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給教師和學子的信 善念喚良知 道義責任不能躲 給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國保大隊隊長李得保的一封信 給四川眉山東坡區國保大隊蘇曉東等人的信 路進友的老父親給河北涿州市公、檢、法的信 給教師和學子的信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韓愈做《師說》貽於李氏以至後人,告訴人們師者當以傳道為己任。然今之師者已無道可傳,僅為「授之書而習其句讀者」,師道之不存乃社稷之危。 孩子放學說老師要求購買紅書閱讀,學校還要組織紅歌歌詠比賽,聽後不禁愕然。中國五千年傳統文化能否重新發揚光大,師之擔重;中國人能否抵禦黨文化的思想洗腦,師之責深。願師者懷古道,秉忠直,慕聖賢,護良知,此民之幸,國之幸也! 可悲的是我們幾代中國人卻一直生活的謊言之中,從小學到中學到大學接受系統的洗腦灌輸,最後變成被利用的工具。歷次運動中處於青春期萌動的孩子都是紅頭文件的忠實執行者,所造成的破壞災難深重,無遠弗屆。利用文藝、文化等手段宣傳是中共的典型做法。其中又以「紅色著作」、「紅色經典」、「紅色歌曲」最潛移默化,欣賞英雄人物的嫉惡如仇,在激揚的旋律中熱血翻騰。但卻沒有人去認證故事的真偽,沒有人反思接受的是人性的善還是惡?這樣的生命成為「革命小將」也就順理成章,幾日前還是老實的孩子轉過臉來打死老師也不足為奇,因為他們已沒了人性的善惡,有的只是對階級敵人的仇恨,所以才有了父子反目、母女揭發、親人劃清界限、才有了那麼多人倫慘劇、留下那一段悲慘歷史。 當歷史的車輪來到今天,我們以為一切皆成往昔,但驚聞紅色恐怖捲土重來──學校要求學生唱紅歌,看紅色著作,在幼小的心靈紮下仇恨和階級鬥爭的種子,在一張張白紙上肆意的塗抹。「馬克思主義的道理千條萬緒,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造反有理」,「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要革命你就站過來,不革命你就滾他媽的蛋」,這是當年流行甚廣的紅色革命歌曲,大家想在這樣思想的灌輸下會培育出我們國家怎樣的未來。而且每次運動到來首當其衝受到孩子們衝擊的就是他們的師長。「1966年8月5日,北京師範大學女子附屬中學卞仲耘老師被女學生們戴高帽子、往身上潑黑墨、敲簸箕遊街、掛黑牌子、強迫下跪、用帶釘子的木棍打、用開水燙等等方法活活打死。北京師範大學女子附屬中學的女校長被學生強迫敲著一個破臉盆喊「我是牛鬼蛇神」,頭髮亂七八糟被剪光,頭打出了血,推倒了在地上爬」。像這樣的例子何止千萬,在教師被打成「臭老九」的年代孩子們傷害的不僅僅是他們的肉體,還有他們的心靈,望著一個個熟悉的面孔又那麼遙遠與陌生。 孩子們真的「人之初,性本惡」嗎?並非如此,是紅色的、扭曲人性的、鬥爭的階級宣傳使他們一步步慢慢變成「鬥士」,其實他們何嘗不是受害者,沒樹立美好的人生觀,沒學習文化知識,運動後被政權所拋棄上山下鄉,由於主觀與客觀的原因使他們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上步履艱難。當年的紅衛兵現已到耳順以至古稀之年,有的回顧往昔為自己的所為自責;有的把記憶埋藏心底有意迴避;有的在中共歷次政治鬥爭中摸爬滾打,如魚得水,不承認自己的過失,把責任歸結到高層為自己開脫,更有甚者認為當年的所作所為是正確的,可見少年時接受的思想薰陶對人的一生影響深遠。 「文革」後傷痕文學從個體角度對歷史進行了自我限制的客觀描述,但多是個人或部份群體苦難經歷的記載,沒有反思狂熱追隨中給他人、社會、國家造成的破壞,更難對產生這一切災難的原因徹底剖析。紅色流毒像潛伏病灶一樣隱藏下來,每每到中共危機的關鍵時刻就會被祭出加以泛濫欺騙國民。唱著《好日子》我們真的過上好的生活嗎?聽著《春天的故事》、《走進新時代》我們國家真的走向民主與和諧嗎?看著每日的新聞聯播我們真的生活在天堂中嗎?所有的教科書反覆暗示中國最美好,他國皆黑暗,愛黨就是愛國等等黨國不分、扭曲的愛國觀,所有的目的就是在國人頭腦中植根一個觀念:你不愛誰都可以,但一定要愛黨,因為人們不愛它它就不能執政,不能作威作福。這也是為甚麼通過教育系統向孩子們灌輸紅色流毒的原因,欺騙從小抓起,先入為主。 當今學生課本中虛假泛濫,例如邱少雲是志願軍英雄,但卻無法解釋這樣一些疑惑:先不說在焚身時他能否一動不動,大火覆蓋時為甚麼他的武器彈藥沒有爆炸?連片的草地起火為何沒燒到其他戰士?身體燃燒時間要長於野草,面對火堆愚蠢的美軍都是眼盲? 2001年天安門自焚案已被國際認定是中共導演的偽火,漏洞百出:劉思影氣管切開後卻能接受記者採訪並發出清脆的聲音,這是違反醫學常識的;王進東裝汽油的雪碧瓶點燃後卻完好無損,也是不可能的;存在的平穩畫面、特寫鏡頭不是突發事件所能搶拍的,其實在演戲,他們不是法輪功學員,完全是一場騙局,可電視、課本仍舊灌輸給孩子們這是「×教」所為,培植仇恨,這與歷次運動中的思想洗腦、顛倒是非,其實是一脈相通。 今天,歷史讓中共選擇:走向民主、還權於民或亦保守腐化、獨裁到底。遺憾的是它選擇了後者,就像毒藥一樣永遠都無法自我解毒。整個集團向「左」轉,開歷史倒車,重演「文革」序曲,把毒箭射向天真的孩子,企圖把他們變成罪惡政權新一代的基石,任其踐踏。 今天,歷史讓人民選擇:相信謊言、奉養中共還是解體中共、迎接新生。在這危機之秋,中國人能否正確選擇關係到中華民族的生死存亡。抵制中共惡意的洗腦是中華民族走向未來的必經之路,願您正確對待。 其實問任何成年人:你希望「文革」及其他對民眾的鎮壓重演嗎?即使是運動的參與者回答也是否定的。那我們為甚麼不去制止這樣的流毒蔓延呢?不讓我們的孩子重蹈覆轍。 如果您是當年的「熱血青年」,請告訴您兒孫歷史的真實、黑暗與殘酷,這會減輕您很多內心的愧疚。 如果您的家庭和家族是運動的專政對像,請告訴您後代所遭遇的苦難、悲辱與離別,為還原歷史、清算中共的罪惡留下依據。 如果您是89學運的學子,請告訴您的孩子和學生們:你們是抱著如何赤誠的愛國之心卻又遭到如何血腥的對待,為對得起那永遠定格在腦海中同窗的音容笑貌。 如果您是法輪功真相的了解者或迫害的見證人,請告訴您的親人、同事和好友:法輪功學員的承受,讓人們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早日與之脫離(退黨、退團、退隊),選擇美好未來。 如果您是有良心的中國人,請您客觀看待中共歷史和現實所為,為自己和下一代人免受洗腦、保存中華民族的薪火承傳明辨是非。 在此,請眾師者莫誤少年,莫毀中國之脊背,前途似海,來日方長。也願不希望自己孩子成為虎狼之師的家長,告訴子女學紅、唱紅的危害,共同抵禦共產邪靈對幼小心靈的毒害。 其實人們都希望能夠保持理智與清醒的頭腦,為自己的人生做出正確的選擇,然而在一個充滿了謊言的環境中,這真的很難。但是只要您願意去接觸更多的信息,去讀一讀在大陸已經廣泛流傳的《九評共產黨》,點擊一下安全快捷的破網軟件,您就會走出那堵紅牆,看到那個本應該屬於您的真實世界。 最後祝您及家人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善念喚良知 道義責任不能躲
