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我是九六年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大法的祛病健身的神奇,博大精深的法理令人折服。用盡人類的語言也無法形容我的福份和殊榮。從心靈深處發出:無論修煉路上怎樣艱辛我都要堅修大法到底,按真、善、忍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下去,助師正法救世人。 話雖好說,但做起來,距離法的要求和師父的要求,與同修相比相差甚遠。但是總結交流過程也是提高的過程,也是去執著的過程。 師父在《轉法輪》中講「不管人類的道德標準怎麼變化,可是這個宇宙的特性卻不會變,他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那麼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按照宇宙這個特性去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標準去要求自己。你要返本歸真,你要想修煉上來,你就得按照這個標準去做。」 一、說真話 我這個人頭腦簡單認死理,只要認定是正確的,無論碰到甚麼情況我都會堅持下去,更何況「真、善、忍」這普世價值是需要修煉人在一生中,一言一行中、一思一念中向內找自己,去同化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的迫害一開始,派出所、街道就把我找去。因為我們這塊的學法小組在我家,我和家人天天拎著錄音機和大夥一起煉功。我心中就有一念:不管怎樣,我都要講真話,堅修大法。有的同修說:你得保護好你的房子(身體),說不煉了也沒關係。但是我修的就是「真」,就不能說假話,就是求真。所以不管他們怎麼蠻橫、嚴厲,不叫我煉法輪功,我就是面帶笑容,以理服人:法輪功是祛病健身有奇效的功法,是國家讓煉的,那些頒發的獎狀就是褒獎法輪功利國利民的見證。國家政府講話怎麼能不算數呢?煉功人按真、善、忍做人還有錯嗎?哪個君王不希望他的臣民健康長壽呢?你們不得講道理嗎?他們無言以對。 後來他們又把我交給了單位和上級機關。上級機關和六一零的人以停發我工資和工作來威脅我。我說:「大法就是我的命,甚麼都可以不要,但是唯獨這個修煉大法,我決不能放棄!」他們把我的話記錄下來,讓我簽字,我毫不猶豫的簽了。(那時還不懂得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但是我那時還是很平和的講大法的美好。)他們非法關了我一天一夜,就放我回家了。後來還有一次,派出所找我去,讓我寫不去北京的保證。我想了一會說:「我修的是真、善、忍,沒有必要寫那個保證。」從此以後他們再也沒有干擾過我。 二、講真相 面對教養院和監獄的流氓行為能不能正念正行,是檢驗大法弟子的試金石。我的兒子被關在教養院和監獄裏時,邪惡規定親屬不罵大法、不罵師父、不「轉化」,就不允許會見親人。哪怕是說假話也行。我就堅信真善忍,決不能說假話,決不能害人。為了大法,為了不讓世人造業,甚麼都可以捨去,甚麼都可以忍受。所以那時二、三個月見不到親人是常有的事。當然,到後來,就知道用功能不允許他們不讓見,到時就能見到了。 當惡人不讓見兒子時,我就在教養院大門外大聲講法輪功是被誣陷的,是正法,法輪功師父是救人的,最正的。那時還不知道講真相這個詞,我就有一個想法,讓世人知道大法是正的和師父是清白的。那裏人來人往的人很多,有的是探親的,有的是警察,他們聽我講:我兒子有心臟病,煉法輪功煉好了,不用打針吃藥,病就好了,上哪找這麼好的功法啊!講不講理啊?修的是真、善、忍讓他往哪轉啊?有時他們提出問題我解答。我的做法感動了他們,不是一次兩次。 再去看兒子時,他們主動說:還不快進去看啊!管理科長主動對院長說:他媽好幾個月沒看了。因為我不罵大法,他們不讓接見。以我兒子的事為由我不止一次到六一零講真相,不管他們怎麼表現兇惡,但是只要正念「我就是要救你們」,然後用功能解體操控他們的邪惡,到後來有一官員說了這樣一句話:「心知肚明。」 還有一次主要負責人很兇的說:你再敢說,我就把你抓起來!我說真、善、忍不好嗎?他說真、善、忍好,法輪功反黨。通過這句話我向內找,說明我講真相力度不夠。所以我就改變方式,以真實名字寫信的方法,講「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迫害法輪功的利害關係。再寫上層販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牟取暴利,你們不要助紂為虐。再寫江羅被公審讓他們給自己留後路,不要干擾大法弟子救人。並教他們自救的辦法(認同真、善、忍),是公、檢、法在犯罪。指出他們是被上層愚弄、利用,為甚麼中央沒有文件讓你們迫害好人,遭報應。如果不認同真、善、忍好,那是沒有生路的。講了不認同真善忍遭報應的實例,讓他們不要雇特務干擾大法弟子救人。真相資料和電腦等是救人的法器,不能算做給大法弟子定罪的證據,等等類似這樣的信不下五、六封。 我還單獨給六一零頭子寫了一封信,那時,他已經退二線了,我也教他們自救辦法。這樣他們的家族、朋友都會有機會得救的。反正是應該說的我都說到了,並寫了是師父讓我們這樣做的。告訴他們:法輪功沒有敵人只有救人的份。所以我們大法弟子把你們當成我們的親人不能不救你們,希望你們珍惜這份機緣。 為兒子的事,我去省勞教局,面對滿屋子的辦公人員講:「我兒子心臟病煉功煉好了,把他抓起來就讓他「轉化」!往哪轉?煉法輪功的人都是按著真善忍修煉,國家卻把他定為邪教真是千古奇冤。講完後我就回來了,心裏很渺茫,我又不認識人家,又沒給他們錢,可是第二天來電話讓我去接人。由於不「轉化」加期三個月也取消了。而且兒子沒寫任何保證。