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某市同修到我地交流一事已經過去半個多月了,當時我因故都沒參加。事後幾天另一市的同修到我家跟我交流,其間談起某市同修在他們那交流說師父在海外發表新講法,沒對大陸發行,說了很多內容。當時聽的津津有味,丈夫同修回來後還對他學了很多,講的也是津津有味。雖然當時也說如果師父沒公開發表,就不應該這樣傳來傳去的,可是並沒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不僅津津樂道,還很為沒去參加交流惋惜,覺的同修轉述的一定沒有直接聽的多。 直到前天,見到本地一同修,問我師父新講法的事,又說了句我沒聽過的。當時我說師父沒公開發表,這樣傳來傳去好像不對吧,同修也說不對。回家後就想上網問一下。明慧網同修很快給了答覆:「沒有這樣的事。請大家以法為師,抵制這些行為。」 很慚愧,得法十多年了,《轉法輪》也背過,而師父在「顯示心」一節講的非常清楚的問題,竟然沒認識到。現在對師父一再講「亂我們法的,那只能是內部弟子」(《精進要旨》〈金剛〉)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向內找覺的有兩種非常明顯的執著心。 1、顯示心和歡喜心。得到了師父沒發表的講法內容,歡喜自不必說,還要與別人津津樂道,顯示自己知道的多。 2、學人不學法。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了。零八年末我到鄰市去,聽說那裏同修正在傳看師父在海外接受記者採訪的錄像,也是從某市得到的,並複製了一部份發了下去。當時我明確指出這是亂法行為,必須全部收回並銷毀。當時就有看過的同修說捨不得。我說捨不得也得捨,這是亂法與維護法的問題。這次卻被帶動的這麼厲害,只能說自己太不精進,法學的太少。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覺的來交流的同修修的好,真相講的好,很在法上,在同修中有一定的聲望,進而對他們講的東西不願或不敢存疑,怕遭到別人的譏諷等。有學人不學法和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人心,所以不能理智的對待這些事。 事情雖然過去了,可是在同修中的影響很大。昨天我和一位老年同修說起這事,把明慧網的答覆告訴他時,他說:「這事我也一直在考慮。說師父在國外講法,沒對大陸發行,你說師父對國內國外的弟子不一樣?師父能那樣嗎?」 寫出來只是想提醒所有參與傳播師父所謂「新講法」的同修,立即停止這種行為,不要有意無意的把同修都帶入亂法行為之中。 寫的倉促,難免有錯,敬請指正。 (註﹕請見明慧編輯部文章《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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