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九日】我因有未放下的執著、以及那段時間沒有靜心學法、發正念,被舊勢力因素鑽了空子,導致被綁架。下面就我背法、發正念、向內修中否定舊曆勢力安排的經歷寫出來,與同修交流,不足之處還望同修慈悲指正。 我長時間流離失所,在當地被「六一零」視為所謂省級重點人物。一夜晚,我被綁架、關押在刑警大隊,一警察說:某某,最起碼判你十一年。我兩眼盯著那位警察鎮定的說:「你說了不算,只有我師父說了算。」那位警察便沒再吭聲。 面對著那些認為逮了條大魚、得意洋洋的警察,我想:這次抓了我,你們得把我送回家。第二念:我不出賣同修,也不出賣我自己,因為我自己也是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第三念:我要運用神通正念闖關。在強大的正念場的作用下,警察沒有對我非法提審。 在沒有任何干擾的情況下,我靜靜的背著《論語》,一警察問我:某某,你是不是覺著有大法在、有師父在,把你帶到哪裏你都不害怕?我反問他:你覺著我害怕嗎?他回答說:我覺著你不害怕。隨後他問我:你在幹甚麼?我回答他在背《論語》。他說你背出聲來,以便我們也聽聽。我便出聲背《論語》。突然一警察喊:快看,她的手銬怎麼開了。我看了看我的雙手正在胸前自如的交疊在一起在玩呢,我自己也沒覺察到手銬已開了。一警察說趕緊再給她銬上。我繼續背《論語》,這次手銬自動打開的喀喀聲太大了,我和警察都聽到了。在手銬連續開了三次的情況下,警察震驚的說:太神奇了!太神奇了!她背《論語》把手銬背開了。當時我自己也悟到是師父點化讓我走,但因被綁架時激烈的反迫害覺著身體很累,我想到明天晚上走,但機會稍縱即逝。 第二天,幾個警察企圖取我的指紋,我緊攥著拳頭,警察用勁想把我手指掰開。我在心裏向師父求救,結果僵持了一段時間他們也未能得逞,旁邊一警察頭頭說:她不願意就算了。事後警察說:你這麼瘦弱怎麼那麼大的勁?他們哪知道是師父在幫我。 在醫院體檢時,他們一開車門我就喊「法輪大法好」,因而只查了一項他們就匆匆的把我關入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我不穿囚服、不背監規、不做奴役、不站崗,除睡覺外的所有時間我都盤著腿背法、發正念、煉功、向內找。 在外面自由自在的講真相救人,一下子被關進鐵籠子,為自己不能如意的救度眾生而遺憾,未完成的誓約怎麼辦?真後悔自己平時不好好實修,同時也感到失去自由的滋味不好受。我就背《洪吟》中的《苦其心志》,在反覆背誦的過程中,我問自己做到師父說的「吃苦當成樂」(《洪吟》〈苦其心志〉)了嗎?沒有,真的沒有做到。 我又想起師父講的:「作為修煉人,消去業力,修煉中心性提高上來了,最後圓滿。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來講,這是最基本法理,最基本的。有的人幾年過去了,還是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觀念。修煉了多少年啦?還不能這樣看問題,還不能正面看問題。」(《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哎,這不正是說的我嗎? 第三天女監區的大隊長找我談話,我向她講述了大法的真相,她表示了對我的同情。她說在女監區還關著一位法輪功學員,正面臨開庭,從對她判刑的程度可以看出對我的處理。我告訴那位女監區的大隊長:每個人的路是不同的,她不是我的參照,我的路是由師父安排的。 在起初被關押的時間裏,我感到壓力很大、很壓抑,有喘氣都感到困難的感覺。在發正念解體對我迫害的同時,我也在查找壓力大的原因,那就是怕判重刑。我想:誰說了也不算,只有師父說了算。 我背著「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也反覆背《洪吟二》中的〈別哀〉,同時不斷的查找自一九九九年迫害以來在證實法中存在的不足:有意無意證實自己的心、不讓人說的心、妒嫉心、色慾心、對別人發火的魔性、瞧不起同修的心等等。找到執著心後我就背《洪吟二》中的〈去執〉、〈斷〉、《精進要旨》中的〈真修〉,同時長時間結印清理自己,直到感覺到執著心對應的物質場不存在了。隨著背法和發正念,感覺到自己的正念越來越強,那種壓抑也蕩然無存。一次我連續盤腿發了三個多小時的正念,感到空間場很清亮、有一種天清體透的感覺。當我起身時,一常人(犯人)對我說:「某某,我覺著你天清體透。」一個常人怎會說出「天清體透」的話,我知道這是師父借常人的口在點化我,我知道已經破除了舊勢力因素對我判刑的安排,我的心情由開始的壓抑變得輕鬆。