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法輪功學員林澤華,一九六二年五月生,職業是出租車司機。因為修煉法輪功,被中共非法判刑七年,在佳木斯監獄,遭受強行「轉化」,強迫出奴工,被迫害致癱瘓。癱瘓後,無人護理,繼續承受迫害。對於林澤華的迫害,獄警威脅刑事犯,無人敢作證。佳木斯醫學院附屬醫院與監獄勾結,對林澤華的診斷不明,貽誤治療時間。 林澤華說:「我癱瘓已經兩年多了,為了不給照顧我的法輪功學員添麻煩。每天白天晚上,我都倚行李靠牆上,或者用手臂支著坐著。由於所謂的‘查不出來’,‘沒事’,我只能這麼挺著,每天承受難以想像的痛楚,影響到我身體的治療和康復,這是繼續對我迫害,而這種變相迫害與監獄「六一零」系統隱瞞事實真相有關。」 以下是林澤華自述他遭受迫害的經歷。 一、三次被非法勞教 我叫林澤華,原籍是雙鴨山市友誼縣友誼鎮人,暫住在友誼縣鳳崗鎮三委。二零零一年被非法教養一年;二零零二年九月被非法教養三年,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保外;二零零四年二月在遼寧鞍山市又被非法教養三年,在海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鞍山市勞教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保外。 二、遭安全局伙同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上午九時左右,雙鴨山市國家安全局特務私人伙同友誼縣鳳崗鎮派出所惡警劉春山、楊海山在鳳崗鎮我弟弟林振華家中綁架了我。隨後對我的住所(我的父母家)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物品。在我身上搶走了手機、現金九百六十元(後來追回)。 隨後我被雙鴨山市國家安全局特務用黑布頭套蒙在頭上,秘密劫持到雙鴨山市某秘密住所(好像是旅館)。 我被兩名特務恐嚇並拳打腳踢頭部四五下。晚十時,我被劫持到友誼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我不配合大隊長卜國才。友誼縣國家安全局(新建)劉姓局長非法審訊我到十二時。我被劫持到紅興隆農墾分局看守所。 三、絕食抗議遭野蠻灌食,非法判刑七年 第二天我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拘押,第十二天下午(九月二十四日),我被友誼縣看守所所長柴永德綁架到友誼縣人民醫院強行灌食迫害。 二零零八年,我沒有犯罪,我不配合非法審訊,友誼縣檢察院的兩名不法人員說對我說:「你不說話更好辦,直接送法院。」 二零零八年二月,我不配合友誼縣法院的違法行為,拒絕回答問題。刑事庭兩名不法人員說:「你不說話,照樣判你,這是雙鴨山政法委督辦的案子。」 二零零八年三月,我被友誼縣法院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七年。 四、在七台河監獄被體罰半個月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被友誼縣看守所劫持到七台河監獄集訓隊迫害。 在監獄出操時,集訓隊的坐班班長梁廣成(紅興隆農墾分解北興農場人),以鍛煉為名對我體罰,強迫我圍著操場一圈一圈走,斷斷續續持續了半個月體罰,而我的身體經歷了近一年多的非法關押已是極度虛弱,雙腿走路也不利索。 五、佳木斯監獄的強制「轉化」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下午,我從七台河監獄劫持到佳木斯監獄五監區二分監區。上樓時,接我的分監區教改副中隊長(分監區「六一零」不法人員)於歡,(三十歲,現住佳木斯),唆使監內坐班的刑事犯李新(湯原縣人,三十歲左右現住佳木斯)說:「把他拿下」意思是強行把我「轉化」了,李新附和道:「必須拿下」。 