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接上文)以下是四川省米易縣法輪功學員歷年遭迫害事實。 前言 迫害致死案例 非法判刑案例 非法勞教案例 非法抓捕、關押案例 暴力洗腦迫害案例 經濟迫害案例 結語 米易縣法輪功學員遭非法綁架、關押的部份案例(一) 1999年7月20日開始,中共邪黨利用所有的宣傳工具如報紙雜誌、電台、電視鋪天蓋地的造謠污衊大法與大法師父,在全國各地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大有要在「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之勢。法輪功學員在思考:法輪功這麼好,怎麼一夜間成了打擊的對像?難道我們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錯了嗎?我們遇到矛盾首先找自己的不足,多看別人的長處,妥善化解矛盾,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錯了嗎?我們看淡名利,處處為他人著想錯了嗎?為了找到答案,法輪功學員聚在一起學法、交流切磋是理所當然的。可是梁晉川藉口執行公安部的六條通告,指使公安警察在全縣抓捕、關押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的思考權利被剝奪、人身自由遭限制,精神和肉體受到嚴重摧殘。 1999年10月20日,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丙海壩一功友家學法交流,公安局的向金發、楊梓華、周林、廖紅兵、柴發祥、李雪松和丙谷派出所的警察趕往丙海壩將參加學法的法輪功學員全部綁架,26個男女老少關在政保科二樓會議室。當晚天氣特別冷,法輪功學員被抓時身上只穿了一件襯衣,本來就難以抗禦寒冷,可是惡警柴發祥還將會議室的門窗全部打開,讓冷風吹進屋冷凍他們,整整凍了一夜。第二天放了幾個法輪功學員,胡興玉、楊興春、蘇麗娟、徐天福、張遠林、王元品、龔志會、劉長會、張軍、朱昭傑等人被關進米易看守所。在看守所,他們被公安局強行洗腦,遭到政保科和看守所警察的刑訊逼供。11月的冷天,政保科警察周林幾次從朱昭傑的頭上潑冷水。梁晉川又將朱昭傑等人非法勞教一年半,挾持到綿陽市新華勞教所繼續迫害。 1999年12月,何明珍、張正煥等八人在丙谷功友高龍英家學法,被政保科周林、丙谷派出所數人,丙谷鄉政府10多人,撒蓮鄉政府的陳林平等共二十來人綁架到丙谷鄉政府,被罰站,訓話、非法審訊,不給飯吃,折磨一天才放回家。 1999年12月楊國樹、王元品、徐天福、李興良等十幾個法輪功學員在馬路邊學法,由何明樹(當時撒蓮鄉黨委書記,現任米易縣教育局長)帶隊,還有陶雲春、陳小平、唐禮華、白廷飛等人把他們包圍,被挾持到鄉政府訓話,陶雲春還謾罵詆毀大法和師父。十幾個學員的家都被非法查抄,搶走他們的大法書、大法音像帶、錄音機等。陶春雲等人向每人勒索現金100元。隨後他們又被挾持到撒蓮鄉洗腦班強行洗腦,每天被罰跑步,掃街,掏陰溝,逼迫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 1999年12月辜興芝等七八個法輪功學員在本村一功友家開法會,小街派出所的警察和村上的王爭華,鄉上的人將他們綁架到小街鄉政府,被鄉政府強行洗腦,訓話,晚上強制他們站在鄉政府院壩中被雨淋了一宿,法輪功學員從頭到腳,頭髮、衣服、褲子和鞋襪都被雨水淋濕,12月的冬天本來就很冷,再加上刺骨的北風,把法輪功學員凍得發抖。鄉政府向他們勒索罰款,辜興芝被勒索500元。 2000年2月16日丙谷派出所的崔所長和政保科科長向金發等人到李興良抄家,搜到真相資料,向金發就逼迫李興良說出真相資料的來源,並綁架到政保科,用手銬將李興良銬在公安局樓道欄杆上,大冷的天坐在水泥地上,從頭天晚上6點到第二天上午,不給飯吃,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2000年7月李興良又被綁架到政保科,用同樣的手段折磨李興良。向金發逼迫其家人送了錢之後才把李興良放回家。 2000年4月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一同修家交流,被人舉報,米易縣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和饒顯文等人抄了同修家,綁架了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張軍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遭到惡警吳學明銬、饒顯文用手銬吊銬和毒打。一個月後放回。 2000年4月25日撒蓮羅江平等32名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學法交流,當天晚9點,米易縣公安局刑大,政保科科長向金發、周林、柴發祥(已遭惡報死亡)等人和片區派出所所長崔龍兵、朱天鵬和本鎮的一幫惡人打手,暴力把羅江平、王美、陳朝英、王元品、廖國美、馬玲等32人綁架到撒蓮鎮政府大院內,毒打每一個修煉者,罰站軍姿,蹲馬步,面壁,用電棍擊,非法審訊。何明珍被鄉政府的白廷飛、陳林拳打腳踢,抓住頭髮往桌子上碰、往水泥牆上撞。然後將32名男女老少法輪功學員關在一間屋裏,24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每人被勒索100元。羅江平、王美、王元品、廖國美、馬玲、江從猛、宋君、馬玲、曾平蘭、余友瓊、何明珍、趙國軍等十幾個人等人被政保科向金發等人挾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看守所,每個法輪功學員都遭到強行洗腦、非法審訊、戴手銬。王元品被看守所獄警林海戴手銬上太緊了,手被銬腫了。宋君遭到惡警用電棍燒腳心。馬玲在看守所煉功遭到惡警朱成龍、林海的毒打。何明珍被惡警柴發祥、周林打倒在地,抓住頭髮拖起走,還被戴手銬。江從猛被刑警大隊長嚴文超吊銬在防盜欄上,吊了8個小時,江從猛被吊昏死過去,才放下來,手腫了很長時間。何明菊的一家(何的丈夫、女兒及女婿趙國軍)因堅修大法都被同時關押在看守所,莊稼無人管理,一個月後放回家,三畝多早熟蔬菜全部乾死,分文無收,直接損失3萬多元。公安局向每人勒索罰款200元,生活費150元。 2000年6月8日,丙谷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莊德林家開法會,丙谷鄉政府鄧定銀、舒洪武等十多人來到這個功友家,不准法輪功學員離開,鄧定銀立即打電話給政保科,公安局長梁晉川及政保科的周林、楊梓華、向金發等把這些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政保科,政保科惡警把他們綁在二樓的欄杆上,銬了一晚。第二天有4人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楊興秀不背監規,林海、劉啟朝等獄警等罰她頂牆(頭頂到牆,雙腳並攏,離牆一尺多)半天。楊興秀煉功時被林海戴手銬一天,被非法關押23天放回家。 2000年6月16日,新河、丙谷、埡口、撒蓮等鄉的148名法輪功學員在丙谷石灰窯一功友家開法會,由米易的副縣長、縣「610」主任吳天華帶領縣政府有關部門、公安、政保科、派出所,還有丙谷、埡口、撒蓮、新河等鄉等鄉長、書記共近100人將法輪功學員包圍,公安局本來要抓人的,由於這次參加法會的法輪功學員較多,不便下手,同時法輪功學員分別給吳天華及有關人員講真相,吳天華當眾宣布,對參加這次法會的法輪功學員不予處理,由鄉長、書記領回本鄉的法輪功學員。學員們識破了他們的陰謀,拒絕上鄉政府的汽車。但是各鄉對參加法會的法輪功學員都逐一進行了登記,這個「登記簿」成了邪黨今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名單。 2000年6月20日,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在米易縣撒蓮鄉二大隊的拖船河溝(地名)的一個僻靜處談修煉心得體會(此處距公路約百米遠,很少有行人),被人惡意舉報,梁晉川調集公安局刑大、政保科、檢察院、法院、防暴大隊全體警察趕往拖船河溝,將法輪功學員團團包圍,政保科科長向金發為首的惡警強行將法輪功學員趕到公路橋上。當時一名法輪功學員叫大家不要上公路,不要影響交通。當時警察要強行驅趕法輪功學員上公路,法輪功學員拒不上公路。警察就開始打人、抓人。有一個學員被四個警察強行抬到公路上,衣服都被警察撕爛;幾個學員遭到警察的毒打;有個學員被警察推下公路橋的溝裏。後來米易縣政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還有電視台的人、攀枝花市的公安人員、市政府領導和工作人員都來到拖船河溝,車輛一長串,黑壓壓的一大片人。惡人把法輪功學員強行拖到公路上,警察和政府人員組成幾道人牆,將法輪功學員堵在橋上,警察抓走十幾名法輪功學員。當時場面混亂,圍觀的人也很多。電視台的人用攝像機錄下了這個混亂的場面。當晚,米易電視台就播出了這一「特大新聞」,播出了這一組鏡頭。明明是警察強行將法輪功學員趕上公路,卻栽贓陷害說法輪功阻塞交通,犯了「阻塞交通罪」。 這天被抓走的法輪功學員有:王元品、廖國美、曾平蘭、曾建軍、羅江平、曾世華、李坤後、李銀奇、王美、李會明、白朝霞、范躍海、周盛會、宋君、莊德林、張正煥、張洪英、張家榮等,全部被關押在看守所。政保科在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時,採用刑訊逼供,酷刑折磨。向金發、柴發祥等人用鋼筋條暴打李銀奇,李銀奇被打的遍體鱗傷。楊梓華、周林強迫王元品蹲馬步,楊梓華用腳猛踩王元品的腳趾頭。6月21日非法提審時,攀枝花公安一處的惡警毒打了王元品34警棒,打的他從後背到腳後跟全部淤血,呈紫黑色。痛的他20多天都難以入睡。當天天下著小雨,他們又把王元品拉到院子裏淋雨,淋得衣服都淌水了。以後又罰王元品頂牆,戴手銬一個星期。羅江平和曾世華被合戴一副手銬一副腳鐐多天。余友瓊被非法關押一個月,遭到向金發、柴發祥、周林、吳健剛、吳學民等惡警的辱罵、毒打、戴手銬、頂牆、洗腦。