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前不久,我地有兩名同修去邪黨法院成功噴塗標語,這事弄得邪惡驚慌失措,該同修說:太過癮了。過了兩天,又去噴塗時,卻被蹲坑的邪惡綁架。其他的同修知道後,就開始貼不乾膠,想辦法營救。 在這裏,我並不是想說這兩位同修做的不好,而是想提出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無論做任何事時,我們的基點應該擺在哪裏?噴塗標語能震懾邪惡,證明法輪功「勇敢」、「厲害」嗎?但這種震懾、勇敢、厲害和常人的本質的區別在哪裏呢?營救同修是為了「情」,還是出於對法理的認識,我們的同修就不應該被邪惡迫害? 其實,師父講過:「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關鍵是做事時的心態別叫其鑽空子。」(《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講法〉) 噴塗標語是為了制止壞人行惡。壞人對大法弟子行惡,不但危害他們自己,也阻礙眾生得救。營救同修是因為大法弟子是師父親自管的,舊勢力不配插手,一個大法弟子在世上可以救度多少眾生啊?所以我們噴塗標語是為了救度眾生,營救同修也同樣是為了救度眾生。 從明慧網上很多同修的事例中,我們可以知道無論做任何事,只要我們能擺正救度眾生的基點,師父就一定會替我們做主。 寫到這裏,心裏還有好多話說不出來,只能寫出我的一點粗淺的想法,主要是希望同修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損失,能夠更好的圓容師父所要的,能夠救度更多的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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