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榆樹市老年法輪功學員王繼文、妻子張淑蘭夫婦,修煉法輪功,堅持信仰,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他們多次遭到中共人員綁架、非法拘留,直接勒索現金4200餘元、日產進口手錶一塊。下邊是王繼文自述他們夫婦遭受迫害的事實。 我叫王繼文六十四歲,妻子張淑蘭六十六歲,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我們夫婦身心受益,困擾我多年的神經衰弱症、胃病、眼重影、雙側耳鼓膜穿孔等症,不治自癒了。困擾妻子多年的氣管炎、肩周炎、雙側空洞型肺結核、胃潰瘍、神經分裂症、肝硬化、直至肝癌等多種疾病,也都不翼而飛了。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流氓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無辜民眾進行了瘋狂的血腥鎮壓,我曾遭到中共非法綁架五次、拘留三次、劫去日產進口手錶一塊。張淑蘭遭到非法綁架兩次,拘留一次,直接勒索現金4200餘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出於對政府的信任,去吉林省政府上訪,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然而,省政府動用武警部隊,把上訪的眾多法輪功學員,連拉帶拽、拳打腳踢,弄到大客車上後,把我和妻子分流劫持到一所小學,有多名警察看管,不准學員走動,不給飯吃,被非法關押一天。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七日,早七時,老伴張淑蘭去榆樹公園,當時公園門前廣場上人很多,停有三輛警車,有很多便衣〔警察〕,逐人盤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如果誰說是,就綁架上車,說不是,就走人,現場氣氛非常恐怖。有一個便衣問張淑蘭說:「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張淑蘭認為煉功人不能說謊,就說:「是。」那個便衣說:「是,就上車!」警察沒出示任何證件,把張淑蘭綁架到榆樹公安局。當天被綁架到公安局的法輪功學員有四十多人,一天都沒給飯吃,也都沒經過任何法律手續,就把法輪功學員全部劫持到拘留所進行迫害。 東北天氣很冷,拘留所女監室有兩面牆壁都凍冰了,牆上化下來的水,全都淌到木板床上,法輪功學員就在這又濕又涼的床板上睡覺。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二日,早晨八時,老伴張淑蘭同一監室,大約有二十位法輪功學員,齊聲背頌《論語》,女獄警焦淑霞知道後,就挨個問:「你背沒背《論語》。」有四位老學員和一位青年學員承認背了。最後焦淑霞指著張淑蘭說:「你背沒背!」當時張淑蘭還真沒背,感到法輪功學員背大法是天經地義的,於是就回答:「我背了!」這時地上淌過來很多水,惡警焦淑霞叫喊著,讓張淑蘭和那五位女學員,都趴在地上的水中,水深已淹沒人的腳面子,焦淑霞叫趴在水中的六名女學員,都把頭向上抬起,兩手反被在背後,兩小腿豎起來。此刑為「鴨子鳧水」。 酷刑演示:澆涼水 |
時值正月天氣很冷,這六名女學員都穿著棉衣棉褲,趴在冰冷的水中,馬上就被水浸透了,惡警焦淑霞感到還不夠勁兒,就指令其他在押人員,用臉盆盛滿水往女學員頭上、身上澆,從棉褲角處往棉褲裏灌。男獄警也同時參與迫害。張淑蘭趴在水中抬起頭,直視那個男惡警時,那個男惡警洋洋得意的說:「你看甚麼?我叫王飛。今年三十五歲,讓你好好認識認識我!」他說著就拎起一桶水照著張淑蘭的頭和後背就往下澆,惡警還指使其他在押人員,不停的往這六名女學員身上潑水,半個小時後,惡警才停止行惡。這六名女法輪功學員(其中五名是老太太),遭受惡警「鴨子鳧水」迫害後的慘狀,就不言而喻了。榆樹公安局政保科勒索我家1000元錢,張淑蘭被非法拘留36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據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我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因國家信訪局變成了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公安局」,我就去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惡警綁架到前門公安分局,因我不講住址,又把我劫持到北京通州區玉橋派出所,玉橋派出所惡警(不知姓名),把我的一塊日本進口手錶劫去,然後面壁罰站。