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羅正貴,男,七十六歲,四川古藺石寶鎮政府退休幹部。羅正貴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他和妻子被中共非法關押、洗腦、判刑,至今被逼流離失所,被霸佔住房,剋扣、凍結養老金。羅正貴控告相關責任人的違法行為。以下為羅正貴自述。 一、說在前面的話 我於一九五七年參加工作,幾十年的工作中,教過書,修過公路,當過鄉、鎮幹部,歷經中共種種運動。幾十年都在繁忙勞累中度過,幹活一人頂十幾人,常常顧不了家,顧不了妻兒老小。工作重,收入低,生活困難,幾十年的辛勞,我的身體垮了。 我全身都是病,神經衰弱症、額竇炎、鼻炎、肺炎、支氣管炎、腎炎,腸胃病特別嚴重。經醫生診斷,我患淺表性、萎縮、糜爛性胃炎,已是胃癌。胃已穿三個孔,引起了胃出血。我食水難進,吃也痛,不吃也痛,還經常便血。醫生要我做胃切除,防止癌細胞擴散。 那時我不能吃,不能睡 ,路也走不動。白天無精神無氣力,夜晚大睜著雙眼到天亮也睡不著。除財政能報的那一點醫藥費外,自己還得承擔一部份,這對本來就貧窮的我及我的家庭來說,真是雪上加霜。九六年因病在石寶鎮政府退休。 那時我妻子也是疾病纏身,痛不欲生,我家幾個藥罐輪流熬藥,我每天一副中藥,一天三大碗,還服一些西藥。 醫生要我做胃切除,其實就是胃切除了也不能保證癌細胞不擴散,生命究竟能維持多久,很難說。就在這生死攸關、走投無路的時刻,正準備冒險做胃切除之時,法輪大法──真、善、忍宇宙大法在我們山裏傳開了。我妻子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全身的病都好了。如頭痛、心口痛、闌尾炎、婦科病、膽囊炎等等,沒吃一粒藥很快就好了,自私的性格、暴躁的脾氣改了,變得健康,溫柔,善良的本性盡顯,真像換了個人似的。一個打罵成風的家庭,從此變的和和睦睦。 我琢磨著,修煉前的她,病情發作時,特別是膽囊炎,疼得滿鋪打滾,汗水長流,呻吟聲不斷,怎麼一下就好了呢?修煉前的她是一個自私心很重的人,怎麼變的能善待他人,處處先替別人著想了呢?不是說江山易改秉性難移嗎?是甚麼力量能把這一切改變?是甚麼法力能把不好的事物變得如此美好?那就是法輪大法。法輪功真是非同尋常,傳世幾年神跡遍顯。 妻子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了,把我也帶進了修煉。九九年四月一日,我開始學法、煉功。 剛修煉二十幾天,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和平上訪的事發生了,中共在電視上放出法輪功「圍攻中南海」 的污衊之辭。我是鄉政府幹部,幾十年歷經種種運動,我意識到,可能中共又要開殺戒了。回想中共的歷次運動,沒有哪一次是對了的。土改;劃分地、富、反、壞份子;反右;四清;大躍進;文革;反擊右傾翻案風等等,當時搞的轟轟烈烈,迫害不少人,最後又全盤否定。我就想,共產黨說的話不可信,它反對的一定是好的。不管中共對「四二五」怎麼歪曲,一點沒動搖我修煉的決心與信心。 我讀大法書籍、煉功,師父給我淨化身體,一個月後,我三十多年的腸胃病好了,甚麼胃癌,甚麼吃不下、睡不著呀,所有的疾病、身體所有的不適消失得無影無蹤。生的、冷的、硬的隨便吃,想吃就吃,吃了舒服,頭不痛了,腳不軟了,走路生風一身輕。三十多年來我從未亨受過人活著無病無痛、快活自在的滋味,現在我真切體驗到了,甚麼是生命的美好。法輪大法真是神奇無比,珍貴無比,美好無比。在修煉的不斷昇華中我還體悟到,我的所有疾病,是師父從根子上給消業消去了,這是用藥醫無法做到的。 二、說真話,二年裏遭三次非法關押,三次洗腦迫害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出手了,嚴酷的打壓鋪天蓋地而來。