給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刑庭常曉輝、劉輝及公、檢、法工作人員的一封信 西安區法院刑庭常曉輝、劉輝及公、檢、法工作人員: 近日得知,牡丹江西安區法院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非法開庭,由刑庭常曉輝、劉輝負責審理被不法警察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劉雪琴,沒當庭宣判。不論其結果如何,但是我們確信人性良知正在發揮作用,正義徹底戰勝邪惡已為時不遠。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下午三點半,劉雪琴在牡丹江市西二條路景福街路口,給開往外市縣客車的乘客發真相資料時,被先鋒分局治安巡防隊拳打腳踢、毆打,六十八歲的朝鮮族老太太林春子上前阻止,不法警察把林春子和劉雪琴一起綁架,掠走隨身攜帶的真相資料,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劉學芹一直被非法關押。 劉雪琴在修煉法輪功之前,身患多種疾病,尤其心臟病,心一跳起來,渾身哆嗦,沒勁,甚麼都幹不了,錢沒少花,病也沒好。她在一大爺家當保姆時,大爺七十多歲,是修煉法輪功的,在大爺的介紹下煉了法輪功,不長時間,走路一身輕,精神也好了,吃飯也香了,從此以後按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劉雪琴這樣追求精神境界提升,要求自己做好人的人,到底有罪嗎?為甚麼要將她抓捕甚至還想要判刑呢?作為刑庭常曉輝、劉輝以及公、檢、法工作人員,你們認真獨立思考過嗎? 一、從法律角度來看煉法輪功合法 有一個基本的法律理念──「法無明文不為罪」,就是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是犯罪的行為都是合法的。 然而,在中共媒體所製造的謊言欺騙下,很多人都誤以為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一個事實是:修煉法輪功根本就不違法!就是按現行的中國法律,也不能說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包括律師和法官,也都逐漸認清了這一點。 從全面的看,中國《憲法》規定:「我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賦予法輪功學員全新的人生觀,讓法輪功學員成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不偷、不搶、不嫖、不賭,諸惡不做。何罪之有? 進京上訪有罪嗎?《憲法》規定:「公民有向國家機關、個人提出批評的權利」。依據憲法行使自己的權利是合法的。 製作、散發資料,電視插播有罪嗎?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在民眾的視聽權被堵塞,電視、報紙對法輪功報導極盡污衊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向廣大民眾善意的解釋是符合憲法規定的。在中共媒體散布謊言欺騙民眾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維護公民的知情權,不僅無罪,而且有功。 因此按現行的中國法律,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所謂對法輪功的「依法處理」是荒唐的。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包括律師、警察、檢察官和法官,也都逐漸認清了這一點。 大家都知道《憲法》是母法,任何違憲立的法都是違法的。迫害法輪功的中共江氏集團針對法輪功制定的所謂法律法規等都是基於自己的私利和權欲,都是違憲的,所以也是違法的。那麼任何執行中共江氏集團的指令都是違法的行為,時機一到必受法律的嚴懲,無論是誰都休想逃脫。 法輪功學員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為了制止這場殘酷的鎮壓,法輪功學員站了出來,揭露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醜惡嘴臉,曝光他們的罪惡行徑,維護民眾的知情權,還民眾一個公道,這是對世人對社會負責的正義之舉,法輪功學員只是行使憲法賦予的合法權益,不論是對「真、善、忍」的信仰,還是上訪、或講真相都是合法的。 二、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在犯罪 中共江澤民集團在迫害法輪功過程中不但違反中國法律,而且違反了國際法,犯下了重罪,這些罪行必將受到追究。 比如在與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接觸中,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都能了解到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情況,了解到這些人無任何政治野心,沒有非法目的,都是在按「真、善、忍」做人。但是很多公、檢、法人員為利益所驅使,不敢「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地辦事,而是按政法委某負責人或「六一零」人員對各部門的授意、密令、文件的要求去搞假證,此類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的規定,構成了徇私枉法罪。 江澤民集團為迫害法輪功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之上的、相當於當年「文革」小組、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六一零辦公室」,自一九九九年至今十一年來在各地實施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 為欺騙國人,江氏集團除了壟斷所有媒體誣陷、栽贓法輪功以外,還打著法律的幌子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無所不用其極。