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接上文青山作證(上)) 二、青山區的洗腦及其解體 (一)中共的精神控制和洗腦班 在中共的話語中,邪教的重要特徵之一是「精神控制」,也即「洗腦」。不管中共怎麼向人暗示,人們發現一直在進行「精神控制」的邪教正是中共。 洗腦,是以長期強制和封鎖特定信息的方式灌輸某種信息,並阻礙人群接觸顯然更優的思想或信仰的行為。中共長期以來用馬列暴力文化給中國人洗腦,蔑視、摧殘民族文化,敵視、打擊所有對神佛的信仰,把中國人隔離於世界文明之外。在恐怖和政治高壓下,不論知識份子、學者還是其他民眾,或者喪失了清晰、獨立判斷的能力,或者被剝奪了說話表達的權利。 洗腦需要控制人身自由和剝奪信息自由。追溯到1942年延安的西北局高幹會,八十八天的會期,與會者如果不能與中共毛魁「一條心」就不能離會。而原武漢市市長吳國楨在《夜來臨》中說,只需(政治)開放,中國大陸「竹幕」就會土崩瓦解。正因如此,中共從不能容忍其治下民眾有行動自由和思想、信仰自由。中共曾經試圖滅絕財富和貨幣,實行人身票據控制(戶口、糧、油票、介紹信),今天中共仍然有意使民眾在生存線上掙扎,以利控制人身。同時,中共從不放棄對各種媒體、網絡、教育體系監控,一旦民眾有了自己的選擇,則被稱為與其「爭奪群眾」。中共甚至從不停止對走出國界者和突破信息封鎖者進行監控、阻隔和打擊。 自1996年「光明日報事件」後,中共即禁止法輪功書籍的合法出版。1999年7月迫害開始後更是不遺餘力的搜書、燒書、封網、舉報、抓人、破壞法輪功資料來源。2001年之前,許多法輪功修煉者試圖通過上訪,讓政府和民眾對法輪功有一個正確理解。在中共執意迫害的情況下,修煉者則直接面向民眾和每個個人,講述法輪功真相、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 「學習班」是中共實施精神控制的特殊形式。「學習班」出現在40年代的延安,在文革中曾盛極一時。「學習班」在上世紀末再現,這個中共歷史上的陰魂再次還返世間。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一手建立起專門協調黨政、司法、文宣、外交等各部門,全面迫害法輪功的超越法律限制的違憲組織「六一零」。各級 「六一零」除了指揮、操縱公安、司法系統在法律框架內迫害法輪功之外,還直接掌握各地的「封閉學習班」或稱「法制學習班」。其起初名義是「監視居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專門的集中關押和迫害。這種「學習班」既設在社區、單位裏,也有設在勞教所等關押機構內。勞教中何以有「監視居住」呢?!「學習班」除了非法剝奪人身自由,進行長期隔離外,同時還進行「洗腦」。「學習班」就是中共的洗腦班。 武漢各區「六一零」辦的「封閉學習班」始於2000年3月。青山區洗腦班是其中之一。一般關押時間長達4個月以上,並執行無限期關押的原則。關押期間,禁止親屬探望,人身自由被剝奪,與監獄無異。當法輪功修煉人指出青山區「六一零」洗腦班是非法的「監獄」時,「六一零」說:你說是就是! (二)武鋼「六一零」將職工送往湯遜湖 武漢鋼鐵公司(武鋼),中央直屬企業,在迫害法輪功過程中緊跟中共,多年來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迫害企業職工,將迫害與考核掛鉤,有幹部叫囂:「一人煉功,全家下崗!」 2000年12月底,總經理劉本仁、書記張明達、副書記符德勤等「七人小組」令武鋼宣傳部炮製系列污衊文章,並責令各單位一二把手嚴格監管煉功職工。新書記王炯,總經理鄧琦琳上台後,2006年1月、2009年8月武鋼綜治委多次下文迫害武鋼修煉法輪功的職工。鋼城分局國保科徐國慶曾叫囂,監獄有刑期,在這裏沒有刑期。 公司內職工多人次被廠內非法關押迫害,武鋼二醫院的地下室曾是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 武鋼煉鐵廠李小雪進京為大法上訪,抓回後被單位私刑上銬10晝夜,拘留一個月。