在看守所,馬玲遭到非法審訊,一個不知名的國安人員說「你們受騙了」,馬玲說了一句「其實你們才是受騙的」,他走上來猛打了馬玲兩個耳光,頓時鼻孔被打的鮮血直流,鮮血沾在地上、凳子上、桌子上。審訊結束後,惡警叫馬玲把地上、桌子上和凳子上的血跡擦乾淨。在看守所馬玲遭到惡警林海、赫某、劉啟朝、周林、廖紅兵等罰頂牆、戴手銬,被刑事犯監控。馬玲煉功遭犯人和獄警赫某毒打,身體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幾個月後腿上的淤血才退完。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放回家時,惡人強迫馬玲交罰款和伙食費。在看守所。羅江平和曾世華同戴一副手銬和腳鐐兩天兩夜。這兩天幹甚麼兩個人都得配合好,否則就摔倒,吃飯、上廁所、睡覺、幹甚麼都得挨在一起,行動極不方便。在羅江平被非法關押期間,撒蓮鎮鎮長陶迎春、白廷飛、陳林平、唐禮華帶領一幫黑打手,共20幾人,闖入羅江平家恐嚇他的妻子和女兒,搶走大彩電一台,年僅10歲的女兒嚇的驚叫。羅江平的弟弟過來制止惡人行兇,打手們就圍著他的弟弟。羅江平的妻子與他們理論,不許他們搶東西,被鎮長陶迎春拽著手臂,拽的手臂發青。惡人們就在光天化日之下,私闖民宅,強搶東西,裏面的人搶東西,外面還有打手站崗。街坊鄰居都看見了,誰都不敢說,誰要說他們不合法,誰就會被挨打。羅江平被非法關押36天罰款200元,還強迫交150元生活費。 張正煥在米易看守所後被獄警劉起潮用手銬、腳鐐把三個人連銬在一起兩天,手銬銬了20多天。 2000年7月17日,王元品等人被公安局拉去遊街示眾。法輪功學員被警察五花大綁,兩個警察押一個法輪功學員遊街,張正煥被縣公安王德英和另一不知名的警察押著,途中不准說話,怕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惡警用毛巾把學員的嘴堵上。將法輪功學員押到米易縣公捕公判大會現場,梁晉川在主席台宣布對周盛會、宋成會、王元品、莊德林、張正煥、張洪英等七人逮捕,2000年11月24日被米易縣法院對周盛會、宋成會、王元品、莊德林、張正煥、張洪英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八年,最短的三年半。法庭上除了法院的人和警察不准任何人旁聽。當時的法院院長是唐巨洲。 (二) 法輪功學員在沒有反映渠道的情況下,為了揭露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真相,米易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12月採取在公共場所貼真相資料的辦法,讓世人了解真相。12月15日法輪功真相標語出現在米易的城鄉及街道的大街小巷,使世人了解了真相,同時也震懾了邪惡。米易「610」氣急敗壞的調集公檢法司和縣鄉兩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全縣進行拉網式的排查,查找資料的來源,查清掛橫幅、貼真相標語的人員。梁晉川揚言:寧可錯抓一百也不放過一個嫌疑人(法輪功學員)。他指揮公安局包括機關、政保科、治安科、刑警隊、交警隊、緝毒隊、派出所、武警中隊全部出動,從2000年12月15日開始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大搜捕行動。全縣城鄉到處響起了刺耳的警報聲,警察及政府工作人員在公民家中、街道、道路、田地裏、農貿市場、建築工地到處抓人,凡是煉過法輪功的都是他們的抓捕對像。法輪功學員有的在家裏、有的在田裏幹活、有的在建築工地、有的在趕集、有的在路上遭到惡人綁架。綁架的過程是非常野蠻,毫無人性的。在光天化日之下,法輪功學員在被綁時有的被惡人按倒在地戴上手銬甩上車、有的被惡人架住拖上車、有的被惡人當場毒打鮮血直流。整個米易被血腥的恐怖籠罩著。大搜捕從2000年12月15日到2001年3月,持續近3個月,全縣至少有30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惡人將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就近關押在所在的鄉政府,在鄉政府私設公堂,人人過關。採用酷刑折磨、刑訊逼供和各種欺騙手段,逼迫說出誰參與張貼真相資料、標語及其資料來源。惡人認為的法輪功骨幹,被挾持到公安局,遭受更加殘酷的迫害。 2001年1月8日晚上10點左右,政保科的向金發、原沙壩鄉鄉長李世科、副鄉長王學林以排查真相標語大張貼為由將郭大順綁架到沙壩鄉政府內進行迫害。向金發強迫郭大順蹲馬步,兩手平舉,在兩手上放了一根長2米粗7釐米的木棒,罰蹲馬步兩個小時,郭大順痛的大汗淋漓,他的頭髮、衣服、褲子都被汗水(侵)透。向金發、李世科輪番的審訊郭大順散發、張貼真相之事,沒有得到他們所要的,郭大順又遭到頂牆的迫害,從8日晚上12點一直站到9日上午8點多鐘。然後郭大順又被挾持到公安局吊銬在樓道的鐵欄杆上直到10日晚上11點。向金發逼迫郭大順家裏人交了200元的罰款,才將郭大順放回家。 2000年12月政保科的向金發、周林等人以排查真相標語大張貼為由從家中將范勝美強行綁架到政保科,用手銬把范勝美銬在走廊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讓吃飯、不准睡覺,採用刑訊逼供等手段,沒有得到他們所要的東西,在政保科會議室向金發、周林等強制范勝美等人脫掉外套衣服,大冬天把電風扇對準他們吹風,把他們凍得發抖,他們發出冷酷的狂笑。向金發等人還是沒有得到想要得到的材料,就把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所長吳學明、指導員劉啟朝叫他們背監規,他們不背,就被他們天天罰站、罰頂牆。甚至過新年都沒有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大年初一那天,劉啟朝拿一把荊竹棒(約7、8根,2公分直徑)暴打法輪功學員,直到荊竹條被打爛,他們累得不行才罷手。2001年元旦,米易縣要槍斃死刑犯,惡警又把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全部法輪功學員五花大綁,押到體育場「陪殺場」。2001年7月米易縣法院對范勝美非法判刑四年。挾持到四川省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2001年1月8日李國瓊因貼真相標語被政保科惡警從家中綁架到政保科,用手銬銬在走廊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讓吃飯、不准睡覺。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年零3個月。在看守所李國瓊煉功被看守所的獄警罰頂牆、戴手銬、關單間、用三根金竹條打,李國瓊等人發正念被罰,兩個人戴一副手銬,經過絕食才得以解除。2002年4月11日米易縣法院枉判李國瓊四年徒刑,送往四川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迫害。 2000年12月14日真相標語大張貼後,辜興芝在攀枝花女兒家,政保科的向金發打電話威脅其女兒,將辜興芝挾持到米易政保科,向金發審問她,並吼她罵她,柴發祥將她銬在樓梯的欄杆上銬了一宿,又在走廊上銬了3天3夜,被向金發轉到看守所關押10個月。在看守所,辜興芝被吳學明、劉啟朝戴手銬、罰頂牆。辜興芝不配合惡警,被劉啟朝、林海用荊竹條暴打。 2001年1月6日政保科向金發等以排查真相標語大張貼為由,將李發瓊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銬在走廊的欄杆上,當天晚上向金發審訊李發瓊時,李甚麼也不說,向金發就兇狠的把李發瓊頭髮抓起往外面拖,李發瓊被拽倒在地,隨後向金發把李發瓊的右手銬起吊在門上,只能腳尖觸地,第二天惡警柴發祥又把李發瓊的雙手都吊銬起來,共吊了三天。2001年1月9日下午把李發瓊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看守所,關在一間的5名法輪功學員煉功被獄警林海發現,就被他串銬在一起一天,第二天又被兩個人銬在一起,睡覺時翻身都要一起翻,非常痛苦。被向金發勒索200元後才將李發瓊放回家。 2000年12月14日何明珍散發真相傳單,被公安局周林,向金發,柴發祥,廖紅兵於2001年正月十六綁架到米易公安局銬在公安局樓道欄杆上,站不直,坐不下,一直處於彎腰狀態。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當天正下著雨,吹著北風,天氣很冷,警察們穿著棉大衣還嫌冷,他們卻將法輪功學員銬在樓道風口上挨凍,冷的身體發抖,惡警還取笑他們。何明珍等人被政保科惡警銬在樓道上一個星期,向金發等逼迫家人交了200元罰款才放何明珍回家。 2001年8月20日,公安局惡警向金發等人闖入何明珍家,非法抄家,又將何明珍綁架到公安局銬在欄杆約70個小時,隨後又關押在看守所兩個月,於10月20日非法判何明珍勞教,由柴發祥,廖紅兵等3人將何明珍等6名法輪功學員押解到四川資中楠木寺。路途中惡警不給她們六人飯吃、不給水喝,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到楠木寺勞教所體驗不合格拒收。廖紅兵等又把她們押回米易,在火車上,何明珍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廖紅兵用手銬銬在桌凳的鋼管上站不直也蹲不下,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下火車,何明珍等六人被柴發祥、廖紅兵用手銬連銬成一串帶到公安局,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何明珍等法輪功學員遭到所長吳學明、劉啟朝等惡警的毒打,拉住腳在地上拖,戴手銬、罰站等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以絕食多天反迫害,遭到惡警和獄醫野蠻灌食,一個個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何明珍被折磨的連水都吞不下。