剛到四樓教改室分監區長賴寶華(四十八歲,為人很霸道)對我說:「法輪功(學員)是吧,必須‘轉化’寫‘四書’。寫了,你就隨便呆著,煉功也沒人管你。」我說:「我剛到不清楚甚麼‘轉化’, ‘四書’。 這件事很重要,我要想清楚。」賴寶華說:「你回去想吧,到這沒有不‘轉化’的」。 剛吃完晚飯,值班的分隊長(現任監區的生產獄警)白曉光找我談話:「你打算怎麼‘轉化’,不‘轉化’,你呆不了。」我說:「不存在改造‘轉化’問題。」白曉光說:「你考慮考慮再說吧。」第二天,指導員王連宇(現任分監區監區長)找我談話還是轉化,被我拒絕。 二零零八年八月,刑事犯李新在分監區獄警的授意下,兩次找我談「轉化」,寫所謂的「四書」,並威脅我:「你不寫,遭老罪了。不打你、不罵你、就是不讓你睡覺,何必遭罪呢?」我給他講法輪功真相,他說聽不懂。 分監區長也稱中隊長賴寶華安排兩個刑事犯「包夾」我。其中有一人叫王金良(佳木斯人,三十多歲,盜竊犯)向分監區獄警彙報,我晚上在大廳煉功,有「天書」(指法輪功經文)。指導員王連宇搜查我的床鋪,庫房提包,搶走一篇經文,並搶走了鋼筆等一些物品。還拿走了我的購物卡,並不讓我購物,連日常用品也不能買。不准家人接見,不准和家人通電話。斷絕我的經濟來源,以達到「轉化」我的目的。 六、被強迫出奴工 二零零八年十月,監獄「六一零」(教改科)部署「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會戰。(曹建武,「六一零」負責人,教改科科長)以給獎金,考核政績提職為誘餌,來唆使不法獄警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五監區區長崔延平(現任監獄獄政科科長),副區長兼副教導員魏孟軍(現任後勤監區教導員)負責落實迫害法輪功學員。刑事犯姜美庚(佳木斯人,傷害罪)給分監區長賴寶華出主意說:「要轉化林澤華,就讓他出工,身體受不了就轉化了。」賴寶華接受了林的建議。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賴寶華把我從十一號寢室調到七號寢室,強迫我第二天出奴工,同時安排兩人「包夾」我。包夾李岩松(富錦市隆川鄉海溝村人,其母趙淑珍,其弟李岩柏)叫囂:「從現在開始,你就歸我管,不准離開我的視線,出寢室要和我打招呼,不許和別人說話,就在床上坐著,我走哪你就跟哪。我出工,你也得呆著。」我說:「我甚麼都幹不了。」李岩松說:「幹不了,也得陪著。你不去,抬也把你抬去。」從十月十七日開始,強迫我出奴工。 十月十七日到十一月七日這段時間裏,李岩松每天對我進行人格的侮辱,罵我:「像你這樣的,死了得了,活著幹啥,給好人倒個地方。」多次威脅恐嚇我,「不打你,還是折磨你,不寫‘四書’折磨死你!」還當眾叫囂:「別看他身體不好,照樣折磨他。」有兩次他罵我時我對他說:「你說話乾淨點。」李打我,被同寢的人勸阻。 在出工的車間裏,李岩鬆軟硬兼施的逼我幹活。我不理他。他就罵我並說:「你不幹也得陪著,就天天折磨你。」就這樣一連二十幾天,我被迫每天往返車間,二百米的路程我都要走上三十分鐘以上,在車間一站就是八、九個小時。 這期間監區長崔延平,副監區長劉旭(現任監獄生產科科長),教導員胡文月等監區主要獄警都知道是賴寶華唆使李岩松這麼折磨我,有時在車間樓上看著我。有時「六一零」(教改科)的人打電話給賴寶華問我的情況。賴寶華得意地說:「整慘了。」 七、被迫害致癱瘓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李岩松強迫我出奴工,他嫌我走的慢,就罵我是裝的,還破口大罵:「你他x的走不動,也得走,拖也把你拖到車間去。」我走到廊門口時,李看我走的慢,就像瘋了一樣衝過來拽著我衣服罵道:「你他x的走不動了,我拽飛你。」 我猝不及防,本能的去抓廊門,還是被李從廊門口摔到四樓樓梯上。後背、臀部、頭頸撞到樓梯階。如果沒有扶手就摔到了三樓。我質問李岩松:「誰給你權利,這樣對待別人。」李還罵個不休。聽到爭吵聲,帶工隊長龐茂勝從辦公室裏走了出來,看到我手扶樓梯,兩次沒起來,告訴坐班的刑事犯李財把我背下樓去。