為判她勞教、整假材料,它們跑到青山區洗腦班,以勞教威脅被關的青山區法輪功學員指認李小雪是組織者。 武鋼 「六一零」的負責人張明達指使武鋼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加害職工鐘曉寧。公司領導口口聲聲,以人格擔保鐘曉寧上下班安全,卻於2004年10月21日將鐘曉寧在班時將其誘騙、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中心。 2004年2006年武鋼伙同鋼城分局,將本部煉功職工多批次送湖北省湯遜湖洗腦中心迫害,每次3至10人不等。比如,2006年9月5日,分局國保科徐國慶等將劉祥德、潘美紅、蔣連文和蔣連華4人送入湯遜湖洗腦班;10月底,又將葉春喜、李麗華(武鋼二醫院)、張麗君(武鋼技術中心)、安宏、朱詠(武鋼計控廠前車間主任)、熊建平,還有一位不知姓名的煉功人共7人,送入湯遜湖洗腦班;11月1日,又將武鋼二醫院放射科葉春喜、武鋼二醫院婦產科李麗華綁架至湯遜湖。 為了「轉化」武鋼能源總廠職工、法輪功學員曹萍,2006年3月至5月,武鋼通過鋼城分局將曹萍送市拘留所、武漢堤角洗腦班和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反覆迫害。 湯遜湖洗腦班,即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是湖北地區洗腦班中最大的黑窩之一。其工作人員抽調自湖北沙洋監獄和湖北洪山監獄等。該黑窩針對法輪功修煉者實行長期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 (三)集體絕食解體青山區「六一零」洗腦班 青山區「六一零」由如下主要人員組成:主任王行寬(青山區委宣傳部長)、主任袁良宏、鋼城分局國保大隊張祖君、青山政法委書記魏某、司法局副局長吳興斐等。 2000年底至2001年初,青山區 「六一零」進行了一次大抓捕,將60多名法輪功修煉人劫持到武豐閘洗腦班。中共青山區「六一零」逼迫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寫所謂決裂書,否則不放人。這次洗腦班持續到2001年10月11日工人村三街坊的新洗腦班建築修起來。全體人員轉移到了工人村。這次洗腦班持續了11個月,有部份法輪功學員是在此之前被抓來的。他們的非法關押期限超過了1年。 在洗腦班中,法輪功學員堅持學大法書、煉功。分講抄寫的《轉法輪》在各個監室中悄悄流傳。一次,一講大法書被發現並沒收了。但監獄突然放出一名法輪功學員,於是她將這一講書從外面帶回。 面對非法關押,被迫害的修煉人多次絕食抗議。其中2001年5月30日的絕食及其絕食的報導,和10月11日以後的絕食最終解體了這個非法洗腦班。 第一次集體絕食發生在2001年的5月30日。事件的起因是「六一零」試圖加大迫害,將法輪功學員分開單獨關押、24小時強化洗腦,以及陳忠義24日深夜突然被帶走(勞教)一事。從5月29日開始,全體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全體絕食,「到第五天,只有少數幾位弟子能起床洗臉,其他多數身體很弱,面臨生命危險」。6月9日刊登在明慧網上的公開信的結尾這樣說道:「如果我們二十多人的生命能喚醒眾多世人的良知,讓更多的人看清這場邪惡的迫害,那我們為此付出也在所不惜,因為我們的生命是同大法緊緊相連。」儘管洗腦班負責人閻新華竟毫無人性地說:‘餓他們六天,餓不死!」但這次絕食極大的震懾了邪惡,部份法輪功學員正念回家。 第二次集體絕食有八個人,他們決議抵制迫害,必須立即被釋放回家。絕食到第六天晚上,洗腦班頭目袁良洪、吳興斐通知各單位把他們接回單位。回單位後,多人繼續被單位非法關押,他們於是繼續絕食十天,最終獲得成功。這期洗腦班就此停辦。 青山區洗腦班後來在工人村、北湖短暫存在過二個月左右的時間後停辦。 