她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2個月才回到家。 2000年12月14日晚上何明菊發真相的傳單,於2001年正月十六日在撒蓮平陽村五福橋下,被鄉政府唐禮華和政保科的李雪鬆綁架到米易縣公安局,銬在公安局樓道欄杆上,站不直,坐不下,一直處於彎腰狀態。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當天正下著雨,吹著北風,天氣很冷,警察們穿著棉大衣還嫌冷,他們卻將法輪功學員銬在樓道風口上挨凍,冷的身體發抖,惡警還取笑他們。何明菊被銬在公安局走廊的欄杆上5天5夜,隨後何明菊被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遭到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李雪松、廖紅兵等惡警的多次非法審訊,強迫照相,取手紋、指紋。在看守所何明菊煉功被獄警林海罰戴手銬17天,何明菊不背監規被獄警何強兵罰站、頂牆、將冷水往何明菊身上潑。被獄警劉啟朝、彭永春、罰關單間一個星期。何明菊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被公安局勞教2年,因為何明菊的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才改判勞教兩年監外執行。這些年來何明菊一直在公安局和鄉政府人員的監控之中,政保科、派出所及鄉政府人員經常上門騷擾、恐嚇,使何明菊及其家人都在緊張恐懼中過日子。 2001年正月16日,蔡會蓮在地裏摘豌豆,被掛榜鄉的郭祥、王應忠和米易政保科的柴發祥、尹剛等人以蔡會蓮散發大法真相資料為由,將其綁架到米易縣政保科會議室,向金發用手銬把蔡會蓮吊在樓道的鋼筋網上4個小時,又吊在窗子上4個小時,只有腳尖觸地,吊的臉都脫形,雙手腫得像茄子一樣紫青色,不能動,十指不能彎曲。後又被吊在走廊的欄杆上三天三夜,四天四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准睡覺。審問時,惡警採用刑訊逼供,楊梓華打蔡會蓮耳光,用腳踢蔡會蓮,楊梓華、周林、柴發祥罰蔡會蓮頂牆11個小時。然後把她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惡警的強行洗腦、恐嚇、罰坐,罰背監規,每天都罰站審訊。看守所劉啟朝給蔡會蓮戴手銬一週,罰頂牆3小時。吳學民、朱成龍、林海、張君林(犯人)都打過蔡會蓮耳光,罰站軍姿,頂牆、戴手銬。蔡會蓮被非法關押9個月後,被米易公安局勞教2年,挾持到資陽楠木寺勞教所迫害。 2000年12月14日曾平蘭發真相資料,2001年2月撒蓮鎮楊鎮長、縣政保科的李雪松將在其媽家的曾平蘭綁架到政保科,吊銬兩天一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被撒蓮楊鎮長勒索罰款350元,政保科勒索現金200元,才放回家。 唐國銀因發真相資料,2001年正月18日被綁架到鄉政府迫害,罰款2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12月14日李加明貼真相傳單,被騙到公安局,遭非法審訊和打罵,被政保科罰款200元。因妻子蔡會蓮還關在監獄,家中無人才把李加明放回。 2001年1月,政保科向金發和周林以江從猛貼真相標語為由,將其綁架到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7個月之久。在看守所,江從猛被獄警朱成龍勒索現金110元,經常遭到毒打,罰頂牆,被折磨的周身發腫,吐血半年多。並用非法手段將江從猛挾持去綿陽新華勞教所勞教。到了綿陽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政保科科長向金發要求押送的警察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用高價也要把江從猛送勞教。他們用四天時間在成都用了十幾萬元找了各級有關人員,疏通關節,要勞教所收人。可是江從猛的身體在看守所就迫害得確實不行了,勞教所怕江從猛死在勞教所承擔責任,不敢收。無奈之下,才將江從猛送回米易看守所關押。江從猛遭到公安局長達近八個月的酷刑折磨,只剩一口氣了,政保科又怕江從猛死在看守所承擔責任,才將江從猛放回家。 2000年12月14日高勝元發真相資料,向金發、楊梓華、周林於2000年12月24日闖入高勝元家,將其挾持到埡口鄉政府。向金發問高勝元為甚麼要煉法輪功?為甚麼要和共產黨對著幹?高勝元把煉功前後身體的變化、思想境界的提高講給他們聽,說明法輪功於國家、社會、家庭有百利而無一害,共產黨為甚麼要迫害?你們為甚麼要抓捕、迫害煉法輪功的這些好人?迫害好人的能有好下場嗎?高勝元的話激怒了向金發,向金發當場就給高勝元兩個耳光,用腳踢,罰頂牆。隨後將高勝元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受到各種折磨,向金發強迫高勝元的家人交了200元罰款才放人。 2001年2月6日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柴發祥、鎮政府的白廷飛等人以羅江平發真相資料為由,將其從家中強行綁架到公安局,惡警亢偉、柴發祥等用兩副手銬,一隻手一副把羅江平銬在窗子上,腳尖觸地,邊打邊審問,追查真相資料的來源。羅江平被折磨了48小時後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其間羅江平遭到惡警的體罰,罰頂牆、罰站、面壁,多次被站崗的武警用開水從天窗潑下來燙。有一次羅江平正在吃飯被武警兵從天窗上扔下許多煙灰、煙頭掉在飯菜中,不能吃。羅江平被關押期間,看守所不准家屬來探望。羅江平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11個月。惡黨迫害法輪功是先把人強行抓走、關押,然後再來收集「證據」,羅列罪名。在11個月的時間裏,政保科楊梓華等惡警也把羅江平的「罪證」編造出來了×教組織,2002年1月24日米易法院以政保科的所謂「證據」,就給羅江平戴上「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可是這畢竟是栽贓陷害,是見不得人的。法院根本沒經過正常的法律程序,更不准任何人包括受迫害人辯護,強行誣判羅江平5年徒刑。當天羅江平就被挾持到四川省德陽監獄。 2000年12月14日張貴超張貼真相資料,2000年12月17日米易公安局柴發祥、劉興雲等六人在建築工地將張貴超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被柴發祥等人用手銬吊銬在樓道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然後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一年零一個月,期間,張貴超遭到惡警的打罵、戴手銬,體罰,罰頂牆、罰站、面壁等酷刑折磨。被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柴發祥等栽贓陷害,羅織罪名,被米易法院(當時的法院院長是唐炬洲)非法判刑三年,被挾持到四川省德陽監獄遭受迫害。 2000年12月14日馬玲(化名)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到政保科,審訊時馬玲不配合,惡警向金發將馬玲吊銬在鐵欄杆上三天兩夜,讓其站不直、蹲不下,十分痛苦。這幾天惡警不給吃喝、不給水喝。然後又把馬玲非法送看守所關押7個多月,期間,遭到惡警的毒打、被罰頂牆、戴手銬等折磨。2001年8月23日,馬玲被公安局非法勞教2年,挾持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繼續迫害。 2000年12月15日政保科向金發、楊梓華、柴發祥等人以張軍參與全縣張貼真相資料為由,將其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迫害,又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在洗腦班,被鎮政府的楊庭洪、嚴紀清、王爭鳴、陳友軍等人,每天罰跑步、掃街、站軍姿、不准睡覺、12月的天氣只准穿短袖、短褲、光腳冷凍,凍的失去知覺,吊昏死。由張軍的父親交了300元的「罰款」才將張軍保回家。後來公安局又要綁架張軍,張軍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到了會理,遭到米易公安局的非法通緝。由於惡人舉報,政保科向金發、周林、楊梓華等人把張軍抓回米易關進看守所,被他們用暴打,電刑,抱樹、單手上吊等酷刑折磨。 2001年正月十六米易丙谷派出所的人以白廷先貼真相資料為由,非法闖入白廷先家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和兩盒煉功磁帶。將其綁架到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白廷先雙手被銬在公安局樓道欄杆上四天三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被刺骨的北風吹,遭受冷凍等迫害,被政保科勒索200元。 2001年正月16日被米易縣政保科的向金發、郭祥、柴發祥和米易掛榜鄉的王應忠等人以傅元會發真相資料為由,將其從家中綁架到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傅元會被銬在走廊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被刺骨的北風吹,遭受冷凍等迫害,後被罰款200元後放回。 2001年正月18日被米易縣政保科的向金發、郭祥、柴發祥和米易掛榜鄉的王應忠等人以唐國銀發真相資料為由,將唐國銀從家中綁架到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被銬在走廊的欄杆上兩天兩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被刺骨的北風吹,遭受冷凍等迫害,後被政保科罰款200元後放回。 