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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與技術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易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的是無形的精神世界,又可稱作理念世界。形而下的是有形的物質世界。大法的法理涵蓋一切,然而我們今天在這個世界上為大法所做的事,所用的各種形式卻是有形的,所以我們必須以大法的理念來指導我們所做的事,同時以現實世界的技術來展現大法的威力。這裏所說的「技術」(「方法」也包含在內)是廣義的,比如對舞蹈家來說,舞蹈即是技術,對歌唱家來說,唱歌即是技術,對作家來說,寫作即是技術,對管理人員來說,管理即是技術,諸如此類。

形而上的理念與形而下的技術是同在的,卻是存在於不同的層面中,可又是貫通的,相輔相成的。神韻是將高尚的理念與高超的技術完美結合的典範,其他成功的項目也是如此。

相比之下,一些不那麼成功的項目,不是理念不到位,就是技術不到位,要麼就是理念與技術的結合沒做好,總之是有原因的。宇宙中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與大法相比。大法是最好的,所以大法弟子為正法所做的各個項目也應該是最好的。如果我們做不好,如何能夠說是證實了大法?助師正法應該落實在我們為大法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做好我們該做的,才是真正的助師正法。

那麼事情不盡如人意,我們就要向內找原因。究竟是理念上的問題,還是技術上的問題,抑或是理念與技術的結合有問題。這裏要注意,理念不是常人的公式,不是修煉人應該固守的觀念,也不等同於法理。(法理不是機械的,不是科學中簡單的點、線、面,也是超出任何常人知識的水準的;而且法理在各個層次上、針對不同的心性,都有不同的展現。如果修煉人真能同化法,我們就是思想最高深、也是最有威力生命。理解不好法理,就會自己障礙自己,就會按常人觀念行事,障礙修煉和做事。)哪裏不到位我們就哪裏加以完善,既然做了,就要修在其中,就要把事情做好。

我發現往往同一個項目中的同修之間發生矛盾是因為理念層面與技術層面不分造成的。有時候是技術問題,只要在常人的技術層面完善即可,有的同修就要上升到理念層面,這樣你說技術,他說理念,分別在兩個完全不同的層面中各說各的,風馬牛不相及,就牽扯不清了。雙方都認為自己有道理,爭論不休,反而把要做的事情給耽誤了。

有一點我們必須明確,那就是理念不能代替技術,技術也不能代替理念。今天你要讓一個完全沒有舞蹈基本功的同修上台參加神韻的舞蹈表演,無論她修得多好,都不可能勝任的。因為這是技術問題,不是理念問題,不是說向內修就能解決的。技術層面的事,還是必須在技術層面解決。

在正法期間,同修在一起做項目,出現矛盾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掩蓋矛盾。因為矛盾會暴露問題,掩蓋矛盾就是掩蓋問題。那麼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還是會以其它形式表現出來的。出現了矛盾我們就要找出問題在哪裏,是哪個層面的問題。屬於理念的問題,那就通過學法修心來解決。屬於技術的問題,那就通過完善技術來解決。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否則就很難解決了。

理念確實可以起到點石成金的作用,可是如果連石頭都沒有,那還拿甚麼來點?技術就是理念來點的那塊石頭。

以上是一點個人體會,談的不一定圓容,本文的意思不是要生硬的割裂技術和理念,更不是割裂做事和學法修心,只是希望同修不要在這個問題上走極端。本文不妥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明慧簡訊 (04/4/2011)
當日後一篇文章: 我對「正念」的體悟和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