我們搜集到的青山區集體絕食抵制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包括(28人): 王麗(30歲)、饒偉明(36歲)、李英娟(37歲)、史映霞(39歲)、李厚利(40歲)、李再利(44歲)、丁世蘭(48歲)、陳豔明(49歲)、陳喜、徐茂林(51歲)、郭萍(54歲)、冷海如(54歲)、張孝英(57歲)、陳忠義(58歲)、朱春蓮(58歲)、周愛蘭(58歲)、朱友清(61歲)、艾細珍(61歲)、劉希宇(61歲)、吳元楚(64歲)、方世菊(64歲)、趙樹桐(65歲)、郭書振(69歲)何潤蘭、張玉芳、蔡靜玲、易蘭芝、張偉 在這次集體絕食解體洗腦班之前,青山洗腦班每一期洗腦迫害都沒有真正得逞,每一次都有學員成功闖出來,如易蘭芝2000年4月15日,成功從洗腦班走脫,並再次上訪;如唐國英2000年10月闖出洗腦班;2000年12月前後,周建武成功闖出洗腦班;2000年12月27日陳忠義、張偉從洗腦班成功出走。有的看守因此下崗。特別是2000年11月的一期,幾乎全體被非法關押的學員集體闖出,並且闖出後在網上揭露洗腦班頭目的惡行,給邪惡震動很大,羅幹因此直接來武漢,當時的學員被全部釋放。 以下為部份被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經歷: 1、孫斌武被洗腦班迫害致死 孫斌武,女,家住武漢市青山區新溝橋派出所11街。2001年的一天,孫斌武來到北京。她帶著自己和丈夫的心願和囑託登上天安門城樓,面對廣場和民眾,高喊「法輪大法好!」呼聲震動天地。 孫斌武 |
孫斌武當即被惡警毆打,在北京關押後被青山區新溝橋派出所接回,被勒索三千元。2002年,孫斌武被劫持到青山區工人村洗腦班與在這裏遭受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一同遭受迫害。在迫害期間,洗腦班欺騙她吃所謂降壓藥。藥片一片白色一片黃色。事後醫生說:這藥你越吃血壓越高,你生命力真強,還蠻健康。之後,孫斌武兩次出現異常昏迷。兩天後,有人說你可以回去了。孫斌武於2004年4月7日去世,時年56歲。 2、朱春蓮,武漢鋼鐵設計研究院退休職工,68歲,2000年2月15日,朱春蓮和功友到北京信訪局為大法上訪,被冶金街辦事處和單位非法辦了10天洗腦班,遭非法抄家。2000年12月26日,因給同事講真相,被第二次非法抄家、搶劫,被非法綁架到武漢市拘留所關押,後送到青山區洗腦班,通過集體絕食抗議成功獲得自由。 2001年12月29日,冶金街派出所易向東、汪戶籍等人第三次抄家。2002年7月20日,余家頭派出所惡警欲撬門綁架,被阻門外。又被三十街居委會王衛民等監視數月有餘。2002年10月與姪女回老家江西探親,單位胡同興伙同冶金街派出所惡警追到江西劫持,未果。2002年10月29日,朱春蓮被冶金街派出所第二次非法劫持到青山洗腦班迫害。2004年3月3日,惡警郭端峰、徐信春等人強行將朱春蓮第二次綁架到市第一拘留所,後從拘留所轉送到武昌區 「六一零」余家頭洗腦班,在飯中拌藥。2008年9月12日從點石電腦培訓學校路過,被非法劫持、抄家。 3、朱友清:2000年3月上北京證實大法被抓。2000年11月27日,再次上訪被綁架,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12月28日,被鋼花管戶籍代健非法綁架到武豐閘洗腦班。5月底,在洗腦班集體絕食4天,堂堂正正回家。2003年3月,戶籍與鋼花街治安主任李慧安,再次在家綁架朱友清到工人村洗腦班。在迫害過程中,朱友清一隻眼睛被迫害失明。 4、李英娟:女,46歲,青山區121街,武鋼建設公司職工。2000年10月4日,到北京信訪辦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在北京被截回單位洗腦班非法關押,書記王亞平等逼寫保證書,後被送二支溝拘留所。回單位後又被廠非法關押2個月。工資被扣,被勒索罰款1547元。2001年元月,鋼城分局伙同單位夜裏十點將李英娟從家中劫持到賓館,解除勞動合同後,送往區工人村洗腦班迫害。此次非法關押6個月,直到李絕食抗議4天,被家人接回家,當時李人已瘦的不成樣子,因不見陽光臉煞白。 