黃承會、雷啟會發大法真相資料,2000年正月遭袁華榮(鄉長)、張洪付(鄉治安員)、楊宗祥和龍定方(派出所所長)、李勇躍(派出所指導員)非法抄家、綁架到攀蓮派出所拘留兩天兩夜,遭高吊,非法審訊,每人被勒索現金200元。 2001年3月27日早上憲朝珍在家還沒起床就被丙谷派出所的人以憲朝珍發真相資料為由,抓到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被吊銬在欄杆上兩天兩夜,不給吃飯、不給水喝。晚上審訊時向金發要憲朝珍說出功友的名字。憲朝珍不說,向金發就逼憲朝珍脫掉外衣外褲,摘掉帽子,只穿內衣內褲,當時天氣很冷,向金發逼迫憲朝珍坐在水泥地上,用腳狠狠的踢憲朝珍的背,當時還有政保科的兩個人在場。憲朝珍被折磨了3天3夜,被向金發非法罰款200元,3月30日被丙谷鄉政府的鄧定銀罰款1000元。 2000年12月15日早上廖遠富在家被政保科警察和武警以廖遠富參與掛真相橫幅為由,將其綁架,武警用槍托打廖遠富,後來廖遠富被挾持政保科,被一個剛從武警部隊轉業回來分到公安局的人(此人在武警部隊時拳腳功夫相當好)用拳腳踢打他,廖遠富的臉被打腫,眼睛被打紅、打青、打腫,被反覆折磨了幾小時。政保科長向金發提審他時,將廖遠富的雙手用手銬銬住後吊起來,只有腳尖觸地,向金發等惡警用警棍打他,被折磨了好幾天,關進看守所被劉啟朝(看守所指導員)用開看守所所有監號大門的一大串鑰匙打他。2001年1月24日廖遠富被非法判刑10年,挾持到德陽監獄繼續遭受。 2000年12月19日,政保科的向金發、廖紅兵、柴發祥和鄉政府的嚴文猛等人以黎成忠參與張貼真相標語為由,將黎成忠綁架到丙谷鄉政府,又挾持到政保科吊銬在樓道欄杆上兩天兩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被刺骨的北風吹,遭受冷凍等迫害,被政保科勒索200元。 2000年12月19日晚公安局政保科的楊梓華、周林、柴發祥、饒顯文等6個人以張遠林參與張貼真相標語為由,闖入張遠林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將其綁架到縣公安局用手銬銬在二樓走廊的鐵欄杆上,之後,柴發祥、饒顯文把張遠林吊在鐵窗上,只有腳尖觸地,不准吃飯、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遭到惡警的拳打腳踢、刑訊逼供。又把張遠林銬在走廊的鐵欄杆上7天7夜,張遠林被他們迫害的很虛弱,下樓時從樓梯上摔下來,把腳摔斷了,腳腫的很大,身體發燒。可是惡警還不放過她,周林又把張遠林銬在鐵窗上,痛昏死過去。張遠林被向金發、周林、柴發祥、饒顯文他們迫害了7天,只給吃了3餐飯。2000年12月26日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的單間,每天由楊梓華、周林等人非法提審,提審過程也是遭到毒打的過程。2001年元旦節前,米易槍斃死刑犯,惡警將被關押在看守所的所有法輪功學員五花大綁押到刑場「陪殺場」。在看守所非法關押9個月,於2001年9月7日,梁晉川派人將張遠林押送到四川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 劉坤伍2000年12月14日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米易公安局非法通緝,到處搜捕,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敢回。2002年11月在會理縣被米易公安局非法抓捕,並一直關押在米易看守所內長達一年多,2003年11月被米易法院非法判勞改九年半, 2001年1月被米易縣新河鄉工作人員尹繼濤以鄭尚碧發真相資料為由,從家中將其綁架到米易公安局政保科,被政保科惡警銬在走廊上。晚上警察李剛、郭祥審訊鄭尚碧,李剛罰鄭尚碧蹲馬步,打鄭尚碧耳光,臉被李剛打青腫,嘴被打的幾天都張不開。李剛用帶鐵丁的木頭打鄭尚碧的背。晚上鄭尚碧被銬在公安局會議室的凳子鋼管上,冬天本來就很冷,惡警強迫鄭尚碧脫去外衣褲,用電扇吹她,把她凍得全身發抖。第二天惡警把鄭尚碧關進了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年零三個月。在看守所鄭尚碧被關單間,鄭尚碧經常遭到惡警的毒打,所長吳學明、副所長朱成龍、指導劉啟朝等人罰鄭尚碧頂牆、戴手銬。2002年4月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米易公安局把鄭尚碧送進了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繼續遭受迫害。 2001年3月的一個晚上約10點鐘,鄉政府的嚴文達帶領5個人以熊道美發真相資料為由,闖入熊道美家非法抄家,次日,縣公安局的周林、饒顯文等4人再一次進行抄家,抄走了熊道美的大法書、煉功帶等物品。被挾持到鄉政府非法審訊。 2000年12月米易縣610和政保科的柴發祥和周林等5人非法闖入張遠會家,抄走大法書籍和經文,以張遠會參與張貼大法真相資料為由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樓上。政保科科長向金發、周林,看守所的朱成龍等人將張遠會的雙手用手銬吊銬在欄杆上。不讓睡覺、不讓喝水、不讓吃飯。折磨了整整七天七夜,張遠會的身體特別是雙眼受到嚴重損傷。2001年3月,政保科科長向金發和廖紅兵等三人,又到張遠會家騷擾,並強行罰款200元。 2001年2月小街派出所的毛太林、政保科的向金發以萬兆樹張貼真相資料為由,將其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被向金發吊銬在公安局樓道欄杆上5天5夜,被向金發非法罰款650元。 2000年12月23日新河鄉政府的人和米易縣政保科的楊梓華、張亮勇等人以張富友張貼真相資料為由,綁架到政保科,被科長向金發、惡警楊梓華和張亮勇等人銬在過道的欄杆上三天三夜,惡警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又冷又餓又渴。張富友被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25天。在看守所多次被向金發、楊梓華、張亮勇、饒顯文、周林等人嚴刑逼供。後來家人被逼拿出1000元作保釋金才將張富友放了。當時張富友被綁架時他騎的摩托車被政保科扣押了,張富友去要車時政保科惡警周林向張富友要了500元現金,沒有任何手續,科長向金發解釋說,這500元是他們的跑路費。張富友回家後經常受到公安和惡人的騷擾,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政保科惡警、向金發、楊梓華一夥人連七十多歲的胡興玉老人都不放過,2000年12月17日楊梓華、饒顯文、李雪松、柴發祥等人排查張貼真相資料為由,將老人綁架到公安局,用手銬銬在走廊上銬了一小時左右,在提審時被強制其蹲馬步,惡警柴發祥狠打胡興玉老人的頭、臉、耳朵,胡興玉沒有回答他們的提問,柴發祥又扯著胡興玉耳朵拖著走,走了幾步就把老人家拽倒在地上,柴發祥、向金發、縣中隊的中隊長他們用手銬銬住胡興玉的左手,將老人吊起,只有腳尖觸地,大約半小時,老人家虛脫了,他們才把胡興玉放下來。當天,天下著小雨,吹著北風,天氣很冷。可政保科這些警察毫無人性,他們穿著大衣,躲在屋裏還冷的不行,可他們卻把法輪功學員吊銬在走道上的風口上。胡興玉老人也被柴發祥強制脫下大衣和全部外套,然後用兩架電風扇開到最大擋對著胡興玉等法輪功學員吹。冷得老人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直打抖。惡警還不准法輪功學員睡覺,只要一閉眼,就要挨打。2001年元旦前夕米易縣槍斃死刑犯,不法人員把被關押的胡興玉等所有法輪功學員全部五花大綁劫持到體育場「陪殺場」侮辱。 (三) 梁晉川用暴力非法剝奪公民的上訪權利,對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非法綁架、關押, 自九九年七月以來,中共惡黨利用掌握的國家機器,開足馬力打壓法輪功,靠造謠和謊言抹黑法輪功和大法師父,靠暴力禁止群眾修煉法輪功,靠強權改變群眾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澄清事實,討回公道,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說明真相,是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可是,公檢法司、六一零、政法委對上訪法輪功學員以「進京滋事,擾亂治安」為藉口,肆意抓捕、關押、罰款、酷刑折磨,甚至判刑、勞教。梁晉川更是極盡邪惡之能事,組織指揮公安警察瘋狂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用暴力剝奪公民的正當權利。1999年10月至2001年,據不完全統計,米易到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有記載的有136人次遭到非法抓捕。 曾平陽父子: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攀枝花駐京辦邱天明一夥勒索100元,由米易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挾持回米易看守所關押,又被向金發勒索400元。 高龍英(丙谷鄉農民):1999年11月20日到北京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在北京遭綁架,押回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1999年11月26日才放回家;2000年1月6日再次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遭綁架押回先在米易看守所關押48天後,送入資中楠木寺勞教一年半,2001年4月8日放回; 曾世華(米易縣坪山鄉中學教師):1999年到2000年兩次進京上訪被米易公安局非法拘留兩次,並被開除公職,2000年6月底─7月初為了生計去找朋友準備一起到雲南打工,才睡到半夜就被米易公安局非法抓捕並判勞改5年,挾持到四川德陽監獄迫害。