,其陰險、狡猾、偽善、常以卑鄙的手段欺騙綁架法輪功學員。現任琿春市國保大隊六一零中隊長。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劉洪為撈取政績和獎金緊跟邪黨迫害法輪功,先後在琿春市公安局政保科、六一零及國保大隊工作,專門從事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審訊、拼湊材料惡意構陷法輪功學員,經其直接參迫害的百餘人次。多年來,法輪功學員多次向其勸善,然而其仍執迷不悟,多次出言公開誣蔑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污辱法輪功學員,並揚言「不怕遭惡報」、「共產黨給錢就幹」。可悲的成為了邪黨手中一個不折不扣的迫害工具。 劉洪電話:13904470038 劉洪主要社會關係: 妻子:邰淑賢,退休職工,電話:0433-7512839; 岳父:邰鳳歧,曾任琿春縣副縣長,離休幹部。電話:0433-7513748 大舅子:邰景林,延邊州610辦副主任,辦:0433-2517615,宅:0433-2655998,手機:13069238777 13、王憲國,男,50多歲,琿春市公安局法制科成員,自九九年七月以來,先後曾在琿春市公安局政保科、法制科工作,直接參與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提審、量刑及呈報非法勞教材料、非法押送學員至勞教所等工作。此人兩面三刀,生性油滑,在其同事中被稱作「老狐狸」,常常在處理法輪功的案子時以體檢、保外、所外執行等名義變相索取法輪功學員家人的錢財,在迫害的高峰期曾為保自己的職位給其一位修煉大法的親屬下跪,試圖使其放棄正信。其多年從事迫害法輪功的非法工作已給其帶來了惡報,其妻子2010年患上了乳腺癌,使本來幸福美滿的三口之家(兒子學業理想)蒙上了一層陰影。現此人退二線。電話:13843311893 主要社會關係:妻子:吳淑玉(音),琿春市防疫站會計。 弟弟:王憲臣,男,琿春市國安局副局長; 妹妹:王雲,住址:琿春市河南街金台花園A座302室。 14、王萬順,男,50歲左右,琿春市國保大隊長。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直接參與對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勞教的量刑。電話:13904470033,宅電:0433-7556333,辦公室:0433-7513543 15、李雙強,男,漢族,50歲左右,曾任三家子派出所警察,因善於官場鑽營,後歷任光明街派出所所長、琿春市公安局副局長、2005年政治角逐失利,在公安局混不下去,謀得琿春市六一零辦主任兼政法委副書記的職位,上任以來為撈取政治資本和金錢利益,積極參與謀劃迫害本市法輪功學員,多次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2005年任職以來當地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拘留、洗腦迫害;經常以卑鄙手段一面要挾、勒索法輪功學員家人錢財,一面蓄意迫害法輪功學員,授意國保惡警殘酷折磨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 電話:13944358877宅電:0433-7568877.辦公室:0433-7507578 16、韓忠禮,男,50多歲,1999年7月以來,歷任靖和街派出所指導員、河南街派出所指導員,積極參與迫害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患嚴重糖尿病只能依靠打胰島素維持;妻子患股骨頭壞死。現任琿春市公安局黨辦主任。 17、劉長江,男,漢族,曾任靖和街派出所片警、河南街派出所片警,積極參與迫害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以向邪黨邀功撈取政治資本,後任靖和街派出所副所長、現任春城派出所所長。電話:0433-751303413955347775 18、孫立民,男,新安派出所所長。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殃及自己的女兒。在長春,他女兒離開他一會功夫,就沒有了消息。後來找到女兒時,女兒已經被分屍。 19、方凱,男,漢族,2003年任延邊州委政法委書記,電話:0433-2515766 20、延邊州六一零主任:任志起辦:0433-2516311,宅:0433-2556280,手機:13894389168 21、延邊州六一零主任:劉偉0433-2992610 22、延邊州六一零副主任:金昌權辦:0433-2517615,宅:0433-2521570,手機:13904434878 23、延邊州六一零副主任:劉文忠,辦:0433-2517615,宅:0433-2538582,手機:13904485385 24、延邊州六一零副主任:邰景林,辦:0433-2517615,宅:0433-2655998,手機:13069238777 25、延邊州六一零副主任:劉文忠139044853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