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勞教所、監獄,洗腦班被迫害致死、致殘,遭受各種精神和肉體上的殘酷折磨,無數家庭支離破碎。迫害法輪功是建立在謊言的基礎上的。江澤民等五十多名中共高官在國際上以「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被告上國際法庭和各國法庭,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一切行為都是違法的,既違反《國際人權法》,也違反我國的《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參與的迫害者已構成多項犯罪,如侮辱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搜查罪、誹謗罪、誣告陷害罪、搶劫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濫用職權罪、瀆職罪、徇私枉法罪、侵佔罪、報復陷害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等。 迫害中,中共江氏集團無法無天,參與迫害的人不講法律,可是未來的正義法庭一定要對這些人追究法律責任,而且這一天越來越近,現在肆意妄為,到時一定不得不去面對法律! 除了道義上的聲討,歷史從未放過任何一個罪人,那些發動、維持迫害的中共官員們的所作所為都在記錄之中,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他們用何種藉口和謊言都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他們將面對的是歷史性的大審判。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凶。 資料顯示,因對法輪功學員施以群體滅絕、酷刑,和其它反人類犯罪,迄今為止,在美洲、歐洲、澳洲、亞洲等多個國家中共官員遭起訴的案件達五十多起。在美國,除了中共黨魁江澤民被起訴外,前北京市長劉淇,大連市委書記夏德仁,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中國科學院「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郭傳傑,原武漢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原吉林省委副書記、甘肅省委書記蘇榮,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六一零辦公室」頭目趙志飛等均被起訴,其中劉淇、夏德仁、郭傳傑和趙志飛在缺席審判中被法官認定罪名成立。 三、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下重罪,積極跟隨江氏迫害法輪功的人呢?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以來,中國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勞教所、監獄,被迫害致死、致殘,無數家庭支離破碎。然而海內外的法輪功學員沒有被殘酷的打壓嚇住,他們堅持「真善忍」信仰,向人們揭露迫害真相,中國大陸和全球各國支持法輪功的正義之聲越來越強。自二零零零年以來,全球已有三十個國家的三十五位律師組成了全球公審江澤民集團的律師團,已在十六個國家提出了針對江澤民的十八個訴訟案。 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和平的訴求──停止迫害、懲辦元凶(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之流)。中共的許多高官都有這樣的經歷,因為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在國外出訪時,隨處都可以看到法輪功的抗議隊伍。他們不得不出入走酒店後門,甚至垃圾通道。 「推動不邀訪、不歡迎、不接待中共人權惡棍國際聯盟」網站資料顯示,台灣立法院及十二個地方議會已通過不邀訪、不歡迎、不接待中共人權惡棍的人權提案。立委陳亭妃辦公室及台灣法輪大法學會早就將陳政高等一萬多名迫害法輪功的首批惡人名單送移民署、陸委會、法務部。 江澤民看到大勢已去,作為一個政治陰謀家,知道自己幹了一件大蠢事,那麼還在積極跟隨江氏迫害法輪功的人是不是在做更蠢的事呢?被中共矇蔽、利誘當槍使,在無知中去犯下各種罪行的人下場註定是極其可悲的。 提醒所有參與迫害者:鎮壓法輪功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那麼各級執行者,特別是直接執行者,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這是難以逃脫的。 中國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所有跟隨其迫害法輪功的人從一開始就被中共和江澤民集團出賣了,跟著中共一條路走到黑,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為犧牲品和陪葬品! 你們可以回顧一下歷史:納粹德國曾經氣勢洶洶,當時誰會想到它幾年之內會失敗並被追究?蘇聯東歐也曾經不可一世、形如鐵桶,誰會料到劇變竟發生在數月之間?歷史的變化在很多時候都被人事先認為是「不可能的」。在中國的近幾十年歷史中,又經歷了多少次的「平反」與找「替罪羊」運動?法輪功歷經十年迫害卻屹立不倒並傳揚世界的事實,又說明了甚麼?這一切都希望你們能深思。 中共歷次群眾鬥群眾運動,無法收場時,都是棄車保帥,卸磨殺驢。文革平反時,參與迫害的警察被秘密拉到雲南槍決,只給家屬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希望你不要給自己的生命留下太多的遺憾,在大是大非面前,給自己及家人做一個正確的選擇! 正如北京金光鴻律師在長沙市岳麓區法院,為沅江造紙廠原車間幹部阮放華的辯護詞中指出:「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和處以刑罰,是對神聖的法律的褻瀆,它根本就不是一個刑事案件,而是一場徹頭徹尾的信仰迫害以及人權災難,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法律以及司法工作人員包括我們的警官、檢察官和法官在內,在這裏被某些人當作工具來作為鏟除異己的手段,而不是公平正義的化身。」 