有一個警察單獨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老爺子,我看你是個善良人,我實話告訴你,我叫苗軍(門牌有名),江澤民專橫跋扈,誰也沒辦法,我很同情你們,北京現在申辦亞運,北京市政府最近有新文件,不抓法輪功了,凡是認定不是流竄犯,馬上放人,沒路費的給路費,你告訴我你的住址,我查一下,你只要不是流竄犯,我就放你。」我相信了北京警察的欺騙,就把地址姓名告訴給他了,苗軍叫我在一張紙上簽上名,然後說:「你到走廊坐一會兒,馬上有人送你出去」。接著又過來一個警察對我說:「你跟我來。」我就跟著那個警察來到一個約三平米的鐵籠子前,那個警察指著鐵籠子說:「進去!老實點兒!」把我推進去,就把鐵籠子門鎖上了,我被北京警察欺騙了,我在鐵籠子裏凍了一宿。 第二天〔即2001年元旦〕上午,我被吉林省公安廳駐京辦兩個警察劫到駐京辦。駐京辦一個便衣〔警察〕,瘦高個,蛤蟆眼(不知姓名),他單獨一個人對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逐人脫光一絲不掛的搜身,主要劫錢〕。那個便衣(警察),還讓一個像服務員的女人,到套間室內去搜女學員,他在套間門外等著,並高聲喊著:「全脫光,細點兒搜!」那個像服務員的女人,把搜出的錢全部交給那個便衣(警察)。我身上僅有的100多元錢全劫去了。有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年女法輪功學員,被劫去2000元錢,我同一房間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身上的現金,全被洗劫一空(其它房間人數不詳)。中共這伙流氓強盜,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貪婪、下流、公開搶劫,連一塊遮羞布都不要了。 第二天下午,駐京辦惡警將我們這些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連成一串,劫到開往長春的火車上,讓我們坐在臥鋪箱的過道上。夜深了,同我用手銬連在一起的,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學員的手銬開了,她起身離去。半小時後,便衣(警察)發現少一個人,他就叫醒其他警察,全車查找。他們折騰了一會兒,把那位女學員綁架回來,把女學員的雙手用手銬吊在火車行李架上。這時有一個便衣兇狠的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踢我的腰腿部,並氣急敗壞的邊踢邊說:「我叫你不報告!」踢過後,就用兩個手銬,將我兩手吊在臥鋪的梯子上,另外再戴一隻手銬,連著另一位學員。把我和那個女學員一直吊到第二天到達長春站。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我被榆樹公安局從長春劫回,送到榆樹拘留所繼續迫害。拘留所為了謀利,強迫法輪功學員挑白雲豆,把帶有冰雪的白雲豆倒在睡覺的床板上,惡警許久飛〔已患癌症遭報〕規定,每人每晚必須挑兩麻袋,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有時挑到凌晨一、兩點鐘才收工,冰雪融化在床板上,時值寒冬臘月,拘留所竟不發給法輪功學員被褥,只得和衣睡在又濕又冷的光板鋪上。公安局政保科向我家屬勒索1500元錢後〔無任何收據〕,我被非法拘留15天回家。 二零零三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位鄰居老太太,跟我打聽承做服裝的法輪功學員李淑花家。我把這個鄰居老太太,領到李淑花家,我們剛一進屋,就被榆樹培英派出所「蹲坑」的五、六個便衣〔警察〕,把我們綁架到巡警大隊,當天晚上巡警大隊,又把我們劫到國保大隊。國保大隊警察齊力把我和鄰居老太連著戴一個手銬,穿銬在木製的沙發扶手上,一直銬了一天一宿。第二天上午,警察齊力審我時說:「國家把法輪功定為×教,你不知道嗎?」我說:那是江澤民越權違憲個人所為,國家沒有把法輪功定為甚麼教。警察齊力說:「我給你找文件。」