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我是96年開始修煉的大法弟子。做常人時我是一個女強人,12歲時沒有了父母,一切都靠自己打拼。在工作、生活中都要強,名利之心非常重。 丈夫由於失業自己開廠子,我出面給他向個人貸了高息貸款,零三年丈夫的廠子出現虧損,上門討債的人越來越多,房屋都抵押給人家了。我開始怨丈夫,後來通過學法,師父的法點醒了我,我認識到,我不能帶著債務走,人看事物是死的,神看事物是活的,我堅信大法不動,不承認迫害,還是看書學法。 在一次婚禮上,同修提醒我要向內找,是不是我的心促成的,別人都是受害者,這下我徹底驚醒了,我看到了自己的利益之心發財的心多強啊,是我的追求發財的心促使邪惡鑽空子,破壞丈夫的事業,丈夫其實也是受害者。 我跟丈夫誠懇的說,是我的心造成的你事業受損,我怨你是不對的,丈夫感動的說:「你們最近都學了甚麼,快給我看看。」第二年丈夫的生意整個扭虧為盈了,債全還了,債主們得到了比應得還多的錢,都很高興。 這件事使我體會到,這一切都是法的力量,是師父幫我圓容的,我們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必須時刻向內修,才能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現在回頭看看,說起來這事很簡單,在當時也是很難過的一個過程,如果沒有大法,根本就走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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