「同時運用司法力量來迫害打壓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也是浪費國家有限的審判資源,國家應該把有限的司法資源用來打擊暴力犯罪及貪污腐敗犯罪等惡性刑事案件,來保護納稅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而不是用來打壓那些與官方信仰不同的善良正直、奉公守法的公民,因為這些人對社會不僅沒有任何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會。而且正是因為這些人的存在,我們的社會才多了一些正義與良知。如果我們的社會多一些真、善、忍,少一些假、惡、鬥,大家都來做一個像法輪功學員一樣的好人,是有利於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的。」 金光鴻律師呼籲:「希望我們司法機關不要把法輪功案件政治化,實事求是,並且我們的法官應當聽從內心的召喚聽從良知的召喚對本案做出裁決。」他認為:「本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阮放華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被告人阮放華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應該無罪釋放。」 四、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辯護詞 在當今的中國大陸,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是有相當難度的。但是,明白真相的律師越來越多挺身而出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維護道義和法律的正義。看看他們怎麼說: 高德玉的律師在《關於撤銷高德玉一案的法律意見書》中寫到:「……同時本律師認為,高德玉的行為不僅沒有社會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會。通過習煉法輪功獲得了身心健康,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同時積極向他人介紹宣傳法輪功祛病強身的效果,讓大家都來學法輪功,做好人。從小的方面來說,既為家庭節省了醫藥費用開支,又能讓子女安心工作,促進了家庭的和睦幸福。從大的方面來說,為國家節約了醫藥資源,同時老年人有信仰、有寄託,真正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安,是為政府分憂,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本律師還認為,宗教能夠淨化人的心靈和靈魂,能夠提升人的道德層次;宗教鼓勵人們行善積德,遵守國家法律,維護公共秩序。這不僅有助於造就良好公民,而且有利於社會穩定和安定團結。事實上,法輪功修煉者恰恰是社會最穩定的因素。因此政府應該鼓勵而不是打壓人們的宗教信仰,而因為公民的宗教信仰就對公民定罪處罰,更是踐踏人權的行為。 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看。高德玉年歲已高,而且老伴又臥病在床,子女又忙於自己的工作無人照料。高德玉一輩子奉公守法,沒有做過任何壞事。到了晚年因為身體多病而習煉法輪功,並由此獲得了身體健康,並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同時還積極地散發資料向他人宣傳介紹法輪功的好處,一家人幸福和睦、其樂融融。而我們的司法機關卻要因這位老人僅僅製作散發了幾份宣傳品,而對這樣善良無辜的老人處以刑罰,使他們夫妻不能團圓,母子不能相聚,活活拆散一個幸福的家庭,於心何忍! 我們都會老去,包括我們的公安偵查人員、檢察官和法官在內。當你們年老體弱,渾身多病,三天兩頭跑往醫院裏的時候,你們又會是甚麼感受!你們家裏也有父母,也有老人,如果你的父母僅僅因為煉煉氣功、發發資料就被判刑,你又會是甚麼感受?現在高德玉老人通過習煉法輪功獲得了身心健康,而且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這麼好的法輪功,既能強身健體,又能提升人們的道德水準,你自己不煉也就罷了,還要動用國家機器來打壓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天理何在?良心何在?難道沒有聽說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古訓嗎?請我們的司法公職人員三思!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北京律師金光鴻為寧河縣法輪功學員董會月的辯護詞中還用這樣一段論述: 「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守牆的衛兵,此前兩年,他在守護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從這個意義來說,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 一個沒有良知的人能順利地進入未來嗎?作為一名檢察官或警察,你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警察或士兵。「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不忘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知出現的一剎那」。這一釐米是讓人類海闊天空的一釐米,是個體超越於體制之上的一釐米,是見證人類良知的一釐米。 謝燕益律師的辯護詞中這樣寫道: 「作為我們法律職業共同體無論是法官、檢察官、律師在當前這個社會轉型時期肩負著重大責任。國家的正當意志、社會的法治不是靠恩賜得來的,就是要靠每一個人用實踐的勇氣奉獻的精神換來。」 「今天庭審中公訴人的有罪指控和我的無罪辯護之間就必然有一方是合法的而另一方則是違法的,同樣在本案從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整個司法程序過程中也必然一直存在著違法意志與合法意志。」 「(宣判法輪功學員無罪)從長遠來說,還能幫助在本案中已經涉嫌違法犯罪的那些偵查人員、檢察人員,讓他們的錯誤能夠得到及時糾正以避免造成更加嚴重的法律後果。如前所述的濫用職權、枉法追訴、徇私枉法等等犯罪行為的發生,這些罪行今天不被追究並不代表將來永遠不會被追究。」 