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市「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非法組織),圖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目前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已經被迫害致病危的法輪功學員宮昌蘭。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連山區法院人員去監獄面見宮昌蘭,說是近期要在監獄對她開庭。 宮昌蘭、女,一九五二年出生,原葫蘆島鋅廠退休辦職工,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被葫蘆島市國安、龍港區公安分局非法綁架,並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八個半月後,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被連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經體檢,其身體患有嚴重心肌缺血、高血壓疾病,監獄拒收後,改為監外執行,非法刑期為: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晚,宮昌蘭又被葫蘆島市六一零、市公安局、連山區公安分局、龍港區公安分局非法綁架並抄家,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宮昌蘭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說是續二零零四年的非法刑期。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連山區刑警大隊張純軍和連山區檢察院工作人員兩人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對宮昌蘭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對她的綁架案沒有結案,還要對她開庭審理,並欺騙她說,如果她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就不開庭了。在壓力下,宮昌蘭違心的寫了保證。 一個月後,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分局到女子監獄將宮昌蘭接回,非法關押到葫蘆島市看守所,要非法開庭。宮昌蘭委託其家屬聘請了律師。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宮昌蘭的家屬接到連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通知,說宮昌蘭病危,已經送到葫蘆島市中心醫院二部檢查治療。經家屬詢問得知,由於宮昌蘭身體已出現低血壓、心肌嚴重缺血,有生命危險,看守所拒收,連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給宮昌蘭送到葫蘆島市中心醫院。連山區國保大隊長陳玉龍經過請示葫蘆島市六一零等,於晚間把宮昌蘭又劫持到連山區公安醫院,並禁止家屬探望。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早,當家屬詢問時,國保大隊長陳玉龍欺騙家屬說:我們給她住院檢查、治療。陳玉龍當日九時把宮昌蘭送回遼寧省女子監獄,事後告訴家屬說不開庭了、不判了,到日子就出來。 現在非法刑期臨近期滿,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連山區法院的二名工作人員去遼寧省女子監獄面見宮昌蘭,說是近期要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對她非法開庭。 所謂的「審判長」叫李德海,本地有幾名法輪功學員都是他非法判刑的,其辦公室電話:0429-2164501,預謀這次迫害的主謀是葫蘆島市六一零,參與迫害者是連山區公、檢、法,其中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大隊長陳玉龍是主要責任人,其辦公室電話:0429-3175026,0429-3171605,手機:13998988339 附:葫蘆島市區號為:0429 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3175041(辦) 大隊長:陳玉龍:3175026(辦), 3171605(辦),手機:13998988339 教導員:於貴秋3171031 13904290368 副大隊: 劉士軍 3171063 13942941979 副大隊: 任清澤 3171050 13898796665 副大隊:侯愛軍 13942919218 劉興成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檢察院: 馬洪軍: 檢察官 宅電: 2135528 手機:13942900369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檢察院:段樹森(調研室)宅電:3951801 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 檢察長: 姜公臣 辦:2659001 副檢察長:黃忠凡 辦:2659006 宅:3126391 副檢察長:王穎 手機:13842996588 副檢察長:張曉丹 辦:2659006 宅:3035888 副檢察長:月紅崗 辦:2659007 宅:7777707 副檢察長 殷維順 檢察官 馮新 檢察官 周麗娜 檢察官 馬洪軍 2135528 13942900369 調研室 段樹森 3951801 各科室人員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 2659090 反 局長室 2659008 文書室 2659085 貪 內勤室 2659056 政治處 2659007 局 執勤室 2659097 紀檢監察 2659009 值班電話 2659000 研究室 2659099 控告申訴 科長室 2659066 偵查監督科 科長室 2659011 科 內勤室 2659095 內勤室 2659017 民事行政 監察科 科長室 2659077 公訴 科 科長室 2659022 內勤室 2659071 內勤科 2659023 技術科 2659088 2659028 瀆職侵權監察科 科長室 2659033 內勤室 2659037 舉報電話 2122000 監所監察科 2659059 檢察院檢察員: 李清豔 鄉鎮檢察室: 2659079、2659028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法院;地址:濱河小區:郵編 125001 區號:0429 職務 姓名 辦電 宅電 手機 院長 駱忠山 2163111 2160072 副院長室 2160821 2160491 2160843 副院長 朱永存 2603760 2166166 副院長 王海燕 2160228 3315111 副院長 陳天文 2160843 2859789 副院長 康廣欣 2163941 3110032 庭長 卜立民 2160074 副院長: 王學志 2160931 副院長: 郜金寬 2160843 主任: 劉漢國 2163920 刑事庭 劉恩棟 2160530 2912000 刑事庭 2163962 刑事庭 2163963 大庭 皮成文 2161064 三庭庭長 馬文勝 2160191 王鳳 2163926 郝國君 2160679 郭興林 2160018 劉奧 2163926 赫牛 2163928 立案庭 馬文君 2161062 立案庭 張微 2161064 流程辦 羅玉珂 2161063 流程辦 金鍵 2163906 劉林義 2163922 民一庭: 2160108 張尚生 2160013 唐林 2163923 民二庭 王長民 2160274 政治處 2160842 民三庭 2160191 2160679 辦公室 2160231 檔案室 2160027 督察室 2161084 行政庭 2160216 審判監督庭 2160741 研究室 2163920 法警隊 2160034 刑事庭 2160530 代表連絡室 2161140 立案庭 2160251 2161062 2161063 2161064 郊區法院 8220065 監察室 2161085 少年庭: 李愛華 2160250 李福山 2163959 立安庭 王月秋 2161064 審判委員會 杜偉平 2163919 母彤 2163912 孫越 2163913 楊作興 2163955 崔麗軍 2163939 政治處 陸素娟 2160763 孟石磊 2163915 段沿東 2160842 楊志恩 2163928 執行局 副院長 朱永存 2603760 徐世江 2603772 於千海 2603775 潘世純 2603778 譚香梅 2603781 馬印良 2603762 沈曉天 2603761 趙宏臨 2603763 王泉 2603769 周佔貴 2603771 朱春陽 216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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