5、徐茂林,女,原住青山區鋼花東村114街40門2號。2000年12月1日到北京證實大法。押回武漢後被鋼花派出所勒索5千「保證金」不去北京,被拒絕。當天被鋼花派出所送武漢市第一拘留所拘留,15天後轉青山洗腦班,非法關押10個月。正月十五,洗腦班的主任袁良宏、魏某、青山區政法委、司法局吳興斐等惡人誹謗大法、誹謗師父,搞漫畫,弄來中學生搞攝像,毒害青少年。徐茂林撕掉這些污衊漫畫被惡人發現,又送拘留15天。 6、冷海如,男,63歲,武漢石油化工廠的退休職工。1999年7月20日迫害開始時,被廠」六一零」強制參加廠內洗腦班迫害。2000年10月26日,冷海如、朱清夫婦到北京上訪,被攔截轉回青山鎮派出所,非法關押32天,被石化廠派出所李曉英勒索900元。非法拘留後,冷海如被強制洗腦1個半月,工資扣發,被勒索現金3000多元。在區洗腦班關押直到2001年10月21日,絕食反迫害從青山船廠醫院回家。為了抵制騷擾迫害,冷海如、朱清於11月26日離家出走,流離失所6個月。 三、中共的邪惡 上述所列武漢市青山區發生的迫害法輪功事實,是1999年7月20日以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一個微小局部。它讓我們深思:中共這種獨特的邪惡罪行當如何去定義。 (一)這一切都是迫害 中共打壓法輪功蓄意已久。中共對法輪功的多次合法註冊不予受理。而1999年7月22日,所謂「取締」(取消並終結註冊權)「法輪大法研究會」事件,則根本背離憲法信仰自由和結社自由原則。「取締」的藉口是指控法輪功受不公正對待時(禁書、污衊和抓人)的合法申訴為「挑動製造事端」。事實證明:包括「425」、「720」等法輪功和平請願,是由中共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故意挑起事端以利於加諸罪名的構陷。如果我們查閱民政部門註冊過何種獨立信仰與宗教團體,記錄的答案會告訴人們:它們並不存在!歷史事實是,申請者遭受了史無前例的迫害。 同一天,公安部被中共授意,以公然違憲的句式,在其「六禁止」的《通告》中禁止法輪功的公開展示和傳播,「禁止以靜坐、上訪等方式舉行維護、宣揚法輪大法(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禁止檢舉、申訴法輪功學員所受不公正待遇,禁止法輪功學員之間的相互走動和議論──被稱之為「串聯」和「對抗政府」。公安部公然的惡意違憲,是造成後來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關押、迫害的早期「法律」憑據。 10月,中共以全國人大常委違反憲法「信仰自由」精神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取締邪教活動的決定》以及最高法院與最高檢察院越權發布的對處理邪教問題的「司法解釋」為依據,令各級「六一零」、公檢法司、單位、街道,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截訪、綁架、拘禁、侵奪財產、勞教、判刑和洗腦關押迫害,實施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的策略。 其實,這些文件(不僅沒有言及法輪功)實際上可以針對中共想打擊的任何信仰團體。在實際判決中,中共法庭從不使用證據、而是用上述違憲文件的暗示,認定法輪功為×教。但「暗示」不是法律。 中共時常「失憶」,以至於顯露原形。這種出現在其兌現各種許諾中的有意無意的「失憶」,它們是中共蔑信棄義的證據。法庭、勞教、看守所制度、上訪制度……刺目地存在著。載於香港基本法的「傳教自由」卻不見於大陸憲法、信仰團體無法註冊、宗教信仰在宗教場合之外不受保護、宗教出版物無法正常出版……偽「信仰自由」作為法律陷阱刺目地存在著。 公然踐踏憲法和法律,實施逼迫和加害的個人和集團行為,我們稱之為迫害。嚴重的迫害在國際和各國法律中即為「種族滅絕罪」(全部或部份性的消滅種族或宗教信仰團體)。 