正義的勝利已為時不遠,因為人們越來越清楚的意識到,對待法輪功問題選擇正義的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也是大勢所趨,沒有人能夠違背歷史潮流! 另外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表明,涉及「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等嚴重踐踏人權的指控,行為人以所謂「執行上級命令」、「當時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職業身份作為自我免責的辯護理由,將不被現代法庭所認可!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作為這個社會的一員,如果我們都能身體力行實踐著對自己對家人對百姓的承諾,我們每個人的路都會越走越寬,所以更多的時候,處理任何問題我們都要摸摸我們自己的心。希望你能正視和彌補自己的過錯。 人性良知正在發揮作用,正義徹底戰勝邪惡已為時不遠,因為人們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對待法輪功問題選擇正義的立場才是真正的無悔抉擇,也是大勢所趨,沒有人能夠違背歷史潮流! 在此,真心善勸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部門的工作人員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了,無罪釋放劉雪琴及所有無辜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真正關心你們的法輪功學員 於二零一一年五月母親節 給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國保大隊隊長李得保的一封信
南陽市唐河縣國保大隊隊長李得保, 雖然我們素不相識,但卻都有一個共同的心願,那就是希望自己及家人幸福、平安,無災無難。我們都是鄉里鄉親,無冤無仇,只因你的工作性質問題,我才善意的給你寫這封信,所以,這裏絕對沒有惡意,希望你千萬不要戒備,不要反感,應以平和的心態把信看完,並認真思考一下,最終能夠有一個正確的選擇,使你和你的家人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我相信你也原本純樸,你也可能天生善良,你也和我們一樣很清楚地知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並沒有傷害任何個人及社會,當然也包括你。但是中共及江氏集團卻迫使你們執法犯法,直接或間接的將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關押,敲詐錢財,進行迫害。也許對此你們也很無奈,也許你認為,只要眼前能有一份所謂好的工作,正常拿到工資,時常還能另外得到不少好處,生活的好就行。可現實並不是這樣,全國各地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例屢見不鮮,現已超過萬例,各地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也已經成為潮流。 首任中央「六一零」主任李嵐清,看到眾多惡警惡官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上報材料後辭去了該職。 繼任的中央「六一零」主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劉京已患癌症;零七年六月三日,天津市前任「六一零」主任、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政協主席宋平順在辦公樓內突然身亡;原江蘇省「六一零」副主任、省公安廳副廳長王榮生,因迫害法輪功升任江蘇省司法廳廳長,上任不久即患了白血病;重慶奉節縣「六一零」頭目楊大才一直參與策劃迫害法輪功,於零六年十一月暴病身亡;湖北黃岡市「六一零」首任主任張石明突患心臟病死亡;繼任的王克武上任的第二年就患了肝癌,於同年清明前三天死亡…… 新疆喀什地區政法委副書記買買提阿吉緊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在喀什地委黨校召開政法幹部大會上,惡毒攻擊大法,不相信善惡有報,部署迫害法輪功學員,當場腦溢血倒在講台上,後經緊急搶救,致使半身癱瘓。 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下午三點左右,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在樂山城區綿竹地段。劍峰鄉黨委書記、副書記、鄉長三人駕小車與大客車相撞,三人當場死亡。其實在車禍發生前,車裏是四個人。就在事故發生前一分鐘,一名男子剛從出事的那輛車裏下來,車再開出不到一百米就出了事故,這個倖存者目睹了車禍發生的整個過程,嚇得全身發抖,多次嘔吐。 死者劍峰鄉黨委書記周建,副書記何天銀年均四十九歲,鄉長李曉葳四十一歲。此三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緊跟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曾經多次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和勞教所進行迫害,他們還敲詐法輪功學員的私人財物,出賣良知,結果招致了上天的懲罰。 二零零九年年初,大連市南關嶺監獄組織了一百多名警察參加了體檢,結果檢出各種癌症病患十幾人,有人檢查出癌症當場就嚇癱在那裏。警察們私下議論,怎麼一百多人裏就有十幾個得癌症的?真是奇怪。其實並不奇怪,全國各地,像大連南關嶺監獄這樣集中患絕症或出事故的情況並不少見。例如,北京海澱區上地派出所,所內警察暴死,人心惶惶,後來該派出所合併到別的派出所了。 這幾年,公安、國安、「六一零」系統人員「因公殉職」和意外死亡率遠遠高於過去,有的年紀輕輕、身強體壯的卻忽得怪病暴死,有的出車禍或蹊蹺地意外死亡,有更多的得了絕症,還有的意外傷殘或者家庭遭遇種種不測……。但是,中共為了讓這些人死心塌地為它效命,嚴密封鎖消息。儘管如此,各種非正常死亡的消息仍不時傳出,而且出意外的幾乎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在幾十年無神論的洗腦下,很多人已不再相信善惡有報是天理,但人都應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那麼同樣道理,種善因會結善果,種惡因會結惡果。