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那些犯人經常說一些低級下流的事,我雖然極力排斥,但因在這方面修的不紮實,但還是受到一些干擾。在一個多月後,我被告知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我查找了自己被非法勞教的原因:一是被警察說的對我判刑的話帶動,雖然在否定它,但還是圍繞著他們說的在否定,還是被它們牽著鼻子走了。二是色慾心還未去,讓它們抓到迫害的把柄。 到勞教所後,「包夾」犯人說:看起來你與別人不一樣,好像你一點壓力也沒有。我告訴她們我是心裏很輕鬆、沒有壓力。雖然我心靜如水、沒有高牆內外的感覺,但我知道勞教所也絕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呆的地方。 因我不穿囚服,警察不讓我上廁所。「包夾」犯人一次次的向警察打報告,警察就不允許,這過程中我也告訴警察:如果再不允許上廁所我就把辦公室當廁所。我知道是自己尚未修去的羞恥心使自己在承受著憋尿的痛苦,甚麼心也得去,最終警察的會議室成了臨時廁所。警察看著憋尿這一招不靈了,也停止了這種迫害。到勞教所的當天晚上睡覺時受警察指使的學員把我關入禁閉室(小號)。 第二天上廁所時,我趁「包夾」犯人不注意,推開關押其他法輪功學員的門,她們發現後把我向禁閉室裏拖。我就開始大聲喊「法輪大法好」。 因喊「法輪大法好」,勞教所警察對我實施藥物、鼻飼等多種迫害,我就把所有的痛苦全部打給所有直接參與迫害的人,參與多少讓他們承受多少,並發正念使致使嗓子啞的藥物不起作用。在正念的作用下,鼻飼也未感到任何的痛苦,藥物也未能起作用,「法輪大法好」依然在勞教所的上空迴響,震懾著邪惡。 有一次在正念不足的情況下,我想要不裝瘋出去吧(我過去曾被迫害出現精神病症狀)。但裝瘋對不對呢?正當我反覆考慮時,師父的講法突然在我耳邊響起:「即使是做大法的事,也得符合法,否則就沒有法的力量。」(《曼哈頓講法》)我一下認識到裝瘋的念頭是錯的,一是裝瘋就是假的,與修煉的「真」相違背,二是這樣也給法帶來負面影響。其實也暴露出自己的不足:關鍵時候沒有把維護法放在第一位,自己的安危超過了對法的維護,這是多強烈的私心啊。 在堅決不配合邪惡、正念制止邪惡的過程中,惡警幾次想放我出去但又繼續關押。其他同修為我擔心、著急,一同修和我交流:一學員一路喊著大法好勞教所都不敢收,你為甚麼一直喊大法好卻仍然被關押著?我告訴同修因一些執著心不是一時能去掉的,我也在一直清理著,請同修放心,師父講了「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 在勞教所的十幾天裏,大部份時間我都在喊「法輪大法好」,最終另外空間的邪惡承受不住,讓當地的警察把我接回。他們本想把我送進省洗腦班,我一路喊著大法好。體檢時我不配合,心電圖未能做成,洗腦班也因此而拒收,實際上是一路喊大法好,正念解體了邪惡的迫害。 省洗腦班拒收後,我又被關押在當地「六一零」洗腦班,單獨關押在一間屋裏、一個獨院裏,我背著師父的《洪吟》鼓勵著自己。在背法、發正念、向內找的過程中真正體驗到:周圍的一切像凝固了,我和宇宙溶為了一體。 面對承受的迫害包括因不能正常飲食從胃裏發出的惡臭味我也打給參與迫害我的行惡者,那些參與迫害我的人不同程度的感到身體不舒服,他們自己也感到納悶,私下議論:這些天怎麼都不太舒服。其中一惡人說:某某,你嘴裏味太大了,我怎麼感到是從我胃裏發出來的。 在不斷向內找中,我感到實在找不出甚麼執著心了,但我知道還有,只是自己沒找到。在苦惱中,我只好向師父求救:師父,弟子實在找不出了,請您慈悲點化吧。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已離婚多年的丈夫和我生活在一起,我們還是一家人。夢醒後我雙手合十:謝謝師尊的點化。同時自己也著急、懊惱:類似的夢以前曾出現過多次,只是平時沒引起足夠的重視,修去對前夫的情。這個情真是根深蒂固、埋藏的太深,以至於自己都沒找到,成了一個很大的關。 我知道這個情不是自己,發正念、背法排斥它,然而感覺著情這一物質場還在,是甚麼原因呢?我突然明白:是我把這個情看大了,再就是對「情」這一執著急於去掉和恐懼的心理,因而去不掉,悟到後對前夫的情蕩然無存。緊接著我被無條件釋放,堂堂正正的回到家中。 在不斷的背法、發正念、向內找中,真正體驗到只有符合法時,才體現出法的威力,也證實了師父講的「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的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