把我背到樓下後,李財說:「你扶牆試試,看能走不?」我感到行動艱難,一條腿邁出去後,另一條腿要半分鐘才能邁出去。 分監區長賴寶華知道後說:「都這樣了還堅持啥呀,寫‘四書’就這麼難哪!寫了‘四書’,你願意幹啥就幹啥。」我告訴他:「信仰自由是法律規定的!你們這麼幹是違法的!」賴說:「那你就走吧,看你能挺多久。」 就這樣我走十來步就要歇一歇。走到監區樓時,李岩松對刑事犯楊永全說:「這麼走,甚麼時候到車間,你拖著他走。」楊永全說:「拖壞了。」李岩松說:「就說是我讓你拖到。」就這樣我被後背著地拖了五、六米。帶班隊長龐茂勝看到後,過來制止,問我你還能走不。 我幾步一歇,又走了二十米左右。旁邊的一些獄警和刑事犯看到後,有人說「都這樣了,還讓出工,太沒人性了。」監區區長崔延平聞訊後趕過來,看到圍觀的人太多,感到難堪,讓人把我背了回去。回寢後我拄著棍也邁不出步。上床躺下後起不來,翻不了身,腰以下全部麻木,我癱瘓了。 八、癱瘓後無人護理,慘遭折磨 我癱瘓後,賴寶華說是裝的。我要賴寶華安排人來護理我,賴寶華對李岩松說:「你告訴林澤華,不‘轉化’,我不見他。」同時也不准法輪功學員接觸我。 在無人陪護的情況下,吃飯、上廁所都是問題。每頓只吃幾口饅頭,喝水潤潤嗓子而已。賴寶華又安排李岩松給我打飯。李岩松只給我打飯,卻不管我上廁所。李岩松對同寢的人說:「賴隊長說了,誰也不准幫他,就讓他床上尿,床上拉。」 我連續八天上不了廁所,大小便憋得我頭昏腦脹的,大小便接近失禁(到現在仍不正常)。就這樣沒有人敢幫我。我的同鄉李財念及同鄉的情,看不下去了,就背我上廁所、倒尿、刷盆,卻遭到賴等人的埋怨,說他多管閒事。我為了不給李財增加負擔,我明天就少吃少喝,以減少大小便的次數,但大小便不正常了。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左右,此時已接近新年。我要求見賴寶華,賴不見我,也不安排人護理我。中國傳統新年三十那天,李岩松突然對我說,看我可憐要背我上廁所,我原以為他是良心發現。後來才知道,監獄長每年過年期間,都要到各監區看看,他怕我告他。 而這之前的那些天,沒人管我上廁所,也沒人給我傳話,我每次上廁所都是臨時性的找個人背我,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兩個月。一個刑事犯看到這些後,感到很氣憤,說:「這麼好的人,煉法輪功怎麼了,把人整這樣,出去我給你上網曝光他們的醜惡行徑。」一些善良的刑事犯也開始為我做些事情。 四月上旬監獄搬家,賴寶華主動找我說:「你這個事已經發生了,都是上指下派沒辦法,有啥困難吱聲。」我要求安排人護理,他答應了,但沒安排人。事後才知道,他怕我喊獄長告他。直到四月下旬,賴寶華才安排一個人背我上廁所。我七個月沒有洗澡。 九、起訴遭受的迫害,獄警施壓無人敢作證 二零零九年二月,我要起訴李岩松,因知情人害怕報覆沒起訴成。四月下旬我要求檢查身體,我想以此作為證據起訴,魏孟軍要我自己拿錢。在佳木斯醫學院附屬醫院骨外科檢查,結果說沒事。沒幾天教改幹事趙敏和我說:「你寫‘四書’,就給你保外。」李岩松也對我說:「賴隊長說了,只要你‘轉化’,就給你保外。」 二零零九年八月,我要寫信給佳木斯檢察院合江院控告李岩松。我委託監區教導員魏孟軍遞交給檢察院,第二天魏孟軍讓監區幹事郭衡文做筆錄。我在筆錄中提到的知情人都被賴寶華分別談話,並威脅利誘他們別瞎說。使知情人不敢作證。指導員王臣在做筆錄時,拉著臉,使知情人不敢作證。魏孟軍就以無人作證為藉口,扣壓我的控告信。 在這期間,我先後給監獄長李樹元、副獄長呂允強,寫了檢舉信,委託魏孟軍轉送。我又給監獄長李樹元、副獄長呂允強,寫了檢舉信,檢察院駐監獄的檢查所寫了檢舉信,投在檢舉箱裏,但都一直沒有回音。我向魏孟軍要求見監獄長,和駐檢,要求打電話和家人聯繫,委託代理訴訟都被置之不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至二零零九年九月,監區和分監區以無人作證為藉口,未對李岩松做任何處理。在我控告李岩松期間。