雖然現實中有好人不得好,壞人沒遭報的現象,但那不過是因果循環過程中的階段現象和中間過程,此謂「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全都來報」。因果報應不論人是否相信,也不管其身份、貧富,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毫釐不差。 這些說明了甚麼?對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迫害同時也都是在迫害自己,都是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人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上天都一一記錄在案,做好事得福報,做壞事得惡報,天理是公平的。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在中共頭子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一些助紂為虐的打手說:「是江澤民叫我幹的。」你以為是惡黨叫你殺的人,你就可以推卸責任了嗎?就可以逃脫懲罰了嗎?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 無數歷史教訓證明,中共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一貫卸磨殺驢,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 1992年2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英格﹒亨里奇受到審判。在柏林牆倒塌前,他射殺了企圖翻牆而過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 亨里奇的律師辯護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奧多賽德爾並不這麼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最終,衛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釋。 「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知出現的一剎那」。這一釐米,可以讓人類海闊天空。 目前,已有不少公檢法人員和黨政幹部已明白真相,知道法輪大法是佛法,是教人做好人的,退出黨團隊能保命,所以都退出了惡黨的這些組織。2005年5月16日,中共中央黨校25名不同部門的官員集體向大紀元聲明退出共產黨,他們在集體退黨聲明中說,我們是來自中共中央黨校各個不同部門的官員,我們中間有「老革命」、「老幹部」、「老黨員」,還有中青年在職官員,有正副部級、局級、處級官員,有一般科員和普通官員,也有博士生、研究生等。我們大家都同意借你們的《大紀元時報》退黨專欄,刊登我們眾多官員的退出共產邪靈的聲明。 實例很多,其他不再一一列舉。現在也有很多有正義感的律師也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如李蘇濱、莫少平、郭國汀、江天勇、程海、黎雄兵、唐吉田、謝燕益、李和平等等。 眾多大陸律師以詳實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指出:信仰法輪功合法,傳播法輪功真相合法。北京律師謝燕益、李春富為法輪功學員鄧小明做無罪辯護,謝燕益律師當庭指控司法單位對鄧小明的審判是非法的,謝律師當庭對庭審人員說:「今天你們可能不會受到追訴,不代表未來不會受到追訴。」律師希望司法系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懸崖勒馬。 2009年10月15日,湖南省岳陽市樓區法院對五個月前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許根元、黃佑軍「開庭」,北京的金光鴻律師做了無罪辯護,他明確指出:「被告人及其他法輪功習煉者因為煉法輪功而變得更有愛心和樂於助人。他們的行為非但沒有社會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會。」「法輪功修煉者恰恰是社會最穩定的因素。」 開庭中,當公訴人李衛星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起訴兩位法輪功學員時,北京張律師要求公訴人拿出法律文件、哪條哪款寫了「法輪功是邪教」?公訴人啞口無言,法官、國保人員面面相覷。誰是正教誰是邪教可不是共產黨說了算的,更不是江澤民說了算的。最後,法官只得宣布休庭。 這次日本九級大地震及其引發的海嘯威力之巨大,場面之恐怖通過電視和互聯網一一呈現在世人面前,所有看過災難片《2012》的人,第一反應無不是電影中那可怕的巨難居然在今日現實中再現。更有甚者,電影導演沒有想到的核泄漏危機也已成為現實中活生生的巨大威脅,日本是一個先進的發達國家,又是一個地震和海嘯頻發的島國,無論是科學技術水平之高、基礎設施之牢固,國民群體素質之優,還是災害應對措施之完備與迅速,都遠非中國所能及。然而即使如此,在這天地的巨大威力面前,人類還是那麼的渺小,科學還是那樣的無力,災難所造成的破壞和傷亡還是如此的慘不忍睹。如果連日本都無力抵禦這天地莫大的威嚴,這世上就沒有哪一個民族可以戰天鬥地,沒有哪一種技術可以征服自然,也沒有哪一種科學可以否定神明。 敬畏天地,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人類希望通過科學的力量改善自己的生活,這種想法並沒有錯。然而過份迷信科學,絕對信仰科學,完全依賴科學卻是大錯特錯了。在今天擺在人類面前的慘痛現實面前,我們不得不從過去科學萬能的幻夢中醒來,清醒的認識到科學並不能使人類更偉大,偉大到足以質疑神佛的存在,偉大到無視因果輪報的鐵律,偉大到挑戰天地的威嚴。相反科學讓人類由於自大而變得更渺小,因為人類越自大,在神佛的眼裏就越渺小。 傳說中的「2012」還未到來,一場九級地震就已經把人類打回原形,讓人類認識到自己所迷信的科學原來在天地的威力面前不堪一擊。豈止如此,曾經讓人類引以為榮的核能,被認為是科學帶給人類的巨大福祉,如今卻已然成為高懸於人類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若如此沉痛的教訓還不能讓人類清醒過來,當傳說中的「2012」大劫到來之時,等待著人類的將是甚麼? 從人類走過的這段歷史來看,人們越迷信科學,就越不相信神佛的存在,越不相信因果輪迴、善惡有報的宇宙規律存在。