在中共體制下,各層權力因濫權和為更大的濫權而參與其中。在一瞬間的過程中,整個社會的心智在自欺、恐懼、表態中毒化,人們在自保中讓罪惡在沉默中進行。中共所要就是泯滅良知。迫害滲透在整個社會肌體中,彎曲意志的毒素被植入民眾的軀體。這場迫害必須結束。 (三)中共的罪無赦 中共迫害法輪功過程中利用兒童違法、踐踏司法和肉體迫害的殘酷令人髮指。 2001年2月11日天安門自焚事發後僅幾日,武漢市中小學開始組織學生集體收看能讓普通人驚魂的所謂「天安門自焚慘劇」錄像。2007年,武漢市部份小學被下發《青少年反邪教知識讀本》。該書冊要求學生對包括親屬、同學等進行不下10人的調查,「檢舉、揭發」父母、教師、同學及任何講法輪功真相的人。天真的兒童在青山區被引入洗腦班工作。 公安、檢察院,在辦理法輪功案件中非法取證、出示偽證、無真正法律依據、不遵循正當法律程序,打擊辯護律師和聽審人員。法庭成為「六一零」實施法律犯罪的場所。陳曼、胡慧芳、周肖軍案中,陪同陳曼母親到法院聽庭的青山區法輪功學員徐桂娥,及青山區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庭審失敗,「六一零」仍然可以指令法官,上下其手,無判書判決,如史映霞案、陳曼、胡慧芳、周肖軍案。 同時,中共對法輪功問題引起的民事訴訟,對非法拘禁而提起的行政訴訟,一概不予受理。具體施惡可以任意胡來、無法無天。 法輪功學員在黑惡場所,遭受獄警教唆惡人的犯罪侵害。整個監獄、勞教系統都有目的地進行嚴重的人身侵害。法輪功學員被剝奪睡眠,一天10多小時,甚至24小時被強迫製造非法產品。長期體罰、飢餓折磨、面臨致命毆打,直至刑期結束。武漢市何灣勞教所一名吸毒者,因敬佩法輪功的堅韌和大善,在普通犯人蹲著而法輪功學員都站著的時刻,站起來申明: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一名法輪功! 以上種種旨在說明:中共邪黨罪無可赦免。 中共從不認罪,也不設想得到其侵害對像的原諒。它只是在事態中掩蓋真相,事後偽造歷史,淡化人們的記憶。人們常說中共所為乃是為了讓人忘卻,而人們的努力則是為了記住。中共的最大妥協就是在被揭穿時沉默,允許議論。這種「默認」,讓被迫害者獲得自以為的安慰,而事實卻只是它不承認、不表態的淡化處理。而這似乎已經是對被迫害者的寬容!這個歷史的偽造者和還能夠做的事情,那就是棄卒保帥。中共並不能以罪這個詞形容,因為這個詞只適合那些把自己交由審判的罪人。中共從未將其邪惡視為罪,從未認罪,中共的罪乃是無可赦免的。 (三)中共蔑信棄義的根源 無論政治詞彙「迫害」,還是法律的「罪」果真能夠道出中共的惡嗎?中共自詡顛倒精神與物質實在性的順序,實際目的是反道德、反神;中共強調辯證法,實際是宣傳否定和毀滅。所謂邪惡是妒嫉、敵視善人,蔑視善行,蓄意為惡,習惡成性,以惡為快,在惡中獲得強權和陰暗中的安全感。人為邪惡通常是應激而起,或騎虎難下,並無最終目的;中共邪惡則以反神聖、毀滅為念。人類道德是神佛賦予生命的,而中共的反道德的是反神佛的魔鬼置於其本源中的。 四、迫害責任人及其惡報 1、青山區 「六一零」及其惡報: 青山區政法委書記魏修祥 王行寬,男,原青山宣傳部副部長(區 「六一零」負責人),現園林局黨委書記 吳興斐,男,原青山區司法局副局長 「六一零」負責人,青山區邪惡封閉班負責人。 範文斌,男 青山分局 青山區國保大隊:劉志全(隊長)、張祖君、劉勇、劉志權、瞿佑平、鄧剛、丁偉、徐國慶(副隊長)、何南平 徐國慶遭惡報: 徐國慶伙同原隊長劉志全,先後把王繼軍、李隆義、趙國琴等近百餘人次的青山地區法輪功學員送進監獄、勞教所、洗腦班進行迫害。他2006年當上副科長後又把武鋼的多名法輪功學員送往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2007年徐國慶得心臟病進了醫院。 