魏孟軍伙同獄政科崔延平科長為李岩松減刑。他們對我的控告也是十分恐慌。魏孟軍給李岩松打氣說:「沒事,沒人給作證,過兩天(林澤華)回家了。」臨出監前,李岩松特意向我道歉並解釋說:「不管你信不信,我說的都是真話。我根本不想跟你們法輪功(學員)打交道,是賴隊長逼我,說把你‘轉化’了,甚麼好處都有。不‘轉化’,啥好處都沒有。更別想減刑。我沒想到會出事。知道出事,打死我我也不幹!」每次監區開大會或防火演練等活動都要背上我,繼續從精神到肉體上的折磨。 十、佳木斯醫學院附屬醫院與監獄勾結,診斷不明 下面是三次在佳木斯醫學院骨外科檢查身體情況。 第一次,大約在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前後,不知甚麼甚麼原因在佳木斯醫學院附屬醫院檢查,卻在佳市中心醫院拍片,這是疑點之一。 回佳木斯醫學院附屬醫院後魏孟軍先行到骨外科,我隔著窗戶看到魏孟軍和骨科大夫周成福說甚麼,還用手比劃。我進屋時只聽到了一句,魏孟軍對周成福說:「他不相信,你跟他說吧。」周成福說:「你是說不清楚,還是想隱瞞甚麼。我聽的稀裏糊塗的,我沒明白咋回事。」我聽他說出這樣模糊的話,我認真地問周成福:「你能不能給我一個負責的說法,我到底甚麼原因動不了?」周成福說:「那最後只能做法鑑了。」魏孟軍連忙說:「不用做了」,並指著我的頭說是思想上的病。 第二次,是二零零九年八月。在我要求下,第二次到醫學院附屬醫院神經內科檢查。醫生聽我說,摔樓梯後癱瘓的,就說應該到骨外科檢查。魏孟軍給監獄醫院的姚院長(現已調離)打電話,過一會,魏孟軍說,骨科的王教授在手術台上下不來。沒再檢查。 第三次,二零一零年。我提出做法律鑑定。在佳木斯醫學院,兩名鑑定的醫生之一是周成福。在檢查之前周成福和另一名醫生喬建民低聲說了些甚麼,就走了。喬建民仍用先前中心醫院拍的片子,我一看這是甚麼鑑定!我提出全面檢查。由於身體原因沒做成。最後周和喬的鑑定結論是,同意內部鑑定結果。而內部鑑定結果是保密的。後來又去了神經內科,醫生說:「可能是精神導致的癱瘓,也不知依據是甚麼。」(即使是精神導致的也與迫害有關) 我經過梳理三次檢查的過程,結論是: 1,監獄人員與醫院人員都不明確告訴我動不了的原因,都是用些含含糊糊的詞。 2,我三次向魏孟軍,指導員王臣要診斷,都被拒絕,沒事為甚麼拒絕。 3,有一次魏孟軍說:「骨質增生,椎管狹窄,也不至於……」可能他覺得說走嘴了,就不說了。他要調走前,我問他甚麼原因造成的癱瘓。他說:「問題是有,可不至於那麼嚴重。」從話中可以聽出他是知情的。 4,我在監獄拍片後,魏孟軍說有骨質增生,醫院卻查不出來。 5,我的狀況是坐不住,躺不下,翻不了身。無論坐臥臀部都抬不起來。腰以下大腦支配下沒反應,腿不能彎曲。即使刷牙這樣輕微的活動腰椎也有明顯的疼痛感。有時全身麻木,視線模糊。 從以上事實不難理解醫院為甚麼不出確切診斷的原因,說明骨外科大夫和監獄相互勾結,幫監獄說話。 十一、迫害我的元凶是「六一零」系統 在監獄,上到獄長,下到獄警都偏信了魏孟軍的話,「沒事」,「沒查出來」這是欺上瞞下。魏孟軍是監區「六一零」負責人,和監獄「六一零」(教改科)是一氣相同的。監獄「六一零」也了解此事,隱瞞真相是監獄「六一零」的一手行為,所以許多獄警都被蒙在鼓裏。有些刑事犯說:「你起訴李岩松牽扯到獄警的責任,你能查出來嗎 ?查出來也不告訴你。」 在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迫害指令都是來自於「六一零」系統。監獄的「六一零」從上到下。監獄有主管教改的副獄長,有教改科(「六一零」辦公室),監區,有主管教改的副教,教改幹事,分監區有教改副中隊長。迫害法輪功就是他們在操縱運作,對我的迫害也是一樣,隱瞞身體狀況這種形式的迫害也是他們的行為,監獄長,監區長等不知道,對外嚴格保密。「六一零」是迫害的源頭,是迫害的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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