尤其當西方的撒旦魔教改頭換面以科學來包裝自己,以馬列主義的面目示人,以天地不容的無神論來毒害人,以神明忿怒的入黨血誓來為人打上魔教烙印的時候,人就更認不清是非善惡了。於是不信因果,不敬神明,戰天鬥地就成了馬列魔教統治的這片大地上的常態,也就成了炎黃子孫最大的危機。 當人們不再相信神佛的教誨,不再相信因果輪報的宇宙規律的時候,自然也就道義放兩旁,利字擺中間了。然而道義卻是神佛留給人類的唯一正路,是聖徒不惜受難也要指給世人看的,因為道義才是讓人得以在未來的大劫中倖免的唯一出路。把道義放兩邊,這樣的人就是誤入歧途,如果他們不能及時走回正道,那麼這些人一定是被天地所棄的,也就是在劫難中註定要淘汰的。 人世間再多的金錢,再大的權力都不能代替道義,更不能代表道義。走在道義之路上的人們,他們無須擔心傳說中的「2012」,更不必懼怕日後更大的劫難,因為他們的生命是神佛所守護的。 法輪功是完整的一套性命雙修的法門,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強調心性修煉,修煉人從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個人心性的提高,還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不收分文,義務教功,一切活動都是公開且免費。所有法輪大法書籍和影象資料,都可以免費從互聯網下載、複製。法輪功修煉不重形式,學煉者想學就學,不想學就走,沒有名冊、會員,自由來去。目前法輪功已傳遍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和香港),上億人學煉。 從表面上看哪,現在是法輪功學員在受迫害,其實不明真相的人們也都在受迫害,到這時候了他們還傻乎乎的聽黨的話,跟黨走,迫害法輪功學員,到災難來的時候怎麼辦呢?哭都來不及。 李大隊長,你和我們一樣也有父母弟兄、妻子兒女,都想平安、幸福。我希望你看到這封信後能夠受到啟發,能夠理解我的良苦用心,明白真相,從今以後進一步了解大法,認同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無條件釋放被抓法輪功學員,從此不再助紂為虐,做一個真正的好人,這樣不管大災難甚麼時候來,你都不怕,你和你的家人都會平安幸福,因為那是淘汰壞人的。 神佛是慈悲的,同時也是有威嚴的。 法輪功學員 2011年5月 給四川眉山東坡區國保大隊蘇曉東等人的信
蘇曉東等人, 你們在這些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騷擾和接觸中,完全知道法輪功學員是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令,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而你在擔任國保大隊長這麼多年中,你及你的手下在利益的驅使下,對法輪功學員又做了些甚麼呢?你們曾多次在不穿警服及沒有任何證件情況下,強闖法輪功學員家,綁架他們,並搶走其財物,你們無法無天的行為與強盜何異? 二零零八年元旦之際,你們將東坡區的法輪功學員杜國建以莫須有的罪名勞教兩年,並在幾天內,將她送進黑暗的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折磨,這是杜國建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第三次被綁架到勞教所非法勞教。杜國建根據我國憲法「信仰自由、無罪」而拒穿囚服,被楠木寺勞教所獄警非法搶走其過冬的衣服,在冬天,她還穿著夏天穿的短衣短褲,備受非人折磨……手腳至今還未恢復正常。 二零零八年七月份,在上級的「保奧運」藉口下,你們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出動了大批警力在萬勝鎮綁架祝群華,後又到萬勝、伏龍兩地綁架了邵淑明、祝雲華、郭秀枝、伍孝麗等十來位法輪功學員,並搶劫了他們家的電視機、影碟機、衛星天線等私人財物。並將祝群華、邵淑明、伍孝麗三人非法勞教。至今三人的親屬都還沒有收到任何相關法律文書,也沒有得到任何通知。同時因為奧運,你們還指使各地方派出所上門騷擾了許多法輪功學員,並在某地辦所謂的法制學習班,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不修煉保證。 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一大早,你們鬼鬼祟祟來到法輪功學員劉福明的家門守候,待劉福明兒子從外回家時,你們便非法強闖進劉福明家,在沒有出示任何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劉福明夫婦,在非法審訊劉福明過程中並對他非法用刑。一月後,你們才給劉福明家出示了所謂的搜查證。 二零零九年九月份,為了中共的六十大慶的所謂「穩定」,你們便在上級的指使下,於九月十一日,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你們先是到家住東坡區的羅麗彬家,趁她女兒一早上學之機,在沒有人出示任何相關證件及手續的情況下,非法強闖羅麗彬家,亂翻亂動。在這過程中,你們中一個長著絡腮鬍的、三十來歲不知甚麼身份的男人將羅麗彬的左手粗暴地反在後背,並往上猛提達半小時之久,將羅麗彬的手臂扭傷;在人身受到傷害無助之下,羅麗彬被迫爬上了五樓窗台準備跳窗求救,引來了眾多圍觀群眾。你們在心虛的情況下,搶走了她家的電腦等私人物品才急匆匆離去。之後的多天,你們又伙同各地派出所人員陸續上門騷擾多位法輪功學員,也是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凌晨二點,你們一夥人又劫持一位法輪功女學員,強行闖入羅麗彬租住房內綁架了她,並搶走了她的電腦和大法書及現金,給羅麗彬的女兒和丈夫及公公帶來了極大的傷害,致使她的女兒無法安心上課。在實施綁架的過程中,其女兒抱住她媽媽,你們卻使勁抓住她的頭髮,把她摔在地上,對十幾歲的小女孩那麼粗暴,你們也有父母子女,將心比心,你們難道不愧疚嗎?你們當中的警察洪某僅出示了警官證,還說:「你們別說我們又沒出示證件。」從法律上講,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請問:羅麗彬白天上班,晚上在家休息,也算犯法嗎?其實你們沒有搜查證、逮捕證是無權抓捕公民的,你們就是知法犯法。你們私闖民宅,暴力綁架公民。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蘇曉東,我們並沒有將你及你的手下對法輪功學員所幹的一切全部寫出,不過我們都一一有記載(這些都是你們犯罪的鐵證)。