其妻因承受不了這種殘酷的迫害被迫與他離了婚。 楊興美:1999年11月到北京和平上訪,被綁架關押在攀枝花駐京辦,由攀枝花公安局和米易公安局押回,在米易看守所關押了8天。押送途中和關押期間遭到米易公安局政保科楊梓華等人的多次毒打。後又送鄉政府洗腦班關押3天。 闕發芝:1999年7月20日之後她兩次(1999年11月、2000年1月)到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多次被非法關押、罰款。2002年初因散發真相傳單被米易公安局逼迫得流離失所。2002年5月末第三次到北京上訪,6月3日在天安門被北京惡警綁架後在北京關押,在北京關押期間被北京惡警每天戴上腳鐐手銬帶到警備森嚴的地下室中用一種不知名的儀器折磨(惡警稱是檢查身體)。6月中旬被送米易公安局後生活已不能自理,6月28日因生命垂危被送回家,回家之後一直全身浮腫,呼吸困難,不能睡覺。一直處於極度痛苦之中,2002年10月30日晚含冤離開人世。 江從猛:1999年11月28日到北京上訪在中央信訪辦被綁架,在信訪辦被公安用腳踢,到攀枝花駐京辦,被駐京辦劉主任、米易縣政保科的周林和向金發搜身、關押。由向金發、周林等人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31天。江從猛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政保科向金發及看守所朱成龍等向江從猛勒索現金1135元。在看守所時被公安強行掛牌錄像全縣播放。 曾平蘭:1999年11月進京上訪被綁架,在攀駐京辦關押一夜,非法沒收身份證,勒索現金50元。在米易縣政保科被戴手銬、罰站、罰款200元。參與迫害的有信訪辦、駐京辦等工作人員,米易縣政保科向金發等人。 張洪英、胡興玉:他們於1999年10月15日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拉橫幅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天安門的警察暴打,一起的四個法輪功學員全部被打昏,血流滿地。然後送去北京東城區派出所關押8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許上廁所。在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星期受到非人虐待,規定一天只能上兩次廁所,有時還不准上。北京當時是冬天氣溫在零下二十多度,兩個女警察強迫她們把外衣脫掉只剩內衣內褲挨凍,其中有70多歲的胡興玉老人,攀枝花市惡警邱天明打了張洪英10個耳光,體罰彎腰站成90度數小時。在攀枝花駐京辦參與迫害的人還有米易縣丙谷鄉政府的白廷飛和一個叫曾老五的人。1999年10月22日送回米易縣看守所,張洪英的身份證被沒收、500元現金被沒收,沒有給任何的解釋和收據。關押期間天天戴手銬腳鐐,長達50天,被罰站獨凳一天,端水碗、頂牆、背監規是常事。天天被提審。從市政保科到縣政保科的所有人都來審訊過張洪英。參與迫害的人有:米易縣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楊梓華、周林,還有其他8個不認識的警察,米易看守所的所長吳學明、副所長朱成龍、劉啟朝指導,攀枝花公安一科的彭科長、邱天明等人。 楊興春:1999年11月19日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局抓去毒打後,被米易公安局惡警周林、楊梓華、柴發祥等挾持回米易,在政保科被折磨了一天不給飯吃,罰款200元後把楊興春送到攀蓮鎮,被惡黨書記嚴繼清、鎮長蔣德才,打手陳友軍等許多惡人折磨了一下午才將楊興春放回家,2000年7月1日楊興春第二次到北京上訪,被米易公安局惡警郭強、馮、馬等人綁架,回來折騰了一天,不許吃飯,罰款200元錢後被攀蓮鎮打手隊長陳友軍等惡人綁架進了洗腦班,不許喝水、不許睡覺,只要眼睛一閉,就遭到打手的毒打,一天只許解便一次,一天只吃一頓飯,被攀蓮鎮嚴繼清等非法罰款1000元,還敲詐伙食費和大米。 馬玲(化名):1999年11月27日進京上訪,被北京公安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了一晚後,被送回米易。剛下火車,就被國安人員兩人押一個法輪功學員,戴上手銬遊街示眾。以後又把這些法輪功學員非法押到公安局進行迫害,辱罵、體罰。惡警徐興再三逼問「誰是組織者?」馬玲告訴它,我們沒有誰組織,都是自願到北京講清大法真相的。徐興惱羞成怒,用手銬將馬玲的雙手反銬在後背兩個小時,馬玲的雙手被銬得疼痛難忍,全部麻木。在看守所關押一週後,又被送鄉政府洗腦班強行洗腦,不放棄信仰,體罰不斷、迫害不止。參與迫害人員有:向金發、楊梓華、周林、白廷飛等。馬玲2000年2月1日馬玲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再次遭到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週。期間,當地國安人員在寒冷的冬天強迫他們脫下身上的外衣外褲鞋襪,他們18個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一間屋裏,只給兩床被子,大家只好擠在一起取暖,一天只給一頓飯吃,他們吃的菜是他們吃剩下的。經常遭到他們的辱罵、嘲笑和毒打。後來押回米易直接被關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馬玲煉功,被戴上手銬,一銬就是20天。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強迫家人交了600元錢,才將馬玲放回家。參與迫害人員有:廖紅兵、周林、白廷飛、吳學明、林海等人。 劉長會:1999年10月底到北京信訪辦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交完上訪信,被攀枝花(由市縣公安、610、政法委、民政組成)駐京辦事處押送回米易,關押在米易看守所7天。關押期間被所長吳學明、黑某等人辱罵、拳打腳踢。2000年1月中旬劉長會(第二次)和龔志會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大橫幅,被北京公安人員毒打、審問。在駐京辦她們的衣服、鞋、現金全部被搶走。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關押了70多天。關押期間,遭到吳學明、劉某、黑某等人的殘酷迫害,雙手對銬雙腳銬30多斤重的腳鐐15天、後又被一隻手反擰,卡住脖子將頭猛撞牆,頭和臉都撞出血,用電擊腳,嚴冬用冷水潑濕衣服冷的直打抖。劉長會和龔志會都被非法勞教2年,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 王元品:1999年11月下旬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遭天安門警察綁架,被監禁在攀枝花駐京辦一天一夜,吃了一頓飯,被勒索現金61元。遣送回米易遭公安局被政保科非法審訊洗腦,勒索現金200元。參與迫害人員有:攀駐京辦工作人員、攀枝花公安一處的邱天明、米易公安局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2000年1月底,王元品再次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遭警察綁架,關押在攀駐京辦五天五夜。冰天雪地的環境只准我們穿一件內衣內褲,每天只給一頓飯吃,遭向金發等人非法搜身,搶走現金550元,說回米易後再算帳,回米易以後提都沒有提此事,就將這550元錢侵佔了。王元品被米易公安局謝隊長押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2月2日至3月2日)。關押期間被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戴手銬等迫害,又被政保科勒索現金350元。 鄭尚碧:1999年11月23日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去說句公道話,29日在北京信訪辦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送到攀枝花駐京辦住了一晚,第二天送回米易。在米易被政保科的廖紅兵接到公安局銬了一天一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又在看守所關了9天,罰款200元才放回家。 廖國美:1999年11月下旬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監禁在攀枝花駐京辦事處一天一夜,只吃了一頓飯,被勒索現金61元。遣返回米易,被米易公安局政保科勒索現金200元。參與迫害人員有:攀駐京辦工作人員、米易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2000年2月5日廖國美再次到北京上訪,被天安門警察綁架關押在攀枝花駐京辦七天(2月5日至2月12日)。寒冷的氣候只准我們穿內衣內褲受凍,一天只給一頓飯吃,被勒索現金420元。遣返回米易,又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2月12日至3月12日),又被勒索現金350元。這期間遭到惡警的毒打、戴手銬、洗腦等迫害。參與迫害人員:向金發、周林、吳學民等。 蘇麗娟(撒蓮鄉工作人員):1999年11月23日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十幾個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一個小房間裏,每人收取住宿費50元。1999年12月3日被挾持到縣看守所關押45天,看守所收蘇麗娟225元的生活費。可是在45天中蘇麗娟多次絕食抗議,遭到惡警的殘酷體罰。無理開除了蘇麗娟撒蓮鎮文化站站長職務,並扣發了蘇麗娟99年全年的工資。