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鳳城市白旗派出所惡警曹德軍,男,44歲,中等身材,黑胖,眼珠突出,是當地有名的地痞無賴。他依仗著警察的身份,利用中共邪黨給他的特權,肆意欺壓、抓捕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對這些信仰「真、善、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大打出手,極盡流氓手段騷擾恐嚇、跟蹤、綁架、毆打法輪功學員。 八年來,被他親手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就有朱曉晶、唐世榮、王勇、趙志菊、趙秀蘭等十多人,致使這些學員蒙受不白之冤,被非法勞教、拘留、判刑,使眾多家庭在經濟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巨大的傷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晚八點多鐘,鳳城市法輪功學員焦琳、梁運成、曲山林、吳娟、孫忠琴開車行至白旗鄉自由村時,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康慶東惡意舉報,遭白旗派出所曹德軍、姜君等人綁架。 曹德軍當時身穿便服,敞胸露懷,喝得醉醺醺的。他一手抓住司機焦琳的頭髮、一手抓住其胳膊狠命地往下拽。焦琳當時質問說:我又沒有違法,你憑甚麼打人?曹德軍說:我就打你了,怎麼地?緊接著他抽出警棍,對焦琳等五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而後他們又將五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白旗派出所。在那裏對法輪功學員連夜進行刑訊逼供,在沒有得到任何「口供」的情況下,第二天上午又分別將焦琳、梁運成、曲山林送到鳳城看守所,吳娟、孫忠琴送到丹東白房看守所。 白旗派出所與鳳城國保大隊及鳳城市政法委相互勾結,在整個辦案過程中,白旗鎮派出所惡警姜軍、曹德軍等人執法犯法,捏造事實、做假證,構陷修煉真、善、忍的好人。 在鳳檢刑訴[2010]322號起訴書中,公訴人指出:焦琳、梁運成、曲山林、吳娟、孫忠琴五位法輪功修煉者「向白旗鄉自由村十六組村民康慶東、康慶春、溫成岩、溫貴福、張春華家院內散發法輪功傳單共計12份、《九評共產黨》書籍5本」。公訴人還指出公安機關掌握康慶東、康慶春、溫成岩、溫貴福、張春華等五位「證人」的證言。然而,舉報人康慶東卻對其弟媳等鄰居說:我沒看到他們撒傳單;俺家院裏根本也沒有甚麼傳單。確實沒有。我就問他們:(是)幹甚麼的?他們說:(是)煉法輪功的。我就打了「110」報警。 還有起訴書中指康慶春是證人。開庭時,在一個證人也沒到場的情況下,公訴人還宣讀了「證人的證詞」。可康慶春的岳母卻對鄰居講:俺們姑爺(康慶春)根本就不知道這事。事發的第二天早晨我姑娘告訴我說:她大伯子(康慶東)告訴她:昨晚白旗派出所抓了五個法輪功,是他告的。我姑娘還說她大伯子:你管那些閒事幹甚麼!康慶春事發當天在外打工,根本就沒在家。我們家也沒看到甚麼法輪功傳單,派出所也沒人來找我們,根本也沒人叫我們做甚麼證呀! 可見,「證人」根本不知道此事,也從未寫過甚麼「證詞」,那白旗派出所向檢察機關所提供的「證人證詞」又從何而來呢?這不純屬是「捏造事實、做假證」嗎?可是鳳城法院卻能利用這些捏造的事實與弄虛作假的假證,分別給上述五位法輪功學員枉判了三年冤獄。這到底是誰在犯法呢? 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那些人,趕快清醒吧!執法犯法,迫害善良,人間的法律要制裁,天理也不饒恕啊!天滅中共在即,快快棄惡從善,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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