他拿出一本文件彙編邊翻邊說:「這是民政部的、這是公安部的、這是……」我打斷他的話說:哪個部也代表不了國家。這時大隊長張德清走進來,他把我們師父李洪志的兩尊像,扔在我腳下的地上,用命令的口吻說:「你踩兩腳!」我說:中國古人有句話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不能踩。傍晚,警察齊力把我劫到拘留所,國保大隊又向我的家屬勒索現金1600元,非法拘留七天。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因公司解體,無人看管位於福安鄉的貨場房屋,當時我是公司經理,我就同妻子搬到貨場去住,無償看管公司財產。我有一個親屬和福安鄉派出所所長曲德彥是好朋友,他們在談話中,無意就把我煉法輪功的事說給他,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從此,所長曲德彥就記在心上,曾多次派警察到我的住所騷擾、查看、驗筆跡,曲德彥本人也親自帶警員到我住所查看過。 二零零三年初冬的一天,福安鄉派出所警車突然開到我住所的院中,下來三個警察,我當時在炕上坐著,他們沒出示任何證件,對我住所進行非法搜查,劫去一本《轉法輪》書,其中一個白臉警察說:「你跟我們到派出所去一趟。」當時我孫子(十歲)在場,看到警察搜查,已被嚇得夠嗆了,我怕嚇壞孩子,就隨他們去派出所。在派出所,那個白臉警察說:「你還上福安(鄉)鬧地震來啦?」我說:我在自家炕上坐著,鬧甚麼地震了?一個便衣假惺惺的說:「這本書給你吧。」我說:謝謝。所長曲德彥大喊:「把書扔爐子裏燒嘍!」那個便衣又把《轉法輪》書搶了回去。當天我被親人營救回來。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午11點30分,小孫女(7歲)放學回家叫門,我把門剛一打開,一個光頭的青年就一步竄到門裏,兩腳一叉,兩手叉腰,耷拉著腦袋,堵住門口,一副可憐的流氓相。緊接著就從樓下上來十幾個人,只有一人著警裝,其他人都是便衣。帶隊的是國保大隊警察柴文革,他對我說:「我們對你家要進行搜查。」我說:這是我兒子的家。柴文革說:「你在這住,就對你的住所進行搜查。」這時我的長孫女(9歲)也放學回來,兩個小女孩從來沒見過這種陣勢,被嚇得小姐倆哆哆嗦嗦依偎在一起,靠在牆邊直哭(她們爸爸。媽媽在外打工不在家)。這十幾個便衣警察在屋裏抄查了兩遍,只抄出我的一個工作證、小孩帶的一個護身符和兩本早期的法輪功資料。柴文革指著兩本法輪功資料問我:「這是哪來的。」我長孫女接話說:「我撿的。」柴文革厲聲問道:「你在哪撿的!」長孫女說:「在同學家走廊窗台上撿的。」柴文革又問:「你們倆在哪個學校,哪個班,叫甚麼名字?我找你們老師去。」小姐倆一聽要找學校老師,又嚇哭了,中午飯都沒吃,邊跑邊哭著上學去了。從那時起,凡是有人敲門兩個小女孩就害怕,致使她們幼小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非法搜查後柴文革叫我去公安局一趟,說馬上就讓我回來照看孩子。我說:我不去。最後他叫喊著:「強制傳喚,帶走!」當時我連外衣都沒穿,被他們十幾個暴徒,連拉帶推,把我拽到車上綁架到國保大隊。在國保大隊辦公室,柴文革辱罵我、逼供、誘供,讓我簽這個字,那個字,我都不簽。柴文革就對大隊長張德清說:「他不簽字。」張德清說:「都寫拒簽,拘他十天。」我被非法拘留十天。 綜上,是法輪功學員王繼文夫婦遭受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實和經歷。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有報是天理。奉勸那些仍然被中共邪黨矇騙,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和幹警,不要忘記歷史血的教訓:中共歷次運動結束之日,就是那些積極追隨者,大難臨頭之時。這是不爭的、鐵的事實。哪家都有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孫,為了你和你的親人的平安幸福,立即懸崖勒馬,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棄惡從善,退出中共黨團隊,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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