被公安局強行送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 張正換(丙谷鎮農民):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北京公安抓捕,送到攀枝花駐京辦關了4天,被強行罰款200元,無任何手續。2000年元月25日張正煥再次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抓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攀枝花公安邱天明和米易丙谷鄉政府的白廷飛等人強迫他們把衣服脫的只剩內衣褲,只能在床上坐著,怕他們再去天安門。送回米易看守所關押,被政保科罰款200元錢,也無任何收據。 辜興芝: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政保科接回來,在看守所關了9天,罰款500元。2000年9月辜興芝又到北京上訪,回來後被小街派出所毛太寧、楊正富等把她弄到小街派出所關了一天才放回家。2002年4月2日,64歲的辜興芝在米易縣貼真相傳單被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遭到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人的毒打,後被送到米易看守所。因絕食抵制迫害,被米易看守所邪惡之徒灌食一個月。(灌食非常野蠻,人被固定在刑床上或幾人按住,看守所獄醫用擴宮鉗將人的嘴撬開、或直接用拇指粗的塑料管從鼻孔插入,被灌食者往往被插破肺部,造成窒息和肺部大出血,被灌食者處於極度痛苦狀態),10月4日早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晚晚上去世。 范勝美: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遭綁架押回米易看守所非法拘留30天,叫家人辦了取保候審才放回家。2000年2月,范勝美再次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的警察綁架,米易的不法人員曾衡和白廷飛把他們挾持到攀枝花駐京辦非法監禁7天。期間,倆惡人辱罵他們,拳打腳踢打他們,駐京辦惡人還把他們身上的錢全部搶光,范勝美被搶了250元錢。在這七天中,不法人員只給了他們三頓飯吃。把他們21個男女法輪功學員混關在一間屋裏,屋裏甚麼都沒有,只能席地而坐,還強迫他們必須每人每天交50元的住宿費。米易政保科廖紅兵、周林等人把他們押回,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每人被政保科罰款200元才放人。 楊興國: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米易政保科的向金發、周林遣返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18天,被周林罰款200元。 楊興吉: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遭綁架,挾持回米易被政保科惡警勒索200元。 王美:1999年11月27日進京上訪,被中央信訪辦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事處,然後押送回米易。在米易火車站剛下車,就被米易公安局政保科的向金發、楊梓華、周林、白廷飛等用手銬把她銬住,由惡警非法押送,從火車站遊街到公安局。罰站,動不動就破口大罵,兇神惡煞的非法審訊,在看守所非法關押7天後,被劫持到撒蓮鄉政府洗腦班強行洗腦,強迫寫了「保證」,才放回家。2000年2月1日,王美再次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便衣綁架到北京公安局五處,白廷飛等人又把她帶到攀枝花駐京辦。王美身上的420元錢被白廷飛搜走,至今未還。上訪的18個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一間屋,強迫他們脫掉外衣、外褲和鞋襪,讓他們在寒冷的冬天挨凍。晚上只給兩床被子,18個人只能擠在一起取暖。邪惡向他們收了住宿費、生活費,可一天只給一頓飯吃。在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押了7天,王美被押送回米易。在米易公安局一個姓肖的惡警審問她時,朝她胸口猛踢一腳,把她踢倒在地,當時就失去知覺。被關進看守所後,才恢復知覺,發現她的胸口又紅又腫又痛。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一個月,政保科強迫家裏交了600元,才放回家。參與迫害人員有:向金發、廖紅兵、周林、白廷飛等。 何明珍: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被信訪辦警察綁架後遣返攀枝花駐京辦事處,關押20多小時後,返送回米易公安局看守所,關押7天後又轉到撒蓮鄉政府強迫寫了保證才放人,這期間剛下火車被就罰站十個小時,遊街示眾,被敲詐錢35元,又遭非法審訊等。參加迫害的有信訪辦,攀枝花駐京辦,米易公安:周林等,米易看守所,撒蓮鄉陳林平,白廷飛。婦女主任宋××,書記何明樹。2000年1月何明珍第二次上訪,被天安門警察綁架,遣返到攀駐京辦事處,當時天在下雪,被白廷飛強迫脫去毛衣,晚上不給被子蓋,收了生活費,住宿費,吃的是剩菜,被非法扣留一個星期後被米易公安周林,廖紅兵等人押送往米易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迫害手段:多次非法審訊,非法搜身,戴手銬,最後強迫罰款600元才回到家,參與迫害的人,天安門警察,攀枝花駐京辦事處,其中一個處長叫蔡處長,還有邱天明,劉處長,米易公安局周林,廖紅兵,柴發祥,看守所吳學民,撒蓮鄉白廷飛等。 張遠林:1999年11月24日進京上訪證實大法,到了信訪辦,在大門外張遠林等法輪功學員就被幾個公安人員上來抓住他們就打,又被送往攀枝花駐京辦,押回米易,非法拘留9天。2000年2月張遠林再次進京護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抓上車。在車上他們背經文,被惡警一頓毒打。把他們押到廣場派出所,又被押到攀枝花駐京辦,遭到惡警非法搜身,逼迫法輪功學員脫掉衣褲、鞋襪強行搜身,張遠林身上600元現金被惡人搶去。2月的北京非常寒冷,晚上睡覺不給他們棉被,把他們凍得夠嗆,還不時遭到惡人的毒打。在駐京辦關押了一星期,由米易政保科的周林等人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回家時又被政保科向金發罰款200元。 張軍:1999年12月去北京上訪,第一次在米易就被攔截回來。第二次到達北京。送回米易就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一個月。 胡興玉:1999年臘月再次到北京上訪遭綁架,挾持回米易被非法關押在公安局看守所關押一個月,被政保科向金發等勒索現金200元。 2000年1月,王元品、周盛會、劉長會、李銀奇、李正菊、張正煥、張紅英、闋發秀、闋發芝等法輪功學員相繼到北京上訪,遭警察的綁架、毒打。周盛會、張紅英當場被警察打昏,鼻子被打的鮮血直流,滿臉、前胸衣服都是血,被幾個警察抬上警車。然後被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押5天。遭到駐京辦工作人員非法搜身,所帶的錢物被搜刮一空。強迫他們脫掉衣服、鞋子,只許穿內衣內褲。數九寒天的北京,冰天雪地,不送暖氣,以此來加重迫害。5天後,米易公安局的謝榮(巡警隊長)、廖紅兵(米易政保科副科長,現調攀枝花國安)將王元品等人押送回米易。在火車上,王元品被警察用手銬銬在座位的鐵管子上。參與迫害的有:駐京辦工作人員、米易公安局的警察、各鄉鎮調去參與迫害的官員。撒蓮鎮有白廷飛。白廷飛還當眾羞辱張紅英。回米易被公安局拘留洗腦迫害一個月,被勒索罰款每人200元,伙食費150元。參與迫害的有:向金發、柴發祥、周林(政保科成員)、吳學明(看守所長,現已退休)、朱成龍(看守所副所長、現任所長)等人。 2000年5月中旬,陳朝英和丈夫一同去北京上訪。13日早上,他們被天安門廣場警察綁架到派出所,又送往攀枝花駐京辦事處,被非法搜身,辦事處警察邱天明、宋樂安等非法搜走陳朝英和丈夫身上820元錢,每天另交生活費、住宿費各15元。將他們17名男女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一間屋內一個星期。後被送米易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非法關押期間,被政保科多次非法提審,被看守所副所長朱成龍多次毒打。 2000年5月蔡芝敏進京上訪遭綁架,被攀枝花駐京辦惡警搜身搶走現金300元。 2000年7月1日譚相瓊、譚玉蘭、張興榮、張繼會、張家貴、宋林林、宋懷品、馬丹等人進京上訪遭綁架,從北京挾持回米易關押在米易看守所,直接送攀蓮鎮洗腦班迫害,遭到體罰、跑步、不准睡覺等折磨,逼迫每人交大米50斤,「610」頭目嚴繼清向前七位每人勒索1000元,馬丹被勒索2000元。 2000年5月11日,高龍玉(埡口學校教師)進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便衣盤問,高龍玉承認是煉法輪功的,隨後被用警車拉到攀枝花駐京辦事處。在那裏,一天兩餐,十多個人一盆菠菜湯,每人一個饅頭(一個饅頭按5元算帳),男男女女近20人合關一間屋。每個人都被搜身,連內衣內褲全都搜遍,高龍玉身上的370元現金被搜走。高龍玉被挾持回米易,送看守所關押28天。其間遭到政保科向金發、周林、廖紅兵等的非法審訊。廖紅兵審訊高龍玉說:你如果堅持(修煉法輪功),你將會失去工作。高龍玉表示要堅持修煉下去。回家後,學校在公安局的威逼下,以支付接人的費用和被拘留期間的食宿費為由,扣掉高龍玉工資1800元。學校從2000年7月起就停發高龍玉的工資至今,就這樣沒有任何手續,高龍玉被開除公職。