我家住在鎮政府裏面,鎮政府、派出所的人隨時闖進家裏來騷擾,翻箱倒櫃的非法查抄,半夜裏都來,還追到妻子娘家去抄家。 對我們整日監視、跟蹤,還一次又一次的上門來逼迫我們簽字表態不煉法輪功等等。他們不僅騷擾、抄家,還搶劫。警察雷清敏搶走我們的大法書、搶走我妻子的身份證,石寶鎮派出所所長曾義搶走我家的寶劍。這把寶劍是我的朋友為感謝我的幫助贈送予我的。朋友告訴我說:這把劍曾是洪秀全使用過的。一次古藺縣「六一零」頭目傅建把我家一隻密碼箱砸的稀爛,並綁架了我。我回家以後,書櫃裏連號的一元票面的錢共一百張不見了,一對上好的玉鐲、銀鐲等等東西也沒有了。 《憲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曾義身為石寶鎮派出所所長,強闖民宅非法查抄、搶劫,知法犯法。伙同的違法者還有派出所惡警雷清敏、馬飛、鎮政府綜治辦的馬超傑,古藺縣「六一零」人員傅建等。 中共的打壓非常瘋狂,古藺幾千修煉人和我一樣無辜遭受迫害。我們古藺各鄉鎮有七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聯名寫信向古藺縣政府講法輪功的真相,希望政府了解真相後能逐級向上反映我們的心聲,及早停止迫害。 古藺縣政府、公安局等單位收到我們的聯名信沒有找我們交換意見,沒有來調查實情,沒有作任何正面的回應。二零零零年秋天,我們各鄉鎮的幾十個法輪功學員到古藺縣城準備集體信訪,直接向縣政府反映情況。 那天晚上我們還住在旅館裏,突然來了很多警察把我們抓進縣公安局裏連夜審問、逼供,追查到縣裏信訪誰為首,是誰策劃的等。公民無論以個人還是集體的形式上訪,向國家各級機關反映情況、或提出批評建議都是合法的,是每個公民擁有的權利。 執法部門古藺縣公安局對待上訪群眾不是依法辦事「查清事實,分清責任,正確疏導」,而是非法抓捕,非法審問、逼供,對上訪群眾打擊報復,破壞法制,公開違法。古藺縣委、縣政府對古藺縣公安局非法抓捕上訪群眾的違法事件沒有追究。 在信訪被抓的非法審問中,我就從自身修煉受益的親身經歷向參與迫害我的人講真相,我說,要治好我三十多年的胃病、治好胃癌有誰能做的到?誰也做不到,而法輪功做到了。我煉法輪功僅僅才一個多月,我全身的病都好了,這是事實。法輪大法好,是我們通過實踐證實了的。你煉都沒煉法輪功,你憑甚麼說他不好呢?他們覺得有道理,服了,因此而明白了大法的真相。 我是一個國家幹部,說真話,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是對社會、對人民負責的態度。我們到縣裏上訪是完全合法的。特別是我們法輪功修煉人修善,講慈悲,所以我們在遭遇不公、遭遇迫害的情況下,我們仍然平和的,真誠的,滿懷信任的向政府反映情況,沒有暴力與過激行為,對社會沒有任何負面影響,警察抓我們是沒有道理的。可是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還有的被關七十多天,我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七天。 到縣裏信訪遭非法關押迫害後不久,古藺縣「六一零」、石寶鎮黨委、鎮政府、鎮政府綜治辦、石堡派出所,將我反覆綁架、劫持,二年內看守所三進三出,洗腦班三進三出:二零零一年元月,他們綁架我到古藺衛校洗腦班對我實施精神迫害,逼迫我接受洗腦、放棄修煉,非法拘禁迫害我一個月。洗腦班回家第二天又把我劫持到古藺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七十多天;從看守所轉箭竹洗腦班迫害一個月;二零零二年說中共要開會,又把我劫持到古藺看守所非法關押一百零八天;從看守所轉到箭竹洗腦班迫害又是一個月。來來去去都是石寶派出所的車子押送。古藺縣委、縣政府、石寶鎮黨委、鎮政府及各級「六一零」、公安,將我反覆關進看守所、洗腦班,任意剝奪與侵犯我的人身自由,強行改變與剝奪我的個人信仰,違法犯罪,事實確鑿。 