2、青山區街道派出所惡人及惡報: 青山區冶金街派出所:梅所長、余漢珍、汪某、李某、戶籍杜某、戶籍易某 青山區青山鎮派出所:郭端峰、徐信春、羅京偉 青山區紅衛路派出所:潘峻、尹兵13397133198、陶健雄、陳健熙、胡某某 青山區鋼花派出所:夏小平 青山區工人村派出所:吳軍、戶籍王文元 青山區鳳凰派出所:李小英 青山區廠前派出所:張金順 110街戶籍:唐某 30街居委會邪黨書記:王衛 31街居委會:艾萍 武漢市青山區紅蔚社區主任:曾穎琦 工人村興河社區書記:張要龍 戶籍王文元遭惡報: 王文元多次參與迫害吳元楚等法輪功學員。2006年5月,他的兒子從樓上掉下來摔死。2007年他騎摩托車時大腿被撞斷,現已被開除公職在家。 3、武鋼「六一零」主要負責人: 前總經理劉本仁、 總經理鄧琦琳 書記張明達、副書記符德勤 書記王炯,張明達 武鋼煉鋼總廠黨工部:田捷(部長13986131939)、黃婭婷(副部長13797020255)、向繼強(副部長13986131956)、(周丹13100611271)、繆光明(副部長3986131911)、閔 偉(武保負責13971691813 )、王錫福(武保內勤13986131935)、 武鋼計控廠廠長王衛平、電修廠黨委書記王進章、組織部長楊玉萍 王衛平遭惡報: 王衛平曾舉報構陷該廠職工王寶忠等人,致使多人被判刑、綁架。2011年3月王衛平和其劉姓妻妹因受賄54.72萬元、騙取210.9萬元公款還債,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劉某有期徒刑8年。 4、武鋼二醫院 醫院院長:曹雁閣 醫院書記:李雙一 武保科科長:劉廣 5、武漢石化「六一零」主要負責人: 武漢石化廠「六一零」主要負責人:程前忠、王邦群 武漢石化黨委書記:邱安翔 武漢石化廠廠長:鄔昆華 武漢石化保衛處處長:夏斌 武漢石化宣傳部:陳正明 宅電:027─86519319 武漢石化廠催化車間黨委書記電話:13037114351 武漢石化廠社區黨支部書記電話:027─86515662轉54954 退休辦陳家生 武漢石化廠設計院黨支部書記:徐小雄: 武漢石化派出所:劉軍 程前忠遭惡報: 2003年突然全身器官衰竭,查不出任何原因,花去醫藥費三十多萬。 陳家生遭惡報: 廠退休辦陳家生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2004年全身疼痛,查出是骨癌。 6、武漢科技大學「六一零」主要負責人及惡報: 武漢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 吳國民 武漢科技大學原保安所長 吳伯佳 武漢科技大學:歐陽克誠 吳國民惡報:原校中共黨委副書記,綁架金光振教授進洗腦班,升任黨委書記。與校長劉光臨爭權檢舉劉光臨的貪污事實,被反咬,查出其貪污七十萬元,被判處七年徒刑。 吳伯佳惡報:綁架金光振教授後中風,拄雙拐。 歐陽克誠遭惡報:歐陽克誠得胃癌,提前退休 結語:法輪功學員在救人 法輪功學員的上訪──儘管公安部禁止──是希望讓政府直接聽到人們真實的聲音:「法輪大法是好的,法輪大法是清白的!」雖然中共是蓄意和「果斷」的,但上訪的人們並沒有像政府看自己那樣去看它,他們懷著善解和救度的善願,試圖挽回這場悲劇。 無論在監獄迫害的煎熬中,還是在顛沛流離中,在惡人群起而攻的境況中,法輪功修煉者都抱著善念,讓所遇到的每一個生命能聽到法輪功真相,聽到真善忍,將希望給眾生。 今天的中共,已是窮途末日中的吸血集團。自大紀元時報《九評共產黨》出世,已有9000多萬中國人選擇了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中共面對中國民眾已無可奈何,面對為期不遠的正義審判的時間也不遠了。這一審判的先聲就是正義力量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 「六一零」系統及其元凶的法律圍剿。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因群體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犯罪已在全球多個國家被成功起訴。2009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 「六一零」人員的所作所為都被歷史一一記錄在案。