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 三、講真相不錯過任何機會 我記得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們單位響應上級指示,針對法輪功召開全體職工大會,我沒等單位頭頭發言,我就先發言了。法輪功就是祛病健身的功法,怎麼能稱為教呢?煉功人按真善忍修自己,怎麼能稱為邪呢?你們國家讓煉的,國家給法輪功頒發的各種榮譽證書,怎麼出爾反爾?人們煉功身體好了,現在不讓煉了,還講不講道理啊?……等我講完了,領導甚麼也沒講,就散會了。我就本著一個原則逢會必講,只要有時機,逢人必講。甚麼婚事、喪事、學生升學等都是我講真相的好機會。 面對相逢的世人都是有緣人。在市場上、在火車上、在候車大廳,走在街上,在監獄會見廳等等都是講真相做三退的好機會。面對面講真相我做的比較早,師父提出講真相時,我早就開始了,所以在面對面講真相時,很自然根據不同人有不同的話。通過交談能確定能否三退。能三退就三退,不能三退的,給他打開心結(對法輪功有誤解的),送他們資料或者是護身符或者讓他們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們都很感激。凡是從真善忍切入主題的百分之百都認同。也就是首先百分之百的把人解救下來,這是第一重要的。 第一步救下來之後,再碰到接著做下一步,這樣效果更有效,更能救人做到實處。經過我手辦三退的有:市公安局長,分局長,所長,市宣傳部長、武裝部長、教育局長、區教委主任、區人大主任、政協主席、教養院幹部等等。 在講真相過程中,我發現有的人你敢講,他不敢聽,特別是公務員或有一定職務的人、教授等還有是所謂頑固的老紅軍之類的人,類似這樣的人,我就採用真名實姓的方式寫信講真相,讓他們知道甚麼是法輪功,之後重點多講些善待大法的福報和迫害大法的惡報,都是以身邊人為例子這樣有可信度,再教他們自救辦法誠念法輪大法好和真善忍好。 還給中央領導、中央電視台節目主持人寫信,讓他們實地調查採訪,這樣做有理有據,更有可信度。比不署名效果要好。而且我是根據不同時期,不同人寫不同內容的信。 我還給陷害我兒子出假證的四個民工寫勸善信(零五年時)告訴他們自救的辦法。在上半年,有一民工沒重視我教他的自救辦法,年紀輕輕就死去了。我又打電話告訴民工,要重視我告訴你們的話,要認同真、善、忍。我又以這為例再給六一零、公安局、分局、國保大隊、派出所、街道寫信。讓他們必須認同真、善、忍停止迫害法輪功,不許干擾大法弟子救人,不許撕毀真相資料。無論是奧運前、「十一」前,我都給他們寫勸善信,把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是公、檢、法在觸犯法律。讓他們歸正,給自己留後路。我寫信的目地是救一個是一個。不走過場,腳踏實地救人。有的同修講你這樣能救幾個人?我不追求數量。只要能講上話,搭上話,我就講救人。見到明慧週刊或週報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只要有地址我就寫信,這已成自然。但有時也懶散。 我還利用一切有利機會在候車大廳、在車廂、商貿大廳、商場等地面對熙熙攘攘成百上千的人群心生一念:如意運用師父賜給我的法輪,解體一切邪惡生命,讓所有生命都按真、善、忍歸正。同時還意念運用所有神通功能,解體一切邪惡生命。我好像站在高高的空間,向人群講:眾生你們聽著,法輪大法是正法,記住真、善、忍好,有好的未來!我堅定一念,我就有這個功能,我就能夠運用這個功能,因為「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我就這樣做,走在神的路上的人怎麼能被常人綁架呢?為甚麼不相信自己的功能呢?坦蕩正法路,走在神的路上,哪個常人能動得了你呢? 四、修出慈悲心 大法弟子是慈悲的,一言一行,一思一念都要為別人著想,不能害人。師父說:「我說修煉人是沒有敵人的,你們只有救人的份兒,」(《各地講法七》〈芝加哥市法會講法〉)我兒子無論是被非法勞教,還是被非法判刑,能不用花多少錢,就把事情擺平。我也看到辦案人員是在要錢,但是我更知道,任何一個生命都沒有資格花大法弟子的一分錢。我給誰錢,就是把誰往地獄裏推。所以我不能害人,沒有花一分錢。同時兒子回來後,我在給派出所、公安局六一零的信中提到這個問題:你們沒有資格花大法弟子的錢,拿了誰的錢,要把錢如數退回去。這是極其嚴肅的事情,無論常人能否理解,作為大法弟子知道這個利害關係,就不能為了自己,把公、檢、法人員往地獄裏推。 同時在這件事情中,作為一個修煉人,有許多東西要修下去的。師父講:「修煉就得在這魔難中修煉,看你七情六慾能不能割捨,能不能看淡。」「 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轉法輪》)兒子在被迫害的七年中,我從常人牽腸掛肚、撕心裂肺,到坦然面對。這是經歷了一次次剜心透骨的魔煉。這種痛苦如果沒有大法,很難走到這一步。這段過程不是一兩句話能講完的,只有親身經歷的人才有這個體會。 我雖然經受這樣的痛苦,但我畢竟每月還能見到兒子,如果我給他們送了錢,他們的生命受到懲罰,他們的親人該是怎樣的痛苦?有的失去的是丈夫,有的失去的是兒子……而他們的生生世世,他們的子孫祖輩都會跟著遭殃的。大法弟子是救人的,怎能為自己而害別人呢?怎能滋養邪惡呢?我當時就是這樣想的。有的人不理解,但是這就是我作為大法弟子修出的慈悲心,從而進一步證實了大法的純正。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都要想到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修去自己的私心。 我在修煉中存在很多不足,如不修口,在同修間不向內找,這都是我需要改正的。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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