高龍玉被開除公職後沒有生活來源,應家長要求,以自己所學之長給幾個學生補課,獲得一點微薄的收入維持生活,也被縣教育局強行制止,使之完全失去了生活來源。 2000年6月4日,高勝元到北京上訪證實法,在天安門遭綁架,非法關押在攀枝花駐京辦3天。又被埡口鎮的副鎮長嚴文志挾持回米易。到達米易火車站就被嚴文志押到看守所非法關押7天。在看守所遭到向金發、楊梓華等人的非法審訊,非法罰款200元。回家後,嚴文志向高勝元索要1200元的差旅費,遭到拒付,於是嚴文志以鎮610的名義,沒收了高勝元女婿的價值3000多元的摩托車,至今未還。 2000年2月19日,陳昆(埡口學校教師)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看到法輪功學員被惡警抓捕上警車。陳昆以為到信訪辦就可以說明大法的真相,於是就跟著上了警車。警車開到廣場分局,警察將陳昆叫下車,才知道中共根本不讓公民上訪。陳昆遭到惡警們圍攻、恐嚇,然後被關進問話室。在廣場公安分局,陳昆親眼看到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到惡警的毒打。被惡警毒打的法輪功學員中有老年的,也有年少的。晚10點左右,陳昆被非法關進了監號。之後的一天裏,陳昆親自看見了幾樁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慘烈事件: (1)夜裏10點左右,一個小個子女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監號時,惡警發現她身上有大法書。七八個惡警強行搶奪,女法輪功學員奮力保護大法書,惡警把該女法輪功學員強按倒在地,拽頭髮、卡脖子、掰手指,搶走大法書。惡警用腳踢腿背,當場把她打昏後抬進監號。 (2)惡警把監號裏背法、傳經文的女法輪功學員強行拖出,毒打,用穿著皮鞋的腳踩臉,拽頭髮,抓頭撞牆,踩腿踏背,簡直沒有把法輪功學員當人對待,其狀慘不忍睹。 (3)男惡警明目張膽的調戲、猥褻、污衊女法輪功學員。 (4)被毒打的男法輪功學員也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提審之前身體沒有傷痕,可回來時都是滿臉傷痕、身上、手上、腳上傷痕累累,有的是被打的不能站立。整個一個晚上都有法輪功學員不停的拉出去審問,不停的被拖回監號。 陳昆被關進一間10平米左右的監號,裏面已經關滿了人。二月的北京本來就冷,惡警還在監號安了三個大電扇,開到高速擋使勁的吹寒風冷凍法輪功學員。惡警不准被關法輪功學員吃飯、喝水、上廁所。惡警們大聲喝罵和用木棍擊打鐵柵欄刺耳的噪音,妄圖以此來破壞法輪功學員的中樞神經。陳昆在廣場分局被非法關押的20個小時的時間,看到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的人數由開始的十餘人曾加到了四百餘人。這些法輪功學員有新疆的、山東的、海南的……,遍及中國30多個省區,其中有85歲高齡的老年法輪功學員。第二天陳昆被挾持到攀枝花駐京辦事處,被惡警強行搜走現金300多元,另外一法輪功學員被搶走現金800多元。法輪功學員們就被銬在一起,擠在一張單人床上一週。陳昆被挾持回米易,政保科向金發以「進京滋事,擾亂治安」的罪名非法拘留8天,被看守所吳學明等人強迫背監規、罰站、頂牆。非法罰款150元。 2000年5月羅江平到北京上訪。5月7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廣場的便衣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被搜身檢查,沒收了他們20多位法輪功學員的現金,男女老少關押在一個房間裏,每天每人給一個饅頭吃,而吃住每人每天收現金65元,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每天被迫洗腦。攀枝花市公安一科的惡警邱天明、宋安樂經常辱罵、毒打他們。遣送回米易縣後,被搜走現金300元。非法送進看守所拘留一個月。在看守所期間羅江平被獄警林海用警棍暴打,體罰頂牆,折磨一個月,被政保科非法罰款1000元。 2000年7月1日,張正慈到北京上訪說明真相,因信訪辦早已關閉,就到天安門廣場去煉功,被北京的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隨後送到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三天後,被米易610和丙谷鄉武裝部長鐘文武接回。送入米易縣看守所關押20天。在駐京辦張正慈的現金271元錢被抄走,沒有任何收據。在米易看守所期間天天坐板面壁,被政保科惡警非法審訊四次,要他交代誰是組織者,並以勞教相威脅,被政保科非法罰款200元。 2000年6月30日楊正英到北京護法。在北京火車站被警察綁架,下午被攀枝花駐京辦的兩個警察和米易看守所的郭祥,米易丙谷鄉政府的鐘文武挾持回米易,關押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8天後放出,期間被米易看守所的朱成龍罰銬一個星期。8月2日被放出時被政保科的廖紅兵、柴發祥罰款200元。 2000年7月2日,張貴超(埡口鄉農民)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攀枝花駐京辦惡警綁架。被攀枝花市610頭目及米易縣公安局的人(姓名不詳),搜走《轉法輪》一本。被挾持回米易,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被折磨25天。政保科逼迫其家屬交了1000元現金取保,這1000元現金就被政保科吞沒了。 2000年6月28日沈德志到北京上訪護法,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惡警把沈德志身上帶的生活費和路費全部搜光,然後由米易公安局郭強等人押回,被罰款200元,直接送攀蓮鎮洗腦班迫害。在洗腦班,沈德志被關在小屋裏,被打手陳友軍、小萬用木棒不停的打,罰站馬步、跑步、掃大院和街道、不准睡覺:一天只准吃一頓飯。如果不寫保證書,體罰不停、迫害不停。回家時被攀蓮鎮嚴繼清、蔣德才勒索罰款950(其中從北京返回的路費250元)元。沈德志回家後,不斷的遭到鎮政府和政保科的騷擾 2000年5月12日羅世美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被北京公安局警察綁架,關押一天,又送攀枝花駐京辦事處,遭到搜身,搜走羅世美身上所帶的現金350.75元,被關禁閉2天2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5月18日從北京挾持回米易,丙谷派出所不知姓名的警察及米易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周林、柴發祥到羅世美家中抄家,將羅世美關押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其間遭到看守所警察林海的毒打,打的青一塊紫一塊,半個月才好。6月17日放回家。 2000年6月25日田萬英、田萬珍到北京上訪證實法,火車途經廣元時被乘警查出他們是進京上訪法輪功學員,對他們一行七人全部搜身,田萬珍被搶走300元、並把他們集中到列車會議室車廂,到廣元站就被乘警趕下車,用警車把他們拉到廣元看守所,關押在一間地下室,和吸毒犯關在一起,給他們吃的是已經發餿變質的剩飯剩菜,聞到就惡心。晚上他們煉功,被看守人員毒打,打他們的頭部、打他們耳光,用穿皮鞋的腳踢他們的腰部、臀部,被踢打的又青又腫。第二天晚上他們又煉功,一個壯漢看守用同樣的手段打他們。他們在廣元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天後,米易的警察和丙谷鎮的人員把他們押回米易,途中用手銬把他們銬在火車坐凳支架上20多個小時,直到米易,不給水喝不給飯吃。下車就被送到公安局非法審訊,關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裏被強行戴手銬,經常遭到獄警,特別是黑某的打罵。7月22日,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逼迫田萬英的兒子交了保證金、罰款1100元,逼迫田萬珍的丈夫交了1000元的保證金才放人。可是他們剛從看守所出來就直接綁架到丙谷鎮政府洗腦班。丙谷鎮的伍世先逼迫他們圍繞院壩的大樹走圈一個整夜,白天被強迫洗腦,做勞役,晚上不准睡覺,由丙谷鎮的工作人員輪流看守,強迫寫三書。不寫就繼續折磨。鎮610頭目鄧定銀逼她交了《轉法輪》等大法書籍;惡黨書記嚴文猛逼田萬英交保證金及罰款1300元、逼迫田萬珍交1000元。收款人是丙谷鎮的陳芬。 2000年5月劉坤伍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米易公安局非法刑拘一個月,2000年6月29日被強行關進攀蓮鎮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期間被鄉政府惡人陳友軍等人逼迫其白天在太陽下曝曬、晚上罰站並被毒打幾個小時,實在無法承受被家人用一千多元保回。 李淨蓮(化名)自述上訪遭遇:2000年我和弟弟到北京上訪,火車到達綿陽時在車上被綁架,我被關在綿陽派出所樓梯間的小屋裏、弟弟被關在廁所裏三天兩夜。鄉政府的張洪付、周國才把我們接回來,關押在米易看守所的戒毒所裏。我被關押期間,所長吳學民指使吸毒犯張瑩打我,我的骨頭被打斷一根、眼睛被打腫、頭上被打了一個一個大包、背上一個大包。被非法關押15天,罰款1000元。從看守所回家沒幾天,鄉上的書記廖成利和其它工作人員把我們綁架到鄉政府強行洗腦7天。他們用各種手段轉化我們,不讓我們修大法,要我們寫不煉功的保證。我丈夫受不了他們的折磨,違心的寫了保證。廖成利等人一方面挑起我們夫妻之間的矛盾,打我並要和我離婚,另一方面指使村長把我的大法書和真相資料燒了,妄圖迫使我放棄大法修煉。此次被勒索現金2000元。 2000年12月11日彭光瓊到北京上訪,在信訪辦被抓,押回米易縣看守所關押七天,被政保科勒索200元才放回。2001年3月16日,彭光瓊再次到北京證實法,在北京火車站被抓。被挾持回米易,在米易公安局政保科走廊上銬了兩天兩夜後,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被政保科勒索200元才放回。 