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我叫張德輝,是黑龍江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六年二月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由於體弱多病、胃病、風濕性關節炎,經常患感冒,感冒就發燒,不打點滴就不好,中耳炎經常出膿出水,大夫說由於耳膜已穿孔,如膿淌到腦膜上,就得腦膜炎,吃藥打點滴也不好使,身體非常虛弱,在人中隨波逐流,弄得家庭不和,婚姻也走向崩潰的邊緣。修煉法輪功後各種疾病不翼而飛,告別醫藥,由於修煉,提高了心性,家庭也和睦了,心胸也開闊了,遇事也不爭不鬥了,在單位裏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讚揚,真是修大法受益非淺。 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開始打壓法輪功,九九年九月份,東風礦保衛科科長孫玉龍,逼迫我們寫保證書,人人過關,我們不配合,又怕我們進京上訪,就把我和姜波濤、王樹海、幾位同修,非法拘禁在保衛科,派人看著,不許回家,大約四、五天。車隊書記於國旺,逼迫我寫了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單位又強迫我寫思想彙報,紅旗派出所又上門騷擾,逼迫寫了保證書。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們覺得應該替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就和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東風礦保衛科孫玉龍非法關押在七台河礦務局行政拘留所半個月,半個月後,又強行非法加期半個月,後又強迫交五百元伙食費,單位以減員的名義,把我從車隊開到待崗站,不准許我上班,這樣一直在外面做生意,打工。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市多名同修被綁架,由東風礦保衛科科長孫玉龍和戍企派出所一名不知姓名幹警,到我家以讓我去了解情況為由,企圖綁架我,我拒不配合,後來他們打電話找來戍企分局政保科和110警察,強行把我綁架到戍企分局,我不想受他們的迫害,想走脫沒成功,被戍企分局毒打我一頓,被非法關押在七台河行政拘留所。 幾天之後,我被新興分局政保科長趙宏偉,蔣小波,帶至新興公安分局刑訊逼供,他們逼問我和誰聯繫,誰給的資料,我拒不配合,他們就逼我坐老虎凳,打耳光,使勁緊手銬等,幹警錢永生用腳使勁蹬手銬,使勁抬手銬,疼痛難忍,後來被他們送至七台河第二看守所。一個多月之後,被送至七台河第一看守所,由於遭迫害,我的身體出現病態,家人要求檢查身體,被看守所拒絕。家人多次要求,看守所同意並讓家人拿錢,家人在無奈的情況下,被一看騰獄醫勒索一千元左右,才讓去市二院去檢查。 酷刑演示:老虎凳(繪畫) |
我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後,桃山區法院在第一看守所非法開庭,只准許少數家屬到庭,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家人為我請了律師,也沒起作用,除少數幾個同修被辦保外就醫之外,其餘都被莫須有的罪名,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冤判二至七年。我被非法冤判二年,非法關押在七台河三監區集訓隊,後又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監獄集訓隊,後來被非法關押在五監區期間,每天被非法奴役幹十個小時的活,如果活緊還需加班二三個小時,做枕套、服裝、挑筷子、糊紙合等。每天早晚兩頓發糕,中午每人兩個饅頭,只有星期六,星期天中午兩頓米飯,湯和燉菜。 牡丹江監獄是新肇兩監獄合起來的,原來的新肇監獄在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大法前,大約有七、八十名幹警和服刑人員在一起煉功,書和資料由幹警往裏拿。由於長期關押,有的服刑人員身體狀況非常差,有病也得不到及時治療,自從煉法輪功之後,身體都健康了,服刑人員都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人,過去打架鬥毆的、不服從管理、沒病裝病、不出工幹活的、抗拒改造的司空見慣。自從煉法輪功之後,幹警和服刑人員不良現象大大減少了,就連沒煉功的服刑人員親眼見證他們的思想和身體的變化,都知道法輪大法的美好,都知道以後要好好做人,出去以後有機會也要修煉,監獄的各方面都在變好。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大法後,監獄把大法書強行搜走,如果幹警再修煉,就是下崗開除公職,服刑人員面臨的就是加刑。自從兩監獄合起來之後,本省東部地區大約八、九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這裏,如果有人權組織、外單位人員、記者或上級部門來檢查、參觀,就把敢於說真話的服刑人和法輪功學員藏到菜窖裏或車間裏,或哪個偏僻的地方,怕我們在這裏被迫害的情況被外界知道,掩蓋真相,法輪功學員都是被嚴管的對像,平時不准和普犯說話,講真相,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有兩個犯人24小時包夾,看管,如有情況馬上向幹警彙報,如犯人看管不到位,馬上被罰分記過,不給減刑,如法輪功學員違規 ,輕者罵,弄到倉庫毒打,嚴重被關禁閉(小號)迫害。 我第一次被打,是因為幹活時和犯人說話被事物犯(幹警的打手)看見,警察把我弄到保管室,關上門,一頓毒打。正好家屬接見我,看到被打,就問,我就把被打的情況和家人說了,當時副大隊長魏巍和教改科幹警都在場,魏巍假惺惺的說:我不知道你被打,我們這裏是依法治監,怎麼能隨便打人呢?我回去一定嚴肅查處。其實每次毒打法輪功學員都是幹警指使的。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
有一次,我的經文被執法隊給搜去了,交到我所在的五監區三中隊長李顯龍那裏,他逼迫我說出誰給的經文,我不說,李顯龍就指使朱相存當著李顯龍的面對我又一次毒打,打倒之後,用腳猛踢我的胸部,在胸部都腫的疼痛難忍的情況下,還強迫我出工幹活。 零五年新年剛過,監獄又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閉路電視又開始播放誣蔑大法的錄像,要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得寫不煉功「保證」,「四書」(悔過書、揭批書等),強制轉化,幹警為了獎金和撈取政績,使盡各種招數迫害法輪功學員,毒打、電棍、關小號等,五監區二中隊法輪功學員孫殿山被關小號,法輪功學員都正念抵制。幹警指使幾個犯人對法輪功學員李鳳全輪番看守,白天晚上不許睡覺,他抗議出工幹活,被幾個人抬著強行出工,李鳳全一路喊著「法輪大法好,」抬到車間。被折磨幾天後,一次收工時,李鳳全從二樓台階摔到一樓,昏了過去,送到監外,牡丹江醫院搶救一天後,又送回監獄醫院。李鳳全被迫害的事情遭曝光後,他們懷疑是我給曝光的,對我更加看管,連上廁所和睡覺都有人看著,更不允許家人接見。 有一次,我寫了一份聲明,被副大隊長魏巍直接從我身上搜出來交給中隊長李顯龍。李顯龍在我還有十一天要回家的情況下,把我送小號迫害,小號裏非常冷,沒有行李。晚上只能穿衣服睡覺,凍得一會就醒了,直發抖,晚上不到九點不讓躺著,也不知幾點,我躺一會,幹警拿著電棍對著我的臉部、脖子、頭部把我的頭髮都燒焦了,冒出味來了,惡警電了一陣罵了一頓走了,等到第十天,馬上就要到期了,才把我從小號裏放出來,第二天回到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