三、講真話 抵制謊言洗腦 中共的這個洗腦班,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設置的,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剝奪信仰實施精神迫害的非法機構。在古藺衛校、箭竹洗腦班裏,迫害我們的人強迫我們看電視,看那些專門誣蔑誹謗法輪功的謊言,企圖用中共精心編製的那套造假宣傳來對我們洗腦,要我們按他們定的調子來揭批法輪功、揭批師父。我們很多法輪功學員都不這樣做,我們擺事實、講道理證實師父好,證實大法好。 各期洗腦班參與迫害的人是由縣政府各部門抽調去的,有古藺縣委、縣政府的;有縣政法委的;有縣公、檢、法、司人員等。石寶派出所指派馬飛自始至終當我的「包夾」,一天二十四小時監視、控制我。有一次在所謂揭批會上要我發言,我說,你們要我發言可以,你要我說真話呢還是談假話?馬飛說,當然談真的。我說,談真的我就給你說說法輪功好在哪裏。馬飛等人不准我說法輪功好,聽不得真話,一講真話就說我頑固,就打斷我的話,壓制、剝奪我說話的權利。 四、遭非法判刑 獄中申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古藺縣「六一零」人員傅建親率一夥人,還糾集石寶鎮副鎮長、綜治辦的不法人員、石寶派出所警察等,非法搜查我的家,家中只有我一人。他們打爛箱箱櫃櫃甚麼也未找到,還把我綁架到古藺看守所非法關押。在我本人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的情況下,古藺法院誣判我三年半徒刑。二零零四年大約十月份,古藺看守所劉忠堂將我劫持到四川省廣元監獄迫害。 到了廣元監獄,我所在的那個監區約四、五百人一個中隊。一個監室三十多個犯人,奉命包夾我一個修煉人。那些獄警表面不管不問,背後指使那些犯人輪番的對我進行折磨。如體罰罰站:強迫面壁而站,晝夜地站;坐:強迫坐矮凳,站與坐一動都不准動,一動就打;故意扣餐:一到下午天黑以前,就把我趕到一間有獄警進出的屋子裏,通宵逼迫寫「三書」( 放棄信仰、放棄修煉、不再煉功的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不准睡覺,天亮後等早餐結束才放回監室,經常這樣剝奪我的睡眠,還藉此不讓我吃早飯。 酷刑演示:罰坐,長時間一種姿勢坐在塑料小凳子上,旁邊有普通教養人員看著,這種刑罰對人的腰部損害特別大,有的人因此腰部很長時間直不起來,長時間坐著屁股上有兩塊明顯的黑斑,有的小凳子上有稜,屁股都坐爛了。 |
抵制監獄的迫害。一次包夾我的犯人謝全、李桂華等人,強制體罰讓我面壁站立,我不從,他們就用武力征服,蒙住我的嘴對我暴打,於是我就直接闖進獄警室質問他們:犯人打人是不是你們指揮打的?獄警文明清(專迫害法輪功的)矢口否認。我控告了犯人的違法行為,要求對他們進行處理。 我是好人,不是罪犯。修煉「真善忍」正法是人最好的信仰,任何人無權剝奪、無權干涉,把修煉正法的好人投進監獄這是犯罪,天理不容。我絕不認可古藺法院對我的冤判。我向古藺縣、四川省、瀘州市檢察院、法院提起申訴。 申訴中我首先說明,法輪大法教導人修心向善做好人,對人民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對人民身心健康有奇效,對提高社會道德,繁榮與穩定社會有好處,是堂堂正法。第二,我揭露了整個辦案過程的違法。如超期羈押,訴訟過程多次超期;法庭的筆錄不念給我們聽,我提出來,他們藉口說天黑了;在法庭上出示假證人;立案四要素不具備;只有證人沒有原告,只有行為,沒有後果等等,列舉十條證明辦案人、公訴人、審判人員違法,製造冤獄,對我誣判。最後,我理直氣壯地要求撤銷對我的誣判,無條件釋放,還我自由。 我寫好申訴交給獄警,一位獄警看後對我說,「如果你寫的都是真的,你確實沒有罪。」明白真相的幹警還有監區長、中隊長,他們看了我的申訴後對我說:「按你寫的申訴,你真的沒有罪,申訴都給轉交出去了。」