2000年1月,何明菊到北京上訪,被惡警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監禁一夜、被沒收身份證,勒索現金50元,回米易縣後又被惡警向金發、周林等戴手銬遊街,罰站十幾個小時,非法關押一個星期,罰款35元。釋放當天被撒蓮鄉政府不法人員強迫打掃衛生,強迫寫保證。當晚鎮長陶雲春帶白廷飛、宋麗華等人非法闖入何明菊家抄家,搶走所有的大法書,還打她女兒的耳光,女兒的臉被打腫了。 2000年2月何明菊再次到北京上訪,2月5日(大年初一),何明菊走在天安門廣場路上,被警察攔住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遭到非法搜身,搶走何明菊身上所帶的現金(搶走多少已記不清了)。惡警非法審問多次,強迫何明菊脫下外套、鞋子。當時有2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關在只有四個床位的牢房裏,很多人睡在地上,有同修深夜發高燒也沒人管,惡警半夜故意關上空調,凍他們。每人每天被收取15元,每天吃的卻是警察們在外面吃剩的菜。 參與迫害他們的有攀枝花駐京辦的劉處長、蔡處長、邱天明,還有米易的政保科的廖紅兵、周林、撒蓮鄉的白廷飛等多人。何明菊被挾持回米易,從火車站下車就被惡警戴上手銬關進看守所,拘留一個月,被廖紅兵、周林非法罰款600元。 2000年7月楊興秀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北京的警察綁架,被米易政保科挾持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天,被政保科勒索300元現金。 2000年11月餘蘭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北京信訪辦被警察抓捕到攀枝花駐北京辦事處關了一天,被挾持回米易,公安局政保科逼迫余蘭的兒子交了200元罰款後才放回家。回家後,米易縣寧華鄉政府安排唐明光監視余蘭,使她失去人身自由。余蘭夫妻倆都是六十多歲的老人,沒有固定的養老金,只有每月100多元的居民補助。余蘭上訪後,鄉政府不按規定給他們兩位老人城市居民補助費。 2000年朱明春(米易縣醫院職工)到北京上訪,被米易「610」發現,在火車上被抓回後被米易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強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 2000年7月李素瓊等二人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身上所帶的1030元現金被北京的警察搶走,挾持回米易被關押在米易看守所,李素瓊的家被抄,抄走她的大法書籍資料和其他一些私人物品。在看守所,遭到惡警柴發祥等人用幾根荊竹條捆在一起打背,邊打邊罵,打的李素瓊遍體是傷,兩個多月後傷才好完。被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罰款1000元,被攀蓮鎮罰款450元。 2000年李燕翠、曾明玉、黎坤素、羅家英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每人被米易政保科非法罰款200元 2000年張康國到北京上訪遭綁架,被北京警察搜身搶去現金400元,挾持回米易被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被政保科非法罰款200元,出看守所後又被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強行洗腦6天,被攀蓮鎮非法罰款400元。 2000年陳朝會、鄧蓮華到北京上訪,遭綁架挾持回米易,被公安局非法關押關押一個月,每人被政保科非法罰款200元,被米易政法委非法罰款1000元。 2000年7月25去憲朝珍到北京上訪,在北京被抓,身上帶的230元現金被駐京辦的沒收。米易縣丙谷鎮的鐘文武等三人把憲朝珍挾持回米易,在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21天,被政保科非法罰款200元。 2000年6月30日楊正英到北京上訪。在北京火車站被警察綁架,下午被攀枝花駐京辦的兩個警察和米易看守所的郭祥,米易丙谷鄉政府的鐘文武挾持回米易,直接關押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8天後放出,期間被米易看守所的朱成龍罰銬一個星期。8月2日被放出時被政保科的廖紅兵、柴發祥罰款200元。 2000年5月11日江益蘭(退休職工)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先關押在前門派出所,當天被攀枝花駐京辦的攀枝花市公安一科的邱天明挾持到攀枝花駐京辦,16個男女老少都關在一間只有4個鋪位的房間裏,每天每人給三個饅頭,每人每天強行收住宿費50元、伙食費15元、看管費20元、租車接送費30元。6天每人被攀枝花駐京辦勒索522元。5月19日被米易縣公安局押回。縣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把江益蘭等關押在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向金發向每個人勒索200元。回家後被江益蘭所在單位扣工資2500元,作為到北京接她人員的差旅費,又被扣5000元保證金,若再去北京上訪就沒收了,把江益蘭的退休金全扣了,工資存摺也被單位沒收了。 2000年11月24日張正超到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大法好。被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挾持回米易後,被政保科向金發關押在看守所,非法關押7天。在看守所大冬天被所長吳學明逼迫睡水泥地,沒有墊的、也沒有蓋的,張正超絕食三天抗議。出來時看守所強行收了生活費,被政保科勒索200元,被丙谷鄉的姓吳的人帶回鄉政府洗腦,身份證被沒收。 2000年張遠桂和本隊的幾個同修走出來一起到北京為大法和師父討回公道,證實大法,被天安門的警察騙上警車,逼迫他們說出地址,下午又被市國安的秦剛等人綁架到攀枝花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5天,每人被他們勒索100元現金才被攀枝花公安局和米易縣攀蓮鎮的惡人挾持回米易,被米易政保科非法審訊。政保科的柴發祥、周林等人用荊竹條輪流打他們,邊打邊問:是誰叫你們到北京的?他們誰都不說。於是政保科向每人勒索我們每人200元現金後,由柴發祥直接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強行洗腦。洗腦班打手隊長陳友軍帶領民兵連續關了他們三天三夜,不准睡覺,強迫掃大街,強行洗腦,逼迫寫「三書「(不上訪、不聚會、不煉功),如果不寫,就不准回家,繼續在洗腦班遭到折磨。攀蓮鎮政府逼迫每個人都家裏交50斤大米、100元罰款、1000元所謂「保證金」才放回家。 2000年5月10日萬兆樹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前門公安分局,及攀枝花駐京辦綁架,被搜去380元現金,關押5天後挾持回米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12天,被政保科非法勒索650元。 2000年5月呂濤到北京上訪遭綁架,回來後,逼迫呂濤(由單位將呂濤1999年的全部獎金和當月的工資作為)支付從北京接她回來的警察邱天明及家屬的全部車費,呂濤被非法關押15天。呂濤所在單位迫於壓力將呂濤辭退,呂濤從此失去工作。 2000年7月李書榮和幾個同修一起到北京上訪。到了信訪辦,工作人員問他們是甚麼人?到信訪辦幹甚麼?李書榮回答說:我們是煉法輪功的,為法輪功上訪。信訪辦的人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就強迫他們面壁蹲在地上,把他們當成犯人對待,搜身、審訊,拷打。又把他們挾持到攀枝花駐京辦關押一天後送回米易。他們剛下火車,就被米易公安局及政保科的向金發為首的警察把他們戴上手銬,兩個警察押一個法輪功學員,從火車站押到公安局,遊街示眾。到了公安局政保科向金發等就馬上審訊這些法輪功學員,第二天向金發把他們全部關進看守所,李書榮被關了7天,其他人被關了9天至10天。丙谷鎮書記嚴文猛帶領鎮政府人員又把們押回丙谷鎮。鎮長楊正友大發雷霆,罰他們站了一個上午。剛回家幾天,李書榮在地裏幹活,鎮上的人和派出所的便衣把她騙到鎮政府洗腦班,丙谷的煉功人都被他們騙去強行洗腦。嚴文猛叫他們寫保證遭到拒絕,惡人就逼法輪功學員在烈日下曝曬,晚上被罰站,不許睡覺,眼皮都不准閉一下,眼皮一閉就被拉出去頂牆,動不動就用棍子打。還罰他們白天掃大街,洗廁所;晚上不准睡覺,強迫整夜在壩子裏跑圈。最後丙谷鎮政府向每個法輪功學員非法罰款200元,勒索「保證金」1000元。 2000年7月,黎成忠和本鄉的5位同修一起到北京上訪。信訪辦的工作人員根本不聽他們講大法的真相,把他們抓起來,進行非人的折磨:體罰她們,不准大小便。下午他們被送到攀枝花駐京辦,第二天送轉米易。剛下火車,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和公安局的其他警察把他們用手銬銬著手,兩個警察押一個法輪功學員遊街,從火車站押到公安局政保科,被向金發等惡警罰站一直站到晚上11點過,然後送進看守所關押。黎成忠被關押9天,出來時丙谷鎮的伍榮把們挾持到鎮政府,鎮長楊正友訓話後,強迫他們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才放他們回家。楊正友又叫施官榮、村長肖如華、社長馮萬林對黎成忠進行監控、包夾。每天早中晚要向肖如華請示彙報,走親訪友要向肖如華請假,使其失去了自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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