在中共系統中的生存讓他們習慣了藉口和謊言,習慣在自欺的謊言中繼續其惡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有報是真理,擺脫厄運的機會已經非常有限。我們奉勸那些還在行惡、輔助迫害和參與過迫害的人,找回並相信人當有的善念,立即停止迫害,揭露迫害,盡自己最大所能彌補過失,讓自己能夠找到未來。 附錄: 1、部份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名單(12例) 柳璞如、龔愛容、秦金秀、孫斌武、羅賢學、陳文植、羅德裕、徐翠英、劉運芝 謝堯靜、王振國、梁桂蘭 2、部份非法判刑名單(15例): 王繼軍(4年)、李隆義(3年)、黃若虛(8年)、艾華(5年)、劉吳斌(3年)、呂睿(4年)、何潤蘭(4年)、周建武(4年)、許茂林(3年)、唐國英(4年)、王寶忠(4年)、巴亞莉(力)(1年半)、王繼軍(第二次入獄,5年)、胡慧芳(4年)、史映霞(4年) 3、部份非法勞教名單(40例): 2000年9人:胡慧芳、劉曉嵐、易蘭芝、張麗華、朱清、童林根、曾祥剛、李建華、周建武、張偉 2001年12人:陳忠義、劉冬英、唐國英、王麗、吳桂菊、王霞明、夏陽、夏利芹、余燕華、段仁斌、周香輝、楊寧 2002年6人:穆軍、唐國英(第二次)、王麗(第二次)、張麗華(第二次)、張玉芳、胡耀 2009年2人:彭望芹、楊春霞 時間不明14人:劉應軍、歐陽行方、徐貴娥,汪春堂、薛軍、張凡、鄭鳳英、汪春堂、陳青青、潘忠 4、部份非法關押洗腦班迫害147人次 青山區洗腦班: 艾細珍、蔡靜玲、陳喜、陳豔明、鄧老師(中南民族學院)、丁世蘭、方世菊、方婆婆(武東)、馮某、戈護士(武鋼醫院)、郭萍、郭書振、何春芳、何玉蘭、何潤蘭、何德香、何護士(116街)、候愛娜(漢口)、候麗娜(漢口)、黃仁雄、黃若書、蔣春華、胡慧芳、胡金芳、胡婆婆(108街)、胡耀、胡桂珍、江波、蔣連文、李厚利、李望英、李英娟、李再利、劉超英、李珍蘭、李春榮、劉希宇、林仕珍、冷海如、呂睿、羅璇學、毛豔霞、倪菊仙(2次)、彭漢雲、歐陽行芳、沙招娣、盛正平、史映霞、宋玉恭、宋金蘭、宋醫生(武鋼醫院)、孫斌武、孫玉慶、蘇彥、田春芳、唐國英、王雨生、王繼軍、王老師(省建)、王某(武昌賓館)、王霞明、王菊仙、王麗、汪春堂、汪永紅、文慧蓮、文秀蓮、吳恆青、吳桂菊、吳元楚(2次)、夏紅、夏利芹、夏陽、熊煒明、熊國英、徐貴娥(2次)、徐茂林(2次)、薛軍、姚偉、楊飛、小楊(省建一公司)、饒偉明、易蘭芝(2次)、張春梅、張麗華、張能勝、張玉芳、張小英、張老師(石化學校)、張孝英、趙樹桐、周建武、周愛蘭、張偉、周英、朱亞麗、朱青(2次)、朱友清(2次)、朱春蓮(2次)、鄒香輝、鄭興蓮、曾正(湖北武穴) 湖北省洗腦班: 安宏、曹萍、陳忠義、鄧德志、李桂林、李麗華、李小雪、李哲、劉曉嵐、米源、潘美紅、邵三花、唐宏聲、徐桂娥、晏四民、葉春喜、張麗君、趙國琴、張紅霞、鐘曉寧、周萍、朱建坪、朱茂峰、朱詠、張毅、潘忠 武昌楊園洗腦班: 李哲、田輝、王雨生、彭望芹、徐桂娥(楊園洗腦班2次)、朱春蓮 其它: 代菊榮、鄧運安、李英娟(武鋼建設公司洗腦班)、劉曉嵐(江岸、廠辦洗腦班)、曹萍(礄口區洗腦班) 5、部份被非法綁架、關押名單 至2011年2月,已證實部份被非法綁架、關押118人,其中多人有多次被非法綁架、關押經歷: 巴亞莉、蔡靜玲、陳得生、陳月鳳、陳忠義、陳寶珠、陳俊章、陳小蓮、陳亞香、代菊榮、鄧運安、董小梅、方雪梅、郭書振、郭玉梅、顧大瓊、何德香、何潤蘭、胡家秀、胡慧芳、胡玉珍、胡躍、黃仁主、金光振、李厚利、李再利、李慧君、李隆義、李麗華、李望英、李小雪、李新民、李雪琴、李英娟、李玉珍、李永蘭、李哲、劉淑均、劉冬英、劉美利、劉曉嵐、劉應軍、劉超英、冷海如、羅慕琴、羅婆婆、穆軍、倪菊仙、歐陽行方、彭望芹、彭德香、錢國玉、饒偉民、邵三花、沈菊仙、沈慎珍、史映霞、宋江蓮、宋玉恭、蘇炎、孫汝慶、田輝、童久香、凃安、王格、王繼軍、王菊仙、王麗、王霞明、王豔芳、王雨生、王寶忠、汪春堂、汪道德、文慧蓮、吳桂菊、吳元楚、夏利芹、夏陽、邢曉虹、向長青、熊煒明、彭芙蓉、許桂娥、許茂林、薛軍、嚴老師、嚴弘、嚴胡英、晏四民、楊學俊、楊更生、楊冬蓮、楊春霞、葉春喜、易蘭芝、查豔梅、張春枚、張凡、張麗華、張葦、張偉、張玉芳、張紅霞、趙德怡、鐘曉寧、周愛蘭、周建武、周香輝、周英、朱春蓮、朱清、朱友清、鄭鳳英、鄭新蓮、曾祥剛、曾福英 6.