與我有接觸的警察先後都明白了真相,從此,獄中的犯人就再未用武力來迫害我。 我的申訴至今沒得到各級法院、檢察院的回覆。 五、石堡鎮黨委、政府、派出所對我經濟上的迫害 1、非法罰款。 九九年過年前夕,石寶鎮黨委、政府懷疑我妻子到北京上訪,黨委書記傅志高、派出所所長曾義等人寫了一個罰款通知,上面蓋有政府的公章,由財政所的夏江奎交給我,並告訴說:雷清敏等二人去北京找張自琴(我妻子)的費用六千元,從你工資裏扣。一共實扣了四千多元。 上訪,是公民向政府表達意見,反映情況的合法權利,是國家憲法允許的。我妻子張自琴即使到了北京上訪也是合理合法。截訪是破壞憲法,侵犯公民人權的違法行為,把違法截訪的經濟費用強加給上訪人,對上訪人敲詐勒索,這些政府、公安人員濫用手中的權力實施違法,罪證確鑿。 這筆四千元的罰款,每月從我退休金中扣,一年多就強行扣完。扣除後我一月只有一百多元的生活費,我們全家幾口人生活非常艱難。這筆非法罰款至今未退。 2、剋扣、凍結退休金,截斷經濟。從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打壓法輪功開始到現在十二年時間裏,我的退休金從未提高過。一九九九年我的退休金大約九百六十元左右,與我同等情況人員的養老金從二千四百元已提高到三千元左右。到二零零九年四月我領最後一次退休金仍是九百六十元。 二零零九年石寶鎮政府、派出所公安、「六一零」企圖綁架我全家,圍追堵截,我們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九年五月,我的養老金全部被凍結。 3、強佔房屋。我退休時,按國家規定應領三十平方米的建房補貼,當時有領 二千元的,有領二千多元的,也有領三千元的。因我未領建房費,經政府研究決定,把四樓會議室撥給我住。財政所的夏江奎送給我這個通知是蓋有政府的公章的,說明這房子的居住權屬於我。 二零零九年我流離失所在外,據說是石寶鎮書記徐彬下令破門而入,強佔了我的住宅。其屋裏的高低櫃、書櫃、三開櫃、電視櫃、小平櫃、碗櫃、床鋪等家具、一家人的衣服等等生活用品,不知去向。 六、紅魔亂世 好人遭難 我在石寶工作幾十年,曾任石寶公社辦公室幹部,副鄉長等。撤區並鄉後做過石寶鎮城建辦、國土辦、安全辦等多項工作,擔任過石堡鎮政府辦公室工作員,還是公安偵破的助手。工作無處分,大會小會受表揚,得到獎品、獎狀、榮譽證書,為社會、為人民、為國家我盡到了我的責任,有口皆碑,都知道我是好人。修煉法輪功,對修煉人有更高的道德標準與心性要求,我在修煉中要做更好的人。 約在二零零零年,我在石寶財政所夏江奎所長手裏領幹部退休養老保險金時,夏江奎多發二百元錢給我,我發現錢多了立即還給了夏江奎。第二次又多領了三百元錢,拿到錢第二天才發現,於是又送去還給夏江奎。這件事看起來雖小,他卻反映了在如今世風日下、道德滑坡的世道裏一個法輪大法修煉人高標準的心性要求。 在目前中國大迫害發生的國難當頭,紅魔亂世,正邪不分,善惡顛倒,政府違法、司法犯罪,國無國法,好人遭難,社會亂套了。在嚴峻的現實面前,我沒有逃避,沒有苟同,而是挺身而出,依法信訪,向各級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揭露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制止迫害繼續發生,做了對人民對國家有益的好事,做了一個好人該做的事。為他、無私、無我、無畏,這是法輪功學員修煉中思想境界昇華的表現。 可是,我一夜間成了古藺縣、石堡鎮各黨委、各級政府、各級公安打擊的對像,成了他們迫害的重點人物。石堡的中共官員在大會小會上點我的名,宣揚說:現在窩窩都給他抄了,一家人無吃無住,看他們如何生活……還藉機煽動世人不聽、不信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不接、不看法輪功的真相資料,繼續操控、恐嚇、迫害世人。 