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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琪被安徽省第三監獄迫害致死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三十頭鎮法輪功學員馮琪,男,48歲,被安徽省第三監獄迫害致肝腹水,肝硬化,嚴重浮腫。家人要求保外就醫,監獄拒不放人,直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出獄。馮琪於七月三十一日早晨六點五十分含冤離世。

馮琪,男,四十八歲,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晚講真相遭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抄走電腦、摩托車等物品,被非法關押在長豐縣看守所。

馮琪被非法判三年勞改,被送往安徽省宿州市第三監獄迫害。馮琪出獄後,在被迫害得日常生活根本無法自理的情況下,鄉、鎮中共610人員還常來家騷擾。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位於安徽宿州市內的安徽省第三監獄,是中共指定關押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後,直接投入嚴管隊(普通刑事犯入監則在監舍),用惡警的話說:就是要給你心理上製造高壓態勢。期間法輪功學員稍有煉功盤腿等動作,輕則被戴上鐐銬,重則遭惡警電擊、毒打。伙食也減為每頓一個饅頭(正常伙食的三分之一),雖吃不飽,白天還要被惡警強迫跑步、軍訓。

一個星期後,監獄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惡警頭子唐傳友、黃啟俊,將法輪功學員帶到基地,進行所謂的「轉化」,天天強迫看攻擊和歪曲法輪大法的書籍及音象資料。如有抵制,惡警唐傳友、黃啟俊就指使惡徒辱罵、毆打、體罰法輪功學員。如上述手段還不奏效,惡警唐傳友、黃啟俊就伙同嚴管隊惡警進行所謂的「震撼教育」:用三、四根電棍長時間電擊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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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獨女遭迫害致死 湖南向懷香被冤判七年(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