部份勒索事實 下列僅為短期搜集經濟迫害事實,包括:在駐京辦所遭洗劫、截訪「費用」、不上訪「保證金」、洗腦班「費用」、出獄、出拘留所、派出所等黑牢及與家人見面「費用」、煉功「罰款」、抄家搶劫款項: 顏玉等七人:2001年10月到北京上訪,其中有四人在武漢市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幾人攜帶的現金共計3000多元,被駐京辦搶走。 蔡靜玲:青山分局何某勒索了3000元,武昌分局陳訓武勒索了1500元, 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因煉功所謂罰款2000多元,共6500元。 陳月鳳:被非法關押被冶金派出所逼家人索要2000元,2000年青山區洗腦班看望同修,悄悄將5000元錢交給被綁架到洗腦班的劉希宇,被惡人發現並告密,洗腦班將5000元錢全部吞沒。 陳忠義:北京上訪,被青山鎮街派出所關押,石化派出所劉軍逼迫陳忠義家人各5000元見面費與家人見面,然後當天被送到了看守所 2004年4月10日武漢市國安大隊王科長搶走了陳忠義的電腦、打印機各一台,被劫持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被石化退休辦索要2000元。2001年6月,石化取消陳忠義的企業養老保險金和停發一切生活福利。 王霞明:北京上訪被帶到青山鎮街派出所關押,石化派出所劉軍逼迫交5000元,與親人見了一面,然後當天就被送到了看守所 代菊榮:被單位從工資中扣除1700。 金光振:2000年送被工人村洗腦班關押同修的5000元被洗腦班截貪,2000年12月,余家頭派出所兩個惡警在北京接人過程中詐取金大約1萬多元。 李厚利:2000年12月新溝派出所扣上訪「費用」,抄家時被搶走1850元。 李再利:2002年10月份停發李再利和她丈夫的工資及一切福利待遇至今,李再利被迫在外流離失所一年半。 李慧君:2000年12月到北京上訪被劫持回來後在應城黃灘派出所勒索2000元,後被應城拘留所勒索2000元。 李望英:被鋼花派出所向家人勒索2000元。 李英娟:2000年10月4日北京上訪被單位扣3個月工資,被所謂罰款1547元。 沈慎珍:流離失所,2010年正月22日,被紅鋼城派出所搶走現金300元錢和一些物品 孫斌、謝太太:3000元 許茂林:2000年12月1日被截回武漢後,鋼花派出所勒索5000元。 王雨生:2008年10月至今被扣企業養老保險金。 王菊仙:鋼花派出所2000元,拘留所300元,青山區洗腦班780元。 王霞明:2000年1月1日被石油化工廠派出所索向子女勒索5000元。從2001年1月14日至今,石化公司停發其一切生活福利費,取消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金。 夏陽:被紅衛路派出所勒索1000元。 朱友清:2000年3月北京上訪,被截回索要1000元, 冷海如:2000年10月26日,冷海如、朱清夫婦被攔截轉回青山鎮派出所,勒索400元,被石化廠派出所李曉英勒索900元。非法拘留後,工資扣發,被勒索現金3000多元。 胡玉珍:2000年3月到北京上訪,在被非法拘留後勒索1000元。 張麗華:2000年3月退休後至今,所有退休工資、生活福利、企業養老保險金都被扣發。 謝堯靜,2000年,謝堯靜上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拉橫幅,被北京警察綁架,後被新溝橋派出所劫回,勒索3000元。 唐國英:在多次綁架、監禁中被勒索6000元。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