七、迫害家破人亡 我家四口住在石寶鎮,平時還要照顧農村的岳父岳母,二老年事已高,田裏土裏的活我們都要幹。二零零一年我妻子被誣判進了監獄,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關押,遭洗腦迫害,看守所三進三出、洗腦班三進三出,孩子無人照管,吃飯都困難,更無錢交學費,被迫輟學外出打工。兩個孩子在貴州、福建、廣東四處飄零,糖廠、鞋廠、磚廠、製衣廠、路面工、彈棉花甚麼活都幹,甚麼苦都吃。小兒子只有十七歲,還是未成年的孩子。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石寶鎮派出所所長胡電波、胖司機、臨時找來的李憲忠到我妻子娘家抄家,惡人惡警當著岳父的面把妻子強行抓走,我岳父兩眼含淚,氣得說不出一句話。二零零四年我又遭冤獄,岳母到鎮政府要人,到古藺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要人,要求把我們倆人放一個回家。可有誰體恤民情呢?誰能為我們主持公道,為我們申冤呢?誰又來關照我家老人呢?我岳父、岳母喊天天不應,岳父氣的病倒,二零零四年五月,在我們夫妻雙雙還在冤獄遭受折磨的時候,他老人家活活氣死了。 妻子在獄中受盡殘酷的迫害,遭受了幾十種酷刑的折磨,九死一生,二零零五年回來時全身傷痕累累,臉上黑痂斑斑,真的可以說是從地獄裏回來的。即使這樣,妻子回家還被跟蹤、監視,不得人身自由。二零零五年九月,石寶鎮書記王洪友與石堡派出所所長邵光輝、協警唐興龍、政府綜治辦楊林、警察馬飛一夥合謀把她綁架到箭竹鄉洗腦班強行洗腦迫害。我妻子抵制迫害,遭到灌食、灌辣椒水、灌不明藥物、打罵、威脅恐嚇等等折磨。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二零零七年我們夫妻都回到家鄉,可是一直被監視、跟蹤、騷擾,不能正常生活,家庭情況十分不好。二零零九年四月、五月石寶鎮黨委、政府、派出所、綜治辦、武裝部、社區幹部、普樂村幹部幾十個人追捕我全家三人,(大兒子和我們在一起,我們家只有三人)大兒子一對剛結婚的年輕夫婦被迫分離,各奔東西。大兒子孤身一人到處流浪,為生計奔波勞累,離開親人,時刻擔心被惡人追找,經濟困窘,他精神垮了,病了,病情一天天加重,咳血不斷,無錢醫治,可憐的年輕人失去了生命。 這場無恥的迫害企圖將好人斬盡殺絕,古藺、石寶各類邪黨人員積極追隨、參與迫害。 我岳母家的房屋無錢修繕,牆裂開大縫,隨時都有垮塌的危險,我們說通了岳母一塊到鎮上居住。我們被追找,被迫流離失所,八十高齡的岳母也不得不交出她的鑰匙,離開她的屋,離開她守了幾十年的土地,獨自出走。 在此,我控告直接參與迫害我們的單位與個人: 徐彬,男、現任石寶鎮中共黨委書記;徐其林,男、現任石寶鎮派出所所長;徐家強,男、原任石寶鎮財政所所長;楊林,男、現任石寶鎮綜治辦主任;楊康,男、石堡鎮武裝部部長;夏江奎 石寶財政所所長;古藺法院、檢察院公訴人傅志高;審判長陳強;辦案人員付建、陳漢釗。古藺 「六一零」、古藺縣公安局、古藺看守所劉忠堂;派出所雷青敏等。根據中國現行法律,迫害法輪功觸犯了《憲法》,《刑法》,《民法》,犯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報復陷害罪, 濫用職權罪;強佔公民住宅罪;徇私枉法罪;非法罰款、非法剋扣、凍結社會保險金罪;對法輪大法誣蔑、誹謗犯有侮辱罪;誹謗罪…… 希望有關人員能了解迫害真相,良知覺醒,分清善惡,從此不再迫害法輪功。解除被凍結的退休養老金;補足這些年剋扣的養老金;歸還我的住房;必須撤銷追捕我全家的黑令。如不悔改繼續迫害者,本人將上告各級有關機構,追究其刑事責任,向其追討經濟賠償,直到對違法者繩之以法,人間正義彰顯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