在你們對法輪功的真相已經了解的情況下,奉勸你們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你們的回答是:「不要對我講這些。」或者說:「以後你們來審判我們好了。」這說明你們十分清楚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違法的,你們也明白終究有一天你們會被押上審判台。而你們卻仍然配合著邪惡中共幹著這違法的、違背良心、天理的事,只為迫害一個法輪功學員能得到多少獎金;或者藉口說這是上級叫你們幹的,沒辦法。 然而,這些錢能給你們換來身體的健康和快樂嗎?當你們使用這些錢時心中沒有愧疚感嗎?你們當中不是有不少人常生病住院嗎?為甚麼?你們想過沒有,報應不是來了嗎?你們的上級能為你們承擔嗎?別忘了,你們可是具體的執行者,你們將為你們所做的一切承擔責任!再不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善待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不久的將來,你們所幹的一切都將成為你們犯罪受審的證據! 你們也許都知道: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西班牙國家法庭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立案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中共高官。一旦法庭進一步判決罪名成立,被告將面臨至少20年的徒刑。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澳克達比奧阿拉奧茲拉馬德裏(OctavioAraozdeLamadrid)作出一項深具歷史意義的裁決: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幹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該二名中共高級官員。在你們中的人有些都不知「六一零」是甚麼?它就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因成立於六月十日,故稱「六一零」。為了掩人耳目現在叫防邪辦,實則「六一零」。也就是現在你們的頂頭上司嚴明宇所在處。 蘇曉東,捫心自問,在對這些好人進行迫害時,你們良心何在?知道嗎,你們是東坡區迫害法輪功學員中最無視法律,最為狂妄、蠻橫的一屆國保大隊人員!你們真的印證了老百姓的一句話:過去土匪在深山,今日土匪在公安! 蘇曉東,你們在對這些好人進行迫害時,你們可否知道其實也是在害你們自己,明慧網上太多的惡報事例足以讓你們清醒了,損人不利己,善惡有報是天理,真的希望你及你的手下能及時反省,不要再被眼前的利益所矇蔽了;不要讓你們的家人為你們迫害好人而感到羞愧;為了你們的將來著想、為了你們的家人有個美好的未來,不要再這樣無法無天,執法犯法!不要再助紂為虐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希望你們能及時醒悟,多了解法輪功的美好及中共的邪惡;並希望你們將功補過,歸還被你們搶走的法輪功學員的合法財物;善待每一位法輪功學員,並適時保護他們。法輪功學員將既往不咎! 最後,東坡區所有法輪功學員一如既往地告訴你們及你們的家人,請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滅中共在即,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保平安。 東坡區全體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五月 路進友的老父親給河北涿州市公、檢、法的信
按: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鎮韓村59歲的法輪功學員路進友,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被涿州市公安局非法抄家抓捕,之後被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被涿州市法院非法庭審,現被關在涿州市看守所。以下是路進友的老父路景順寫給當地公檢法人員的信: 涿州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各位警官、檢察官、法官們: 我叫路景順、是松林店鎮韓村人,今年85歲了,是路進友的父親,可以說路進友是我現在生活的唯一依托。 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涿州市公安局、國保隊長楊警官帶了幾個人把我兒路進友從家中帶走,現在路進友被關押在涿州市看守所已經八個多月了,聽說近期對我兒進行再次審判未遂,又送勞教因身體不行被退回。 在此我想再和你們說兩句心裏話:我兒路進友以前抽煙、喝酒、打麻將一樣兒不差,身體不好、坐骨神經疼、骨刺,吃了好多藥不見好,不敢幹重活,家中還有一個雙耳失聰的兒媳,煉功後不但病好了還改掉了抽煙、喝酒、賭錢的壞毛病,對我也還孝敬,雖說有時也覺得他活得挺累,心裏沒個算計,有些傻氣。可細想起來,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身子骨好了,他對別人說是法輪功救了他,把大法的美好告訴鄉親,希望更多的人病好,助人為樂,這不是好事嗎?村裏人就講個人緣,祖上有知也會為有這麼一個兒孫感到高興。 然而我不明白為甚麼現在做好人卻要被抓捕,還要被判刑坐牢。難道我們國家不需要好人嗎。你們都是有文化、有知識、懂法律,肩負著教化老百姓的責任,請你們說說這犯了甚麼法了?不是說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嗎?我不明白做好人和叫人做好人對國家有甚麼危害?難道政府還想叫人學壞嗎? 老百姓都知道,打擊好人就是對壞人的表彰,反過來我也想問問你們,你們這樣做,是在保國安民、還是在禍國殃民?我對你們的做法不理解,我年歲大了,身邊需要人照顧,我想你們也有妻兒老小,也是父母生養的血肉之軀,相信你們一定有人的善心存在。別嫌我說話不中聽,人做事都應該想一想,對己、對人、對自己的家庭、對國家有沒有好處。過去人常講:害人如害己,幫人幫自家。你們把我兒子放回來!讓我老漢也有個安穩的晚年,還我們家往日的祥和,老百姓祥和了,國家不也就安穩了嗎? 求你們多幫忙了!先謝謝你們吧。 一個失去依靠的老人 路景順 201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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