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2011年4月10日上午,廣州法輪功學員、鋼琴教師徐明在荔灣區多寶路發真相資料時被人構陷,被荔灣區多寶路派出所綁架。 晚上徐明被多寶街派出所及龍津街派出所(徐明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十幾人戴著手銬綁架到荔灣區光復北路她的家中,警察抄家至深夜,拿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產。 徐明,女,1956年出生於一個音樂世家。父母親都是武漢音樂學院高級鋼琴教授。徐明畢業於武漢江漢大學音樂系,在廣州外語藝術職業學院任職,是學校的優秀鋼琴教師。99年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非法關押,學校也因此對她停職、停課、停發工資,她的學生聯名請願要求她繼續教學。但學校執意將她安排到學校的文印室打雜,很長一段時間內每月給極少的工資。 迫害徐明的部份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者 1、荔灣區政法委(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西2號,郵編:510360) 2、荔灣區政法委書記李大賢;副書記(公安分局局長):邱偉康 3、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區分局(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東198號:電話: 020-81574601) 4、廣州市荔灣區多寶街派出所(廣州市荔灣區逢來路12號;郵編:510140;電話:833115511、81206848) 5、廣州市荔灣區多寶街派出所所長李寶權、警察蔡志達、 6、廣州市荔灣區龍津街派出所(廣州市中山七路華福裏2-48號,郵編:510145;電話:81242260、83127944) 7、廣州市荔灣區龍津街派出所長李功順、副所長莫錦勝、鐘炳華 8、廣州市荔灣區龍津街道辦事處(地址:廣州市荔灣區龍津東路701號;郵編:510145;電話: 81925215、81925201) 9、廣州市荔灣區龍津街道辦事處書記劉付旺亨、主任羅翠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