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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煉體會點滴
文/山東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九七年五月我有幸得大法,五十多歲便多病纏身的我拜讀《轉法輪》後,心臟病、慢性胃炎、肝炎、膽囊炎、頸椎增生等不翼而飛,我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事,一向急性子的我變的處事冷靜、溫和、謙讓。無病一身輕,我承擔了家裏的大部份家務。老伴和兒女看到我的變化,都非常佩服大法的威力,大家都支持我修煉法輪大法。

九九年「七二零」,大法蒙冤,我義無反顧的站出來,踏上了進京上訪的路,我要伸張正義,我要為師父鳴冤。

隨著迫害步步升級,我和所有的大法弟子一樣開始全面的向民眾講大法真相,揭露這場非人的迫害。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二零零四年底,《九評共產黨》橫空出世,退黨、退團、退隊的洪勢到來,我首先將全家人勸退,大家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各自佩帶護身符。十多年來,全家人身體健康,精神愉快,雖不富裕,但夠吃夠用,心裏很滿足。一年前,小孫女的出世更給我家增添了無盡的歡樂。我帶孩子,做家務,還要做好三件事,每天忙的不亦樂乎。有老伴的配合,兒女們的協助,我將時間統籌安排好,日子過的井井有條。

有時,家人出於對惡黨的懼怕,擔心我被迫害,便勸我不要講真相,我嚴肅的告訴他們:「修煉的路我走定了,任何人用任何辦法也甭想阻止我講真相救人。」

大家圍著我轉,我為家庭負責,一家人生活的福樂融融。

我每天學法、煉功、發正念、講真相,多少年如一日,師父怎麼說,我就要怎麼做。師父選擇了我,我選擇了大法。

我家離早市近,我和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同修每天一大早便帶上大法真相資料、《九評》、光盤等趕集去了,我們互相配合,幾乎下來新資料,我們就從市場北頭髮到南頭。邊講邊發,久之,趕集的人都認識我們了,只要看見我倆,很多人主動索要新資料,常常一天勸退二、三十位。

有一次,我發完資料準備回家,走到早市北頭時,看見一個陌生的小伙子騎在自行車上停在那裏,我想要救他。便上前搭話:「小伙子,給你本《九評》看看。」小伙子笑著掏出手機,接過《九評》就給我照像,我意識到是便衣,我必須面對他,說:「小伙子,我要和你結善緣,法輪功修‘真善忍’,做好人,共產黨迫害法輪功,善惡有報是天理,為了你的生命,我告訴你大法真相,你一定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難來時命能保……」最後他笑了,說:「你走吧。」此後,這位小伙子再也沒有出現。

還有一次,那是汶川地震後,《是天災還是人禍》光盤下來了,我背上一書包光盤,從早市北頭邊講邊發,發到中間的時候,冒出一位老先生,破口大罵:「你吃共產黨的,喝共產黨的,還說共產黨不好……」說得很難聽,我解體自己的爭鬥心,發著正念,笑盈盈的走上前去說:「這位老大哥,你可別糊塗,我們吃的、喝的是自己辛勤勞動掙來的,你不幹活,共產黨會給你錢嗎?你看這些賣菜的兄弟姐妹,共產黨不但不給他們錢,還搜刮他們的錢,你說共產黨它是種田呢,還是開工廠?它的錢哪兒來的?它是掠奪老百姓的錢……」說的他啞口無言,我一邊往前發,一邊講,他攆我走。我想:我是來救人的,不准干擾。同修配合發正念。「共產黨歷次政治運動迫害了多少人?三反、五反、肅反、四清運動、文化大革命、八九年六四、鎮壓法輪功,共產黨製造了許許多多冤假錯案,多少年後,再給你平反,補多少錢,你還拿著這錢對共產黨感恩戴德……」一位男士伸出大拇指:「講的好,講的好!」伸手接過光盤。

第二天,我在早市南頭又遇上了這位罵我的老先生,師父的法出現在腦中:「度人就是度人,挑選不是慈悲。」(《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我要救他,我熱情的說:「老大哥,我得送你一本《九評》,我要讓你明白真相。」他說:「好,多給我幾本。」他將多餘的幾本分給他身邊的人。

早市絕大多數人明真相了,我倆就到縣城周邊村裏趕集,我發神韻光盤給一位小伙子時,他問我:「知道我是幹甚麼的嗎?我是610辦公室的。」我說:「610辦公室的更應該知道真相,你們直接受惡黨控制迫害好人,將來都要清算的,你們也是受害者。我給你一張神韻光盤回去認真看,那是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真正的中國傳統文化,我真心為你好,拿回家好好看看吧。」他接過光盤就走了,我看著他的背影,說了聲:「祝你平安!」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我因參加全縣範圍集體學法,被綁架到我所在地區看守所。我想:可能這裏有需要我來救的人,我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修煉人,人是動不了我的。我與外縣一位女同修關在一起,她背了很多法,對我啟發很大。我聽說與我同室的犯人中還有四位未得救,我想救他們。我給她們一一講明白,做了三退。正當同修為三退名單及兩張嚴正聲明無法傳到外面上網時,我說:「給我,講完真相,我就回家。」

接下來,警察安排我們兩次查體,說我病重,給我打吊針,我不打,自己將針頭拔下來了。「怕甚麼,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的」(《精進要旨》〈大曝光〉)。我也不問,也不吃飯,他們勸我吃飯,我說:「不餓,吃不進去」。讓我喝水,我說:「喝」。那個被我勸退的警察說:「我多弄點水給你喝。」關了五天,便讓我回家。叫我簽字,我說:「我也沒犯罪,甚麼字兒也不簽,這裏不是好人呆的地方。」我往外走時,一樓大門關了,讓我上去走二樓的門,我說:「我就走一樓大門。」他們馬上給我打開了,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門。

家屬接我回家後的第九天,本縣公安局警察來我家讓我到局裏走一趟,到公安局後,他們告訴我:「你沒有罪,給你將保外就醫撤掉,只拘留十五天就行了,已經關了五天,還有十一天。」我一直給接觸我的警察講真相,勸三退,最後他說:「那十一天也算了吧,你就交上那五天的生活費三百八十元就行了。」這一點我沒把握好,被其勒索成了。接觸我的警察全部三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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